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商标代理行业现状及对策研究

2020-12-28 02:23王乐天李建伟李丹颖
河南科技 2020年30期
关键词:品牌专业化人才培养

王乐天 李建伟 李丹颖

摘要:本文结合目前河南省商标代理行业发展现状,以及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着重研究适合河南省商标代理行业健康发展的对策,提出加强政府行政监管,建立行业征信机制,推行商标代理行业“蓝天行动”,培育优秀商标代理服务品牌机构和高层次人才,为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提供人才支撑。

关键词:商标代理;品牌;行业监管;行业自律;专业化;人才培养

中图分类号:G30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5168(2020)30-0089-04

近年来,河南省商标代理机构数量的快速增长,为河南省商标事业的发展带来了积极影响。截至2020年6月,全省有效商标注册量累计达到98.8万件,近三年均保持了40%左右的增长,驰名商标达到274件。2018年10月,郑州商标审查协作中心顺利挂牌运行,成为全国第5个投入运行的京外商标审查协作中心,月均完成商标审查10余万件,为河南省商标和品牌战略的实施注入了新的活力。但同时,由于商标代理机构的数量超过市场需求,产生了一些虚假代理、低价恶意竞争的行为,恶性竞争愈演愈烈,影响了全省商标代理机构的水平和信誉,扰乱了全省的商标代理行业秩序,损害委托人和同业利益。河南商标代理行业整治,已经成为业内和社会公众的强烈呼声。

1 河南省商标代理行业的发展现状

2003年前,河南只有原省工商局下属的河南省商标事务所一家商标代理机构。2003年,原国家工商总局取消商标代理机构设立行政审批,并取消商标代理人资格考试、注册资本等限制条件起,商标的准入门槛降低,一时间,全国商标代理机构呈现爆发式增长,河南也不例外。第二年仅郑州就成立了30多家商标代理机构。2019年底,全省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备案机构有1020家,占全国总数40431的2.5%,加上其它涉及商标代理、但未备案的律师所、会计师事务所、科技咨询机构等商标代理机构,共约有2 000家。商标代理机构的数量猛增,使得商标代理市场出现了诸多乱象。

1.1 商标代理行业门槛低,从业人员素质良莠不齐

2003年以前成立商标代理机构,门槛相对较高,企业必须有注册资本100万元,还应配备3名以上的商标代理人。而成为商标代理人,也应通过相应的资格考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4年6月29日发布了《商标代理组织管理暂行办法》,就商标代理人资格的取得、职业道德及商标代理组织的设立条件、业务范围、审批程序及代理人和代理组织的违规行为的处罚等方面作了比较全面的规范。其中规定了“商标代理人资格经考核产生。已取得律师、专利代理人资格或者从事过5年以上商标业务工作的,或者经过两年以上知识产权法律专业学习,取得相应文凭的,经本人申请,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予以考核。经考核合格的,由商标局颁发《商标代理人资格证书》。取得资格证书的代理人应在一个商标代理组织内从事商标代理业务。没有取得资格证书且未受聘于一個合法商标代理组织的人员,不得为他人代理或者变相代理商标事宜。”

可以看到,商标代理人是指取得商标代理资格证书,并在一个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的商标代理组织内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人员。此时,成为商标代理人资格已有了一个较为明确的准入门槛,2003年国家工商总局放开门槛以后,商标机构开办资质行政许可、注册资本、代理人资格资格等限制条件全部取消。各类人员大量涌入商标代理行业,从业者素质良莠不齐导致商标代理机构的整体水平都不高,尽管2010年7月国家工商总局颁布的《商标代理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了商标代理人应当符合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熟悉商标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具备商标代理专业知识;在商标代理组织中执业这三个要件,但其中的界定较为模糊,不具备监督的实操性,这就造成了对商标代理管理事实上的真空状态。不具备基本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的人也会到该行业中来,个别商标从业人员不按诚信原则办事,隐瞒事实、虚假宣传、误导当事人、夸大代理人作用,少数商标从业人员收取当事人的费用,却不为当事人提供相应的服务,甚至个别人丧失起码的职业道德,存在欺诈行为。商标代理作为一个专业型服务性质的智力行业,对从业者的素质应该有高要求,但是除了个别从业人员主观上道德品质和法制观念淡薄,客观上缺少准入门槛和人员资质考核以及适当的执业监督也是造成商标代理人队伍鱼龙混杂主要原因。

