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巧红 张炯
摘 要:随着商业银行全球化布局深入展开以及经济全球化在各个领域的全方位渗透,银行跨国业务的开展无可避免地会受到国别风险的影响。国别风险与其他银行在经营过程中所遭受到的风险具有本质上的差别,且表现形式异常复杂,其不仅会降低跨国业务的预期收益,还可能会因其跨国经营的特征而产生传染性,导致在同一债务链上的其他国家遭受传染风险。因此,为有效防范国别风险,跨国银行应当通过提高识别、评估国别风险能力,设置国别风险限额、准入标准以及业务跟踪制度等措施,提高国别风险防范能力。
关键词:跨国银行,国别风险,风险管理
一、引言
近20年来,由于中东战火连绵、欧洲难民危机、次贷危机、欧债危机、个别国家政局不稳、政权更迭及较大自然灾害等因素影响,跨国银行面临的国别风险加剧。如20世纪90年代,亚洲金融危机导致的国别风险重创日本跨国公司,使得日本跨国公司损失惨重,大规模回缩日本本土。今年以来,在新冠肺炎疫情以及黑人人权运动(Black Lives Matter)等一系列因素的影响下,美国最大的“必胜客”特许经销商NPC International申请破产、美国老牌百货公司杰西潘尼公司(JCPenney)申请破产保护、美国页岩油巨头惠廷(Whiting)石油公司申请破产保护。美国遭受到了堪比1919年的经济大危机以及严重的社会危机。因此,为转移国内注意力,美国针对中国进行各种指控并频繁采取贸易战、科技战、舆论战等措施以期遏制中国的发展。在一个联动的世界市场环境中,两大经济体的对抗带来的影响不仅局限于两国之间,而将会影响整个世界市场,使国际市场环境处于一个更加不确定前景的状态下。由此可见,在一个跨国经营的环境里,跨国银行不仅面临着来自市场本身可能导致的风险,更面临着由其他国家的传导而来或者是由交易对象国本身的状态而带来的风险。而且在通常情况下,一国银行业对其他国家发生的国别风险往往无法施加影响或者是予以控制,只能被动接受,使其处于一个较为被动的处境下。因此,在此背景下,如何有效识别和评估业务所在国家的国别风险,采取各种措施进行管理,争取化被动为主动,就成为银行业跨国经营中尤为重要的一个方面。
二、国家风险的内涵、风险类型
1.国别风险的内涵
传统意义上来说,国别风险(Country risk)是指由于某一国家或地区的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及事件,导致该国家或地区借款人、债务人没有能力或者拒绝偿付商业银行债务,或使商业银行在该国家或地区的商业存在遭受损失,或使商业银行遭受其他损失的风险①。除此以外,国别风险还可以从债务和投资风险两个角度界定。从债务风险角度,1992年Cosset,J.C.认为:国别风险是由于某国因无法获得足够外汇偿还他国债务而面临可能违约风险;1986年Mondt, K.和Despontin, M.认为国别风险包括国家不能或不愿意偿还债务的可能性,与政治风险相近;1982年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将国别风险定义为:“由于一般性贷款风险之外的原因引发并且会导致某个特定国家的主权借款者或其他借款者没有能力或没有意愿偿还境外债务而违约的可能性(概率)”。1984年Nagy认为国别风险是由某个特定国家发生且某种程度上控制的事件(非由私人企业或个人所能控制)所引起的跨国贷款的损失风险。Iranzo(2008)认为国别风险是某个国家因宏观经济、政治、社会环境或自然灾害等原因而违约的可能性,属于对国外债务(包括各种债务工具(贷款或债券)以及或有负债(担保、背书等),但不包括股權投资的信用风险②。从投资风险角度分析,国别风险主要侧重于某国宏微观风险(分为社会风险和政治风险等几部分,具体包括战争、宗教冲突、革命、价格管制、税收变化等)可能给投资该国的收益造成影响,从而影响跨国投资者的投资决定。
2.国别风险类型
国别风险可分为主权风险和非主权风险,非主权风险又分为转移风险、宏观经济风险和传染风险。主权风险是指一国政府或政府担保的机构因其公共收入减少、债务增加、外汇储备缺乏,或各种政治原因致使其偿债意愿降低并可能对其债务违约的风险。如公元前4世纪,古希腊城邦之间相互借贷违约,14世纪至16世纪,英格兰、法国、西班牙和葡萄牙外部债务违约,1998年俄罗斯主权债务违约及2002年阿根廷债务违约也都属于主权风险。转移风险是指一国因收支赤字、承担巨额外债且外汇储备不足、采取外汇管制等原因使私人部门不能获取足够外汇而诱发的债务偿还违约风险。具体来说就是因东道国政府的政策或法规禁止或限制资金转移而对贷款方构成的风险。