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昕 陕西省土地工程建设集团
土地规划管理于城乡规划建设实施而言,具有十分重要的分量及作用。城乡的规划发展离不了土地基础的支持。将土地资源科学合理地进行布局规划,充分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率,是土地规划的重要意义,在此规划的基础上,应该结合城乡规划实施的需求用地情况,采取一定的管理手段去将二者有效地结合在一起,从而加快城市化的发展脚步,城乡基本建设是为了改善城乡的生活条件,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促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的稳定发展。
土地规划工作中,增减挂钩政策作为土地规划的重要政策对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增减挂钩政策其实就是通过对农村居民的居住方式进行调整,提高居住的集中度以达到提高农村土地资源利用效率的目的。该政策的实施往往会对农民的切身利益造成一定的损害,为了降低损害,必须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规划。具体来说,就是对不同的地区、不同功能的土地,进行精准定位,以保护农民切身利益为目标,持续推动城乡协调发展。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建设用地资源变得愈发紧张,急需要科学合理地控制土地的使用过程,在这样的背景下,国内各个城市都相继开展土地规划工作,结束语主要模式有两种:旧城区改造与新城区扩张。这两种模式都是通过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来增强城市建设用地控制的有效性。为确保新城区扩建和旧城区的改造可以同时顺利进行,需要通过全面的调查和分析地域范围内的土地实际使用情况、土地功能及居民密集程度,制定详细、科学的施工方案,以推动城市和谐发展。
在城市开发和建设的过程中,若土地规划设计方案无法落实到位,不仅会阻碍城乡规划建设工作的进行,还会给城市生态带来严重的问题。为了防止这种情况的出现,管理层必须制定合理的城乡发展规划,适当地控制城乡发展过程,充分发挥对土地的调控作用。土地规划建设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工作,容易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为了确保城乡规划的落实,必须积极引入科学、先进的技术,同时健全土地规划和城乡规划管理体系,约束工作人员行为,提高土地规划质量和城乡规划水平,规避实际落实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政府方面,应充分发挥自身的决策引导作用,精准地对土地规划方案进行评估,降低投入成本,保障土地规划所带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为了保障我国社会经济的平稳发展,相关的单位就需要合理地对土地资源进行规划管理,在最大程度上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率。但是在进行土地规划管理工作和城乡规划实施的实际工作中,这二者之间存在一定的矛盾,使得我国的城镇发展受到了一定影响。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我国的人口也不断向城市迁移,使得农村劳动力变少,在进行土地规划管理工作时,相关的工作人员就需要对一些闲置或荒废的土地进行开发利用,并根据各个地区的实际情况来制定不同的土地规划管理方案,但是在进行土地拍卖时,由于相关的拍卖人员只注重土地的经济效益,导致我国出现了天价土地的现象,严重阻碍了土地规划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城乡规划工作的主要目的就是推动城乡经济的发展,满足我国经济发展对土地资源的需求。而土地规划工作的主要目的是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的合理性,虽然这两种工作都是为我国经济发展做贡献,但是这二者的宗旨出现了差异,并且形成了矛盾。目前,在我国的城乡规划工作中主要存在以下缺点:首先,在对耕地和非农业用地进行控制管理时,相关的管理人员并未制定出科学合理的管控方案,导致我国耕地保有红线有被突破的风险。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就是随着我国城市化建设越来越快,对建设用地的需求也越来越大,一些地区为了提高自身的经济发展,获得更多的经济收益,征用了自身的农业用地,使得土地的性质出现了转变。再有就是一些地区在进行土地规划管理工作时,对各种土地进行盲目征用,并且由于相关的征用单位并未赔付相应的补偿款,导致被征收了土地的农民产生不满情绪,对土地规划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造成了严重影响。
