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担保支持生猪产业链的模式与启发

2020-12-23 04:21周莎
当代农村财经 2020年8期

周莎

摘要:近期受各种因素影响,生猪产业链发展变数较多,未来生猪产业将在低端产能被逐步淘汰后有序恢复到原来的猪周期当中。农业政策性担保公司自诞生以来就与农业周期共存,在生猪产能恢复的过程中承担了重要的保供任务,支持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发展的作用明显。在新改扩建、核心企业+农户的放养模式中,农业担保的实践模式值得探讨与推广。

关键词:生猪产业链 农业担保 金融支持模式

近两年来,受环境清退、非洲猪瘟叠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生猪产业链发展经受了动荡和洗礼,从初期对非洲猪瘟的恐慌、生猪产能急剧下降,到猪瘟疫情得到控制、产能触底补栏开始恢复布局,到新冠肺炎疫情蔓延、生猪调运和新改扩建受阻,到疫情逐渐平稳、猪价逐渐回落,未来生猪产业将在低端产能被逐步淘汰后有序恢复到原来的猪周期当中。

农业政策性担保公司自诞生以来就与农业周期共存,在这一波行情中经历了巅峰和低谷,在生猪产能恢复的过程中也承担了重要的保供任务。2020年3月17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促进生猪稳产保供的通知》,将享受临时贷款贴息补助政策的规模猪场条件,由年出栏5000头以上调整为年出栏500头以上。新纳入支持范围的对象贴息期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贴息资金渠道、比例、范围、时间计算等有关要求,继续按农办计财〔2019〕30号和财办农〔2019〕69号文件规定执行。要求省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进一步发挥政策性功能,积极为符合担保要求的种猪场(含地方猪保种场)和年出栏5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提供信贷担保服务。对于200万元至1000万元(含)的担保项目,纳入政策性业务考核范围的有效期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并可按规定享受担保费用补助和业务奖补政策。省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在坚持市场化运营和做好风险管控的基础上,应尽量简化担保贷款程序,缩短办理时间,保证贷款尽快到位。

一、农业政策性担保的介入给生猪行业带来积极影响

在农业政策性担保支持生猪行业的过往实践当中,我们看到金融资本深入与产业对接,农业政策性担保作为支点撬动低成本资金进入生猪行业,将金融活水引入生猪行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中,对产业有非常积极的影响。

(一)微观方面

对于生猪产业链上的适度规模经营主体,银行等低成本资金由于对行业不够了解,很难突破现有内部风控,因此对生猪产业配置较少。而农业政策性担保专注农业,对生猪产业链上下游情况、产业周期等较为了解,能够分散银行的系统风险,因此可以撬动银行低成本资金向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倾斜。在生猪产业链上的适度规模经营主体,是生猪产业链不可或缺的部分,是保证猪肉供应的重要环节。因此,这些经营主体在获得低成本自主资金支配后,其使用更加便捷、资金利用效率更高、对上游饲料兽药疫苗供应商更有话语权,从而推动生猪产业链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的发展。

(二)中观方面

在生猪养殖以前的产业链当中,惯有一环又一环的压账现象,饲料经销商压饲料供应商的账、生猪养殖户压饲料经销商的账等,诸如此类不甚健康的行业惯例不利于行业的整体发展。健康的信贷资金进入到行业之后,各个环节资金支配的自由度会有提高,各个环节自担利息与经营风险,能够让整个结算链条健康起来,资金流动效率提高将有利于整个行业的提升促进。

(三)宏观方面

农业政策性担保撬动低成本资金进入生猪产业链,将帮助核心企业以及适度规模经营主体提升物联网设备的配置,促进自动化手段的提升,整合行业上下游的货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数据,有利于推动产业整体的集约化、智能化发展。

二、农业政策性担保在新改扩建方面支持生猪养殖的模式探讨

近期各地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迅速上马了若干恢复生猪产能的新改扩建项目。面对大量的配套资金需求,有担保额度限制的农业政策性担保如何整合当地担保资源,结合政策对承接生猪产能恢复任务的企业提供支持,是农业政策性担保亟待解决的问题。

在各项目企业的经营方面和建设方面,据我们了解的一手数据,承办生猪产能恢复的项目大小不一,涉及存栏从几千头到几万头不等,建设资金投入从几千万到几个亿不等,而配套的政策补贴普遍不会超过一半,并且是“先建后补”,企业自身要承担资金周转不灵的空档期大概在半年到一年时间,这对于大部分在前期承租土地时就已经投入巨额资金的企业来说,占压流动资金时间不可谓不长,承担的资金压力非常大。这个“先建后補”的空档期,就是信贷资金介入的时刻,可以有效帮助企业在这个期间渡过资金难关。

