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青
摘 要 抵质押品和保证作为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缓释的重要内容,在我国特定的信用环境下,对防范信息不对称、转移与降低信用风险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本文对N商业银行押品管理现状进行梳理,分析其中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相应的对策与建议。
关键词 商业银行 风险管理 押品价值
一、押品管理现状
随着操作风险防控力度的加强,N商业银行全行押品管理汲取风险案件经验教训,从风险治理、制度安排、系统建设、业务指导、检查培训等多个方面不断强化责任落实,制度约束能力及操作规范化程度显著提高。一是将押品管理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从完善治理架构入手,明确董事会、高级管理层、职能部门和岗位人员管理职责,审计部将押品管理情况纳入审计范畴并定期开展审计;二是建立了押品管理制度和流程,明确了可接受押品类型、目录、估值方法及频率、存续期管理等要求,为业务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三是建立了押品管理系统,持续收集押品类型、押品估值、抵质押率等信息,将业务管控规则嵌入信息系统,起到了加强系统控制,防范操作风险的作用;四是进一步梳理业务流程,弥补控制缺陷,规范业务操作,全行在押品设立、保管、监督检查等关键环节的控制能力显著增强。
从N商业银行担保方式看,全行抵质押贷款余额占比60.69%,不良率5.11%,低于保证担保贷款不良率0.56个百分点。从押品种类看,全行抵押担保范围逐步扩大,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股权、收费权、产品权利质押等创新型担保方式增长较快,全行押品集中度问题得到了一定的缓解。
随着企业融资难问题的推进解决,全行融资担保方式的丰富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全行贷款投放不足的问题,但同时也因市场交易机制不完善、交易数据不活跃等因素造成该类押品估值及动态监测的困难。现阶段N商业银行押品风险管理机制尚不健全、估值技术手段落后、市场数据积累不足,经济下行周期又进一步增加了押品对债权保障的不确定性,押品的风险缓释能力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削弱,全行押品风险管理水平还不能全面满足监管要求及业务发展的需要。
二、存在的问题
(一)押品风险识别、评估、计量、监测能力不足,风险管理水平亟待提高
一是押品价值管理手段缺乏,市场交易数据不完善,存在押品认定价值虚高、认定依据不足现象;二是押品风险管理意识缺乏,主动识别能力不足,价值动态监测能力薄弱,价值重估流于形式,压力测试尚未开展;三是押品风险预警、处置机制不健全,存在大量预警信息无人督导、排除的现象。
(二)押品准入不审慎,部分押品估值虚高
一是部分应收账款价值认定虚高,夸大了对贷款本息的覆盖程度。如西城支行为银川尚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办理的应收账款质押贷款,贷款期限为10年,但以20年收账期估算押品价值17.94亿元,虚估5.2亿元;光华支行为宁夏中煤沃德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办理电费收费权质押贷款,贷款期限5年,以20年电费收费区间估算押品价值1.8亿元,虚增1.35亿元,均存在押品价值高估现象。二是股权质押不符合业务准入标准。如西城支行为宁夏兴胜新能源有限公司办理的非上市股权质押贷款,借款人不符合“上一年度资产负债率不超过60%,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盈利”的规定。三是股权价值认定依据错误。如光华支行为宁夏中煤沃德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办理的非上市公司质押贷款,借款人认缴资本1亿元,实缴6500万元,支行以认缴资本作为押品估值依据,认定依据错误,认定行为不审慎。
(三)押品价值动态管理流于形式,押品估值偏离公允价值
