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视察江苏,作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等系列重要指示。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将总书记谆谆嘱托转化为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内生动力,通过“五个加强”,积极探索乡村治理新机制新模式,加快构建乡村善治新格局。
加强协调推进,建立乡村治理工作新机制。一是抓好系统谋划。省级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中提出重点实施十项工程,其中万村善治等五项工程与乡村治理直接相关。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乡村振兴监测实施办法,乡村治理指标占2大类9个指标26分项。二是抓好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对贯彻落实中办发41号文件、全国会议精神多次做了批示。2019年12月11日,召开全省加强乡村治理提升乡村文明水平现场推进会,对乡村治理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即将印发《关于加强乡村治理提升乡村文明水平的意见》。三是抓好试点示范。结合全省实际,将省委政法委也纳入发文单位联合行文部署。指导各地做好试点县、示范村镇申报,省级相关部门召开2次专门会议研究乡村治理工作。
加强组织建设,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实施村党组织书记“百名示范、千名领先、万名骨干”工程,积极推进村“两委”负责人“一肩挑”,“一肩挑”比例较年初提升近1倍。对全省15.1万名村“两委”成员进行联审联查,对审查出的1983名不符合条件的村干部全部予以清理。大力实施村集体经济“18万+”扶持计划,省财政投入2.97亿元,扶持引导村级多措并举增加集体经济收入。落实村级组织经费正常增长机制,2019年村运转经费保障标准从20万元提高到38万元。
加强村民自治,创新基层议事协商形式。加强农村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修订完善村规民约,丰富村民议事协商形式,涌现出“1+10+N”工作法、95%民意社会治理、“五堂一站”品牌建设等一批新模式。大力推行“村民小组自治”等“微自治”形式。严格实施村级事务准入制度,加大“减负增效”工作推进和考核力度,创建评比、工作任务、组织机构、盖章等减幅保持在75%左右。探索推进乡村公共空间治理,邳州、宿迁等地协同推进公共空间治理与乡村治理,拓宽集体经济发展渠道。
加强法治建设,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积极组织实施万村善治工程,扎实开展平安乡村建设行动,到2022年平安乡村建设达标率、群众安全感要达到98%以上,建成万个法治乡村建设标准村。推进农村“雪亮工程”建设,推动社会治安防控力量下沉,全省技防村建成率达95%。持续开展民主法治示范创建,省级创建率达45.6%。规范提升乡村网格化社会治理水平,全省共规范设立农村网格6.8万个。深化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加强乡村矛盾纠纷排查预防和调处,全省矛盾纠纷村镇调解占75%以上。
加强精神文明,提升乡村文明建设水平。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2019年选树农村地区“中国好人”45名、“江苏好人”100名。大力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行动,将移风易俗纳入村规民约,引导农民群众合理约定红白事消费标准、办事规模和礼仪模式等,建立完善红白事公共服务设施。积极推进文明家庭文明村镇创建,深化文明家庭、五好家庭、党员示范户、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