在开展国际银行业务时,由于东道国的外汇管制或资本流动管制,出现银行在东道国的存款、收入等可能无法汇出或贷款本金无法收回的情况,就是典型的转移风险,如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期间马来西亚政府实施严格外汇管制措施使跨国银行巨额贷款得不到偿还。宏观经济风险是指某国因宏观经济或政治环境出现重大波动而致使外国借款人或投资者遭受损失的风险。宏观经济风险包括外汇风险和本币风险,转移风险则只涉及外汇风险,如2008年希腊和冰岛因财政赤字引发的债务危机。传染风险是指某国家因其自身原因造成违约可能性上升而引发的与该国有密切经济联系的第三国的经济波动增加、信用状况下降的风险。当前,世界各国经济联系紧密,经济一体化深度发展,各国经济互补性加强,经济风险的多米诺骨牌效应加剧,致使国别风险的传染风险加剧,2008年因希腊债务危机引发的欧债危机就属于典型传染风险。关于国别风险的防范,跨国银行管理层应加大对国别风险的研究;加强对涉外分支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国别风险识别、审查培训和专题业务指导;借助敞口的计量和国别风险评级机构信用评级对国别风险进行定量评估;利用大数据和信息技术及先进算法并借助计算机、互联网构建可视化动态数据采集、整理分析、模型计算和风险预警平台;根据国别风险评估和预警分析结果设定动态国别风险限额,制定明确的客户准入标准。
三、跨国银行风险防范措施
1.有效识别国别风险
国别风险定义繁杂,表现形式多样化,其形成、演化、传递的过程通常与一国国内政治环境状况、外汇政策以及宏观经济形势等国家基本面分析要素紧密联系,因而具备与信用风险、市场风险以及操作风险等风险近似的形成前提,这些前提使国别风险易与其他风险交织产生交叉关系,致使其在衍化传递过程中具有较强的隐蔽性,进而增加银行对国别风险有效识别的难度。因此,通过提高对业务人员审查培训与专题业务的指导频次,开展专门研讨会研究国别风险与其他风险的关系、特征与异同,加强涉外分支机构工作人员国别风险识别定性能力,将有益于银行防范国别风险。
2.准确评估国别风险
国别风险的准确评估应借助于风险敞口计量与国别风险的评级。在经历次贷危机所引发的全球性金融危机后,国际金融行业认识到对交易对手进行风险管理于跨国银行稳健经营的意义,国内外监管机构也对交易对手的风险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因此,对国别风险的准确评估,计量交易对手的风险敞口对于国别风险防范具有重要意义。但跨国银行交易对手的风险敞口计量受限于国别风险的复杂性以及巴塞尔协议III(Basel III Finalising post-crisis reforms,2017)的规定,其敞口计量应当从主权风险与非主权风险两个角度分别进行,也即实质上是对交易对手的性质进行区分后进行计量。且计量内容应包括银行的境外贷款、股权投资以及购买的外国政府债券等交易标的的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国别风险的评级能够直观地反映国家风险程度的大小,对国别风险的准确评估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国际大型评级机构如穆迪、标准普尔等会定期公布各个国家或者地区的信用评级,实时跟踪各国发生的重大事件,并根据该事件对某一地区或者国家的影响,及时调整该国家或者地区的信用评级。考虑到国际信用评级机构的权威性、方便性与结果易获得性,部分银行直接引用其评级结果作为国别风险评估的依据,但银行若想要真正地对国别风险进行评估,则应当建立自己的国别风险评估体系,因为国际信用评级机构的评级结果具有其缺点。首先,从评级方法与标准来看。不同的评级机构有不同的评级方法与标准,即使国际评级机构的官方网站都有公布该机构进行信用评级的方法与标准,但其评级的核心方法与标准却不会被公开,不同的机构可能依据自身的评级方法与标准作出不同的评级结果,而作为客户银行只能被动接受其评级标准,据此可以认为银行与评级机关是处于信息不对等的状态。其次,在实务中,银行往往会同时参考多家评级机构做出的评级结果,因而当评级结果之间以及银行基于自身业务经验做出的风险判断存在偏差时,银行可能会对适用参考对象的抉择产生犹豫。如受乱港分子以及众多其他因素的影响,2020年1月21日国际信用评级机构穆迪将中国香港的信用评级由Aa2转为Aa33,而另一知名国际评级机构惠誉却在2019年09月06日便将中国香港的信用评级由AA+转为AA,并将评级展望由“稳定”转为“负面”。再次,信用评级机构对于国别风险的评级往往是从长期角度出发,代表的是国家或者地区今后几年的发展前景,可能会与银行的短期发展目标不符。最后,从信用机构的公信力来看,在20世纪70年代以前,在“声誉资本”的约束下,信用评级的独立性、公正性和可靠性还是得到市场认可的,因此也奠定了以后利用信用评级结果作为监管目标的良好基础。但在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和2001年安然事件中,信用评级机构的表现都受到了广泛的批评。在2008年金融危机中,评级公司不仅没有及时揭示风险,甚至误导投资者,事后又加剧投资者恐慌,其在金融危机前的“引起”和“误导”作用,在危机发生中的“滞后”和“加剧”作用,引起公众的严重不满甚至是不信任。因此,基于上述原因,銀行应当建立自己的国别风险评级体系。