土地规划其实就是通过整合土地资源,避免土地闲置或者荒废,以此提供土地资源利用效率的过程。土地规划应根据法律法规,进行科学开发、合理利用,从而在最大程度上提高利用效率。城乡规划,首先是资源整合,在此基础上,展开整体规划,实现资源利用效果,其最终目标是为人们提供好的居住环境,改善生活质量。在实际的土地规划工作中,必须针对城市土地现状进行调查分析,根据分析结果制定科学的管理制度,并借助法律手段提高土地利用的规范化程度。此外,不断地完善城乡规划体系,根据城市自身发展要求编制可行性较高的实施计划,真正地将城市规划工作纳入到土地规范管理的范畴中来,只有这样,才能持续推动社会经济的良性发展,同时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土地是进行城乡规划实施的基础保障,因此,要想促进城乡规划的发展,就必须对土地资源进行重新整合分配,这就需要占用一定的农用地进行城市化建设。在征用土地的过程中,开发商给予的土地征用款应该按照国家规范标准取给付,但是现实状况中,往往开发商与农民之间因为土地征用款与土地的实际价值之间存在的偏差而引起很多矛盾,引发农民强烈的不满,在土地占用的问题上达不到统一的标准,给城乡发展的进程中设置了很多阻碍。因此,完善土地征用的程序是十分必要的工作任务,采用科学合理的方式去征用土地,按照国家的规范标准要求去进行赔偿,具体的完善手段包括以下几方面:(1)应该逐渐完善土地征用补偿的机制,使农民对于土地补偿问题的满意度提升,不仅要从公正科学的角度衡量土地占用带给农民的直接损失,还应该考虑到农民的间接损失,在综合分析的情况下,给予相应的补偿款,避免激发农民的不满情绪,让土地征用工作顺利进行,同时为后续的城乡规划实施打好基础。(2)土地征用的机制应该跟随市场经济的变化,市场化的统一进行管理,做到征用土地的合理性。(3)征用了农民的农用地之后,要鼓励农民继续进行其他农业上的创收,进行心理的疏导以及精神的引领,不让暴富的心态蒙蔽了初心,同时也让农民了解,征用的土地用于城乡的建设,将会提高其生活的质量,是有利的举措,从而使整个征用土地的过程是积极的。
为了有效提升土地资源管理的整体水平,就需要在对土地规划管理工作引起重视的同时对城乡规划体系进行完善和优化,从根本上对土地资源进行协调管理。为了达到土地规划管理与城乡规划工作平衡发展的目的,还需要对土地资源管理工作与城乡规划管理工作之间的衔接引起重视,提高衔接的合理性,将土地规划管理工作的优势完美体现出来。为了推动我国经济的发展,提高我国土地的资源利用率,还需要保证城乡规划的实施是建立在土地规划管理的基础上的,因此,对土地规划管理与城乡规划管理进行协调是提高我国国土资源利用率的一个重要举措,也是十分重要的一个环节。
土地储备具体指的是在政府批准范围内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为给社会的发展提供各种类型的建设用地,应用回收、征用等方式获得土地的使用权限。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建设用地面积增加日益明显,但因为规划工作开展的不到位,导致城市土地的储备量不足,给城市后期建设带来了严重的影响。为此,必须充分做好土地储备工作,充分发挥土地储备优势。结合地区实际发展,优化土地储备规划制度,做好空间布局规划,为土地规划、城乡发展打好基础。
虽然土地规划管理与城乡规划管理的宗旨存在偏差,导致这二者之间出现了一些矛盾,但是无论是对于土地规划管理工作还是城乡规划工作来说,这二者的最终目的是一致的。为了保证二者的和谐开展,对这两项工作进行有机融合,提高二者之间的协调性。在对土地规划管理工作高度重视的同时也不要忽略了城乡规划工作,保证二者协调发展才能够为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管理人员作为土地规划管理的核心部分,需要有较高的素质和丰富的经验,只有这样的人才能做好土地规划工作。为了保证人员的质量和顺利开展土地规划工作,一定要建立健全人员管理体制。作为管理人员,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基础,提高所有人对土地规划管理的认识,从而达到促进地方和国家经济发展的目的。
综上所述,对于我国发展建设来说,提高土地规划管理和城乡规划实施之间的协调性可以有效地提高我国国土资源的利用率,并且通过对土地资源进行合理开发利用还可以有效地推动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因此,城乡规划实施与土地规划管理二者必须协同作业,才能发挥出土地资源的最大作用,提高土地使用的整体质量,在城乡建设的发展中,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