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元中,王文梅,胡长青
(湖南省宁乡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湖南宁乡410600)
宁乡市位于湖南东部偏北,东邻省会长沙,南接湘潭、湘乡,西与涟源、安化交界,北与益阳、桃江毗连。地形为丘陵地带。辖4 个街道、25 个乡镇。常年存栏量为牛0.68 万头,羊3.2 万头。布鲁氏菌病作为人畜共患慢性病传染病,其病源主要是布鲁氏菌,羊为第一易感动物,牛次之,一年四季均可发生,春夏季尤为流行,健康牛羊一旦感染将会给牛羊产业发展带来巨大危害。
布鲁氏菌病又叫波状热,俗称“懒汉病”。是由布鲁氏菌引起的人、畜共患传染病。《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其为乙类传染病。主要侵害生殖系统,对家畜,主要以母畜流产和公畜睾丸炎特征。人感染布鲁氏菌病主要是接触病羊、病牛及其流产物,或摄入带菌的动物产品而引起的。宁乡市自2010 年8 月份首次报告出现人布病病例以后,2012 年感染人数达15 人,2013 年维持在相对稳定状态,之后三年又开始上升,但在2017 年又开始下降,2019 年无人感染布鲁氏菌病报告,2010 年~2016 年人间布病疫情数据来源于长沙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供的流调资料及文献[1]。
宁乡市属国家布病防控二类地区。是布鲁氏菌病疫苗非免疫区,根据《国家布鲁氏菌病防治计划(2016~2020 年)》文件要求, 主要采取监测、扑杀、净化为主的防控措施。2018 年4 月,我市启动牛羊布鲁氏菌病监测净化工作。2 年来,我市共监测乡镇(街道)29 个,累计监测牛羊养殖户1105 户,牛羊血清样品22228 份,检出阳性共8 户40 份,阳性动物均为羊。其中2018 年阳性动物数为33 头,占比为0.33%,涉及5 个乡镇7 户养殖户,无害化处置阳性及同群高风险羊400 头;2019 年阳性动物数为7 头,占比为0.057%,涉及1 个乡镇1 户养殖户,无害化处置阳性及同群高风险羊102 头。
2.2.1 牛羊布鲁氏菌病分布
2018 年~2019 年,我市监测出布鲁氏菌病阳性共5 个乡镇8 户,布鲁氏菌病集中流行于养羊较多的中部丘陵地区。
2.2.2 人间布鲁氏菌病监测
2018 年,市内临诊发现人感染布病病例2 例,为市场杀羊屠宰户;跟踪观察阳性场户密切接触人员,未发现人员感染。2019 年未监测出人感染布鲁氏菌病病例。
牛羊的跨区域调运是布鲁氏菌病发生的主要因素。(1)区外引种。8 个阳性场中,3 个阳性场为2014 年发生过布鲁氏菌病的阳性场户,1 个阳性场为新建场户,引种后在布鲁氏菌病净化中监测出阳性,其余为老养羊户。(2)区外接壤区域间换种和并群。发病2 场(户),换种和并群量均达30%以上。(3)监管不严,区内盲目换种和并群。发病2 户。
(1)监测净化周期长。每年一次的监测普查,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2)血清制备和实验室检测工作量大。(3)采样监管有困难。由于个别从业人员防控意识不强,采样面不够,采血量不足,还会出现同一血样分装的情况。(4)大部分养羊户分散且地形复杂,存在交通安全隐患。
牛羊引入前未经检疫和监测,引入后落地报告和隔离观察存有漏洞,导致布鲁氏菌病输入风险大。2010 年8 月,我市喻家坳乡神武村发生第一起输入性布病疫情,间隔一年后,2012 年发生了建国以来我县发病人数最多,涉及范围最广的暴发疫情,病人和病羊涉及8 个乡镇,之后的几年时间里,陆续有聚集性疫情发生。
为了自己减少经济损失,部分养殖户法律意识淡薄,逃避或抗拒政府部门组织的疫病净化等工作;一旦有病,病情隐瞒不报,反而迅速转移或出售,根本意识不到动物传染病给社会公共卫生安全带来的潜在危害。流向不明,给下一步工作带来困难,从而加大了动物布鲁氏菌病传播到人间的风险。
