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刽子手的大戏

2020-12-15 02:43邹雯倩
文存阅刊 2020年22期
关键词:刽子手

摘要:《檀香刑》中反复提及杀人是世间最精彩的戏,而檀香刑是最精彩的杀人方式。檀香刑,一场刽子手的大戏,书中的六次行刑无不反映出刽子手的行刑美学,当强烈的职业归属感和国家概念被权力话语重新解释,正义性最终被消解,呈现出行刑时优雅与血腥的丑恶美学,莫言用审丑的方式在这部小说中向读者展现了一个浪漫而又血腥的动物世界,并希望用极度绚烂而又残忍的手法告诉读者人类内心深处潜藏的凶恶的动物性,表现出悲悯的情怀。

关键词:刽子手;檀香刑;审丑;行刑美学

莫言认为,残酷刑罚可以作为可观看的盛大戏剧,刑场上的施刑者、受刑者和观看者都作为戏剧舞台上的演员存在。三者之间构成了一种奇妙的互动关系,读者在阅读的时候能亲临现场观看刽子手的大戏,并看到演员们的互动。作品中着重描写的檀香刑,将檀香的典雅、外拙内秀和刑罚的罪恶、血腥结合,一种凄厉的美便呈现在读者面前。以赵甲为主要描写对象的刽子手便在一次次的施刑过程中展现出一种行刑美学,上演着刽子手的大戏。

一、“行行出状元”——行刑前的职业归属

所谓行行出狀元,这里的状元指的是刽子手状元。由慈禧太后亲自封的刽子手状元是赵甲最引以为傲的事情,这“状元”头衔始终是赵甲的精神支柱,是他职业的归属和为人崇拜的底气。在行刑中,赵甲的屠杀快感都是来源于他对刽子手这一职业的归属感和敬重感。

在传统中国专制统治下,无论是先天就有的权力,还是外力赋予的权力,都能给当权者带来一种职业归属感,赵甲的权力使刑场上的所有人都包围在他的权力话语中。在刑场上,赵甲的刽子手身份就是权力的象征,这种权力网络,可以“形成一种生产与压制、控制与反抗、表彰与惩罚共存的生存状态。”刘光第曾对赵甲说过刑部之所以是刑部,是因为有赵姥姥。可见,赵甲作为刽子手中的精英,身份之高贵。

行刑时犯人害怕的嘴脸以及凄厉的喊叫能够带给刽子手一种职业荣耀,而且表现越是激烈,越能够提升刽子手的职业地位,这种近乎畸形的职业归属感被反复强调,当刽子手成为一门职业的时候,它就有了一般行当里都应有的职业规矩,在刽子手眼中受刑者都是一具具尸体,而且这些尸体只是由肌肉、脏器和骨头组成。在行刑过程中,刽子手必须既心细又果断,全程用心灵和眼睛感受这个古老又神圣的职业,整个行刑过程都要符合世代流传的规矩。

作为一名刽子手,只有把自己的活儿做好才是对受刑者最大的尊重和同情,只有当受刑者成为某种典范,刽子手的技艺才能够无限被放大,通过受刑者展现施刑者的职业技能,以此获得一种屠杀快感。

