搬迁企业职工权益保障研究

2021-01-01 23:31吴爽
中国市场 2021年33期

[摘要]企业搬迁过程中,涉及全体员工切身利益的权益保障问题是维稳的关键。文章以浙江省杭州市为例,在线下企业走访座谈和线上职工问卷调查的基础上,客观分析杭州搬迁企业职工权益保障现存的困难和问题,针对性提出七条对策建议,以期有助于搬迁企业职工权益得到更好保障,以及政府、企业和职工各方权益的协调与平衡,最终达成共赢。

[关键词]企业搬迁;职工权益保障;区域经济结构优化升级

[DOI]10.13939/j.cnki.zgsc.2021.33.036

近年来,由于企业内部规模扩张需要,区域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战略规划,全国范围内企业普遍面临搬迁改造、重组调整問题。员工利益保障是企业搬迁过程中维稳工作的关键。如何在企业搬迁过程中保障职工的各项权益、确保搬迁企业职工不因企业搬迁导致权益受侵和利益受损,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文章以浙江省杭州市为例,对上述问题进行线下走访座谈和线上问卷调查,共发放800份问卷,回收问卷797份,回收率99.6%,有效问卷796份,有效率为99.9%。在广泛和深入调研基础上,最终形成此研究成果,以期有助于搬迁企业职工权益得到更好保障以及政府、企业和职工各方权益的协调与平衡,最终达成共赢。

1杭州搬迁企业职工权益保障存在的问题

1.1职工对权益保障聚焦于经济补偿

问卷结果显示,75.13%的调查对象表示“最关注的职工权益保障”是“经济补偿”,位于选题榜首(见图1)。

在“企业外迁后,您或您身边的人与单位发生过下列哪些纠纷”一题中,除去无纠纷的最高选项,“拒绝随迁补偿的经济补偿纠纷”选项占比23.24%(见图2),不支付加班费、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占比也超过10%。可见在搬迁过程中,职工的经济权益有不同程度侵害,妥善保障仍需加强。

究其原因有三:一是部分员工期望企业搬迁给予额外补偿,并且员工的要求往往都是企业难以接受的补偿标准。二是有的职工在获得经济补偿后,重新应聘入职企业搬迁新厂区,其中较大一部分是技术骨干,搬迁企业对此也颇为无奈。三是在搬迁前期,利用职工不知企业搬迁的实情,短期内增加部分职工的劳动强度或降低工资,促使其选择辞职的方式离开企业。被变相强迫辞职的职工,多为身体健康状况不佳或者与企业矛盾恶化人员,这也是一些企业利用搬迁之机解决部分劳动力落后现状的方法之一。

1.2劳动报酬明增实减,异地薪酬难以均衡

问卷结果显示,66.58%的调查对象“最关注的职工权益保障”是“劳动报酬”,位于选题第二(见图1)。调研了解到,问题主要集中在“是加薪还是增负?”和异地薪酬差异上。

是加薪还是增负?许多企业为了顺利搬迁和搬迁后业务有序、正常进行,会对一些专业性、技术较强的重要岗位职工承诺搬迁会给随迁的他们有所补偿。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企业往往在未随企业搬迁职工的解约和新员工的招聘上有一定的时间差,空缺岗位的工作就需要随迁职工来承担,工作时间、工作强度都随着工作量增加。然而企业兑现的加薪水平并不能覆盖职工新增加的工作量,这看似加薪实则增负的现状让被调研的企业职工抱怨连连。如搬迁至安吉一家企业的职工就反映老厂原来有1200多人,现在员工390多人,减少了2/3,而企业生产规模不变,自己薪资水平虽略有提高,但和现在的工作强度和时长显然是无法匹配的。

