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悦(抚顺职业技术学院)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2020年3月3日,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高质量发展规划(2020-2022年)》的通知精神,大力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与服务主体,构建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助力乡村全面振兴。针对小农户的现代化发展与本地区现代化农业进步衔接矛盾,展开研究。
并倡导以政府引导为主,完善“农户+合作社”“农户+公司”利益联结机制。结合各地区小农户独特优势,全面提高小农户的素质,发扬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带头作用。从而解决两者有机衔接所面临的一些突出矛盾,如现阶段小农户的分散性经营与农业的规模、标准化发展之间矛盾,小农户在农业产业、组织化经营的稳定性差之间的矛盾等,并结合时代发展与国内外先进理论,大胆提出通过推进产权清晰、生产高效、交易与收入分配制度完善等措施,因地制宜地探索小农户发展的“衔接之路。倡导加强地区综合性的社会化服务,将家庭经营的小农户农业纳入到地区现代农业发展道路上来,以有效化解两者有机衔接所面临的诸多矛盾与问题。
(1)家庭式承包经营已成为农业经营的首要形式。改革发展后,我国在农村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际上,就是我们所谓的“小农生产”。目前我国仍是以小农户为经营主体,占农户的80.8%,小农户经营占土地的72%左右,推进小农户的现代化改造进程,能加大农村供给侧结构的改革,满足更多消费升级的发展,为了符合更优化动植物的生长规律。面对科技应用的落后现状,只有大力推动小农户的现代化进程,才能实现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
(2)促进我国小农户现代化发展的必然性。我国的基本国情是“大国小农”,全国的小农户数量占到我国农业经营户的98.1%,占我国农业的从业人员比重的90%,小农户的耕地面积占我国总耕地面积的70%。振兴农业发展,就必须走小农户现代化之路,这也是实现和推进我国乡村振兴和农业现代化的客观和必然选择。这与党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这一时代命题紧密相扣。
(3)实现农村经济振兴、解决我国“三农问题”要求。在未来的发展中,要实现我国产业化、农业现代化、乡村经济的振兴,就要让小农户进入到现代农业的发展中来,支持土地流转与规模性经营,调动小农户积极性,参与到现代农业的发展进程中来。尽管目前经济发展比较迅速,但我国小农户的收入情况却与经济发展速度不匹配,使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拉大,尤其在教育、医疗、保险、养老等方面都没有得到巨大的改善。让现代化农业经营模式以及市场观念带领小农户,走入现代化发展中,提升小农户生产、经营的意识与观念,以解决城乡发展不平衡,缩小城乡发展差距的问题。
(4)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对推动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有重要作用。从古至今,农业就是我国的经济基础命脉。然而,我国小农户人数占比大,从某种意义讲,此种现象将在长时间内存在。调动小农户的生产积极性,走农业现代化发展道路,对小农户现有的资源进行整合,推动现代农业进程,是增强我国农业活力,是发展农业、农村现代化振兴的重要支撑。
目前,我国出台多种政策,来促进了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但在一些方面,仍存在着值得我们关注和以待解决的问题。
