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超 王金茹 张梦轩
听到这一消息,荣莉急坏了,立即参与寻找。经多方寻找,终于在一公园山顶处找到了杨明,但他一直沉默不言,拒绝回原安置地居住
10月21日,北京市房山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的检察官们时隔一个月再来到甘肃。一个月之前的那次甘肃走访调查,正逢当地阴雨连绵,而此次的甘肃之行却全程阳光明媚、晴空万里。检察官们也非常开心地说道:“看吧,我们这次送来的是希望!”
“90后”的小毛是房山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交通肇事案件的被害人,检察官们此次来甘肃,就是专门为小毛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的。
车祸让一家人生活陷入困顿
小毛出生于甘肃省临洮县站滩乡古桐村,家中五口人,大姐、二姐出嫁后,小毛便与父母共同生活,由于父母常年患有慢性疾病,无法从事体力劳动,小毛所在家庭户早在2013年年底就被识别为建档立卡贫困户。这些年,一家三口在政府的帮扶下日子渐渐有了起色。
2017年,小毛大专毕业后来到北京打工,为了尽早摆脱贫困,他白天送外卖,晚上在酒店当服务员,靠着自己的辛勤劳动,小毛先后贷款在老家临洮县买了房和车,一家人也于2019年脱贫,眼看着一家人的生活一天比一天好,然而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打破了平静的生活。
2019年12月30日,小毛在送外卖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致重度颅脑损伤,事故发生后,小毛一家已花费医疗费80余万元,肇事者赵某无赔偿能力,小毛一家人的生活陷入困境。
检察机关协作聚合力
房山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在办理赵某涉嫌交通肇事案中,发现上述情形,认为被害人小毛生活困难,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在与第三检察部负责办理司法救助案件的检察官进行沟通后,将此线索进行了移送。收到该线索后,第三检察部承办检察官在第一时间全面查阅了原案证据材料,并向原承办人了解了原案办理情况,经审查,2019年12月30 日,赵某无驾驶资格驾驶小型面包车,与小毛驾驶的两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小毛脑挫伤,颅内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车辆损坏,事故发生后,赵某让董某顶替自己冒充肇事司机。经认定,赵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小毛负事故次要责任。经鉴定,小毛身体所受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随后,承办检察官通过电话与小毛的姐姐取得联系,详细询问了小毛入院治疗情况及家庭生活状况,了解到小毛住院期间已花费医疗费80余万元,家中为此卖房卖车、负债累累,现家庭生活困难,无力承担其后续治疗费用。
次日,检察官赴房山看守所讯问了犯罪嫌疑人赵某,核实其是否具有赔偿能力,经审查,赵某老家在河北农村,2014年来京务工,從事安保等临时性工作,无固定收入、无积蓄,家中父母靠务农为生,案发后,赵某通过向支付宝借贷的方式共支付小毛治疗费用约1万元,其表示自己目前没有赔偿能力,愿意出来后打工赔偿小毛经济损失。在对该司法救助线索进行初步评估后,检察官认为,小毛的情况可能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但还应做进一步的调查核实工作。
检察官亲赴甘肃调查走访
检察官在对该司法救助线索进行初步审查的基础上,主动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于2020年9月19日至9月22日赴小毛老家临洮县进行实地调查走访,进一步核实其康复治疗情况及家庭经济状况。由于取证地点兰州、临洮、古桐三地相距数百里,且以山路居多,为了更高效地完成取证工作,与甘肃省三级检察机关加强协作,紧密配合,共同商讨、完善取证方案,在三级检察机关的大力支持下,办案人员分成三组开展调查取证工作,一组赴小毛康复治疗所在的甘肃省康复中心医院向医生了解其现阶段康复治疗情况及未来康复治疗方案;第二组赴定西市公安交通支队、工商银行临洮支行查询小毛名下财产情况;第三组赴临洮县站滩乡古桐村委会了解小毛家庭生活状况。在当地检察机关的协助下,检察官在一天之内,高效地完成了取证工作。通过实地走访,检察官了解到小毛所在家庭户在2013年年底被识别为建档立卡贫困户,2019年脱贫。事故发生后,小毛作为家庭唯一的劳动力,由于大脑严重受损,丧失劳动能力,家庭经济来源中断。目前,小毛家庭收入主要为当地政府为其申请的三口人二类低保,家庭月收入1050元。此次调查走访彻底打消了检察官心中的疑虑,临走时,检察官现场指导小毛的母亲写下了国家司法救助申请书。
经过前期的线索初查与实地调查核实工作,房山区检察院认为,申请人小毛因交通事故丧失劳动能力,住院期间已花费大额医疗费用,且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后期也须康复治疗,生活面临急迫困难,属于因案返贫的情形,应当予以救助。考虑到小毛所受损失、家庭经济状况、保险理赔情况、赔偿义务人实际赔偿情况、后续康复治疗、生活成本等因素,根据《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试行)》第10条规定,检察院决定对小毛进行司法救助,救助金额318504元,用于其后续康复治疗及日常生活支出。
再赴甘肃发放司法救助金
10月21日,房山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的检察官们来到甘肃,为小毛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
而这一天,刚好也是小毛来兰州住院进行康复治疗的日子。来不及安放行李,检察官们就直接从机场赶去见当事人一家,经过两个多小时的等待,终于见到了小毛和他的父亲。令人欣慰的是,小毛的身体状况有了好转。本以为可以顺利住院,他们却忘记做核酸检测,检察官们实在放心不下,帮忙沟通联系,预约核酸检测,一切安顿好之后,才放心离开。
第二天,经过几个小时的辗转,检察官在当地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来到小毛家和小毛的姐姐家看望,小毛出事后,一直都是两个姐姐在细心照料。两位姐姐早已各有家庭,但为了弟弟,她们不遗余力,背负着高额的外债,这场事故的背后是三个家庭的默默付出。
“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小毛身体素质那么好,你们一定要充满信心。”检察官说道。
随后,检察院在古桐村委会举办了国家司法救助金现场发放仪式,为小毛一家现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318504元。鉴于小毛处于康复治疗阶段,智力、活动严重受限,经与临洮县检察院、古桐村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将救助金一次性汇入小毛母亲罗某的个人账户,用于小毛后期康复治疗以及生活费用支出,并委托古桐村委会负责救助金监管,协同临洮县检察院定期回访,共同保障救助资金妥善适用,实现救助效果最大化。甘肃省、定西市、临洮县三级检察机关相关部门负责人、站滩乡党委书记、乡镇扶贫干部、古桐村委会、甘肃省人大代表参加此次活动。
救助金发放活动中,小毛大姐代表全家人说道:“非常感谢检察机关、乡镇党委、扶贫干部的关怀与帮助,我们一家人都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心与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