异地薪酬差异。跨行政区域的搬迁往往会带来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差异。例如,某企业的部分业务搬迁到建德和安吉,然而这两地本地招聘的职工与随迁杭州职工同一工种、同一职位的薪酬水平相差甚远,企业最初对于薪酬的设想是进行地域差别分级。但是建德、安吉两地职工均表示地域差不公平,不能因为生活在小城市就将薪酬降低,在建德、安吉做同等工作的人员应与杭州随迁过来的同等人员薪资一样,除非人员绩效评估时确实差别太大。然而,企业高层出于企业成本、消费水平等多因素,还是决定将建德、安吉当地招聘职工与随迁的杭州职工拉开一定比例的差距。这在该企业里引起不小的波澜。

1.3跨行政区划社保政策差异,医疗保障问题突出

问卷结果显示,57.16%的调查对象表示“最关注的职工权益保障”是“社会保险福利”,位于选题第三(见图1)。因此,问卷调查对象参加“五险一金”的比率普遍较高,基本达90%以上(见表1)。

调研显示,由于企业职工社保存在区域差异,随着企业跨行政区划搬迁,职工社保跨区域统筹对接难以落实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其中,尤以医保问题最为突出。多数情况是由于企业跨行政区域搬迁,由于企业新迁入地与杭州的医疗保险没有统筹,使得搬迁企业职工在新迁入地看病报销比例与杭州有所差别,也无法做到随看随报;有的迁入地虽然有二级医院可以接纳异地交医疗保险的搬迁企业职工,做到随看随报,但这样的医院要么太少,要么距离企业较远,不便于搬迁企业职工看病就医。问卷结果也显示,以上都是杭州搬迁企业职工最关注的医疗保障内容(见图3)。

此外,还有企业原所在地和新迁入地医疗保障政策不衔接问题。例如,杭州有面向职工的医疗互助权益保障项目,但搬迁企业中有部分职工的工会费是交给新迁入地而非杭州,这样一来,这些企业职工就不能享受和随迁职工相同的杭州医疗互助保障待遇。此外,搬迁导致许多企业的注册地也随之变更,搬迁后进公司的员工都是当地参保,但新进员工中有一部分是在总部杭州上班,按照规定,这些职工中女性员工发生的产检费用需自己回企业新注册地报销,这就给她们带来了较大的麻烦。

1.4配套住房供给不足,职工休息权难以保障

职工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既是权利也是应享有的福利。根据实际研究发现,杭州搬迁企业在保障职工法定假日、带薪年休假和每周至少休息一天这些方面的休息权无甚障碍,执行较好。但每日工作时长超标准的现象较为普遍,有42.21%的职工每天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见图4)。这其中有一部原因是搬迁企业有许多职工上班到新迁入地但居住在原所在地,其早晚上下班路途较远,耗时较长,如果依照法律规定和因循先前做法,则可能导致企业职工在工作时间充足合法的前提下,通勤过程不得不投入更多的时间。

为此,众多受访谈职工有想在企业迁入地附近购买或租赁住所的意愿,如无可能则会考虑与企业解约。从企业提供的数据看,随迁的老员工基本在企业原所在地附近已购住房,而新招进来的职工多为青年外来务工人员,这两种人群应对租房和购房费用的能力水平虽有参差,但都深表压力巨大。加之,由于迁入地对企业职工居住用地的预估和规划往往滞后,导致配套住房供给不足,房租、房价也水涨船高;且政府出于对当地房产市场的维稳考虑,对企业自建或购买的住房再廉价出售给职工的解决方案也采取谨慎态度,这极可能带来远距离就职和“房价驱人”的双重不良影响,成为遏制杭州搬迁企业吸引和留住人才的重要因素之一。

1.5入園入学遭遇困难,职工子女受教育问题严峻

企业搬迁过程中,一些已婚育职工往往会考虑生活便利的需要,选择临近企业买房或租房,让孩子就近入学。调研显示,随着杭州外迁企业数量的逐年增加,随迁的中青年父母也越来越多,对企业迁入地而言,这些户口还在杭州的企业职工等同于外来务工人员,他们的年幼子女入园入学需依照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到公办学校就读,由其父母向企业附近学校提出申请,根据当地学校审核结果,遵从监管及学校管理要求办理入学”。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企业迁入地政府对辖区随迁职工子女入园入学需求难以及时掌握,无法预留名额,也没有做到提前规划建设新的学校,从而导致随迁职工子女无校可读、入学难问题严峻。

