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人们对农产品的需求已经由温饱向质量安全转变,农产品质量安全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近年,我国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加强了各种监管机制,但仍有不安定、不和谐的因素发生。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是摆在人们面前的突出问题。
济源示范区以质量兴农为目标,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重点,加强基地与市场管理,狠抓责任落实,实行源头管理与市场管理并重,全面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近年,在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检测中,抽检合格率均为100%。
济源市为加快推进示范区农业产业化发展,加强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布省级、市级农业地方标准50 多项,大力推行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实行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科学配方施肥、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有机结合,严格落实间隔期规定,做好管理档案,对于生产记录、产品流向均有据可查。
加强投入品源头管控,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全过程监管,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严防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示范区每年出动执法车辆300 辆次,出动执法人员1000 多人次,共检查农资经营单位、农产品基地、超市、农资市场1300 多次;发放各种法律法规、技术等宣传资料5 万多份,悬挂条幅400 条,制作固定版面310 块,举办现场咨询42 场次,接待咨询群众3 万多人,有力地保障了市场投入品安全。
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及监督检测力度。严格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计划,加大对检验检测技术人员的培训力度,每年培训人员200 人次,提高人员的业务素质。从近年省、市例行监测及监督抽检来看,济源市农药残留检测均为零。总体来看,济源市农产品质量是相对安全的。
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所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自行开具并出具的质量安全合格承诺证。济源市从3 月下旬开始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要求包括蔬菜、水果、活畜禽、禽蛋、养殖水产品5大品类的食用农产品全面实现“带证上市”。
济源市出台《关于推进农产品“三品一标”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鼓励农业经营主体强化品牌意识,加大品牌申报,对认定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市政府分别给予1 万元、3 万元、3 万元、5 万元的政策奖励,推动示范区农产品质量健康发展。同时积极申报全省知名农业品牌,截至目前,济源市共有 10 个农业品牌入选河南省知名农业品牌目录,“济源冬凌草”入选中国农业品牌目录。
1.加强农产品产地安全科学区划。结合农产品产地环境污染普查,根据农产品产地安全状况,科学确定适宜生产的农产品品种,及时调整种植结构和区域布局。
2.严格标准化生产。加大标准示范场(园)建设:选择基础条件好、生产规模大、标准化程度高、产业特色明显、经济效益好的基地,按照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规模化发展的基本要求,完善从生产、加工、检测到包装标牌销售一条龙配套机制,并以此带动其他基地标准化工作的开展,逐步实现农业生产基地化、基地标准化、产品品牌化。生产过程中,要加强档案管理,对农业投入品使用、病虫害发生情况、检验检测情况要造册登记。实行农业投入品统一购进、统一供应,从源头上严防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肥料和其他化学物质进入农产品生产经营环节。大力扶持有示范带动作用、有影响力的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支持种植大户进行土地流转,推进规模化经营和订单农业,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和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为安全优质农产品的生产和管理提供机制保障。
3.强化品牌发展。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大力培育优质安全农产品品牌,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加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实现优质优价,保障一方产品安全。充分发挥“三品一标”在产地管理、过程管控等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用品牌引领农产品消费,以消费引导生产、靠市场拉动产品供给,增强公众信心。同时,要强化证后监管,加大抽检力度,严厉查处不合格产品、不规范用标产品以及伪劣产品,严格执行退出机制,做到“发现问题,坚决出局”,切实维护好品牌的公信力。
2020 年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年,执法部门要加大农药及农药使用专项整治专项治理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添加隐性成分和使用禁限用农药行为,对高毒农药建立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度。要突出抓好春节、五一、国庆、元旦等重、特大节日市场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加快建立农产品质量追溯平台,优先将“三品一标”认证产品纳入追溯范围,运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对农产品生产实行全程信息化管理,建立有效记录、链接、传输、监督追溯信息的工作要求,实现通过网络查询可追溯产品和示范基地质量安全信息的工作目标,满足广大消费者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为科学管理农产品生产与经营提供有效的工作载体。
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可有效落实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健全产地准出制度,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因此,要大力宣传,搞好培训,推动生产者自我质量控制、自我开具和自我承诺。
《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的意见》中明确提出:加强属地管理和责任追究。因此各部门要加强基层农产品质量监管职能,乡镇(街道)要充分发挥基层农产品质量检验监测站作用,监管工作要重心下移,落实专职监管员,建立起市县、乡镇联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
近年,政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补贴力度较大,但由于农业生产是一个长期的、复杂的过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是一项基础性工作,从标准化生产到检验监测工作的开展,品牌化的认定与发展,都需要政府的扶持。因此,政府要继续加大对农产品质量监管的补贴力度,将监管、执法、检测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确保该项工作的正常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