1.2 商标代理机构同质化竞争泛滥,损害委托人利益

当前,商标代理行业已经完全市场化,从业人员过多,代理市场份额几近饱和,商标代理组织的数量远远超过了市场正常竞争的容量,产生了过度竞争的现象,商标代理机构违法行为出现了多发、频发的态势,严重损害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扰乱了商标代理市场的正常秩序,行业信誉不断下降。

一样同质化竞争泛滥,出现了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损害委托人和社会公众利益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十种情况:一是假冒商标审查机关和地方市场监管机关工作人员,恐吓企业,强制要求企业注册商标;二是伪造商标法条款,谎称该客户的商品必须注册商标,否则市场监管部门要进行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三是企业的商标未到续展期,却谎称已到期需要续展,骗取客户费用;四是低价招揽客户,之后又巧立名目向客户收取各种证书费、公告费、登记费、公证费等,进行加价抬价;五是谎称企业的商标被人抢注了,给企业主带来心理压力和恐慌,听任其摆布;六是低价招揽客户后,欺骗客户百分百注册成功。骗子利用商标注册用时长,收到钱后,不上报商标局,要么直接说辞职蒸发,要么过段时间说注册不成功,只退部分费用给企业;七是购买内部信息以提前通知商标驳回为由,虚假承诺骗取驳回复审业务;八是伪造官方文件,借官方名义开展骗取业务;九是编造官方商标公告等,骗取企业到付快递费;十是推荐各种违法山寨的虚假荣誉认定等。为此,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也于2018年2月9日汇总了八类代理机构涉嫌违法行为予以公布,以此规范查处代理机构的违法行为。

1.3 商标代理机构服务形式单一,缺乏专业性

商标代理本身是一项利用专业创造价值的工作,前期的商标注册、续展等申请业务是其他商标业务的基础和入口,后续会产生一些基于此类业务积累而衍生出来的复审、异议、无效、诉讼、维权、国外注册等后续高附加值的业务,造就了商标代理业务的专业性、复合性、延续性、整体性。然而,河南目前多数商标代理机构尚处于小作坊经营形式,提供的商标代理服务项目较为粗浅、单一,简单的商标查询、注册、文件提交等可以做,但后期的高端业务就缺乏专业的人才和实力。很多企业认为商标代理很简单,但事实上,相当一部分商标代理业务属于法律性的专业事务。商标代理人需要准确把握商品和服务的分类,透彻掌握商标审查标准。仅以商品分类为例,按照《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共有45个大类,涉及几万种商品,我国又将其分为485个类似群,体系庞杂,内容琐细,需要专门知识和长期实践经验才能准确地把握和判别。很多商标服务机构对员工业务学习、培训、不太重视,一些新员工简单几周就匆匆上岗接待客户,粗制滥造的服务会给客户造成注册上的问题,如对造成易混淆和误认的商标分不清、注册分类错误或者被驳回、失败等情况。而如今,随着知识产权意识渐渐深入人心,更多的企业需求的是高质量、专业性、复合型的商标代理服务,单一的服务业务已经难以适应客户的多方需求。

2 河南省商标代理行业面临新的考验和冲击

2018年底,全国政府机构改革推行,原工商行政管理局等部门并入市场监管局,但商标代理行业并没有被纳入行业特殊监管序列,因此对商标代理行业的行政监管还处于普通企业的水平。同时,愈演愈烈的低收费、甚至“零费用”的商标代理机构“互联网化”,也使得河南省商标代理行业面临新的冲击和考验。

2.1 监管模式不合理,行政监管和保护力度不足

我国的商标管理制度是集中注册、分级监管,地方市场监管机关主要负责监管执法,特别查处假冒注册商标、伪造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等违法行为,而商标代理服务行业的违规行为危害程度较轻微,造成的经济损失较小。此外,商标代理服务违规行为比较隐蔽,商标服务机构钻法律的空子,往往把这类纠纷“打扮”为一般的经济合同纠纷,市场监管部门往往很难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標法》等进行行政查处。最后,取证难、诉讼难、维权成本高,当事人感觉涉及金额不大,一般很少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案例更是少之又少,使得违规的商标代理机构游走在法律的边缘,得不到及时、有力的行政监管打击,客观上也助长了商标代理行业的行为。

