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品牌在贫困人口中的待遇与公平性问题研究

2020-12-19 13:57邓安萌福州大学
品牌研究 2020年13期
关键词:贫困者待遇差距

文/邓安萌 (福州大学)

一、引言

我们作为一个独立的个体,会经历就业、退休等生命事件,退休后的主要收入源自于养老保险,故而养老保险对社会个体而言十分重要。然而,当今我国诸多民生保障制度在实际实施和运行的过程中遇到了许多问题,其中一项问题便是关于贫困人口福利待遇的享受,其具体表现为公平性不足与效率不高。

国外一部分学者认为,养老保险在贫困层面上扮演者正面角色,起着积极的作用。European Union(2012)表示,养老保险对老年贫困的缓解具有显著效果。但另一部分学者认为,养老保险制度自身的不完善使其对贫困的减少并没有太大的作用。Hamid(2011)认为,社会保障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发挥减贫作用,但其作用效果的大小受到社会保障水平的高低、能否精准识别贫困以及效果显现周期长短的影响。国内一部分学者认为,社会保障有利于促进收入再分配,在减少贫困问题上起着积极的作用。另一部分学者表示,养老保险制度对贫困问题的减轻起作用微乎其微,甚至是导致社会不公平的原因之一。刘芸(2017)指出,养老保险覆盖范围上存在巨大差异,使之“强者恒强,弱者积弱”,显然不公平。

关于贫困,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界定。其中贫困又被学者分为绝对贫困与相对贫困。绝对贫困最早是由Rowntree(1901)和Booth(1903)提出,即一定数量的货币和服务对于个人和家庭的生存和福利是必须的,缺乏获得这些物品和服务的经济资源或经济能力的人和家庭的生活状况。Townsend(1979)指出,相对贫困往往是被社会排斥的弱势群体,如低收入家庭、老人、少数民族、单亲家庭、伤残人士以及长期病患者。

社会公平问题一直是人类社会的焦点问题。面对贫困人口,John Rawls(1971)表明需要给予他们更多的帮助,为了平等地对待所有人,提高真正地同等机会,社会必须更多地关注那些天赋较低和出身于不利的社会地位的人们,这个观念就是要按平等地方向补偿由偶然因素造成的倾斜。

以往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养老保险待遇差距宏观范围的把控,关注的是社会保障体制下养老保险宏观制度层面。少部分学者对养老保险微观制度层面进行研究,但其研究的主体多划分为地区、行业以及性别,并没有把贫困人口作为一个单独的研究主体、划分范围与划分依据进行划分。本文以贫困人口为划分主体,从社会公平理论的理论视角出发,提出养老保险在社会保障中扮演品牌角色,剖析贫困人口养老保险品牌待遇差距问题产生的原因,探讨其对社会的危害性,并针对其社会危害性提出相关策略。

二、贫困人口养老保险品牌待遇差距分析

(一)贫困人口的特征

本文贫困人口界定主要是城乡低保人员、特困人员、扶贫部门认定档案立卡的贫困对象等绝对贫困者与低收入家庭、老人、少数民族、单亲家庭、伤残人士以及长期病患者等社会弱势的相对贫困者。根据绝对贫困者与相对贫困者的划分,大致得出贫困人口特征,特征如下:

1.掌控自身命运能力不强

贫困者处于社会的边缘,是被社会排斥的弱势群体,没有良好的社会支持网络,迫于生存压力放弃了诸多争取自身利益的权力与机会,长此以往恶性循环,从而失去掌控自身命运的能力。

2.抵御外部风险能力不强

贫困者属于被排斥的弱势群体,其没有足够的经济资源和社会资源抵抗突如其来的风险。一旦风险来临,普通大众有着良好的社会支持网络与经济资源,可以平安无事的度过风险,处于社会边缘的贫困者很难抵御风险。

3.应对危机心理建设不强

贫困者面对危机没有较强的心理建设。被剥夺参加正常社会生活的权力的贫困者内心比较脆弱,一旦危机来临,他们刚开始迎难而上,但迫于压力,他们不得不屈服于现实,心理防线进一步被摧毁。

