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周罡(湖南省药监局)
“强化党内监督,重在日常、贵在有恒。”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重视日常监督工作。2019年初,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首次将加强日常监督、长期监督列为一项工作予以部署和强调;在2020年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一以贯之、坚定不移从严治党,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在中纪委十九届五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从严治党必须做到态度不能变、决心不能减、尺度不能松。在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理念下,我们需要构建纪检监察工作与单位全面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的工作格局。
当前事业单位纪检监察工作多存在重业务、轻党建,思想引导不到位等问题。由于事业单位业务工作量大、纪检监察专业队伍不足等原因,纪检监察工作多流于形式,缺乏针对性管理[1],未能根据单位工作实际情况开展工作,对监察的内容、形式、获得的数据等缺乏深入分析,内容反馈点少、面窄、不及时,直接影响了本单位纪检监察工作的整体质量。
事业单位纪检监察工作的深入性、持续性开展,需要完善的管理制度予以保障。但是基于当前实际情况,事业单位多沿用着传统的财务、人事、项目、日常管理方式,未能基于当前市场环境与工作内容等进行创新,难以切实发挥纪检监察工作的作用[2]。严苛繁冗的制度约束,也会影响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行为态度等,不利于单位的长远发展。
加强纪检监察专业队伍建设,是新的历史条件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迫切需要。在单位发展过程中,纪检监察专业人才的数量、个人能力及职业素养等,均会直接影响整体纪检监察工作的质量。当前很多事业单位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存在着年龄偏大,专业知识、管理理念陈旧的情况[3];大部分纪检监察人员为非专业人员,专业知识视野受限,处理问题手段单一;同时事业单位内部缺乏定期培训制度,且对纪检监察人员的综合履职能力缺乏定期评估,也会影响纪检监察工作的落实效果。
当前纪检监察工作需要充分应用信息技术、资源共享,提升纪检监察工作的质量与效率。但实际情况下纪检监察工作未能与信息技术巧妙融合,各类信息、数据共享程度不够,难以及时、动态发现单位内部存在的问题,比如无法共享财务数据、人事数据、统计数据,无法查询历史数据等问题,影响着纪检监察工作开展的效果及影响力。
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环境下,事业单位管理的内容、要求也在不断发生变化。传统的纪检监察理论、方式无法完全适应当前单位发展要求,需要加强对现存问题的分析,强化重视程度,探究科学的纪检监察方式,明确纪检监察的导向作用。
事业单位纪检监察需要坚持因地制宜的理念,不能单纯模仿或者学习其他单位的管理方式,需要根据自身的工作特点、发展规划等进行设计,预防资源浪费,彰显纪检监察的积极影响。同时要积极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组的监督和指导,坚持挺纪在前,正风肃纪。层层梳理廉政风险点,强化风险防控职能,真正做到细微之处监督,且监督在“未发生时”,发挥未雨绸缪的作用。
事业单位纪检监察工作中,需要强化监督管理意识,严格遵守各项规章程度,增强自我约束能力。根据党纪党规开展工作,明确日常监督的方式、要点、时间节点等,制定明确的日常监督方案,使纪检监察工作能够真正融入到事业单位各项工作中,发挥专项治理、审计审查等管理价值。同时在权责分明的管理制度应用下,清晰各个部门具体工作责任、岗位工作要求等。若发现违规、违纪的行为,则予以严格处理。及时督察督办,推动问题的快速改进。日常纪检监察部门还需要及时应用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任监察、诫勉谈话等形式,保证监督工作的力度。规范化、常态化管理能够促进纪检监察工作健康发展,通过健全管理体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等决策制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充分认识加强纪检监察专业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强化纪检监察专业人才培养,引入更多党政、法律专业人才,打造一支形象上自重、思想上自省、纪律上自律、工作上自励,素质过硬的纪检监察专业队伍。组织开展科学、专业的知识培训活动,使培训更贴近实际,更具有针对性,以此拓展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视野,激励创新工作理念与方式,为单位纪检监察工作质量的提升奠定良好基础。构建纪检监察文化体系,将监察文化渗透到事业单位各项工作中[4],比如竞争意识、人文意识、法律意识等,引导员工深度参与到纪检监察治理当中,激发单位员工的活力,助力纪检监察工作的持续升级。
信息化时代环境下,充分应用网络、大数据技术等,依托数据资源优势,对特定的纪检监察工作数据进行快速整理、准确判断,及时掌握纪检监察工作的最新情况,提升纪检监察工作的效率。综上所述,纪检监察工作对事业单位全面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导向作用。事业单位需要基于工作职能的内容、性质及社会发展趋势等,统筹安排业务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让纪检监察工作能够成为事业单位发展的“指南针”,更好地激发单位活力,促进单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