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疫情影響,为促进消费、带动生产,不少国家和地区都出台了经济刺激计划,有的地方政府采取给居民发放消费券的方式。其实,早在宋朝,朝廷就有发消费券的行为了。
宋朝消费券发放制度是张咏创立的。据《续资治通鉴长编》记载,淳化五年(994年),张咏任益州(成都)知州时,曾给当地贫民派发消费券,凭券可在春季购买粮米,秋季购买食盐,均由朝廷埋单。
这一举措坚持了数十年之久,直到嘉祐末年(1063年),韩绛任益州知州后,才改革了消费券的发放规则,按照居民家庭收入水平编制贫民名册,然后发放新的消费券,并规定每三年根据居民财富状况调整消费券发放名单。
(摘自《南方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