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 莎 王兰英 陈大伟
(1.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管理工程学院,北京 100070;2.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安全与机械分会,北京 100835)
在我国全面推进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的过程中,考虑到建筑业本身独特的生产方式与行业特征,如何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大力开展生产这一问题变得亟需解决。此时,安全生产标准化作为改进安全生产的一项基本工作,能否适当地将其运用到建筑施工行业变得至关重要。
目前,我国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在建筑施工行业中尚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了其在建筑业的发展,同时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安全生产的推进。北京市是我国首个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的城市,通过多年对标准化工作的不断推进,取得了显著的效果,在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本文首先分析现阶段我国建筑施工标准化建设所存在的问题,依据在北京安全标准化工作中总结出的几点宝贵经验提出相应对策建议供行业作为参考,有助于我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改进。
我国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大约开始于上世纪80年代后期,其发展一方面是伴随着各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不断进步,另一方面也有独特的发展轨迹,大致分为4个阶段。
20世纪的最后20年是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初步探索阶段。1986年,上海市建筑工程管理局结合国内外一些先进的施工经验,相继颁发了《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和《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设施规定》等地方性规定,标志着我国正式开始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实践进行尝试。与此同时,国家也相继颁发了系列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规范,但当时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依然比较分散,仅在某些区域进行了推广,未形成系统性的管理思路和管理方法。随着《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标准》(JGJ 59-1999)的出台,第一次对建筑施工行业那些离散的安全管理规范、标准系统地进行了总结、归纳,进而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推广。
进入新世纪,尤其是2001年我国加入WTO后,国内各行各业对于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出了更高要求,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HSMS)的引入也为安全生产标准化提供了新的发展方向[1]。
2002年6月,中华人民共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令出台,我国安全生产法制化有了更进一步的发展。2005年,原建设部印发了《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指明了建筑施工行业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开展的方向[2]。2006年,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成立大会召开,“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概念第一次被正式提出[3],我国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也正式起步。
2010年《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发布,第一次明确了安全生产标准化要素,为企业标准化工作的开展给出明确的方向[4]。2010年和2011年,国务院分别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这两个文件都明确要求企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将安全标准化考核结果作为企业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对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工作十分重视,数度发文要求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强化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考核力度,有序推进考评工作[5]。
2014年住建部印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建质〔2014〕111号),对建筑施工项目和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作出了进一步规定,把生产安全事故与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进行了挂钩,从而进一步增强考评工作的可操作性[5-6]。同年8月,新的《安全生产法》从多个方面明确了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的相关举措,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提高到了法律层面。2017年,正式实施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 33000-2016)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在形式要求、基本内容、考评办法等方面做出了规定,有效地推动企业安全工作的落实,提升安全绩效。
目前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主要针对的是施工企业,而对于建筑行业其他主体单位以及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不够明确。其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定义、内容、职责分工、考核评价等相关内容的要求还不够清晰,部分地区在落实工作时仍然将安全标准化和质量标准化、绿色施工混为一谈。
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基础是其标准规范体系[7]。尽管现阶段体系已初步建立,但是由于安全生产的“综合性”,各类标准、规范,以及政府部门的规定、通知、要求等文件都会对安全生产有所要求,导致安全生产标准“碎片化”,体系不够成熟、有待完善。
我国目前建筑行业各方主体之间的安全生产责任还不够明确[8]。在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时,大量精力和时间被消耗在各种责任关系的相互推诿中,具体工作也难以找到合适的人员去落实,这也是相关工作开展缓慢,落实困难等问题的原因之一。
建筑业市场运行不规范也与建筑施工行业各项责任划分不够清晰有关,同时又会进一步导致建筑施工各项责任,尤其是安全生产责任混乱。除此之外,我国建筑施工市场还存在一些违法违规现象,如低价中标、转借资质、非法分包及工期约定不合理等,这些都对标准化工作的落地造成阻碍[9-10]。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已在各类建筑施工企业之间引起了广泛重视,但就目前的发展情况来看,相关企业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发展还很不均衡:一方面不同类型的建筑业企业对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重视程度和投入不平衡。工程项目施工建设涉及到多方主体,主要有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察5方责任主体,但目前主要由施工单位负责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主要工作,其他主体单位落实标准化的责任较轻,尤其是一些设计单位和勘察单位,对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认识较差,很难对相关工作进行投入。另一方面,仅就施工企业而言,一些大型企业,尤其是国有大型建筑施工企业,比较重视企业形象,企业利润也相对较好,有意愿也有能力对标准化工作进行投入;而一些小型施工企业,以及一些分包单位,对于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投入及意愿均不是很高。
