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英梅
(甘肃省和政县水务局,甘肃和政731200)
为满足人们生活需求与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在水土保持工作中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以自然生态环境的特点为基础,进一步推动水土流失的防治工作,从而改善自然生态环境,提升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在一些自然条件相对恶劣的地区实现环境的优化处理,从而推动人类活动与自然生态的和谐发展。
通过多年的实践,我国水土保持相关部门已经逐步摸索出适合我国实际自然生态环境的治理方法,在科学的治理理念影响下,也通过不断的实践与经验积累,逐渐形成了完备的管理体系与机制。如以小流域为治理单元,进而对大范围内环境的规划与治理,需要通过设计、审核、施工、验收等多个环节进行全面监控,就目前我国水土保持项目完成的情况来看,小流域内的综合治理工作已经取得明显的市场效益,在生态环境及社会发展等方面都起到了良性的推动作用。
通过我国相关部门多年坚持不懈的努力,目前在各级水土保持负责单位与管理机构中,对小流域综合治理理念已经得到广泛认可,而其理念的内容也已经深入人心,具有强烈的认同感。对广大人民群众来说,了解小流域综合治理的内容,能够为有关部门的治理过程有序开展减少阻碍,且民众的认同也激励着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对水土保持工作的热情。
几十年来我国对成千上万条小流域进行综合治理,而治理的区域总面积高达40 万km2,每年通过治理的河流都能在泥沙堆积问题上得以有效改善。众所周知,泥沙堆积问题在河道治理过程中是最为棘手的问题,而泥沙堆积也极容易造成相关水文灾害。整治泥沙问题,能够提高土地资源的生产能力,在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方面,采取科学的治理手段,也有利于提高生物的多样性,为居民生活质量提供坚实的保障。
在农业生产中,水土问题始终是影响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环节,而我国的大部分贫困地区的成因也是由于水土流失问题严重,故以贫困人口分布集中区域为中心开展小流域的治理工作,能够充分落实我国当前的脱贫攻坚政策,聚集更多的建设资源投入,加快治理工作的前进步伐,以此形成各部门通力合作的建设机制,将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联系起来,能够有效促进贫困地区的条件改善。
对小流域的治理工作主要是依据客观的自然条件来选择更适合的治理模式,而对于水土流失问题的把控,重点在于恢复生态建设及推动区域经济的发展。普遍来说,解决小流域治理中的水土流失问题,可以从功能优化上入手,满足开发与保护的双重要求。在明确已知区域基础功能的前提下,发挥主导功能优势,如对于流速与流量较大的河流,可建立水力发电站,进一步开发环保型资源。根据我国已有的治理成功经验,因地制宜的开展相关工作,能够改善生态环境的保护成果,更好地满足不同流域发展的服务型需求。
群众是推动水土流失治理工作的重要基础,相关部门应动员群众力量,发展项目建设。在满足国家治理要求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农村的劳动力,不仅可以解决农村人口的就业问题,从某一方面讲,也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根据相关调查显示,近年来由于我国小流域项目治理的产业发展,使许多农村的人口就业问题得以改善。
对部分水土流失严重的区域进行小流域综合治理优化工作,能帮助其生产范围内的环境优化,同时增强农村新型经营主体的发展能力。
经过多年的探索与实践,我国逐步形成相对完善的小流域治理经验与体系,而即使拥有丰富的理论与实践基础,也并不能保证该产业的完全合理化发展。相关管理机制的不完善与资金投入情况都为实际治理工作带来了巨大的挑战。面对这些挑战,我国有关管理部门只有通过不断的调整自身工作内容,完善产业结构,整合人才资源动向,才能使其更加适应实际的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