(二)养老保险待遇差距的具体表现

养老保险是对老年收入进行再调节,缩小收入差距,以达到社会公平。养老保险制度可以防止退休人员退离岗位失去经济支持而陷入困境,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的生活,为老年人的生活提供经济支持。贫困人口处在社会边缘地带,缺乏经济资源与社会资源,通过再分配可平衡其与其他社会成员之间的经济收入。然而养老保险作为收入调节手段,在实际施行过程中常常会出现以下一些差距问题,具体表现如下:

1.地区待遇差距

我国养老保险待遇水平与参保人所在地区经济发展程度呈正相关。现阶段我国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一,大体呈“东部快中部稳西部慢”的趋势。据统计我国大部分贫困人口分布在中部与西部地区,这些地区经济发展慢生活水平远低于东部地区。

2.城乡待遇差距

我国养老保险城乡发展不平衡,具体体现为“力度小,覆盖低”。我国贫困人口大部分集中在农村地区,与城市地区人口所享受到的养老保险相比,农村地区人口养老保险水准较低,与城市地区待遇相差较大。

3.身份待遇差距

我国养老保险待遇有着明显社会身份与社会地位的划分。现阶段我国社会身份与社会地位高的群体享受较好的养老保险待遇。处于社会边缘地带的贫困人口,社会身份与社会地位处于社会的底端,与其他社会群体相比其养老保险待遇差距明显。

4.性别待遇差距

贫困人口为社会弱势群体,其中就性别划分大部分为女性。我国现阶段关于退休年龄有着性别差异,在同等情况下男性的退休年龄远大于女性。养老保险待遇与参保人工作年限息息相关,意味着养老保险待遇存在性别差异。

5.职业待遇差距

贫困人口处于社会关系网络边缘,没有足够的社会资源自我发展,在职业选择中处于社会劣势地位。现阶段我国养老保险待遇有着明显的职业差别,职业性质不同养老保险待遇也出现天差地别。

(三)养老保险待遇差距的危害性

养老保险作为社会保障的重要品牌在贫困层面上扮演着正面角色。对贫困人口失去公平性的养老保险对社会发展具有危害性,具体如下:

1.不利于社会公平

国内外大部分学者指出,养老保险制度有利于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养老保险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保障退休人员的老年生活,通过再分配的手段减小贫富差距,以达到社会公平。但现阶段我国养老保险制度不够完善,养老保险体制管理不当,这些问题将会扩大养老保险待遇差距,不利于社会公平正义。

2.不利于社会团结

养老保险待遇差距的问题导致“强者愈强,弱者愈弱”,这一现象将会加大社会各阶层之间的距离,不利于社会的团结。这种环境下,贫困人口与其他社会成员之间的差距只会越来越大,而这一社会现象会加剧贫困人口的不满。当社会中某一特定群体满意程度持续降低时,容易引起越轨行为,最终不利于社会稳定和谐。3.不利于经济发展

养老保险待遇差距问题将会进一步导致消费能力的降低,而低消费不利于社会再生产,循环往复最终不利于我国社会经济健康发展。此外,养老保险待遇差距问题不利于社会公平正义,挫伤劳动者劳动积极性,进一步影响社会生产。养老保险待遇差距问题不利于社会和谐团结,进一步失去稳定的环境和市场,最终不利于社会经济发展。

三、养老保险品牌待遇差距出现的原因

一般来说,导致待遇差距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新旧养老保险衔接问题

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与我国生产力的发展息息相关,然而我国各地区经济发展程度各不相同,养老保险制度的历史各也不相同。近年来我国对养老保险制度不断修改,新旧养老保险转换极其复杂,在衔接方面极其困难。贫困人口没有足够的社会资源与社会支持,当遇到问题时没有足够的权力意识与知识能力向相关部门得以求助,摆脱现阶段的困境。

