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逊
经过多年的热烈探讨,不少学人倾向于认为,晚明以来中国社会内部发生了剧烈变革,孕育出一股被称为“早期启蒙”的新思想。关于这一思想的系统表述,“滥觞于梁启超、胡适之的‘中国文艺复兴说’,奠定于侯外庐而光大于萧萐父。其历史跨度为晚明、清初、清中期三个时段”①。时至今日,早期启蒙思想作为理论指导统摄了晚明研究全局,文艺领域自不例外,晚明诗学②被视为早期启蒙思想大潮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已成常识与共识。晚明诗学研究中的早期启蒙范式,其核心在于以早期启蒙思想中的某些论断来梳理晚明诗学的发展轨迹、分析评价晚明诗学的具体现象。这一范式经过长期的“操练”已然相当成熟,但必要的警醒与反思却有所欠缺。在思想史领域,与该理论发展相伴随的是不绝于耳的质疑之声。譬如20世纪80年代有学人说,“我对所谓‘启蒙说’就一直表示怀疑”,“对明清之际思潮的特点、性质和历史作用,似乎还有必要进行深入的探讨”③。到了90年代,分歧更多,既有阵营内的“式微论”“逝去论”“错误论”,也有阵营外的“启蒙外来说”、文化保守主义和后现代主义,它们都对“早期启蒙说”产生了巨大冲击④。进入21世纪以来,许苏民与邓晓芒还围绕这一话题进行了一场笔战,就相关争议话题做了充分总结与延伸⑤。往来辩驳,一己立场可越辩越明,彼此之对话似难有期待。双方既已深陷其中,自然难有反观自省,且争论越繁,己意越坚,想要消解分歧实属奢望。这看似不圆满,却未必不是好选择。与激烈争论相伴随,问题的复杂面相得以充分展开,我们的认识也因此丰富和深化。遗憾的是,相关学术推进未能遍及全局,譬如诗学研究就少有呼应,常年因袭的某种认识与评价模式,几成俗套,实有反思之必要。
崇奉并遵循早期启蒙范式系晚明诗学研究中的常态,但除了“个性”“启蒙”等高频词汇外,学人多半语焉不详。以早期启蒙为指导的意识固然明确,必要的概念厘定与辨析似乎仍然缺位,以致这一“常识”或“前提”的根基实在算不得牢固。首要的,我们似乎应当有一关于“启蒙诗学”与“诗学启蒙”的区分。就前者来说,明清之际已经形成较为成熟、完善的早期启蒙思潮,时人在其引领下自觉按照相关理念来进行创作。就后者来说,诸多领域显现特别因子,预兆一种新的风尚即将成熟,但此时还不曾汇聚成洪流;文艺创作亦然,其中表露出的旨趣契合早期启蒙思潮的主题,配合了这一思潮的推广及兴盛。如果说前者是主动自觉,后者则少了些明确的意识和积极的响应,只能算是一种暗合。如此划分似有刻意之嫌,其合理性甚至必要性让人生疑,因为这两种情形可谓我中有你、你中有我,并非泾渭分明,过于明确而单纯的立场并不可靠。此举看似无谓,但揭示出的迥异思维方式确然存在,且相关学人高蹈激昂的论调清晰呈现出一种较为鲜明的单一倾向,与“启蒙诗学”的内涵趋同。譬如有人称,“16世纪……由于启蒙运动思潮的兴起,重新确认人的价值观,从而否定过去束缚人们思想的许多封建传统观念,要求个性解放,精神自由”⑥。在此潮流裹挟下,文艺领域自然会有积极反应。就流派论,“从晚明来说……如果没有十六、七世纪的启蒙狂飙的喷薄,从而在社会风气上成为思潮,在文艺上成为流派,在文化嬗变上成为群体化的个体意识,公安与竟陵的形成,是不可能的”⑦。就个人说,“由于启蒙思想对袁宏道的影响,所以不主故常、爱奇尚异、穷新极变的意识,在他的审美观中也居于主导地位”⑧,甚至于“嘉靖万历之后的明小品代表作家,几乎都是在李贽人道主义启蒙学说影响下展示才华的”⑨。
