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配银
耕地是粮食生产的重要前提和保障,粮食生产离不开耕地这块“温床”,所以必须把好耕地红线。我国法律也明确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以非法占用农业地罪定罪处罚。
2011 年3 月至2016 年5 月间,被告人吴某某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未经审批,擅自租用江苏省东海县安峰镇山南村七组部分村民土地30余亩。并在租用土地上施工建设厂房,打水泥地坪,成立建材有限公司,用于生产建设用砖。经连云港市国土资源局鉴定,被告人吴某某的行为造成10.21亩耕地种植条件严重毁坏。
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环保庭一审判决认为:被告人吴某某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农用地大量毁坏,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据此,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被告人吴某某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行为人非法占用耕地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非农业建设,造成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的,均可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现今大量农民进城务工的情况下,承包地被大量地闲置,由此出现土地流转进行机械化耕作,提高产量的生产方式,但也要谨防一些人员在利益的诱惑下,将租用的农用地改作其他用途,进而造成土地的严重毁坏,危及我们的粮食安全。保护耕地就是保护我们的生命线,人人有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