目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在理论研究、宣传教育、人员思想认识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我国对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原理、内容、管理方法等方面的科学和权威的理论研究仍有很大不足,现有的研究成果仅是为企业提供了一些浅显的、碎片化的具体方法和实践经验,没有一个科学完整的理论体系,也没有在实践中持续自我更新,对建筑施工企业如何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研究更是少之又少。由于理论研究还比较缺乏,很多宣传教育开展不到位。建筑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还有相当一部分人员没有充分地认识到安全生产标准化的重要性,因而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重视不够,态度不积极、主动性不强,推进力度不大、推进氛围不浓厚,影响了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
目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的信息化建设工作还处于较初级的阶段,信息平台还存在内容较简单、系统稳定性不强、操作较复杂等问题,信息化沟通不够通畅。从信息沟通的角度来看,信息化并未很好地解决政府与企业之间、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企业内部之间信息沟通的问题,亟需进一步改进。
通过问卷调查、专家访谈、资料收集等方式,结合笔者在北京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第三方机构的工作情况,总结了北京市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实践过程中所得到的宝贵经验。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建质[2014]111号)出台后,北京市住建委制定且发布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细则及相关指导文件,并率先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北京市住建委将企业的标准化考评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动态监管相结合、项目的标准化考评与项目的日常监管相结合,形成监管合力,使各项监管手段的作用得到充分的发挥,进一步提升了监管的效能。
同时,北京市还引入社会第三方机构协助标准化考评,对建筑施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审查。结合现场检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将完善制度的方式方法明确地告知企业,帮助企业更规范的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通过对建筑施工企业资料进行认真审查,指导并帮助被服务企业健全完善本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确保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整个过程没有遗漏。组织考评专家对现场隐患进行检查,指导企业对扣分项进行整改,坚持定人员、定措施、定完成期限,保证了企业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目前,北京市的考评方式以项目和企业自评为主,并且重点在项目自评上。北京市为减轻企业负担提出,绿色安全工地、样板工地的评定工作需协同安全标准化的评价工作统一开展。施工企业年度考评结果包括优良、合格、不合格三级。考核结论为优良的项目,可被认定为“北京市绿色安全工地”“北京市绿色安全样板工地”,获得以上荣誉的企业可获得相应的市场信用加分,直接影响企业项目投标信誉分。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计入安全生产信用、企业市场信用评价档案,对考评不合格的企业及项目,给予相应处理。
考虑到信息化建设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开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北京市结合政府政务、建筑市场、安全监管等计算机互联网管理平台,初步建立了信息化平台。考评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在北京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系统中填报近3年项目事故及奖惩情况,发生处罚或者事故均需同时提交相对应的整改报告,以达到在安全生产过程中,政府对于建筑施工企业的动态监管。
所谓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的顶层设计,就是政府对于其做出的规划,开展其建设工作应首先做好顶层的设计,增强政策制定的可操作性和指导性。然后依据顶层设计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政策,对标准化建设工作提出的具体要求。可以组织相关专家、学者以及建筑行业各方主体单位相关工作者广泛参与,共同商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的顶层设计和长远规划,明确其内容与定位,以及通过标准化建设所要取得的目标,并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考评方式、流程以及结果的运用等做好统筹规划。在制定政策时,应充分引导社会各方的广泛参与,包括各类安全生产的研究、咨询、教育培训和评价机构,以及各类保险单位,使各类机构充分发挥在标准化建设过程中的作用。
科学、合理地划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是真正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前提[8]。应将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作为基础,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核心,从而减少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以“权责相等”为原则,从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改变当前“优良率”“合格率”的考评模式,建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制度分级:将标准化建设情况分为若干等级,明确分级标准、考评办法以及升级和降级的规则,将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作为建筑市场的准入门槛以及工程项目招投标的重要依据。同时可将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与安全生产责任险制度结合起来,将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作为保险公司确定保险费率的重要依据,对于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不合格的企业,保险公司有权拒绝其投保。
鼓励建筑行业各类企业、科研院所、研究机构、政府部门等,广泛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理论研究,建立起一套覆盖面广、有效性强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模式和管理体系结构,完善管理方法和相关理论,从而保障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落实及持续发展。针对大家当前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的重要性了解不充分、对开展工作的热情不高等问题,可以利用各种方式、场合,对不同类型的企业、人员,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教育,讲清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从而真正地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深入人心。
加强信息化技术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与考评工作中的运用,要充分考虑到平台建设、信息传递、结果应用等重要内容。鼓励建筑企业搭建内部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系统,对安全管理流程进行优化。打造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分级平台,促进改变考评模式,协助加强考评结果的运用,增进多渠道的信息沟通。
为进一步推进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开展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现状研究,并依据北京市相关工作开展过程中积累的宝贵经验提出相应对策,研究结果表明:
(1)安全生产标准化在我国建筑施工行业的发展中共经历了4个阶段,而在现如今的全面推进阶段,其相关政策的制定和标准体系建设、落实和执行过程、企业间标准化建设发展、理论及认识连同信息化沟通5个方面仍存在或多或少的问题,制约着行业安全生产的推进。
(2)作者通过几种不同调查研究方式并结合本人在北京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第三方机构的工作情况总结了北京市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实践过程中所得到的宝贵经验。依据于此,针对现阶段我国建筑安全标准化建设所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