2.2 商标代理“互联网化”对传统代理市场造成冲击

当前,“互联网+”的新业态也开始逐步覆盖知识产权代理服务业。价格低至几百元注册费的“互联网+商标服务”,基本可以说击穿了传统商标代理服务机构的“底线”,原来正常收取每件一千多的商标代理市场彻底沦为了“白菜价”。客户在没有商标代理机构进行前期查询、判断的情况下,仅根据网上简单的商标注册知识提示就根据自己的理解,通过网上平台递交商标注册申请。但超低的收费肯定得不到优质的服务,平台后台技术人员基本不审核,只管原样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结果是客户提交一批商标,其中大多商标注册申请都不能通过核准,既浪费了客户的费用,耽误了商品和服务的投放市场时机,又造成了大量的商标审查资源浪费。

同时,低于成本价的网络商标注册模式也对河南省传统的商标代理服务造成了巨大冲击。有些商标服务机构每件商标代理费用逐渐下滑,甚至低至50元。当然,未来传统的商标代理服务不会消亡,因为客户还会面临商标注册后期面临的复审、无效、撤三、异议、维权、海外注册等业务。这些业务是商标代理行业相对有一定技术含量、利润附加值较为丰厚的版块,也是商标服务机构赖以生存的最后希望,但这需要大量的商标代理基础业务支撑,才能确保后期相对高端业务的产出,而互联网商标注册模式分流了多数商标客户资源,动摇了商标代理机构生存和可持续发展的根基。河南大多数传统的商标代理机构近年来开始“被迫”转型,或者招募专利代理师开拓专利代理业务,或者辅导客户申报政府补贴项目等,队伍的专业性、服务水平、服务能力受到较大的影响。

3 河南省商标代理行业的发展对策

近年来,河南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商标代理工作,在《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河南省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河南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若干意见》等文件中强调了商标代理机构工作的重要性。2013年8月,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商标战略的意见》,其中提到“建立健全商标服务体系,加快发展商标代理、咨询、评估、交易、诉讼、援助等中介服务机构,建立中介服务机构诚信管理制度,强化中介服务职业培训,规范执业资质管理”;2016年4月印发《河南省实施商标品牌战略2016—2018年行动计划》,对于河南省深入实施商标战略,加强商标品牌建设具有积极意义,其中对代理机构的要求是“要加强对商标代理机构的监管,规范代理行为,为广大企业商标注册提供优质、高效、快捷、便利服务”。2020年,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起草了《商标代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商标代理机构备案、商标代理行为规范、商标代理监管、商标代理违法行为的处理等进行了规定,目前正在征求社会各方意见。相信该《办法》的出台,将对全国商标代理行业市场的规范和秩序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3.1 加强政府行政监管,建立行业征信机制

2008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以来,我国已经建立起了符合国际通行规则、门类较为齐全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河南省知识产权事业包括专利、商标等行业也取得了较快的发展,具备了相应的制度、数量和人才基础,但还面临着诸多不适应、不协调、不到位的问题。作为知识产权服务业重要支撑之一的商标代理行业,应当建立一套严格的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的管理体制。政府应在充分尊重并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基础上,对商标代理市场进行必要的行业制度监控,在没有恢复市场准入制度之前,所有在国家商标局备案开设账户的商标代理机构,要在河南省及各市市场监管部门备案推荐,凭省局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推荐机构名单,才能在国家商标局开设账户。市场监管部门要在政府网站上公开商标代理机构名录,对商标代理组织实施信用分级管理,接受社会举报和监督。应建立严格的商标代理行业执业保证金制度、商标代理机构资信披露制度,个人从业者代理的商标注册数量、商标争议异议纠纷处理等业绩,与正在推行的知识产权师职称评选条件挂钩。对发现核实的违法商标代理机构坚决给予打击,列入违法代理机构名单“黑名单”,通过政府公示系统及时向社会公布;机构主要负责人三年内不允许其从事知识产权代理行业,并计入个人征信系统,增强对商标代理机构行政监管的严肃性和执法刚性。