一应论调可谓言之凿凿,但可能的质疑并不缺乏。譬如说启蒙诗学的相关表述多半呈现为“因某思潮必然出现某现象”“某现象的产生必然归因于某思潮”等论断,不免简单而空洞。此种“无能”实则出于“无奈”,无论主动抑或暗合,个中关联都难以明白确证。我们似乎从其时的文艺现象中找寻出了与早期启蒙思潮相匹配的元素,但这种“匹配”有赖于我们的界定与阐释,至于由一点而扩充至其他,揭示普遍倾向与规律,更有赖积极建构。譬如说,吴调公认为公安、竟陵系浸染启蒙思潮而形成,并有具体研析,称“从晚明文学的创作方法看,浪漫主义的独树一帜,是体现启蒙思潮的一个重要特色……语言风格的生动活泼和格律的解放,是体现文艺启蒙思潮的又一特色”⑩,一连两个“体现”,可见文学现象与思想观念的结缘,系两相对照、比较后求同的结果。据此,晚明诗学与早期启蒙思潮关联之确立,或者说晚明诗学早期启蒙性质之判定,系事后追认所得,是基于某种理论的历史追溯,所谓“本然”更多出自“应然”。李健章在总结其研究方法时称,“留心公安派的文艺思想和创作实践所表现出来的新特点、新趋向,进而根据这些新的特点和趋向,探索其历史根源和社会根源,与当时社会经济方面出现的资本主义萌芽和哲学思想方面兴起的早期启蒙思潮联系起来”⑪,应该具有相当多的共通性。此举旨在重新审视传统,发掘其“现代价值”,但我们往往得有一个“先入之见”作为指引,进而去“搜索”合适内容,否则,为传统换上“新装”便将是难事。胡适昔日明确宣称,“我们在那时候所提出的新的文学史观,正是要给全国读文学史的人们戴上一副新的眼镜”⑫,没有这类颠覆之举,无法开出新局面。
回溯源头,早期启蒙理论的萌芽,就是一种不无刻意求同甚至比附的结果。譬如梁启超曾经说:
此等论调,由今日观之,固甚普通甚肤浅,然在二百六七十年前,真极大胆之创论也。顾炎武见之而叹,谓三代之治可复。而后此梁启超、谭嗣同辈,倡民权共和之说,则将其书节钞印数万本,秘密散布,于晚清思想之骤变极有力焉。⑬
“三代之治”与“民权共和”存在极大错位,彼此间应很难找到交集,但却有一种论调,三百年前可供复三代之治,三百年后又能为民权共和张目,这自然不是基于该理论阐释可能的丰富与多元,而系梁启超刻意“安排”使然。前后语境及指向大相径庭,却能在理论源头上获得统一,想来是为了加强“外来”思想的传播和接受,给它赋予本土标签,既使其便于“理解”,也能照顾情感上的认同。若说此举乃是曲解或许过于苛刻,称之为“调适”应该恰切,即在历史和当下间都做些调整,尽量使其对应。
一应结论出自“事后追认”而非“理所当然”,这着实让人有些灰心。尽管无奈,却系必然。一种新现象当其孕育之时,虽显露出“特异”,却未必足够明晰,时人也难有明确界定,甚而身处其中而不自知,须待其发展充分,经全面确认和总结方能获得新名义。面对明清之际的“异质”因子,原有的理论资源显然难以应对,新观点、新视角的引入实属必要,至于具体思路,也不可避免是前后比较、对照。此举有助于建立有效的解释机制,超越传统思维,发掘出酝酿发展中的现代价值,但我们需谨记此乃“策略”使然,且先天存在不足。
第一,新方法、新理论的引入,必然带来对旧现象的新认识,催生种种花样翻新的理论观点,这种局面看似热闹,却未必有助于理解的推进,甚而会带来困扰。谭佳指出,“从五四时期至当下……对晚明文学思潮性质的界说一直众说纷纭,或称之为文艺复兴运动、或称为启蒙运动、或称之浪漫主义思潮、或认为是从超现实主义到现实主义思潮、甚至称为自然主义等”⑭。名目繁多,固然是由于现象的复杂,但和我们的操作方式也有关联。“追认”有赖预先确定立场,但采用何种立场,往往与一时的政治文化形势、个人的偏好诉求有极大关联,故从源头处就注定了多歧面貌的出现。待宗旨确立后,我们便按图索骥,寻找符合预期的材料,因是有目的的“筛选”,故视野不免狭隘,对晚明文艺现象的全面考察向来阙如;且此种过程往往排他性较强,一旦确立了某种立场,便坚信不疑。假使遇到了新材料,与其一致的自不必说,若有歧异,也或是回避,或是以曲折迂回的方式纳入既定的论述框架中。
多元的背后实则就是多歧,有关晚明的多种论述模式虽有共同趋向,矛盾甚至对立处也明显存在。诚如前述,刻意求同实属奢望,极力彰显“异”之面相更具深意,即通过多元探讨充分展现问题的复杂性,在此基础上综合考量,超越单一立场,获得总体把握。但诸家显然不做此等设想,确立自我观点的一尊地位才是他们的宗旨,如此不免令人无所适从。就晚明而论,所谓新现象是否一定要借用“启蒙”之名?或者说,用“启蒙”来统摄某些变化是否有其必要,又是否可能?有学者即认为,“抽象地说‘经世致用’是或者不是启蒙思想,都难免失之武断……把‘经世致用’和‘启蒙思潮’等同起来,是缺少根据的”⑮,结论或可商榷,这一警醒本身却不无道理。赋予一种新“名义”本是为了解释的方便,但“名”“实”到底有别,“命名”在赋予确定性的同时,也会将解释导向单一框架,遮蔽其他的可能性。多歧固然令人烦恼,却也不能以清晰之名消解多元。