现实中,一些承担保供任务的上市企业以及国有企业往往受到大型政策性银行、国有银行的追捧,利率低、期限长的资金纷纷涌入这个市场,而规模小、资质弱、没有抵押的小型民营企业往往无法获取这种资源,这时就需要政策性担保公司的介入,以行业优势解决前期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撬动银行资金进入到这些适度规模经营主体中。农业政策性担保公司可以积极获取保供企业在农业农村部门备案的投建规模、设计存栏规模、自筹资金规模、拟融资规模、拟获取配套补贴规模,对其未来的建设和投产进行资金测算,后续可以在申报项目时使用的接受补贴的账户上,通过设立共管监管的措施锁定财政补贴的路径,专项用于还款。对于农业担保无法解决的超额资金需求问题,可以与当地其他担保公司共同组成担保联盟,通过联保、分保的形式共同解决。

在这种模式下,企业有基本的财政补贴作为稳定的还款来源,建设及投产中的过程管控显得尤为重要,如建设标准是否能达到、是否能收集到规范有效的建筑票据、建筑是否环保达标等,建设项目如不符合当初上报的可研标准,将不会得到财政补贴,那么还款来源也自然消失。因此,各担保公司需要在实际操作中注意过程管控,对验收审计等标准要重点关注。

三、农业政策性担保对“核心企业+农户”放养模式支持的探讨

对于已经新改扩建完成的核心企业,除了自身投入大量资金进行重资产打造之外,很多大型核心企业也在探讨“核心企业+农户”的放养模式。一方面,放养模式能够减轻核心企业的资金和重资产维护压力;另一方面,能够稳定当地农民就业,藏利于民。

目前,一些农业政策性担保公司在研究和介入此种模式中,为农户贷款向银行等资金方提供担保,核心企业为农户的贷款向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在这种模式中,农业政策性担保公司须关注核心企业的评估、数据信息对称、所有权保证金协议条款控制、放养户评估、货物流资金流闭环等要点。

在核心企业反担保能力评估方面,农业政策性担保公司需要评估其资产、负债、现金流情况、在生猪行业中的地位、对上下游的掌控力度、对猪周期的适应能力,等等。由此,农业政策性担保公司可以掌握核心企业对上下游的管控能力,抵御猪周期及其他风险的能力,从而能够判断其对于贷款农户的反担保能力。

在数据信息对称方面,农业政策性担保公司需要与核心企业和放养户建立起透明、及时的信息共享机制,对双方之间流动的饲料、兽药、疫苗、仔猪、育肥猪、资金等信息一并掌握。只有掌握了行业中的数据信息,农业政策性担保公司才能解决在风控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将这方面的风险降到最小。

在协议控制和流向闭环方面,如果合作的放养户对于放养合同、保证金合同没有正确认识,缺乏契约意识,出栏的育肥猪无法控制闭环交易,那么农业政策性担保公司也无法控制住回款風险。通过协议,各方需要明晰自身权利责任,需要在协议规定的范围内进行货物流和资金流的操作,务必达成闭环,否则核心和担保公司的风险将无所依托。

在放养户评估方面,农业政策性担保公司主要关注的是放养户的稳定性、养殖经验、诚信记录、过往现金流情况、环评情况等,以对放养户的个人还款能力与意愿进行判断。

四、对农业政策性担保与产业关系的思考

虽然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持续推进,但我国农业发展仍然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农村发展、农业体制距离高效率、规模化、现代化的程度还有一定的距离。与之相匹配的是,我国农业在利用金融杠杆进行撬动发展的作用也非常有限。

从农业政策性担保的业务开展情况来看,截至2019年6月,省级农担注册资本金合计561.53亿元,在保余额939.48亿元,资本金放大倍数不足两倍。《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对担保公司的责任余额规定,“融资担保公司的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10倍。对主要为小微企业和农业、农村、农民服务的融资担保公司,前款规定的倍数上限可以提高至15倍。”由此可见,农业政策性担保的资金放大倍数还非常有限,远远达不到市场化运作的准公共产品所应当达到的效果和应当发挥的杠杆作用。

我们认为,金融作为支持实体的工具,应当依存于实体,嫁接在实体之上,尤其是在农业这个产业上,其投入回报周期长,产业链环节复杂,子行业众多,专业性极强。农业政策性担保如果只是自成体系,不能深入到农业产业链当中去,不能与农业产业上的实体深度绑定,那么其对推动我国农业产业未来发展、农业产业适度规模集约化发展的作用将极其有限,对我国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将缺乏长远意义。

总之,农业政策性担保只有对农业每个子行业的特性研究透彻了,才能对产业链上的主体经营特征有所把握,才能在前端锁定有效的风险评估手段,从而创新对小微三农主体的风险评判模式,建立起自信自洽的风控逻辑体系,进而达到国家层面对政府性担保降费让利、逐渐放宽对反担保措施等要求。

(作者单位:北京市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责任编辑: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