2杭州搬迁企业职工权益保障的对策建议

搬迁企业职工权益的保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多方主体(政府、企业、以工会为代表的职工群体)和多种内容(经济补偿、劳动就业、交通、住宿、看病、娱乐等)。要解决搬迁企业职工权益保障现存问题,只有政府、工会、企业三方通力合作,重点解决好以下七个关键问题,职工的权益保障才能落到实处。

2.1强化企业社会责任承担

造成搬迁企业职工经济补偿问题,既有职工非理性的原因,还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企业出于短期成本收益的考虑,没有很好的承担社会责任,这在效益连续下滑的企业和小微企业中表现得尤为明显。因此必须依法规范搬迁企业行为,强化企业在保障职工权益方面的社会责任。

政府层面,应多方位推进搬迁企业的社会责任,分层次推进企业社会责任落地执行;加强对搬迁企业社会责任的约束,并完善监督环境。

搬迁企业层面,应从战略的高度重视培养责任理念,提高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培养社会使命感。要彻底扭转劳资对立的传统观念,充分意识到社会责任的承担是现代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前提,要将社会责任的承担作为一种意识和习惯,与职工实现利益共享;要充分认识到虽然对于企业来说,全面维护职工利益会提高企业成本,但也是激发员工动力的重要手段,是构建健康和谐的组织体系的重要保障,同时也是形成建立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基础。

搬迁企业职工层面,应牢记职工之家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性和合理性,面临企业搬迁过程中存在的潜在矛盾和利益冲突,应该通过工会组织集中反馈并寻求科学的解决方法。职工群体只有通过工会组织才能形成合力,依法合规维护自身利益。

搬迁企业工会层面,则要充分发挥工会维护搬迁企业职工权益的作用,需要工会加强自身建设,积极主动参与涉及职工权益事务。为此,应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创新搬迁企业职工合法权益保障机制,加强因企业搬迁而涉及职工权益和法律问题的研究;强化工会组织服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确保服务人员充分了解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制度,掌握和熟练协调劳动关系的各种知识和技能,在企业搬迁过程中成为职工权益的真正代言人。

2.2推进企业发展成果共享机制

劳动报酬稳步增长是搬迁企业职工最关注的问题之一。应加大对搬迁企业的扶持力度,推动员工在企业发展过程中的获得感、员工与企业的共同成长以及对发展成果的分享,以提高职工的劳动报酬水平。

迁入地政府层面,应加大对搬迁企业的扶持力度。结合搬迁企业实际和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对企业新产业、新项目、新技术引进等给予更大的优惠、扶持力度和强化店小二式服务,以此推动企业经济效益稳步增长;对辖区经济贡献度较大、促进本地就业较为明显的企业则应予以社保补贴或岗位补贴等。在此基础上,鼓励企业不断健全劳资利益共享、共同发展的机制,以提高职工工资待遇。

搬迁企业层面,应积极推进与职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①以物质利益共享为基础推进利益共享。切实推动广大职工参与企业管理,营造民主的文化氛围,建立完善的股权激励计划,让员工对企业拥有归属感和责任感,将企业的经营结果与员工共享。②推进精神分享,促进收益共享向高层次发展。一方面,需要企业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构建和谐的企业文化和环境,使职工获得精神上的满足,推进利益共享;另一方面,要推进职工荣誉分享、知识分享和成功分享。

搬迁企业工会层面,应加大职工技能培训力度,建立完善的岗前、岗中教育培训体系,为职工提供具有针对性、层次性和延展性的培训,提升高级管理人员的战略思维、培养开阔的视野,提高一线操作人员的专业技能和未来变革的适应能力,确实推动全体职工的综合素养。