第二,面对明清之际的特异现象,早期启蒙抑或其他类似言说虽有解释效力,却不宜视为根本宗旨或唯一准则,文艺领域尤然。按照不少学人的逻辑,在启蒙思潮的感召下产生了启蒙诗学。文艺固然深受时代风气影响,难逃社会发展大势,但它毕竟不是所谓社会存在的简单、机械图写,这也正是其魅力所在。加之悠久的历史传统和独特的艺术规律,使文艺具有了相当程度的自足性。就一时文人来说,也显然不会极端地依凭某一观念来安顿人生,他们还具备作为文人的情趣和旨趣。公安派的理论主张及文学创作受阳明学影响或许不假,但要将他们的智慧全都系于阳明处,却不免将他们的视野狭隘化了。说到底,他们是文学之士,处理文学问题时自会有其作为专业人士的考量,断不至于自觉归属某一思想,进而仅凭此来改造自我的文学观念。文学问题毕竟不等于思想问题,二者也并非是简单对接关系,思想观念需经转换才能成为文学命题和文学行动,这其中涉及创作理念、创作主题、创作风格、创作手法等一系列问题。
以新概念考量旧话题属无可奈何,不得不然,但需注意“度”的把握,着力克服可能产生的主观臆断,即我们在回溯过程中应防止一己情绪投射过多,以致盲目攀扯。寻找相似之处总是容易的,但偶尔的“似”不一定构成必然的“同”;且既然是追溯源头,萌芽期的理论便多半不全面、不丰富,我们虽承认彼此的同源关系,却不可过于乐观,高估其成熟程度。早期启蒙范式是建立在“晚明”的重新发现或者说事后追认的基础上,在此过程中屡有出位之举,学人多有反思。郝庆军直言“晚明在30年代中国的复活,是一个非常典型的知识建构和话语建构的行为”⑯。公安派的“重新”发现首先应归功于周作人、林语堂等人,但在这“源头”处,却存在不少曲解和误解。“林语堂的做法,是标榜古人,张大其说,根据宣传幽默小品文的某种需要,有重点地加以利用。”⑰出于特定情境下的现实诉求,早期启蒙与晚明诗学的联姻多存故意“曲解”或者说有意建构。自此以降,因建设当代文论之需,晚明的“再阐释”成为常态,此举固然有其现实意义,但相关结论后来被大量引入晚明研究中,成为我们对晚明的基本界定,“策略”变成“常识”,便不免滋生流弊。
具体到对诗学所具启蒙特色之界定,或谓“中国早期文学启蒙,紧紧围绕人的自由、人的思想解放问题,走着一条艰难曲折的道路”⑱。与此同调者甚多。学人揭示出的不少现象的确见出不同于传统的崭新因子,也可纳入“启蒙”的论述框架,但相关表述中的主观情绪过度激昂,某些判断不免有草率和简单化之嫌。譬如说关于商人的话题,对明后期商人地位的提升以及士商关系的变革大为褒奖,但汪荣祖却提醒说:“明清商人并不想永远做商人,不是靠捐纳入仕,就是如何经由子侄科考,使家族转为士人。换言之,商人在下意识里根本瞧不起自己的商人地位,所以想要转换社会角色。”⑲再如情欲。情的突破、欲的肯定,是晚明文学“启蒙”特质的突出表现。“这种对人的本能欲望的追求,顺应了当时反对理学禁锢、追求个性解放的社会思潮……包括有些作品对于肉欲的赤裸裸的自然主义描写,闪烁着一种前所未有的启蒙精神。”⑳但有学者通过对“三言二拍”的分析指出,其中存在的大量性描写虽是“对禁欲主义的道德观的长期横行造成的一种病态社会现象的反思与批判”,但却“矫枉过正……反映了发迹了的城市工商业者严重畸变的性爱意识,反映了作者似乎病态的审美情趣”,从根本上讲,“以纵欲主义来反对禁欲主义最终还是陷入历史的误区”㉑,将提倡情欲等同于高扬人性、鼓吹自由显然失之简单。表现形态多元,形成因素繁复,是晚明文艺现象的突出特征,理应客观审视、详细梳理。假现代意识之名,任凭浪漫情绪驰骋,不免失之偏颇与绝对。
上述论调多从文学之外着眼,又或者紧扣文学问题发声,但因从属于同一研究范式,无论思维方式抑或结论主张必然高度同步,譬如有人声称:
明代中期,整个中国文学领域到处笼罩着复古主义和形式主义的迷雾……所谓台阁体、茶陵派、前七子等文学思潮使整个文坛了无生气,一步步把文学引向令人窒息的死胡同,并使诗、文、词三种主要的文学体裁陷于绝境……在举世亦步亦趋、墨守陈规的时代里,王阳明非难孔孟程朱,强调“良知”是判断是非的标准,这种大胆的怀疑精神和批判性格,使得“厌常喜新”的风气迅速吹进了敏感的文学领域,并使文学上开始了对复古主义和形式主义的猛烈冲击。㉒