3.通过建立风险预警平台设定风险限额
以大数据、信息技术及先进算法为基础,借助计算机、互联网构建风险预警平台,并根据所构建的风险预警平台的反馈对银行交易对手设定风险限额。通过技术性手段建立基于市场公开数据以及母行、分行内部交易数据的风险预警平台,对与银行存在债权关系、投资关系或者股权投资关系等关系的国家或者地区的相关数据进行实时监控、更新以及分析,并根据分析结果的反馈对交易对手设立风险限额。从世界范围来看,限额管理(limit management)是跨国银行管理国别风险的最主要措施,即以境外交易对手或者其所在国家的信用等级为基础,对其设定一定的交易限额,银行与该交易对手进行的交易不得超出该限额。风险限额管理以信用等级为基础设定交易额度限制,将可能遭受的潜在风险锁定在额度范围内,即使银行因交易相对人国内动荡等原因造成违约而遭受国别风险,其风险也只在一定范围内造成影响,是一种具有止损特征的风险管理方式,规避了因风险扩大而造成损失扩大的可能性。
4.建立客户准入制度
客户准入制度广泛应用于金融行业,从相关金融法律法规对参与证券市场两融做空交易、ETF期权交易者设置的资产准入要求到最近对沪港通、沪伦通对交易者设置的准入门槛,无一不反映出客户准入制度在防范风险层面的重要意义。因此,面对复杂的国别风险,跨国银行应当在区分交易对手的性质后,根据交易对手所在地的信用等级、交易对手信用评级、资产状况、资金状况、所在行业性质以及客户规模等相关因素设置交易准入门槛。
5.业务跟踪制度
根据商业银行“展业三原则”的要求,对客户身份的识别与审查应当包括了解客户、了解业务以及尽职调查三个阶段。当该原则运用到国别风险防范上时,应当将重点集中在“了解业务”、“尽职调查”以及从该原则延伸出的“事后跟进”的要求上。在“了解业务”方面,银行在业务展开时应当充分了解该业务所涉及的任何事项,了解掌握其可能遭受或者是面临的风险。在“尽职调查”方面,商业银行既要对客户的身份和其展开的交易持续开展尽职调查,也要定期监控分析业务指标变动情况,重点对大额、高频、异常交易进行事后核查。在“事后跟进”方面,跨国银行应当在“了解业务”、“尽职调查”的基础上,持续性地实时跟踪、跟进以及分析该项业务的风险现状以及潜在风险,以做到及时反应,调整风险策略。
四、结语
为应对因国际政治、市场等环境不确定而带来的国别风险加剧扩大的可能性,跨国银行应当通过常态化、有效化的方式管理防范国别风险,将上述识别、评估、限额、准入以及跟进等风险防范措施在银行内部实现流程化和制度化,并通过颁布管理制度的方式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流程,明确银行内部各部门的权限及职责,使银行能根据各国风险的变化,及时调整风险管理的策略,在收益与风险之间取得动态的平衡。
注释:
①https://wiki.mbalib.com/wiki/%E5%9B%BD%E5%88%AB%E9%A3%8E%E9%99%A9,2020年3月11日浏览。
②Silvia Iranzo,2008. Delving into Country Risk[EB/OL]https://www.bde.es/f/webbde/SES/Secciones/Publicaciones/PublicacionesSeriadas/DocumentosOcasionales/08/Fic/do0802e.pdf,2020年3月11日浏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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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潘巧红,河南原阳人,河南城建学院法学院讲师,主要从事国际经济法领域的研究工作;张炯,河南太康人,香港中文大学国际经济法专业在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