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谢珂(宣城市宣州区生态环境分局)
当前,环境监察工作领域进一步拓展,已经实现了生态环境的全覆盖。而在信息化时代,传统环境监察技术已经难以满足当前环境污染治理需求。因此,加强环境监察信息化建设是解决环境污染的重要手段。而基于新时期环境监察信息化工作角度而言,当前仍然存在信息化监管体系不完善、信息化专业人才匮乏等不足,使得环境监察工作难以发挥信息化优势,而影响其应有作用的充分发挥。鉴于此,基于环境监察信息化程度提高角度考虑,本文深入分析“新时期环境监察信息化现状及对策”具有显著意义。
现阶段,环境监察部门在具体的工作中,未能加快建立完善的信息化监管体系,具体的不足情况,总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环境监察信息化标准未能规范制定,导致环境监管机构在具体的工作中,难以规范地展开具体的环境监管工作,从而直接影响其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二是环境监察部门在具体的工作中,往往要与其他部门展开合作,但在此过程中,整体工作缺乏有效的领导和监督,导致环境信息化监管工作往往是环境监察部门孤军奋战,难以获得其他部门的支持,从而可能由于力量不足而影响环境监察工作效果[1]。
环境监察信息化工作的顺利实施,关键在于环境监察部门具备高信息素养的专业监察人员。但是基于当前实际角度而言,环境监察信息化部门仍然严重缺乏计算机人才,其主要原因在于受长期的传统体制的影响,导致环境监察部门所招聘的人员以专业理论知识扎实的专业人员为主,而没有引进具备计算机素养的人才,从而导致其在具体的工作中难以运用信息技术展开具体的工作[2]。另外,信息化的普及,使得环境监察及执法任务更多时候要依赖于信息技术,而专业人才的匮乏,导致环境监察工作难以取得良好的效果。
就环境监察部门信息化建设角度而言,环境监察信息系统的建立仍然缺乏先进技术和设备的支持,导致管理人员在实践中,只能凭借原始的环境执法经验和手段处理各项问题。这种状况长期不改变,不仅会影响环境监察质量,还会增加大量成本和时间,从而会对环境监察信息化发展产生影响,进而不利于环境监察工作水平和效率的提高[3]。
在新时期背景下,环境监察信息化程度的提高,关键在于建立有效且完善的环境监察信息化监管体系,对监察体系进行全面优化。但是需要强调的一点是在环境监察体系优化改进时,应对环境监察信息化工作现状进行综合分析,具体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环境监管部门建立可行且严格的监察标准,而管理人员则要深入现场展开监察和执法工作,并且在此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现行相应的标准进行规范作业;二是明确自身工作职责及权限,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合作,协力加快推进信息化发展进程,从而有效提高环境监察工作的有效性,为生态环境的友好发展提供支持。
提高环境监察信息化工作人员综合素养,是满足环境监察信息化工作发展需求的重要保障。因此,环境监察部门应建立一支适应信息化工作需求的高素质专业化团队,并且要求团队成员加强环境管理专业知识学习的同时,加强特定专业技术知识与技能的学习,确保其能力可以满足于新时期环境监察信息化工作需求,为提升环境监察工作质量和效率提供支持。针对新入职的人员,应在展开工作之前接受系统的培训,并进行专业技能和知识评估,确保其具备独立开展环境监察信息化工作的能力,方可允许上岗操作。另外,环境监察部门应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能力和素质考核,针对考核不合格人员,组织进行集中式的系统培训,待合格后方可允许上岗。通过这种方式,为提高环境监察信息化水平提供人才支持。
针对环境监察信息化发展滞后问题,应加强各类资源的投入力度,如资金、技术等,为环境监察信息化建设提供必要的支持。同时,环境监察部门应注重环境监察信息整合,为展开工作提供支持。另外,建立系统化的信息技术设备管理体系,明确现场检测设备的使用和维修主管监控部门的责任,确保现场工作完全依靠信息化设备进行处理,以此提高环境监察信息化水平,从而有效提高环境监察工作质量和效率。
综上所述,在生态环境恶化发展的背景下,加强环境监察工作对生态环境的高质量发展具有意义。而进入到信息化时代,环境监察信息化可以极大地提高监察工作效率和质量。因此,在实践中,环境监管部门应大力推进环境监察信息化建设,加强人才培养,不断提高环境监察信息化水平,为生态环境持续发展夯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