一应观点亦为晚明诗学研究中的常识,却同样在在显示出知识与逻辑层面的错谬、混乱。其一,强分阵营、妄生臧否,甚而歪曲基本事实。王学孕育与七子派文学运动兴起基本同时,一则思想,一则文学,本各导先路,并驾齐驱。王学是对理学的批判,七子亦然,只因阳明学被归入启蒙一脉,七子派则系其攻击对象,便刻意制造对立。此种处理方式在晚明诗学研究中时有发生,甚而整个晚明文学的发展线索都被建构为复古与革新的斗争演进史。其二,辨析疏略,以致概念含混、结论浅表。谈及启蒙思潮对文学的影响,首在表彰其对复古、模拟之批判,但复古与模拟并非一事,也不应简单评判。就复古来说,钱钟书指出,“复古本身就是一种革新或革命……一切成功的文学革命都多少带些复古……若是不顾民族的保守性、历史的延续性,而把一个绝然新异的思想或作风介绍进来,这个革新定不会十分成功”㉓,绵密细致,诚不刊之论。至于模拟,确易滋生严重流弊,但七子派虽崇尚复古,个人创作也不免因袭、剽窃前人,但他们对模拟并不缺乏深刻警醒与反思,并在理论主张中有所体现。何景明标举“拟议以成其变化”之说,后李攀龙、王世贞等人皆有响应,至胡应麟则明确为“法—悟—化”之演进㉔。“模拟”既是必要方法,又是理当超越的阶段,可谓中肯。其三,视野狭隘,拘泥于一己立场,少有全面审视,对文学演进内在机理的认识失于机械。依照引文说法,正是在王学引领下,晚明文学革新才蓬勃展开,但文学因革历代不乏、渊源有自,王学影响的特异处何在?是否缺少了王学的引领,文学就难有变革?即使就对“模拟”的批判来说,七子派也有这样的自觉,这是文学创作的基本规律和原则使然。种种思潮的兴起可能会与文学反思相应和,或者在文学反思未及处,引发对模拟、因袭之批判,但若因有对模拟、因袭之批判,就认定所谓思潮的决定性作用,这逻辑明显混淆了充分条件与必要条件。与此类似,所谓个性鼓吹、情感张扬也多归功于阳明学,但它们都是文学创作的一般原则,七子派何尝不言?先贤何尝不言?文学发展固然与时代思潮的推动相关,但也不能忽略了其自身动力和逻辑,前文已有理论层面的反思,此处又得具体案例予以印证。
即使我们不拘泥于理论的圆满,以较为宽容的态度寻求一种“片面的深刻”,似乎所得也甚少。以早期启蒙来界定、描述和解释晚明诗学现象,似乎并没有给我们带来新的见识,看似鲜明的“标签”难掩其苍白与空洞。譬如论李贽,有论者将其文艺思想称之为具有“新理性主义特征”,具体表现有三,即“复‘童心’、做真人的新理性主义”,“‘神圣在我,技不得轻’的创作技巧论和艺术境界论”以及“论文学家的人品与文品、诗品的统一性”㉕。虽然论者在评述这些观点时使用了“高度重视”“深刻命题”等等以壮声势,但细读相关言论,却难让人有焕然一新之感。所论种种,系以思想成色为衡量标准,但既然是论文衡艺,便不能仅仅考察思想观念之“进步”与否,我们更应关切的是在此种思想引领下,文艺主张有何特异之处。熟悉中国文艺思想发展史的人看到上述概括想来会失望,因为它并没有超出我们常规的认识框架,且论之草草,未如前人那样精深。
综上,自文艺领域挖掘出的早期启蒙成色实在令人生疑,如此虽不足以使我们从根本上有所动摇或怀疑,但这一研究范式的当下阐释效力实在有限,既无法提供新理解,还阻断了新可能,我们理当于深刻反思之余有所调整。
早期启蒙思想最初被引入文学领域,或是用于分析某些特殊文学现象,或用于解释某些文人的“另类”主张。及至当下,越来越形成一种趋势,即以此统摄明后期以来的整体文学发展风貌。论及晚明种种,动辄见此论调,循此倾向流布,便有构建诗学启蒙思想发展史之设想与实践。20世纪80年代,王忠阁就撰有《关于中国早期文学启蒙的断想》一文㉖,既为“断想”,则尚不确定、不完善。进入21世纪,有学人对这一潮流的发展阶段、代表人物及观点、特征、影响作出了清晰描述,撰写了《明代文艺启蒙的三次冲击波》一文㉗。此外,章培恒《李梦阳与晚明文学新思潮》、谈蓓芳《明代后期文学思想演变的一个侧面——从屠隆到竟陵派》等文㉘,都在有意无意间契合了或者说配合着这股潮流。理论层面的完整论述、实践层面的广为流行,才使得早期启蒙被不容置疑地加诸晚明诗学。从点的探讨到线、面建构的过程,既使得启蒙诗学日益丰富和完善,同时也充分暴露或者说涌现出了诸多晚明诗学与早期启蒙思潮相勾连的破绽与障碍。