由于机构改革,乡镇将动物防疫员(官方兽医)借调到政府从事其他工作,从事防疫相关工作人员严重短缺,不利于布鲁氏菌病净化工作的开展。
近年来,我市畜牧业持续发展,养殖量增大,布病监测任务越来越大,但布病监测经费短缺,不能满足当前工作需要。再则物价上涨,扑杀标准多年不变,一旦发生疫情,养殖户不愿配合政府部门的扑杀决定。造成疫病的转移或扩散。
大力宣传布病防控知识和法律法规,使全社会共同认识布病的危害性和开展布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赢得全社会的支持,营造良好的防控氛围。通过有效宣传途径,加强畜主及贩运人的认识,提高防疫法律意识和公共安全责任感,争取形成布鲁氏菌病防控的硬核战线。
增加检疫监测和无害化处理等经费投入,列入财政预算且足额拨付到位,以确保布病净化工作的正常开展。同时参照市场价格,对扑杀标准实行动态化管理。
4.2.1 严格检疫。将布病监测纳入牛羊必检项目,禁止布鲁氏菌病病畜及其产品流通、上市。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要严格执行《反刍动物产地检疫规程》、《跨省调运种禽产地检疫规程》和报批报检制度。对牛羊卖出实行严格的检疫申报制度,凡交易上市的牛羊必须经过检疫检测合格,方可出具检疫证明上市流通。对购入牛羊实行落地报告和隔离观察制度。
4.2.2 加大处罚力度。对牲畜贩运人(畜主)调运未经检疫牲畜和不执行落地报告和隔离观察的违法行为,导致疫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罚。
各乡镇定期组织村级防疫员及养殖户开展畜间流产情况调查,发现疑似疫情要及时向乡镇动物防疫站报告,乡镇站派技术人员实地调查,对疑似疫情要立即向市畜牧部门报告,市畜牧部门接到报告后,派技术人员现场开展布病监测,对发现有疑似病例的畜群及时做出诊断。
各乡镇对检测出的布病病畜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下达隔离通知书, 对病畜和同群畜要限制流动,禁止买卖、隐匿、宰食。布鲁氏菌病病畜、阳性检出者及其同群畜由市防指根据布鲁氏菌病防控需要下达无害化处理通知书,在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的组织下就地扑杀。病畜及其流产胎儿、胎衣、排泄物、乳、乳制品等按照《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 16548—2006)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报告、扑杀登记备案等。
乡村动物防疫员和养殖业主要切实加强自身的防护,打扫牲畜圈时,戴口罩;帮助牲畜产仔时要注意个人防护,戴上乳胶手套;在处理胎盘或流产物时,不要用手直接接触,不要乱丢乱弃,必须作深埋消毒无害化处理。采样抽血时,要严格按照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当发现有发热、多汗、疼痛(主要是大关节、肌肉最为明显)、乏力等症状[2]时,及时到正规医院就诊,并告诉医生与牛羊的接触史,以免误诊延误诊疗时间。
面对牛羊布鲁氏菌病严峻的防控形势,我们要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控”策略,力争三年内完成在全市范围内建成布病非免疫无疫市,内源性牛羊布鲁氏菌病和人感染病例零发生,外源性布病监测阳性动物无害化处理率达100%。牛羊布鲁氏菌病净化工作是牛羊产业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环节。通过布鲁氏菌病净化这一个病净化,可以说对所有的牛羊疫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并产生很好的作用,牛羊场的生产效率、生产性能会大大的提升,对养殖企业的发展应当说是很有帮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