(二)养老保险制度本身存在问题

我国养老保险是按照参保人的职业、地区进行划分,而我国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生活条件不同,养老保险参保人在社会中的身份地位也是各不相同,这就导致了社会各成员养老保险待遇有着很大的差距。养老保险待遇的好坏与参保人所交的金额数量有关,这就导致贫困人口所享受到的养老保险待遇远不如其他社会群体。再加上贫困人口多集中于经济发展落后地区,其社会地位不高,在社会中处于边缘地带,这一系列因素使贫困人口养老保险待遇低于其他社会成员。

(三)地方层面自下而上探索问题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整体计划与局部探索并存。现阶段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宏观上是有计划的,但是在具体局部方面,通常是地方自下而上探索,可以说是“摸着石头过河”。地方在不断摸索的过程中的确推动了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与发展,与此同时也进一步使养老保险地域化问题的增强,导致流动人口利益的受损。而流动人口群里中极大部分为贫困人口,相对贫困者在其中所占比重较大。这些相对贫困者本身没有太多的社会资源与社会支持,再加上自身的文化素养以及相关知识不足,以至于自身养老保险利益受损,没有能力寻求相关帮助。

(四)我国现阶段城乡二元体制问题

相对于农村而言,城市经济发展迅猛,生活水平较高。而养老保险待遇与参保人所在地区的经济水平和生活息息相关,这就意味着生活水平不高的农村地区养老保险待遇远不如城市。我国养老保险体制改革的方向是先城市后农村,城市带动农村。现阶段农村养老保险发展非常缓慢,其特点主要体现在覆盖率低、力度小等各层面。而贫困人口大部分集中在农村地区,他们享受着低水准养老保险,与城市人口所享受到的养老保险待遇相比,其差距甚远。

(五)养老保险体制运行管理问题

政府在对养老保险体制运行与管理上缺乏信息采集和资料管理,对实际的信息无法准确的判断,这也就导致了养老保险待遇出现不公平的现象。贫困人口由于处于社会边缘,被社会成员所忽略,而政府现阶段粗放式的管理机制导致贫困人员信息与资料的模糊,甚至错误收集,进而使相关部门对贫困人口的信息误判,制定出不符合贫困人口自身利益的政策,导致贫困人员与其他社会成员进一步拉开差距,从而扩大贫困人员养老保险待遇差距。

四、缩小贫困人口养老保险待遇差距对策

(一)优化养老保险历史与当下衔接

自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以来,养老保险制度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不断的变化,各阶段养老保险制度大不相同,这就需要相关部门做好养老保险历史与当下衔接的工作,缩小各社会群体之间养老保险待遇差距,维护贫困人口的利益,防止贫困人口利益受损,使贫困人口进一步陷入不利的境况。

(二)加强养老保险制度的整合

现阶段我国养老保险是按照参保人的职业、地区进行划分。目前我国各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现状还未改变,这就要求政府加强养老保险制度的整合,打破制度壁垒,尽可能消除参保人职业、社会地位之间的识别,在此基础上缩小贫困人口养老保险待遇差距。

(三)健全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

政府需要进一步整合养老保险制度,发挥养老保险再分配的作用,扩大养老保险在偏远地区的覆盖率,提高养老保险救助能力,健全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缩小贫困人口养老保险待遇差距。

(四)完善养老保险体制的管理能力

政府加强基层建设,拓宽养老保险参保人与收益人的信息收集渠道,增强其信息收集的准确性,完善养老保险体制的管理能力,防止因信息误判导致贫困人口利益受损事件的发生,进而缩小贫困人口养老保险待遇差距。

五、总结与反思

养老保险制度在维护社会公平稳定与促进社会发展等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但反之不利于社会公平正义,最终不利于社会和谐团结。为了加快老保险待遇差距问题的解决,减少社会矛盾,缩小贫困人口养老保险待遇差距,希望社会与相关部门对养老保险待遇差距问题加以重视,加快老保险待遇差距问题的解决,减少社会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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