一是未依据押品价值走势对价值进行动态调整。如西城支行为客户办理商铺抵押贷款,商铺自贷款日以原价认定后长达9年时间未进行重估,周边商铺价值下行趋势明显,支行未根据经济周期、风险状况和市场环境变化及时调整商铺价值。二是未关注国家政策变化对押品价值的不利影响。如西城支行为银川尚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办理应收账款质押贷款,贷款存续期间,未根据国家政策变化、应收款项余额下降及可能发生的信用减值损失等风险因素,及时对押品价值作出调整。三是押品价值重估流于形式,存在评估方法不规范、认定依据不充分、评估结果不客观的情况。如押品价值认定方法与押品属性不匹配,短期内同一押品多次价值认定结果偏离大但无认定理由说明,对专用设备、车辆等押品进行价值重估未充分考虑折旧因素等。
(四)押品系统信息质量不高,无法为决策分析提供有效支撑
押品管理系统关键数据信息普遍存在录入不完整、不正确、更新不及时的情况,导致押品监测分析失效,不能准确反映押品管理真实状况,无法准确地为管理决策提供有效支持。
(五)押品保管、交接、監督环节履职不到位,存在风险隐患
一是押品“视同现金保管”与“出入库押品当日记账”的管理要求,未充分考虑押品出入库与押运时点的矛盾,在实际操作中难以落地;二是押品登记、保管环节存在控制漏洞,如权利凭证要素记载不全、记载错误,入库保管权证不完整,系统记载信息与实物不符,押品入库封包操作不规范,出入库交接执行不到位,按转抵手续办理不及时等;三是第三方机构监管未将押品与其他资产相分离,未张贴质押标识,导致质权无效;四是主管行长、营业室主任月度、季度盘查责任履职不到位,内部监督不力。
(六)线下押品管理混乱,亟待清理
因不符合数据迁移条件仍由原抵质押物辅助管理系统进行“线下”管理,该批抵押物因资产处置、案件处理、贷款核销等原因长期无人领取,部分已经无实际价值或实物已灭失,押品管理混乱、价值不实。一是普遍存在贷款已结清但押品未取走,权证破损、失效,与系统登记信息不符,抵押物实际状态不明,对应贷款形态不清等情况;二是该批押品均以初次认定价值入账,押品不足值甚至权利灭失现象严重,虚增了全行押品总价值;三是押品辅助系统未与核心综合业务系统实际关联,造成两个系统记录不同步,账务核对困难;四是当一笔贷款对应多笔抵押物,销记部分押品时,存在剩余押品权证无法正常回库保管的问题;五是银川地区部分支行自行保管87宗、共计8.46亿元押品,未移交档案中心集中保管,部分押品直接存放于支行文件柜中,未随每日库箱移送。
三、风险提示
(一)学校、医院收费权质押的法律风险提示
近期兴庆区人民法院以“《物权法》与《担保法》未将学校、医院等非营利机构收费权列为可以出质的权利”为由直接判定光华支行一笔学校收费权质押担保无效,押品灭失,导致390万元贷款逾期。截至2020年8月31日N商业银行以“学校、医院收费权”质押的贷款共计7笔,贷款余额合计1.53亿元,相关机构与人员应以此为戒,高度关注借款人的经营情况,及时采取追加有效担保、压缩融资敞口等方式做好后续风险敞口缓释措施,防控该类押品的法律风险。
(二)应收账款、收费权质押不具保障性的风险提示
抵质押担保是第一还款来源失效后的保障手段,但对于应收账款、收费权类质押贷款来说,押品与项目本身存在强关联性,尤其是专门承接政府项目建设的公司,质押的应收账款或收费权是其唯一收入来源,存在贷款第一还款来源和第二还款来源重叠的风险,可能导致其风险缓释作用失效。
(三)重点关注在建工程产权和价值影响风险因素
一是已完工验收但因未及时办理不动产证而导致的抵押房产虽有价值但无法成交或因工程烂尾引发变现偿贷困难的信用风险;二是按转抵手续办理期间的质权悬空风险;三是未及时清缴土地出让金、税款、应付工资等而引发的财务风险。
四、对策建议
(一)完善押品风险管理机制,提升押品管理系统功能
通过押品管理系统的深化运用,健全、细化配套管理措施,完善押品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与报告机制,提升押品风险预警、反应、处置能力,提高押品管理效率效果[1]。
(二)严把押品准入关,做好押品价值监测及动态调整
一是严格押品权属关系、变现程度等准入调查,审慎选择抵质押物,切实发挥押品风险缓释效果;二是完善押品价值动态监控机制,将押品价值重估与贷后检查周期相结合,加强押品价值异常变动预警工作。动态开展押品市场分析,及时采取增信措施,确保我行信贷资产安全;三是严格押品信息录入,定期开展押品数据质量检查,为开展决策分析提供数据支撑。
(三)进一步梳理押品管理流程,开展线下押品清理工作
推进线下押品全面清理工作,还原押品真实价值;进一步梳理押品移交、保管、监督流程,确保操作流程与实物流转同步可控,堵截控制漏洞[2]。
(作者单位为宁夏银行审计部)
参考文献
[1] 曲卫东.浅析我行押品管理应关注的风險点[J].中国房地产金融,2011(08):27-31.
[2] 吴亚丽.浅析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类贷款押品管理[J].市场周刊,2014(05):94-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