尽管不一定完全同步,构建通史的思路在诗学与哲学史、思想史领域几乎同时兴起。就哲学史、思想史层面而言,早期启蒙之初也只是用于说明某些“异类”人物的“另类”思想,即在传统人物身上发现了“现代”因子,预示了一种新的可能。随着这种“发现”的深入,学人日益感觉(或者说极力渴望)这些因子足以汇成洪流,且是连续不断的巨流,于是有了早期启蒙思想发展史之确立。从具有早期启蒙性质,或者说部分呈现这种精神气质,到构建完整的启蒙思想史,从零散片段到完整机体,为了保证线性演进轨迹的确立,就需要完善诸多细节、填充诸多空白,在此过程中不免漏洞多多,需费力弥补。
首要面临的即在于如何处理思想发展史上前、后阶段的分歧、批判与对立,即如何弥合鸿沟、消除杂音,将“多元”纳入“一轨”,实现前后同步。比如说,有人追问并反思“作为启蒙思想家的李贽,为什么会遭到同样是启蒙思想家的后人的如此无情的批判呢”㉙?如果只是梳理个别、具体的启蒙观点,本不会出现问题。在思想孕育期,受外部环境制约以及诸多个人因素影响,自然会纷繁多歧,反映了积极探索过程中的多元理解,出现矛盾甚至对立、倒退都是难以避免的情形。一种思想的演化,应当重大势而略小节,历史的发展本不会一帆风顺、齐头并进。但有些学人不仅要构建“启蒙通史”,且强调“成熟性”“稳固性”,要求具有“一种自觉的一以贯之的思想承继与理性认同”㉚。换言之,尽管我们可以从理论和事实层面对前、后间的冲突、对立做出辩解,他们依然不能满意,因为这影响了启蒙思潮合理性、必然性的成色,他们需要的是毫无破绽、一往无前。忽略细节处的分歧,从大处着眼,固然可以将对立面统摄到同一框架内,但这一目标过于“宏观”,边界过于宽泛,便少了必要的区分价值与可能,“历史的合目的性”少了圆满意味。就此而论,“一致性”“稳固性”确属必要,但尴尬处在于,没有宏观引领为前提则统一难以实现,基于这一前提则个体价值遭到极大消解,所谓思潮演进沦于浅表。
无论如何,成熟性、稳定性只是一厢情愿的奢望,学人纵然有强烈期待,在处理具体问题时要清醒许多,尽量在总体和个性间寻找平衡。据谭佳分析,侯外庐、李泽厚以及萧萐父和许苏民各有不同的“修饰策略”㉛,至于核心要义无非一条,即“求同存异”,搁置相应分歧,抽绎共同倾向,当然他们会强调此倾向系主流价值之呈现。但三种策略便有了三种核心价值观,多元的存在即是对一元的消解,所谓策略便足见刻意操作意味,使其意义打上折扣。更不必说就具体的理论阐释模式而言,矛盾的化解往往依赖于刻意曲解与生搬硬套,一旦深究,怕是会瓦解理论根基。
就文学领域而言,学人似乎更为乐观,也显得粗疏。他们对“同”予以突出强调,至于“异”则少有关注,甚而无意或刻意忽略,并且还通过对具体问题的分析梳理出清晰的“同”之脉络。相关作法多是主题先行,以“同”为号召,将各对象集合起来作笼统概括,少有个案专题分析,即便有此打算,也往往因主题先行而被统摄。因此,虽未必有主动解决前、后对立的意识,在构建启蒙诗学通史的过程中,上述策略在在发挥着作用和影响,至于其弊病也同样如影随形。
最初,早期启蒙是和晚明诗学相联系的,吴调公即将李贽、公安派、竟陵派视为三个发展阶段的代表,在此之前“从徐渭、汤显祖到李贽,战斗精神愈益顽强”㉜,一般论述框架不超出此。其后,这一脉络不断被人向前追溯。由晚明而上的通史建构,实则就是将围绕晚明确立的研究范式向前延伸、向外推广的过程,即将整个明代诗学的发展纳入早期启蒙思潮框架。局限于晚明一隅已多有疑问,现今却要推而广之,将更大范围内的诗学现象尤其是诸多一向被视为对立的观点、流派纳入一致脉络中更属不易。想要实现这样的目标,不可避免需要研究方式的调整甚而突破,但在此过程中却少有研究思路与方法的更新。大多学人较为自信、娴熟地化解或曰回避了种种对立,实现了通史的建构,却未能意识到其间存在着种种缺失。