虽然,这几年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比重在不断增加,小农户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转变的势头也在大大增加,但占比小,其目前的状态也比较艰难,小农户转变上存在较多困难。尤其在现代化农业知识方面,关系到该地区农业能否尽快发展起来。如果该地区农村劳动力在教育和培训上能够得到很好的发展,广大农村劳动力能具备一定的教育水平,就能对本地区农业的生产水平有较多的帮助,当然,也可以利用现有的技术力量,去增产增效,提高农村单位生产效率,激励小农户的现代化的步伐。小农户得到良好的培养与教育,一方面是农业发展的基础,另一方面也是促进小农户个人提升和增收的前提条件。然而,现实情况却不是如此,目前,农村的劳动力流失比较严重,小农户中的主要劳动力和相对具有较高知识水平的劳动力都涌入城市,导致农村的生产经营更加混乱,生产效率不高,甚至部分地区出现荒地罢耕的现象,这对我国农业发展,造成很不利的影响,也打乱了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的思路。农村青、壮年劳动力涌入城市,从事劳务工作,而留守在农村开展农业生产的大多是老人或妇女,不具备较高的生产技术与知识素养,导致农业技术性机械和设备无人会操作,制约了农业机械化对小农户生产起到的作用,农业生产效率不高,严重阻碍了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有机发展与衔接。
目前我国小农户的土地呈现为狭小规模、细碎化的形式。其本身就存在经营落后和议价能力不足的问题,以及其市场的竞争优势弱,自我管理能力方面落后等困难,从而参与市场竞争风险加大,农业经营的规模在一定程度上会使农业生产技术效率方面降低,一方面是土地面积小的原因,一些大型农用机械进入耕地困难,即便是小型的农用机械,能够使用,但是在功能上也无法代替,仍然是满足不了小农户的生产需求,导致本地区农业生产效率较低。另一方面讲,如果土地规模较小,也采用机械设备工作,也会造成生产的浪费。小农户难以采用大型农业生产机械,对现代农业科技也融入困难,导致小农户在现代农业技术道路上停滞不前,很难从中收到较高的利润与收益。同时,小农户难以接受新技术和使用新装备。目前很多小农户对于新型农业科技都抱有消极态度,因为固有和传统的观念,使先进农业科技很难推广。例如一些新兴栽培技术、新型的农业设施等,都怀有对其质疑的想法,尤其对于其的安全性和盈利性抱有不支持态度,使新技术在小农户间很难推广。
随着近年的经济进步,我国在农业各方面都取得了许多成绩,然而,农业方面的相关设施都不是很近人意。
这些成为制约小农户实现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关键性因素之一。例如,部分地区农田水利方面的建设投入资金比较少,国家在此方面的关注度不高,即便是投资,投资的大力度也比较有限,目前农田灌溉方面仍然比较薄弱,尤其设施的老化与维护管理的不到位大大影响了我国农业的高速发展,与发达国家相比较仍然有很大的差距。互联网发展的今天,科技在日新月异的发展,往往科技的进步带动力农业大户的想法,却无法满足小农户的技术需求,尤其是在广大的农村中,电商发展确实是给农村经济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然而电商基础设备却阻碍了小农户的发展,尤其是农村物流体系无法与现代市场进行沟通与对接,对于生鲜方面的冷链运送等方面也是发展的非常有限,这些都限制了小农户的收益,使小农户大力发展电商经济受到阻碍。
从目前农业发展来看,我们不可否认,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队小农户的现代化发展是有积极作用的。然而,在发展中,我们也经常遇到两者之间存在着相互依存的关系,但利益之间的挂钩机制却非常薄弱。尤其是在小农户方面的保护比较不到位。这严重影响了小农业进入到现代农业的进程中来。例如,小农户的商品农产品增长与市场交易成本居高不下之间存在矛盾,小农户的市场谈判地位低下与农业市场化和区域化要求之间存在矛盾等等。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小农户的个体力量确实是弱势群体,与公司相对比,小农户的讨价还价能力不足,在发展中分红机制也不是很健全,经营好的时候分红比重小,经营坏的时候可能就会遭遇到经营主体的违约等状况,使小农户的经济利益得不到良好的保障。所以,农村的合作社是将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媒介。但大部分的农村合作社的领导能力却很有限,而且,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目前国内发展中存在较多的空壳和休眠的现象据统计,正常运营的比例为20%左右,有的地区甚至更低。部分合作社是为了获取政府财政补贴和银行贷款而注册,部分经营不善的已经停止运营。即便正常运营的合作社,也有很多虚假情况,如挂牌或假冒农村合作社等,实质上只是与小农户之间是土地租赁的关系,并未结成实质性的共同体。
目前新型农业经营形式理念需要全面普及。首先,对小农户展开观念的梳理与普及,了解什么是现代农业,什么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并能够理解新型农业主体具有哪些优势和发展前途,学会用现代文化去经营农村产业,掌握农村相关的理论知识及运行模式,用新观念新手段去管理和经营农户发展。其次,对于从事农业生产的小农户来说,通过推广,激发思想转变,促进他们接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经营方式。
