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从四方面对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工作予以规范。
一是明确防治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的监督管理,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防治相关工作。农业生产经营者做好生产经营范围内的防治工作,并积极配合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防治工作。
二是健全防治制度。加强农作物病虫害监测网络建设和管理,规范监测内容和信息报告,明确农作物病虫害预报发布主体。按照农作物病虫害的特点和危害程度,将农作物病虫害分为3类,实行分类管理。明确应急处置措施,要求农业农村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制定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培训演练,储备应急物资,病虫害暴发时立即启动应急响应。
三是规范专业化防治服务。鼓励和扶持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为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提供技术培训和指导。规定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应当有相应的设施设备、技术人员、田间作业人员以及规范的管理制度,要遵守国家有关农药安全、合理使用规定,建立服务档案,为田间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
四是鼓励绿色防控。鼓励和支持开展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依法推广应用,普及应用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推进防治工作的智能化、专业化、绿色化;鼓励和支持科研单位、有关院校等单位和个人研究、依法推广绿色防控技术,鼓励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使用绿色防控技术。
为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更加积极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融资增信,帮助企业复工复产、渡过难关,近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为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融资增信的通知》。
通知明确,要推动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加快开展股权投资,力争2020年投资10家支小支农成效明显的地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推动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批量担保贷款合作,力争实现2020年新增再担保业务规模4000亿元目标。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对合作机构单户100万元及以下担保业务免收再担保费,2020年全年对单户100万元以上担保业务减半收取再担保费。地方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2020年全年对小微企业减半收取融资担保、再担保费,力争将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进一步提高支小支农业务占比,确保2020年新增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金额和户数占比不低于80%,其中新增单户500万元以下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金额占比不低于50%。
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及时恢复生产,进一步推进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今年浙江省农业农村厅与浙江省邮政分公司、邮储银行省分行将持续深化合作,在全省农民合作社(包括作为成员的家庭农场)中开展“惠农优惠季”活动,共同解决农民合作社发展中的痛点难点问题,全力支持春耕备耕、秋收秋种。
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对农民合作社发展造成的困难,活动整合邮政金融、寄递、电商优势,推出“一三三惠农礼包”:提供一项减免,3月至5月,对在邮乐网上销售农产品的农民合作社,免平台服务费。提供3项优惠:中邮保险团体意外险推出保费2.5折优惠;提供农产品和农用物资寄递7折起的优惠价格;邮政金融贷款提供优惠利率,春耕备耕期间抵押类贷款最低可享年化4.05%的利率优惠,最高贷款金额3000万元。开辟3条绿色通道:一是贷款绿色通道,邮政金融贷款不排队,随到随批,最快“T+1”(当日申请,次日放款到账)放款;二是寄递绿色通道,对于邮政惠农农产品做到各环节优先处理、优先发运、优先投递;三是销售绿色通道,对新引进商家开通商管“一对一服务”,48小时内完成签约和开店,指导商家快速上架并给予免费流量支持。
围绕农民合作社的需求,在农业产前、产中和产后提供集金融、寄递和电商于一体的综合服务方案。产前环节,以信贷为核心,除传统线下申请、支用模式外,开通邮储手机银行申请贷款渠道,实现手机银行贷款线上支用;产中环节,推出农民合作社专属团体意外保险以及“惠邮万家A计划”和“畅邮天下B计划”两款惠农专属简易险产品,满足不同农村、不同产业、不同个体的全方位意外需求;产后环节,各地统一采用“邮政惠农”品牌,打造“线上线下订购+基地直采直供+邮政专属配送”的无接触农产品绿色供应链运作模式。线上通过邮乐小店、极速鲜商城、邮储食堂、微信公众号等电商平台宣传推广、销售;线下通过各单位现有的营销资源,针对大客户开展专项推荐,组织当地社区居民团购、开拓同城配送,方便居民、单位食堂购买,采用落地配模式以确保质量。
近日,陕西省出台文件优先安排农民合作社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据悉,对注册1年以上,财务、经营状况良好,土地流转面积达500亩以上规模,有项目建设积极性和筹资筹劳能力的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持其单独申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对在“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估中,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现有流转土地已“上图入库”,2018年以前实施过单一治理措施但未达到高标准农田要求确需提质改造的,可按照“缺啥补啥”的原则,对田、水、林、电、路等相关配套设施予以扶持。对纳入扶贫整合范围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在组织招投标中要简化程序、减少环节,尽可能支持能够带动贫困人口脱贫的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为进一步提升农民合作社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组织化程度,陕西省要求各级农业农村培训机构要组织开展定向培训,积极协助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报相应资质,把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纳入高素质农民重点培训计划,让具备条件的成员掌握机械操作、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等专业技能,提高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近日下达了2020年省级财政资金扶持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资金计划及实施方案,明确了扶持重点。2020年,甘肃省省级财政2000万元农民合作社扶持资金将重点用于中央巡视、审计署及省审计厅审计反馈合作社问题的整改,对有贫困户参与、有产业到户资金入股,但产业基础较差、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能力弱的合作社进行扶持,以进一步提升合作社规范运营水平和带贫益贫能力。
甘肃省今年将扶持合作社200家,每家合作社补助10万元。扶持资金主要用于:一是基础设施建设;二是扶持标准化种植基地建设、种子种苗引进、烘干、储藏及保鲜设施,温室大棚建设及滴管、加温等设备;三是扶持农机具购置及机具库棚建设;四是扶持财务软件配置、信息平台建设、聘用专业财务人员或委托代理记账、进行财务管理人员培训等。甘肃省强调,扶持资金不得用于偿还债务、发放人员工资补贴等与农民合作社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支出。项目资金形成的财产要平均量化到每一位成员并向全体成员公示。
今年起,宁夏回族自治区启动开展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三年提升行动,在灵武市、平罗县、彭阳县、中卫市沙坡头区开展部级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在11个县(市、区)组建13家土地股份经济合作社;指导各地开展以粮食作物、经济特色产业托管为主的农业社会化托管服务试点,重点支持面向小农户、大宗农村产品、农业生产大县的社会化服务。
宁夏农业农村厅相关负责人表示,高质量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推进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方面。开展集体成员身份确认、集体资产折股量化、股份合作制改革、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等工作,完成整省(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完善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建设,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推进财务公开和民主监督,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
积极培育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在全区遴选388个村通过招商引资、整合村级资金、引导村企合作等多种形式扶持发展村集体经济,进一步提高村集体资金使用效益和效率;进一步健全“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村监委会”的“四位一体”管理运行机制,完善村集体经济管理各项制度;指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基础上,探索建立“土地变股权、农民当股东、收益有分红”的新型农村经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