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7年,賀龙率领八路军第一二〇师东渡黄河,开赴山西抗日前线。当时,贺龙有两个外甥在第一二〇师,一个是身先士卒、才能出众的特务团团长肖庆月,一个是投机取巧、自私自利的普通士兵谢平。
一次,贺龙亲自指挥部队作战去了,谢平就乘机偷来贺龙的印章,跑到供给处私领公款。贺龙知道后,当即传令手下的警卫人员:“拉去枪毙,立即执行。”
当时,不少人为谢平求情,但贺龙却沉着脸,严厉地说:“亲戚犯法,与百姓同罪。谁再要为他求情,与他同罪。”
从此以后,在八路军第一二〇师,人们便传颂着这样的话:“贺师长无论对干部还是战士,对同志还是亲友,皆是一视同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