3.2 借鉴专利代理监管模式,推行行业“蓝天”行动

国家知识产权局实行3年多的专利代理行业“蓝天”专项行动,对专利代理行业“黑代理”、挂证、非正常申请等行为进行集中整治,硬起手腕吊销了一批严重违规的专利代理机构资质,中华专利代理师协会严肃惩戒了一批专利代理师,有力净化全国专利代理市场,短时期内取得了显著成效。商标代理行业也应当借鉴学习,推行商标代理行业“蓝天”行动,坚持“全面自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思路,组织开展商标代理行业全覆盖自查和信用承诺,抓重点、抓典型,对商标代理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形成压倒性声势,短时期内净化商标代理市场。

3.3 加强行业自律,发挥行业协会引领作用

行业协会作为社团组织,是政府和企业之间的桥梁。河南商标行业协会和社团组织要发挥行业协会的监督、指导、引导作用,建立和完善商标代理组织信息数据库,完善行业信用承诺、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信用评价等制度,推行行业协会价格行为指南,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和公平竞争,引导代理机构加强行业自律;行业协会要加大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力度,积极开展网络培训以及各类专题培训,帮助推进从业人员整体素质提升;加强与其他省市行业协会的交流与合作,吸取外地先进的行业管理经验和措施,規范行业健康发展。

3.4 坚持商标代理量质并举,着力培育商标品牌服务机构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必须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商标质量是彰显创新驱动发展质量效益的核心之一,高质量的商标需要诚信、专业、优质、高效的商标代理服务。国家知识产权局为贯彻落实《加快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先后评选了三批全国知识产权品牌服务机构,但评选条件基本倾向于专利代理和服务机构。建议河南省市场监管机构也要推行省内知识产权品牌服务机构评选,包括对专利和商标代理机构进行一视同仁的评选,创立河南自己的优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品牌,对入选优秀机构省市政府给予一定的奖励,让其成为企业优先选择的对象。

3.5 建立商标代理人才培育机制,遴选行业高层次人才

近年来我国知识产权取得的重大成就与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的支撑密不可分。国家知识产权局近年来相继出台了《知识产权人才“十三五”规划》和《专利代理行业“十三五”规划》,明确提出在“十三五”期间,选拔200名左右的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选拔和培养400名左右的“百名青年拔尖人才”,培养遴选200名左右企事业知识产权高级管理人才,200名左右知识产权运营人才,1 500名左右专利信息分析人才,200名左右知识产权国际化人才等。目前河南省建立了中原工学院、郑州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河南师范大学等六所知识产权学院,在高校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河南省高校知识产权学院要创新人才培养体制机制,明确学科建设和专业化、复合型人才培养目标,为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源源不断地输送人才,为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要创新商标代理高层次人才遴选评价制度和评价机制,采用县市区层次推荐、知识产权行业方式,遴选出有理论、懂业务、通专业、擅实务、会管理的高层次商标代理人才,并于2020年被国家人力和社会资源部纳入到“经济师”职称序列的“知识产权师”职评选结合起来,努力推动河南省商标品牌由数量向质量提升、河南产品向河南品牌转变、建设知识产权强省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

参考文献:

[1] 张希.本科教育知识产权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探析[J].天中学刊,2019(06).

[2] 曾媛媛.高校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模式探析[J].科技视界,2019(30).

[3] 贺志丽.知识产权专业本科人才培养路径研究[J].教育现代化,2019(66).

猜你喜欢
品牌专业化人才培养
劳动教育课程的常态化、专业化还有多远
幼儿园保育员专业化现状调查与分析
区域教学视导:教师专业化成长的助推器
我国航天航空产业专业化水平测算与分析
我国航天航空产业专业化水平测算与分析
品牌包装设计中的色彩研究
从电影到品牌:看黄渤的“品牌化”之路
旅游经济
电子商务环境下品牌建立探讨
基于人才培养的中职生日常管理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