首先被化解的是复古派与革新派的绝然对立。强行划分两大阵营并将明代诗学的发展史描述为两股敌对力量的斗争史,确有反省、重建之必要。章培恒导其先路,认为晚明文学新思潮“并不是在晚明突然产生的,它至迟萌芽于明代正德年间(1506—1521)。作为此一萌芽代表的,乃是前七子之首的李梦阳(1473—1530)”。通过细致比较,他发现了李梦阳的主张与李贽、袁宏道、冯梦龙等人的一致处,“故其与晚明文学新思潮之间的密切联系,实在十分明显”㉝。在此基础上,他进一步认为“晚明文学新潮流乃是由元末明初和明代中期文学发展而来,其演进之迹是很明显的”㉞。其时同调者还有陈建华,称“李梦阳的文学思想,其主要的积极的部分与晚明文学思潮是相通的。值得注意的是,那些晚明新潮的代表作家,如李贽、袁宏道等人对李梦阳推崇备至,把他看作一位先驱者”㉟。此说流布后,影响深远,于今渐成共识和常识,但它的内在体系并不严密。譬如说,上述分歧的消弭,核心在于对复古派情感论意义的重新发现,说得更明确一些,即在于对复古派情感论与革新派内在一致性的发掘上。但徐楠在审视有关明代格调派诗歌情感观的研究时指出,学人多是“泛言该派的‘尊情’‘重真’并随之对相关文献作出一元化的特征解读、意义揭示”,对“该派怎样具体判断情感的价值、限度,其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又是何种关系”㊱等问题缺乏细致、深入的辨析,其缺陷无疑是明确的。徐楠指出的问题显然是普遍存在的,我们对不少命题的理解往往脱离具体的文化语境和历史传统,比如对“真诗在民间”的考察㊲。
此类化解对立的思路亦值得反思。笔者曾有疑问,为何晚明诗学的发展路径被描述为由复古向革新过渡?“为什么凡是为今人肯定的观点都一定要置于‘革新派’旗下?复古派为什么一定要跟‘革新’联系在一起才有其正当性?其诗论本身(有)无有价值、有特色之处?”㊳当然,这一切都可以得到解答,因为在早期启蒙思潮的引领下,明代诗学的演进走向必然是也只能是革新取代复古。在此不难发现一个悖论,向前追溯是为了建构完整的启蒙诗学发展史,而这一通史的建构某种程度上正是启蒙思潮指导下的产物。逻辑层面的混乱且不论,复古派屡遭恶谥,批判矛头每每指向他们的复古模拟之弊,因此他们以往多被置入反启蒙阵营。换言之,他们身上存在明显的“缺陷”并因此遭受了经久的严厉批评,如今我们却“视而不见”,以存在其他进步因素的名义,彻底扭转了百年来的评价,过大的调整幅度似令人难以接受。尊奉早期启蒙范式者自然清楚有关复古派的负面评价,且并不否认这一基本事实,他们只是强调复古派依旧展现出了可贵的与早期启蒙思潮契合的因素,但昔日批判的“缺陷”与今日肯定的“价值”间存在着紧密关联和严重对立,这不是简单的区别对待就能获得完满解决的。若不能就历史问题做出清晰辨析,轻易地重新替换标签难以令人信服。按照我们的理解,假使要挖掘其正面价值,应当排除陈见,对其理论主张予以客观评析,而非故意回避往日话题,另立新说。否则正说也可、反说也可,以一个片面取代另一个片面,成了逻辑循环游戏。
早期启蒙诗学体系至许苏民等人处可谓构建完备。他们认为,“明朝弘治、正德至崇祯年间……文艺启蒙的思潮一浪高过一浪,对统治文坛的程朱理学形成了三次强有力的冲击波”,具体表现为:
第一波以祝允明、唐寅等“吴中四才子”和李梦阳、何景明等“前七子”为代表,反对程朱理学之“理”对文艺创作之“情”的束缚,凸显了文艺创作的“情感—审美”特质;第二波以归有光、徐渭等人为代表,标举“天下之至情”,凸显了“真我为体,觉灵为用”的创作主体意识;第三波以李贽、汤显祖、袁宏道、冯梦龙等人为代表,以“童心说”的新理性主义文艺思想为旗帜,进一步凸显了“人即是诗,诗即是人”这一文艺启蒙的本质特征和灵魂。㊴
此种描述囊括了自明中叶以来几乎所有重要文学流派和代表作家,全面、宏观,真可谓石破天惊、颠覆性十足。它延续了上述逻辑展开方式,涉及对象更广,“求同”难度自然更大,但论者却似乎更为乐观,而且将传统认为彼此对立的文学流派纳入了同调的演进脉络中。