2.3推动医疗保障水平升级

政府层面,应由省级人民政府乃至中央人民政府加快医疗全省乃至全国统筹的力度,做到无论企业搬迁到哪里,企业职工都能随看随报。还应由迁入地政府提前规划,加大投入,在企业密集区域周边新建二级以上医院、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场所;参考企业搬出地医保政策,适当提高本地医保报销比例和上限;推进本地工会开展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对于企业原所在地和新迁入地医疗保障政策不衔接的情况,可由两地工会组织或人力社保等其他相关部门的协商,或者由更高层次党委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统一出台文件予以明确规定。迁入地总工会还可定期举办“送医进企”“义诊进企”等活动;为企业职工提供“点餐式”生理、心理健康知识讲座服务等。

搬迁企业层面,对于已与企业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推进其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在新厂区建立医务室、卫生所等,以保障职工日常医疗需求;针对跨行政区划医保政策不一的问题,企业应积极发挥“兜底线”作用,给予差额补助;对患大病、意外伤害等致贫致困的职工家庭给予救助和工会帮扶,完善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

2.4构建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

迁入地政府层面,应积极主动承担起搬迁企业职工住房保障功能。首先,建立住房保障体系的长效机制,按照区域规划要求和区域功能定位、产业发展要求,尽快研究制定辖区内搬迁企业密集区块的居住用地开发方案,并组织研究论证方案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遵循开发一片、成熟一片的原则,落实开发建设时间表,尽早启动,通过统筹规划居住组团,带动成片开发,进而提高区域综合配套水平,增强辖区可持续发展后劲。其次,积极推动长租市场的快速、健康发展,形成以共有产权房、公租房、积极适用房为基础的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为提高对高端人才的引入、留存能力,需要進一步开发高级人才住房专项保障体系。

搬迁企业层面,主要有三种路径可选择:①为职工统一租房或租房补贴。由企业在厂区附近统一租房,提供给企业职工居住;或由职工自行租房,企业予以一定金额的补贴。②为职工提供只有使用权的住房。部分搬迁企业在企业规划区域内建造所有权属于企业但提供给企业职工使用的住房。这种住房既包括企业职工支付较低房租即可居住的公寓,也包括用于职工晚上加班所需要的临时住房。③为职工提供有所有权的住房。部分大型企业采取在企业附近建造商品房小区并出售给职工的做法就属这种情况,当然,其中所涉及土地的获得和价格的确定等问题比较复杂,往往需要企业和迁入地政府甚至更高级别政府的协商和谈判。由此,也需搬迁企业扩大公积金覆盖范围,确保与公司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住房公积金的足额缴纳,同时针对部分未缴纳住房公积金的非合同关系外包人员给予专项帮扶,为外包人员开立公积金账户并依法纳入公积金缴纳范围,并在企业和员工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由双方按较低缴存比例共同缴扣,支持职工合理的自住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2.5推动教育资源协同发展

迁入地政府层面,应在企业迁入前一两年就与企业沟通对接,大致掌握随迁职工子女人数以及对计划生育政策既有调整和进一步调整带来人口增长的预估,提前规划,加大投入,通过新建学校和幼儿园、扩大招生、增加师资等举措,来满足搬迁企业职工子女就近接受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的需求。此外,政府应该探索基于社保缴纳的“积分制”教育模式,即针对迁入企业员工在本地社保缴纳年限计算积分,服务年限越长积分越高,依据职工积分排名情况差异化分配本地入学指标,彻底解决迁入职工的后顾之忧。 ?偅i

搬迁企业层面,由工会出面积极与当地相关部门沟通办理职工子女入学。对于具备条件的企业,则可通过自建幼儿园、托儿所来解决职工子女入园入托难问题也不失为一种缓解之计。此外,企业也可探索校企合作办学,通过设立分校或扩大招生规模等办法,更好地满足职工子女受教育的需求。

参考文献:

[1]黄新建,邱文文.国有企业改制后职工安置及再就业探讨——以江西省赣州市为例[J].特区经济,2008(1):181-182.

[2]周兴挺.外资并购国有企业中的职工安置问题研究[J].特区经济,2007(4):26-28.

[作者简介]吴爽(1982—),女,浙江杭州人,毕业于法国马赛高等商学院(Euromed Marseille Ecole de Management),现为杭州市社会科学院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