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志强
(山西省关帝山国有林管理局原平川林场,山西 太原 030200)
当前山西省在进行林业生态建设时,其重点在于恢复吕梁山生态脆弱区植被恢复、全省造林绿化、构建森林资源安全体系、提升林业质量效益、促进林业产业转型跨越发展等领域。在林业生态建设过程中,干鲜果经济林、速生丰产用材林、林木种苗花卉以及森林旅游等多种产业体系得以成功构建,但是在相关工作实施期间,实际上存在的问题也比较多,下面,笔者将对其进行详细分析和论述。
林业生态建设实施过程中,必须要充足的土地资源,因此农民的大量土地都有可能会被政府调换为林业用地,但是许多农民群众对于林业生态建设的理解和认识不足,没有认识到林业生态建设的价值,农民群众不愿意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财力等投入到林业建设中。同时,部分农民虽然投入了巨额资金,却没有获得林地的使用权、经营权,这样就容易出现产权纠纷,进而对农民群众的林业建设积极性产生负面影响,阻碍了山西林业生态建设进程。
林业生态建设并不只是广泛植树,种植果木就足够了,其后期的管理也十分的重要。但是当前山西地区的林业生态建设普遍存在有注重建设,轻视管理的问题。在当地对林业生态建设的宣传力度不足,许多农民群众并没有真正的认识到林业生态建设的价值和作用,缺乏管控意识,已经建设好的林业被破坏的现象时有发生。此外,部分基层政府对林业生态建设的理解认识不足,林业生态建设只是面子工程,往往是在上级部门检查期间,紧急开展林业生态建设,但是后期对于管理工作重视度不足,因此导致林木的成活率并不是很高,建设工作进程比较缓慢,建设质量不佳。
近些年来,国家高度重视林业生态建设工作的开展,山西省在发展林业生态建设时,也投入了大笔的资金,但是这些资金在林业生态建设中应用合理与否,却必须要有完善的工程监理机制。但是,当前山西省林业生态建设实施期间,工程监理缺乏的问题比较严重,这样就可能会导致工程建设质量低下、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等无法得到有效的保障。
林权归属一直以来都是影响林业生态建设的重要问题之一,从广大农民群众的角度来说,他们投入了巨大人力、财力、物力进行林业生态建设,但是最终却没有林权,即承包权、使用权、经营权、抵押权和入股权等,这样势必会打消农民群众参与林业生态建设的积极性,阻碍林业生态建设效果。针对该问题,笔者认为当地应当积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林权究竟应当归属集体还是个人,对现有法律中存在的不足进行整改,发挥法律的约束职能,这样才能更好的提升林业生态建设质量和效率。
公众对于林业生态建设价值以及重要性的理解认识越深,相关工作的实施也就越理想。在提高公众认知时,首先要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林业生态建设能够帮助自身获取更高的收入,同时有效的保护生态环境,比如说种植果木,既能够改善生态环境,同时还可以增加家庭收入。其次,要加强省内其他与林业存在关联的行业对林业生态建设的重视度,促使他们积极的参与到相关建设活动中。最后,要提高基层政府的思想认识,坚决杜绝面子工程和形象工程,可以针对在林业生态建设中表现突出的乡镇给予一定的奖金奖励,将林业生态建设质量好坏与基层政府的年度考核联系起来,提高建设质量效果。
林业生态建设是当前山西省生态建设的重要内容,其有助于当地的经济转型发展。但是在落实林业生态建设遇到的问题也是多种多样的,针对这些问题,当地政府必须要结合林业生态建设的实际情况,尽早建立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对各个环节的工作进行有效监督。同时,还需切实做好农民群众的思想教育工作,使他们认识到自己也是林业生态建设监督管理的一份子,引导他们积极的反馈当前林业生态建设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并对相关工作进行有效调整。
总之,当前林业生态建设所受关注度不断提升,只有认识到林业生态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保证生态效益的同时,争取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才能更好的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