搁置争议,着力挖掘各家精神意趣的内在统一是这些研究者的一贯策略。差异是明显的,统一是潜在的,若能发现这一内在脉络,自是卓识。但肯定“同”不代表可以无视“异”,且在确认“同”之前,应先对“异”进行细致辨析和梳理,并明白昭示,“异”的存在并不影响或阻碍根本上的同调演进。对照上文,我们不无遗憾地发现论者对这“统一性”的说明过于空疏,仅是列举部分言论,做简单类比,未曾联系各自语境做深入阐发,对彼此的内在勾连也没有清晰界定。更重要的是,为了说明统一性而提炼出的理论主张,或是存在误读,或是对某些向来极具争议的话题简单取信了有利于自己的一面。譬如说,在论及第二波启蒙思潮时,论者谓“其来势之猛和影响之大,就连如日中天的‘后七子’领袖人物王世贞也成了归有光文学主张的呼应者,其创作理论也成了从‘格调说’走向‘性灵说’的中间环节”㊵。有关王世贞后期思想转变的论说,影响最大的莫过于钱谦益所标举之“弇州晚年定论”,但个中多有引文错误,钱钟书《谈艺录》中已有细致剖判。近有李光摩详为辨析,认为“如果说世贞晚年确有改变的话,更多的是为人处事的态度而非文学主张”㊶。此系明确反对者。另有人虽肯定王世贞前、后期存在不小变化,但也强调“王世贞的思想并不会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㊷,并非那般高昂激进,所谓“冲击波”的评价有失公允。窥一豹而知全斑,相关表述多有阙失,根基既不牢靠,大厦必有倾颓之虞。
综上,我们显然无力对早期启蒙思潮予以全面、系统的审视,甚至当它介入诗学领域后引申出的系列话题,我们也难以做出全面回应,但假使暂时摆脱“宏大叙述”,结合历史情境和细节,不难发现,无论是其对文学现象的解读,还是对发展脉络的建构,都存在程度不等的缺陷。一种新理论的引入,未能带来新见解,反而流弊甚多,我们实在没有理由不认真检讨,尤其是随着这套话语的日渐风行,由思想而文艺,由局部历史而渐次统摄全局,使一种事后追溯变成人们以为的“历史本然”,尤当警醒。换言之,我们无法说明晚明诗学与早期启蒙之间的关联如何,但以早期启蒙观照晚明诗学的相应举措和效果却存在诸多缺失,我们理当慎重。
经过一番费力研讨,仅以此收束,想来是难以令人满意的。因为与论题关系最密切的两个话题,同时也是学人最为关心的两个疑问,即晚明诗学是否具备早期启蒙因素以及本文对晚明诗学研究中的早期启蒙范式予以了强烈否定后如何确立新思路,始终未曾给出明确说法。关于前者,依照笔者的看法,某些现象或可当得这样的名义,但不能过度拔高其影响。在此,笔者想要追问的是,有无“启蒙”是否真的重要?实则有人早已给出答案,“明清之际思潮是否具有启蒙性质,和明清之际学术上的成就和文化上的贡献,是两个不同却又不是不相干的问题”㊸,颇有远见。我们的任务是对某些新现象做出客观、合理的解读,而不是努力营造某种理论体系,尽管它背后可能有着更为深刻的意义。对于理论体系过度“牵挂”,极易陷身其中而不自知,给一切历史现象都涂抹上别样色彩,反倒得不偿失。至于第二个问题的解答,则更为容易,即回到起点而已。所有问题的产生,在于我们抱定先入之见,并以此去衡量、阐释具体材料,以致歧路岔出。正确的作法在于“尽可能细致地逐一清理全部基本文献的原始语境,掌握其言说的多种可能性,并从思想基础、思维方式、表达惯例等不同层面体察其诗学史的恰切上源,由此尽量做到诠释的相对可靠”。我们应去除各类束缚,尊重文学传统和规律,总结归纳基本结论,进而纳入历史语境,探究丰富性与可能性,而不能本末颠倒,强行将历史事实纳入既定轨道。“如果我们只是无条件地演绎那些根据局部材料归纳出的观点,那么无论其是否确属合理,都难以遮蔽研究中存在的致命学理问题,即‘预设’与‘实证’二要素的失衡。”㊹
① 许苏民:《晚霞,还是晨曦?——对“早期启蒙说”三种质疑的回应》,《江海学刊》2010年第3期。
② 此“诗学”系就广义层面而言,包括了一应有关文艺现象或问题的看法与认识。
③⑮㊸ 包遵信:《晚霞与曙光——论明清之际的社会思潮》,《湖北社会科学》1988年第6期。
④ 田云刚:《早期启蒙说的当代使命》,《中国哲学史》2015年第2期。
⑤ 参见邓晓芒:《20世纪中国启蒙的缺陷》(《史学月刊》2007年第9期)、《启蒙的进化》(《读书》2009年第6期),许苏民:《为“启蒙”正名》(《读书》2008年第12期)、《晚霞,还是晨曦?——对“早期启蒙说”三种质疑的回应》等文。
⑥⑧ 李健章:《袁宏道的审美观及其游记艺术美》,《炳烛集》,武汉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369页,第371页。