“作家所要强调的是一种群体意识而远非个人命运,是民族传统文化在个人身上的折射。”作品里,莫言用地方曲艺将每个人物出场和命运交代清楚,回归猫腔这一民间说唱艺术,赵甲身上就折射了整个时代刽子手的地位和命运,“俺本是大清第一刽子手,刑部大堂有威名。(去打听打听吧!)刑部天官年年换,好似一台走马灯。只有俺老赵坐得稳,为国杀人立大功。”以猫腔的视角表现出刽子手既卑微又自豪的心理状态。原本刽子手必须要每年到庙里领粥喝用来表示自己与叫花子一样只是为了生存,而作者将整个故事发生的背景定在近代中国遭受殖民侵略的特定环境之下,使得刽子手承载了历史使命,赵甲的社会地位则增添了一种国族概念,“不是咱家仗着皇太后和皇上的赏赐摆架子抖威风,更不是咱家公报私仇,这是国家的尊严。”因此在赵甲看来,自己代表了皇族,是清朝法律的代言人和执行者,拥有无上的荣光和地位。在贱民的内核外包上了国族荣誉的外皮,处在这样尴尬位置的赵甲只能选择通过自己的“技术”证明自己的社会地位。在檀香刑实施之前,赵甲反复向赵小甲讲述自己的“杀人”故事,这是一种从自我崇拜过渡到群体崇拜心理发展过程。刽子手现实的社会地位难以与赵甲的心理期望相匹配,而这种对回忆的自恋恰恰能够使他沉浸在自己过去的辉煌战绩中,从而忘却现实的卑微和难处。最后赵甲甚至想进入国家官员体制,将刽子手这一行业成为代代传承的光荣,赵甲对权力体系的渴望,进而进一步增强他的职业归属感。

二、优雅与血腥——行刑时的丑恶美学

作品中极为详细地描述了刑罚过程,阎王闩中卡腰葫芦般的脑袋、缓缓鼓出的眼珠子,给读者带来极大的不适。这种以恶心、变态、荒诞的笔法进行文学创作的逐渐成为20世纪以来西方“审丑”文学的代表,“以强烈的厌恶感刺激着读者的感官,带来了传统和谐整体美学观念的颠覆,也大大开拓了艺术美学的表达空间。”尽管这种丑在作者笔下是虚幻的,想象的,但是却以一种违反传统价值观和道义的畸形给读者一种难以辨别的审丑空间。波德莱尔认为“丑恶经过艺术的表现化而为美,带有韵律和节奏的痛苦使精神充满了一种平静的快乐,这是艺术的奇妙特权之一。”恶是有两重性的,最深的恶可以用最极致的美来表达。莫言的特点在于以民间传统作为小说空间背景的合理性,民间是最为神秘的地方,既保持着与外界隔绝的宁静,又有着不为外人知晓的污垢。费孝通曾提到“在乡土社会中有很多行为我们自以为是用来达到某种欲望或目的,而在客观的检讨中,我们可以看到这些行为却在满足主观上并没有满足的需要,而且行为和所说的目的之间毫无实在的关联。”行刑,原本只是为了满足人们惩恶扬善的目的,然而刽子手突破传统,用近乎优雅地方式书写了行刑的各种手段以突破惩恶扬善的目的,在这其中,民间的藏污纳垢性被发挥到极致。

从民间刽子手的角度来让读者看清民间暴力刑罚下的丑,用优雅到近乎丑恶的手法对受刑者进行非人的折磨,就像打磨一件艺术品。在这里,对恶进行出一种欣赏性的描写,并且将刽子手奉为国家法律的象征,这就产生了一种美与丑的悖论,这种行刑美学在某种程度上也是莫言的一种创新,因为“恶自身不是向上的路,由恶所引起的抵抗的精神力量以及由恶所产生的指示才是向上的路。恶是无意义的,但是它却具有高尚的含义。”这种悖论性特征决定了文学在书写丑恶时所能遭遇的难度,需要在直面丑恶的书写中触及灵魂深处,需要与丑恶斗争,又要彻底地克服丑恶,最终呈现丑恶在艺术表现上的高尚含义,不陷入低俗化的恶魔表演式写作,而且,还需要避免被现世规范禁锢的危险。因此,这不但是出于对精神力量的追求,也是叙事技巧探索中的创新。在其中作者隐含另一种刽子手哲学,一种恶的美学。

三、审丑美学下正义的矛盾性

书中赵甲刻意让人将刑场布置成戏台式样,这其中暗含着艺术的仪式感,这种类戏剧的表现形式是可以刺激民族精神的,“瘟疫使人丧命但不摧毁器官,戏剧不使人丧命,但不仅在个人,而且在整个民族的精神中引起最奥秘的质变。”富于美感和庄重的舞台布置是具有两重作用的,一是我们传统所说的杀鸡儆猴,达到威慑作用;二是在无形中通过对正义性化身的毁灭和非正义化身的细节激起观者的国族精神。而在“正义审判精神”的驱使下,赵甲逐渐感觉屠刀与人,融为一体。当施刑者与施刑工具合为一体的时候,仿佛非正义性就被消解了,施刑变成了一场行云流水的艺术表演,一切的罪恶都带上了有了浪漫色彩,以此掩藏行刑者的残酷性。

