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确把握“道德与法治”教学中的六种关系

2020-12-29 13:41张永然
青少年法治教育 2020年3期
关键词:道德与法治法治道德

张永然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的要求,2016年,九年义务教育德育课程统一更名为“道德与法治”;2017年,教育部统编《道德与法治》教材在全国投入使用。与“品德与生活”“思想品德”等原有德育课程相比,“道德与法治”的课程标准、教材体系和授课内容都有了全新的变化,这给教学带来了全新的挑战。教学目标难以实现、重点难以明确、效果难以保证成了任课教师普遍反映的问题。如何讲好“道德与法治”课已成为广大教师最为关心的问题。

对此,笔者认为要讲好“道德与法治”课,其基础在于广大教师要加强自身学习,提升专业素养;其关键在于要研究教学规律,准确把握“道德与法治”教学中的“六种核心关系”。

第一,在课程定位上,准确把握思政课程与课堂普法的关系。与原有德育课相比,“道德与法治”课在其体系化的法治知识学习上与前者有了显著区别:“道德与法治”课的小学教材涉及三十余部法律,初中教材涉及五十余部法律,其中六年级上册教材及八年级下册教材为“法治教育专册”。教材具有如此高的法律专业要求,对于很多教师的知识结构来说,确实是个巨大挑战。因此在教学实践中,面对几乎全新的法律领域知识,不少教师往往是“现学现教”,容易不自觉地将其作为备课和授课重点,将“道德与法治”课上成了普法课。对此,我们必须有清晰的认识:“道德与法治”课作为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本质核心是思想政治理论。教师应当严格按照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课程标准备课和授课,正确把握部分的法律知识讲授和整体的思政教学目标之间的关系,避免陷入“单纯教法”和“普法”的误区。

第二,在教学目标上,准确把握价值引领和知识传授的关系。与《品德与生活》等原有德育课教材相比,《道德与法治》教材的显著特点是内容更加丰富多元。以统编六年级上册─“法治教育专册”为例,本册每章节都会附有知识窗、活动园等大量知识链接,如:在“国家机关的产生”一节中有“国家权力机关的产生”“一府一委两院”等知识窗。面对如此丰富的内容,有些教师出现了“选择困难”,想面面俱到地讲清楚所有知识点。但是课堂的时间是有限的,这样的目标必然难以实现,而且会偏离此章节的教学主旨,即:通过“人民代表大会”“一府一委两院”等知识的讲授,让学生树立“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一核心价值观念。在“道德与法治”课的教学中,知识传授和价值引领是相互联系、不可割裂的,基于中小学教育的特点和设定的教学目标,教师应合理设计课程,将课堂讲授重点和课外知识拓展相结合,重在引导学生思考,形成情感认同和价值认同。

第三,在教学内容上,准确把握道德教育和法治教育的关系。与原有德育课程相较,“道德与法治”课的教材体系和课程体系有了显著变化,以涵盖思想政治、道德、法治、传统文化、心理健康等多维度教育内容的“大德育”观为指导,融合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新理念和新成果,并将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相结合的治国理政的新理念和新实践贯穿其中。但是,对于广大教师而言,开展道德教育较为“驾轻就熟”,可如何开展法治教育,实现与道德教育的融会贯通还在摸索之中。因此,在实践中出现了法治教育讲不清、说不明、道理解释不透的情况,以至于有些教师以简单的道德说教代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诠释,还有个别教师受各类非马克思主义法律观点的影响,却还不自知。

对此,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的重要论述,深入研读《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等重要文献,深刻理解道德与法律、德治与法治等基本概念及其相互关系应当成为每位教师的基本功课。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统领教学,灵活运用法治故事讲好当代中国的发展与未来,讲透当代中国的核心价值,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这才是“道德与法治”课教学的基本立场。

第四,在教学方式上,准确把握正面教育引导和运用批判思维的关系。以“大德育”观重构的“道德与法治”课程,其教学内容具有鲜活的时代特征,更贴近社会实际,更容易引起学生的共鸣。但面对在互联网时代成长起来的当代青少年,如何引导他们正确认识环境污染、收入差距、教育公平等现实问题,亦成为“道德与法治”课教学中无法回避的难点。对此,教师应以正面教育引导为主,引导学生运用历史的、现实的等多维视角去分析问题,教育学生立足国情去思考“应该怎么做”和“自己如何做”,避免让他们陷入一味批判否定,抑或不假思索的“拿来主义”的思维误区。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思想政治理论课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课程。”“道德与法治”课教师要把制度自信贯穿于教学全过程,把制度自信的种子播撒进青少年心田。

第五,在教学手段上,准确把握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关系。课堂是“道德与法治”课教学的主渠道,可体验式、互动式、情景式的实践教学亦不可少。当前“道德与法治”课的实践教学手段日益丰富,参观体验、模拟法庭、法律进校园等方式被广泛运用,给课堂教学以强大助力。但是我们还必须看到,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同频共振效应还没形成。例如:一些实践教学中出现的“专家个案解读”和教师课堂讲授内容存在分歧,导致学生陷入迷惑之中;一些实践教学设计过于关注个体权利,出现“法有余而德不足”等问题。此类情况与党和国家培养青少年“德法兼修”的目标和要求相去甚远,因此要严把实践教学关,确保内容设计和价值导向、课堂教学同向同行。专职教师与法治教育兼职教师、志愿者更要同心协力,践行“道德与法治”课作为思政课所承载的国家意志,努力培养能担当起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六,在教学资源运用上,准确把握研修教材和关照现实的关系。

讲好“道德与法治”课,离不开对教材等教学资源的充分运用。《道德与法治》教材由国家统一编写、统一审核、统一使用,其权威性和专业性不容置疑。教师一定要认真对待教材,领会好、使用好教材。但鉴于我国教育发展水平存在地域差异以及多元多变的社会现实,教师还要将研修教材和关照现实相结合。要以学生为中心,针对不同基础、不同阶段的学生开展“同课异构”的教学,例如:在讲授“公民意味着什么”一课时,可以根据学生群体的经历、特点分别设置话题,或谈海外旅行中的领事保护,或讨论《战狼》等影片为何被热议等。课程内容要紧扣时事,将社会热点融入教学之中,让教材中的知识原理具象为鲜活的事例,让学生更容易理解接受。要善于通过学生身边的小事讲大道理,如:讲诚信从杜绝考试作弊做起,讲民主从引导学生参与班干部选举和服务同学做起,讲平等从同学们互相尊重做起等等。

(作者系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副教授、研究生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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