⑦ 吴调公:《晚明文艺启蒙曙色中的双子星座——公安与竟陵个体意识比较》,《文学遗产》1991年第3期。
⑨ 胡义成:《人道主义启蒙思潮的散文载体——论明代小品文的思想实质》,《湘潭师范学院学报》1998年第4期。
⑩㉜ 吴调公:《文艺启蒙的曙光——晚明文艺思潮鸟瞰》,《枣庄师专学报》1984年第1期。
⑪ 李健章:《后记》,《炳烛集》,第450页。
⑫ 《胡适文集》第1册,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115页。
⑬ 梁启超:《清代学术概论》,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版,第18页。
⑭ 谭佳:《叙事的神话:晚明叙事的现代性话语建构》,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216页。
⑯ 郝庆军:《两个“晚明”在现代中国的复活》,《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2007年第6期。
⑰ 李健章:《30年代关于公安派问题的宣传和论争》,《炳烛集》,第421页。
⑱⑳㉖ 王忠阁:《关于中国早期文学启蒙的断想》,《信阳师范学院学报》1989年第1期。
⑲ 汪荣祖:《明清史丛说》,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239页。
㉑ 范立舟:《“三言二拍”中的市民意识与传统道德观念》,《湘潭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3年第2期。
㉒ 刘辉平:《王阳明心学与明清之际早期启蒙思潮》,《中州学刊》1994年第2期。
㉓ 钱钟书:《论复古》,《人生边上的边上》,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2年版,第333页。
㉔ 参见陈国球:《胡应麟诗论研究》[(香港)华风书局有限公司1986年版]第五章“由法至悟与兴象风神”。
㉕ 许苏民:《论李贽文艺思想的新理性主义特征》,《文学评论》2007年第4期。
㉗㊴㊵ 许苏民、许广民:《明代文艺启蒙的三次冲击波》,《云南大学学报》2008年第6期。
㉘ 章培恒:《李梦阳与晚明文学新思潮》,《安徽师大学报》1986年第3期;谈蓓芳《明代后期文学思想演变的一个侧面——从屠隆到竟陵派》,《复旦学报》1989年第1期。
㉙㉚ 王记录:《论清初三大思想家对李贽的批判——兼谈早期启蒙思想问题》,《河南师范大学学报》2002年第3期。
㉛ 一是“‘阶级’划分中的同一性”,譬如,“用马克思主义的进步解放观来诠释历史矛盾的合法性与同质性”,因此泰州学派、东林党人、清初三杰虽阶级不同,却都“反封建求解放”,尽管“进步”程度不同;二是“历史客观意义上的不谋而合”,譬如,李贽与清初三杰虽有对立,客观上却在批判封建统治传统方面不谋而合,共同构成启蒙思潮;三是“历史线索中的前后呈递关系”,李贽和清初三杰“分别处于不同的阶段,各自发挥阶段价值,并共同起到了从传统走向现代社会的‘启蒙’作用”。参见谭佳:《叙事的神话:晚明叙事的现代性话语建构》,第211—216页。
㉝ 章培恒:《李梦阳与晚明文学新思潮》。
㉞ 章培恒:《明代的文学与哲学》,《复旦学报》1989年第1期。
㉟ 陈建华:《晚明文学的先驱——李梦阳》,《学术月刊》1986年第8期。
㊱㊹ 徐楠:《明代格调派诗歌情感观再辨析——以考察该派对诗歌情感价值、限度的判断为中心》,《文学评论》2015年第3期。
㊲ 参见张德建:《“真诗乃在民间”论的再认识》(《文学遗产》2017年第1期)。
㊳ 王逊:《试论晚明文学思潮研究中的“复古——革新”模式》,《天府新论》2012年第1期。
㊶ 李光摩:《钱谦益“弇州晚年定论”考论》,《文学遗产》2010年第2期。
㊷ 魏宏远:《钱谦益“弇州晚年定论”发覆》,《上海交通大学学报》2013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