赵小甲在实施檀香刑的过程中看到赵甲和其他人包括他自己的真身,这一情节似有些欲扬先抑的意味,刽子手的不正义性反而在一种不切实际的幻想中得到加强,这种非正义性体现为动物性,只有在极端环境下才能显现。面对刑场,人们才能抛去一切人的伪装,露出人的动物本性,这种伪装会在直面恶的时候被瓦解,就像刽子手需要通过鸡血来承认自己非人的现实,这样方能抛弃所有的亲情伦理道德价值观,真正沦为冰冷的杀人机器。

刽子手的非正义性还体现在一种非人道的死刑方式——将死刑根据实际需要无限期延宕。这种行刑方式似乎成为了一种炫技和表演,其内在含义是:将杀人纳入表演范畴,将它定义为娱乐方式和对观看者的警戒,整个施刑过程被赋予了新的意义。哈里森认为仪式之所以被需要,恰恰是因为当我们被朴素、简单的共同仪式浸润时,能够暂时忘却日常生活的烦恼,在仪式的气氛中自得其乐、自我放逐。而当处在刑罚这样一个神秘又常见的仪式之中,或者我们更可以将之称为艺术,观者更易产生一种愉悦,因为“艺术创造的旗帜不是快感,而是别的什么,我们宁愿将之称为欣悦(joy)。”无论观者出于什么样的目的,在观刑的时候不免带有人性最深的恶来欣赏精心布置的刑台。杀人作为新的艺术形式,将所有阶层的看客吸引而来,将刑场作为他们看戏的剧场。

可笑的是,设立酷刑的初衷并非是让百姓将刑场当作一种狂欢场,而是统治阶级出于威慑的需要。而初衷一旦被打破,残酷刑罚成为百姓观看的隆重戏剧,刽子手和受刑者则在刑场上充当演员的身份与之共舞,只为讨好观者。因为对于刽子手来说“你如果活儿干的不好,愤怒的看客就会把你活活咬死。观赏这表演的,其实比我们执刀的还要凶狠。”这是一场由施刑者和受刑者联袂演出的大戏,受刑者声声有力的哀号是为了激起看客的同情,而哀号的间断是为了满足观者邪恶的好奇心。刑场上,上演着狂欢化的戏剧,而这些戏剧又照射出人性的黑暗与扭曲,于是,杀人逐渐越过惩罚的围栏,成为戏剧场上具有审美意义的表演,“但这种审美已经失掉了庄重的美学风格。”

四、结语

莫言在将视角投向民间,专注于刽子手这样一个充当劳苦大众和皇权贵胄纽带的形象上时,是有很强的对中国民族精神和民族气魄追寻的勇气的。莫言希望用极度绚烂而又残忍的手法告诉读者人类内心深处潜藏的凶恶的动物性,并且表现出悲悯的情怀,在回忆这部书的创作时,莫言这样说道“写作这本书时,我常想:人为什么要这样呢?人为什么会这样呢?为什么要对自己的同类施以如此残忍的酷刑呢?是谁给了他这样残害同类的权力呢?许多看上去善良的人,为什么也会像欣赏戏剧一样,去观赏这些惨绝人寰的执刑场面呢?统治者和刽子手、刽子手和罪犯、罪犯和看客,他们之间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呢?”这场刽子手的大戏即是对这一问题最好的解答。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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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吉田富夫编著.檀香刑是一个巨大的寓言——2003年10月在京都大学会馆的演讲.莫言文学演讲.莫言神髓[M].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2015:126.

作者简介:

邹雯倩(2000年—),女,江苏省无锡市人,苏州大学,本科,专业方向为中国现当代文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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