再次,在小农户经营能力方面注重提升。结合当前小农户的素质问题,加强投入。尤其是教育方面,政府带头安排农业科技学习,请专家进村,组织大学生进行扶植和帮助,让小农户的学习和操作能力都有所提升。最后,从资金方面,政府和第三方金融机构对小农户资金等展开帮助。通过实施资金补贴和制定信贷制度,小农户的蓬勃发展提供有力帮助。
首先,培育新型职业农民观念。现代农业发展,不能只依靠天气,提高农业产量要通过科学技术来进行农业生产。更新传统小农户意识,使其明白,新型职业农民的生产、经营。只有走新型职业农民现代化,才是符合时代要求,才能使广大小农户真正富裕起来。第二,培养强大的师资力量做教育后盾。从村干部、大学生村官、富裕大户等人群出发,促进他们成为领头人,在本地区内最先转变成为新型职业农民,让他们用亲身经验去带动其他农户,改善其他农户的观念,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同时,农业推广技术人员也是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重要力量。将各地农技相关人员提升为技术主体,在农技人员身上加大教育投入,把这种思想渗透到农村人群中,推广到田间地头,为培养新型职业农业创造科学合理的环境。
第三,要进行合理发展规划。在现代农业发展的进程中,要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必须要先制定切实可行的规划制度,只有制定合理和科学的规划才能对今后的发展有笔记信息的了解。当地政府要时刻联系农民的想法与需求,对每个阶段和每种类型的农户进行悉心指导与了解,从而制定出实际的目标与计划,在教育与培训中,规范管理并合理布局,精准而有效的使更多的传统农户转变为新型职业农民。
面向小农户,给予有针对性的惠农政策,加强农村信息化的设施工程建设、着重农业农村先进技术发展和农业村民生活保障等方面改革。通过对小农户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权益的完善,大大改善了小农与现代经济的协同发展。社会与政府应关注到小农户的社会保障权益方面,在加快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小农户的个人家庭的保障问题应得到解决。尤其是现代化信息畅通的年代,信息流相互畅通格外重要,让外面世界了解农村的发展与人文,让更多的小农户接触到外面社会的快速进步。鼓励大中型企业到农村发展、投资,尤其是比较偏远的地区,更应该因地制宜去开发,让更多的农户了解到,时代的改变、技术的提升,跨区域、跨时空的进行高效的交易,为今后我国小农户的生产、经营、供求和产品推广等提供良好的技术服务与平台。利用互联网的发展,建立智能化的信息网络,使电商、微信等形式深入农村农户手中,通过物流、物联网的建设,建立一整套的生鲜冷链运输系统。尽量发挥农村经济的优势,利用机械自动化的生产装备,以实现智能人工化、全程机械化。通过相关惠农政策的扶持,优化小农户参与现代农业发展的环境。
为了更好的将小农户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之间紧密的联系在一起,两者之间利益挂钩机制就显得格外重要。
所以,关键在完善和健全的利益联系形式,通过强有力的保障制度与将新型农业经营体与小农户联结在一起。具体体现在:第一,以合同或股权方式带动小农户参与,建立稳固的利益纽带,同时申请财政资金作为支持,刺激小农户进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中。
第二,建立和完善风险防范机制,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民共同承担,县级政府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
第三,协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之间的关系。目前来看,我国农民合作社与农村经营先进者是相互协调,共同发展的,他们带动农村本地的小农户方面有区别也有联系。所以,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合作,做好强强联合,共同进步,对农村的经济发展以及新型经营主体的壮大没起到带头作用,从而加强小农户的经营和发展能力,达到最终共同进步和壮大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