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果官”的启示

2020-12-21 03:50张希
杂文选刊 2020年12期
关键词:公共场所公平水果

张希

德国人有个习惯,在公共场所进门时,都会往身后看看身后是否有人,如果有人,前面的人会主动帮后面的人拉住门——无论是熟人还是陌生人,都是如此。很多人认为,这是德国国民素质高的体现——其实不尽然。这种习惯背后有其原因:此前的《德国民法典》规定:出入公共场所,走在前面的人关门时不小心使得门碰撞到后面的人,就要承担全部责任,无条件赔偿对方的全部损失。久而久之,德国人就养成了为后面的人拉门的好习惯,这也就成了德国国民高素质的体现。这件事让我想起儿时的一段往事。

小时候上幼儿园,老师鼓励小朋友给大家服务,别出心裁地设立了一個“水果官”。其主要工作就是给小朋友们分水果。一开始,这是一项很有诱惑力的工作,因为一些“聪明”的小朋友很快就发现:分水果的小朋友可以利用“职权”,给自己分大的水果或多分一点。所以,大家对这项工作趋之若鹜。为争夺这项工作,甚至出现过拉扯推搡的情况。像我这样身材矮小、反应慢的人肯定抢不上这一美差,自然分得的水果就又少又小。老师很快发现了这个问题,于是制定了一项规则:分水果的小朋友,只有权力将水果分成若干份儿,放在桌子上;而没有分水果的小朋友,享有优先选择权,“水果官”只能最后拿。

看到这里,很多人或许会问:让没有分水果的小朋友先选择,他们会不会把大的好的挑走,这对“水果官”来说岂非也不公平?如果您这么想,那可低估了孩子们的智商。为了不让自己吃亏,负责分水果的“水果官”会努力将每份水果分得基本相同,从质量到数量上都达到一致。而且,自此项规定实行之后,争当“水果官”的现象大大减少。当然也有几个孩子,他们一直愿意为小朋友们服务,做“水果官”并非为一己私利,他们分水果始终能保持公平,且对做“水果官”乐此不疲。

这时,那些单为了自己牟利的孩子,便不再对“水果官”感兴趣了。但你“见好处就上,没好处就躲”,那可不行,老师对他们可不肯轻易放过。很快,老师出台了第二项规定:所有小朋友轮流担任“水果官”,每个人都要为其他小朋友服务。有了这两项规定之后,孩子们很快都学会了如何公平地分水果。

如今想来,好的规则能控制住人性的恶,能有效遏制人的贪婪,让欲望没有膨胀的空间。好的规则,是一条通往光明的路,道路的两侧是坚固的护栏,不给人以误入歧途的机会;时间久了,便能促使人养成自觉“走正路”的习惯。这样一来,人们的守法意识、道德修养也就提高了。

【原载《今晚报》】

插图 / 教育 / 韦荣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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