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永安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维吾尔医医院,新疆 乌鲁木齐)
党的领导指党对无产阶级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领导、引导和向导作用。党的领导既不是具体工作的包办,也不是直接的发号施令,而是通过法定程序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变成国家的意志;通过培养、选拔和推荐优秀党员干部出任国家机关和群众团体主要领导人,通过各级党组织的活动和全体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实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来实现党的全面领导。
《实施办法》规定:“坚持应建尽建,确保党组织全面覆盖医院各内设机构及所属各单位”。这里所讲的“医院各内设机构及所属各单位”不具有《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二章第四条中的“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连(中)队以及其他基层单位”的性质,是医院的内设机构暨科室[1]。
依据《实施办法》的规定,医院内设科室党支部一是发挥政治功能,二是参与科室重大问题的决策,而不是领导决策,包揽一切,包办科室一切具体工作。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应处理好以下几方面关系。
各种制度都有具体明确的规定,在此不再详述。
目前,基层有些同志认为,党支部领导和行政领导都是基层干部领导,是一回事,这是错误的。科室党支部领导和行政领导从领导内容到决策方式都是有明显区别的。科室党支部领导主要是负责讨论决定党支部的重大问题,决定问题的方式是集体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
2.3.1 科室党的会议与行政会议的关系
党的会议与行政会议是两种不同性质的会议。党的会议参加者是支部委员或党员,由正、副书记主持召开,负责讨论决定支部的重大问题,遵从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决定;行政会议参加者是行政干部和业务骨干,由行政领导主持召开,它的职能是贯彻落实医院和医院党委的决定,研究处理科室的行政、业务工作,在大家讨论的基础上,按照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由行政首长做出决定。
2.3.2 科室支委会与支委扩大会的关系
党支部决定重大问题应当召开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一般不要召开支委扩大会议。支委扩大会虽然也属于党支部的一种会议形式,但不能用它替代支委会的领导。有时在传达上级某项指示,动员完成某项紧急任务时,为了争取时间,减少层次,尽快地统一党员骨干的思想,也可以召开支委扩大会议。
依据《实施办法》中“基层党组织建设”规定,严格执行党内各项制度,落实党的各项工作和活动,充分发挥党支部政治功能,参与科室业务发展、人才引进、薪酬分配等重大问题的决策。
依据《实施办法》规定,科室的党支部主要“充分发挥政治功能”“参与科室业务发展、人才引进等重大问题的决策”“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推动党务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实际工作中既不把行政会议与业务工作看得过重,也不将党的活动与行政业务工作混为一谈,重业务轻党建。不以业务学习和工作会议等代替党的政治理论学习,确保定期开展、全员覆盖。
要严格党的各项制度和活动,坚决摒弃摆形式、走过场,防止把支部工作做成了“念报纸、学文件,提口号、只说教、做记录、填本子”,或者是“你说我听,你动我看”,以致成为可有可无[2-3]。要把党的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发动广大党员一起做,使党内活动多起来,工作内容实起来,各项制度严起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党支部的政治功能强起来,把科室党支部建设成广大党员锻炼成长、提高能力的大学校,科室遇有急难险重任务的助推器,科室政治工作的扬声器,职工思想、心理问题的缓冲器,党员、党组织榜样的显示器,真正发挥党支部宣传、组织、凝聚、服务群众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