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新的有效实现形式
——基于对嘉兴市的实践与思考

2020-12-19 21:40沈小红
新农业 2020年21期
关键词:飞地抱团嘉兴市

沈小红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浙江 嘉兴 314001)

在新的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下,如何探索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新模式,如何在集体经济日趋壮大的背景下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如何保障好农民权益、增强获得感等,都是当前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新课题。

1 对嘉兴市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总体评价

1.1 集体经济模式新

近年来,嘉兴市推广总结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强村九法”,从资金、土地、税费、信贷等方面加强政策扶持。特别是在全省首创“飞地抱团”发展模式。通过“飞地抱团”发展,引导村级集体资本进入城市经济,规避风险的同时实现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有效实现农村资源的优化配置,形成资源互补、优势互补,多方共赢的局面。

1.2 集体资产管得牢

一是规范农村集体产权交易。搭建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将农村集体资产的流转交易活动统一纳入平台,确保集体资产增值保值。二是创新农村集体资金监管模式。开展农村集体资金网上审批支付和“村务卡”使用,实施集体资金“非现金”结算,保障集体资金安全,促进集体资产阳光透明化管理。三是探索推行代理会计驻村监督管理制度。

1.3 集体发展受益广

一是实施低收入家庭扶持增收计划。通过多渠道筹措资金,建立低收入家庭扶持增收帮扶资金,投入至重大“飞地抱团”项目,帮助低收入家庭每年获得分红收益,实现稳步脱贫。二是推进“村企结对”。实施“千企结千村、消灭薄弱村”专项行动,动员全市广大企业赴丽水开展村企结对,采取产业带动、项目帮扶、资金支持、就业扶贫、消费增收等多种方式,实现精准结对,村企共赢。三是开展跨市“飞地抱团”。与丽水达成合作协议,以指标换资金、以资金换物业、以物业换收益,采取包租固定收益与基金扶持的方式,确保丽水集体经济薄弱村稳步脱贫。

2 限制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问题

2.1 农村集体资产管控有待深化

随着农村集体经济不断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经济事务越来越繁杂,客观上对如何管好用好集体成员的这笔共同财富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2 股份分红推动难度大

目前,虽然全市正在推动股份分红,但分红的比例还不高,2017年仅有13.9%的村社实施了分红,分红金额仅占可分配收益的6.45%。主要原因是部分村干部对实施股份分红思想上有顾虑,怕影响集体经济发展、怕农民期望不断提高、怕持续增长的分红压力大等。

2.3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性质不明

目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性质和法律地位仍不明确,因法人资格缺失导致无法以市场经济主体的身份开展经营活动。调研还发现,基层常混淆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概念,导致了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责无法正常发挥,村级财务账目混乱,集体成员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3 对策建议

3.1 因地制宜发展集体经济

发展集体经济切勿一味模仿,发展物业经济的同时,也要抓住发展机遇,创新模式,拓展集体经济发展的路子和形式,不要让物业经济成为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的唯一来源,不要把“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

3.2 科学推动股份分红

股份分红是发挥集体经济作用,增强集体成员身份认同的有效途径。要积极稳妥推进股份分红,严格按照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规定,在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分红,让广大农民共享农村改革红利。探索创新股份分红的分配方法,设置多种类型的股份。

3.3 明确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地位

在适宜的地方开展村级组织政经分开,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和地位。按照国家部委和省厅等部门的有关要求,认真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建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确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市场主体地位。相关部门之间要加强配合协调,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简便做好注销登记工作。人民银行各级分支机构应指导辖内银行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银行账户开立、变更等相关工作,国家税务部门应及时将纳税系统与登记赋码系统做好衔接,处理好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后的纳税和开票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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