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美赞(咸阳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高校是为社会提供人才动力的基础,是人才培养的摇篮,因此,对高校内的人才培养模式进行革新,使其适应社会发展需求,才能够更好地为社会提供优秀人才。随着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依法治国并进行全面推进,之后在高校内部进行创新型法治人才的培养,已经成了适应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只有这样才能够紧跟时代,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步伐,积极推陈出新,使得高校的人才培养工作更加符合社会当前的发展需求,因此,近年来我国的高校也在为创新创业背景下的法治人才培育模式的改革进行不断的探索。
虽然说随着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依法治国,并将依法治国不断推进以来,国家对于法学人才进行了不断扩招,但是单纯的法学人在数量上长,并没有提高教学质量,甚至没有一个与之相对应的科学的教学模式。这就使得我国的法学人才培养,虽然发展较为迅猛,但是由于发展较晚且发展进程较慢,在法学专业教学模式上仍然处于落后的状态。尤其是在传统的教学过程当中,由于大部分的高等院校都比较注重知识理论的传授,而忽略了实践能力,对于专业能力得提高,许多高校并没有设置相应的实习地来提高法学生的实践能力,这就使得法学生在步入市场当中时,仅仅依靠理论知识,并无法解决实际上的社会问题,总之,传统的法治人才教学模式过于注重理论知识的传授,而忽视了实践能力的培养,这种教学模式对于人才质量的提高来说,是一个较大的限制,不仅会造成大量的资金浪费,还使得学生与市场需求发生脱节。
人才的培养目标往往与社会对于法学人才的实际需求密切相关,不同的时期对于法学专业人才是有不同的需求的,所以说人才的培养目标也在不断地发生革新,逐渐形成综合型的法律人才目标定位。但是由于我国地域广阔,省份较多,且各地区之间的经济发展并不平衡,这就使得高校在进行法学人才培养的过程当中,师资力量与社会资源上存在着比较大的差异,这就使得人才的培养目标定位也会存在着较为明显的差异。
虽然说法学毕业生的未来就业方向往往是由自身确定,但是大部分的情况下受到专业限制,他们往往不会从事跨专业的工作或者是自主创业。这也就是说大部分的法学毕业生在毕业之后即将面临的就是市场对于法治人才的实际需求。而由于传统的高校法治人才培养过程当中并没有重视对于法治人才实践能力的培养,而是一味地关注专业知识的传授,这就使得法学毕业生的实践能力相对较弱。不仅如此,我们纵观近几年来全国范围内的法学毕业生的就业方向,可知大部分的法学人才主要的还是从事专业法律工作,所以法治实践能力较弱,也会是法学毕业生适应市场需求的一个障碍。另一方面就是虽然大部分高校已经注意到了法治人才的实践能力的重要性,但是他们在进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过程当中并没有注重实践课的教学重要性,增加实践教学的学分赋值,由于改革力度不足,这也就使得学生的实践能力提高也有限。
在进行高校法治人才培养模式革新的过程中,确立一个新的法学人才培养目标是进行培养模式革新的基础。可以说,重新定位法学人才的培养目标,可以促进培养方式的改革,也是提高法治人才培养质量的根本措施。由于目前我国实施全面依法治国策略,这就使得在社会发展过程当中,更加注重法治建设,这就需要大量的法治人才来进行社会进程的引领。而高校作为法治人才的主要培养基地,与时俱进以及教学模式的革新,对于人才培养来说,会产生较大的影响,只有重新定位高校内的法学人才培养目标,才能够使得法学人才能够更加适应社会发展需求。这就要求改变传统的人才培养目标,确立新型的人才培养,保证法学人才都应该以专业知识为基础,培养较高的创新实践能力。只有这样才能够实现高效法治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使得创新与法律实践实现对接,进而为社会提供创新型的法律人才。
高校在进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过程当中,除了应该合理参照教育部关于法治人才的诸多需求以外,还应该根据高校的实际发展状况来进行人才培养目标的定位。这样才能够根据高校的实际发展动态来进行教学内容的优化,保证教学课程的增设部分更加适合高校所在区域的实际发展需求。这样也能够使高校的人才培养更加符合社会对于高素质人才的需求,更加全方位地为高校法学人才提升专业知识,并进行专业技能培训。
2017年,为法治人才提出了新的培养目标,并强调法学学科实践能力的重要性。因此,在进行教育教学模式改革的过程当中,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是进行教学模式改革的关键问题。这就使得高校在进行教学模式改革的过程当中,必须注重实践教学平台的扩建,在专业知识教学的基础上,增设并拓宽校内外的实践教学平台,建立相关的考核机制,这样才能够更好地完善课程实践与课外实践结合。当然,在教学过程当中,除了进行个案分析的实践教学观摩教学以及模拟法庭教学以外,还应该注重拓展校外资源,加强高校教学与法律实务部门的联系与沟通,通过增加学生接触实践的机会来更好地为学生的实践能力培养创造条件。比如说高校可以设置实习点,创立学院创新创业基地来加强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能力的培养,另外,加强与法律实务部门的联系,还可以通过聘请优秀的法律事务专家来进行课程讲解,来实现培养法治人才,实践能力的根本目的。
就目前我国的高校法学教育情况来看,大部分高校在进行教育过程当中,往往更加注重专业知识理论的教学,在课程设置上也较多,而且忽视了对于实践课程的设置,这就使得高校的法学人才在学习的过程当中,疲于应对理论课程,而忽视了对于实践课程的重视,而且高校内部对于实践课程的考核制度也不够完善。
一只优秀的教学队伍是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根本,因此,要想进行高校法学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首先要注重优化高校内部的师资力量。由于传统的法学教学模式往往更加注重专业知识的传授,而忽略了对于实践能力的培养,所以进行师资力量优化的过程当中,首要的就是进行法律实务专家的聘请。引进高水平的法学专家,才能够更好地提高法学人才的实践能力,培养进行师资队伍的优化。
综合以上叙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就我国目前的高校法治人才培养现状来看,由于国内的法学专业在进行不断的扩招,这就使得法学的未来发展前景较为广阔,但是在高校人才培养的过程当中,人才培养的质量以及毕业生的就业率仍然是较大的问题。为了能够使得高校培育出来的人才更加适合市场需求,就必须对法治人才培养模式进行创新,使其能够与时俱进,充分将创新创业融入其中,这样才能够探索出更加符合时代特点的法治人才培养新模式,进而提高法治人才的培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