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供应链金融的风险控制研究

2020-12-15 16:35陈宇柔
农村实用技术 2020年2期
关键词:龙头企业金融机构利益

陈宇柔

(江西财经大学,江西 南昌 330013)

1 我国农业供应链金融存在的问题

1.1 商业银行开展业务资源不强烈

近几年因为我国开实施有关稳健货币的相关政策,因此市场上的贷款业务受到了更加严格的规范,从这一方面上来看,对我国经济市场而言是能够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的,但是从另一方面看,国家实施稳健货币政策会导致商业银行中可以提供给农业企业的贷款额度受到限制。因为农业企业一直都不是商业银行的理想客户,在大部分情况下,商业银行都会选择先将贷款业务提供给其他类型的企业,剩余的贷款额度才会提供给农业企业。不仅是因为入驻农业领域的金融机构较少,这也是因为为农业企业提供贷款的风险性更高。所以商业银行为免出现损失情况,会向农业企业提供有限的贷款额度,而也正因为这种模式使得农业供应链金融贷款融资变得更加难以实现。甚至有部分地区的农业发展一度停滞不前,也是受到了贷款减缓的影响。而以上种种都体现出了商业银行对于在农业领域中开展业务,并不是十分积极,甚至可以说大部分的商业银行。都不愿意涉足农业领域。因为,农业企业的收益较小,且贷款回收期较长,所以对于商业银行而言,利大于弊。而所有的为获取经济利益而存在的金融机构,追求的自然也是更大的经济利益。但与农业企业合作,为农业企业提供贷款业务,并不能给金融机构带来更大的经济利益,甚至还存在一定的风险性,金融机构很有可能会因为与农业企业之间的合作而产生一定的损失。

1.2 农业企业与农户间的交易关系松散

参与农业供应链的成员关系是非常紧密的,因为农业供应链环环相扣,想要实现整体利益的增值,就必须达成稳定的交易。而为了满足这个目标,供应链中的各个成员也必须形成紧密的联系,在一起形成一个网链结构。但是,实际上,我国的农业供应链参与成员之间并没有形成一个非常紧密的联系。甚至正好与其相反,按理来说,农业供应链的参与成员之间应该建立长期的和谐的密切的业务合作关系,但是我国实际中的农业供应链却非常松散,农业企业在农业市场进行自由的合作以及交易,合作双方往往是短期关系,当这个交易结束,那么合作关系也结束。从这一点上也可以看出我国的农业供应链还不是非常成熟,还不能够将供应链其本身应该具备的价值发挥出来。此事也影响到了农业的发展,使得在农业的发展道路上增添了一个阻碍。

1.3 龙头企业综合实力不强

想要满足农业供应链金融运行的需求,必须要提升我国龙头企业的实力,因为在当前的农业领域中,我国龙头企业的综合实力并不是很强,并且我国的农业企业大部分规模也不够大,并且发展速度非常缓慢,不足以担任推动市场发展的重任。而农业供应链金融的应用需要龙头企业做带头作用,如果龙头企业不能够起到引导的作用,那么供应链中的参与成员之间也很难形成紧密的联系,供应链中的各个成员之间之所以要联合起来形成供应链,就是为了追求更大的经济利益,而如果在形成了供应链之后,成员的收益达不到理想的水平,那么也会导致他们放弃参与农业供应链,又或是失去对农业供应链参与的热情。如果龙头企业真的能够起到引导作用,并具备一定的实力,那么就能够带领农村经济。走向一条更加宽阔的大路。但是当前龙头企业很显然还不足以满足这些硬性要求,甚至于在基础方面也不达标。例如企业的产品质量以及企业的操作水平和生产技术,这些都属于企业的基础实力,企业只有将这些基础实力做到位了,才能够向上发展。但是可想而知,我国农业领域的龙头企业与理想中的龙头企业还是存在非常大的差距。

1.4 信用风险、操作风险

入驻农业领域的金融机构之所以只占少数,也与农业企业的信誉度有关,有部分农业企业在和银行之间建立了合作关系之后,往往都不会及时偿还债务。而这样不仅会给银行带来困扰,也会使企业在市场上失去信用度,尤其是在农业供应链金融业务中,有部分企业在购买了货物之后,不会及时付款,影响到了其他成员之间的交易。这无疑也打击到了供应链成员的参与热情。我国的农业供应链金融还有很多需要改善的地方,但是其改善的过程非常复杂和困难,因此农业供应链也应该建立然后更加完善的操作流程,以这样完善的操作流程去要求供应链参与成员的操作,并且以此来规范供应链参与人员的行为,同时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农业企业向银行贷款的风险性。不过这也要求银行必须要有一定的风险控制能力。这样才能够保证在和农业企业进行建设交易的同时,不会对自身造成损失。

2 农业供应链金融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2.1 商业银行业务能力不足

入驻到农业领域的金融机构能够提供给农业企业的产品和服务有限,尤其是适用于农业供应链金融的产品和服务更是少之又少。因此在发展农业供应链金融时,也会因为商业银行的业务能力不足,而受到一定的阻碍。并且除此之外,商业银行的业务能力不足,还体现在其他方面,例如缺乏专业的农业供应链金融人才,在有关于农业供应链金融方面,无法无法提供更加具备针对性的服务,而且因为人才的缺失,也导致有关产品的创新也很难实现。因此,商业银行应该招收更多的专业人才,尤其是了解农业供应链金融的专业人才,只有这样的人才才能够针对农业供应链金融制定出具备针对性的服务,也才能够为农业企业提供更加具有针对性的产品。这一方面是在提高商业银行自身的业务能力,拓展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另一方面也是在借由商业银行,推动农业企业的发展和农业领域的发展。农业企业与农业领域的发展本身也是相辅相成的存在,如果农业企业的发展能够受到一定的推动,那么农业领域的发展也能够受到一定的推动。

2.2 农业产业化程度低,利益相关性不强

农业供应链金融的参与成员之间应该要建立牢固的利益关系,利益关系越关系越牢固,那么成员之间就更会相互促进,为取得更大的利益。但是在农业金融供应链中有时会出现违约现象,而如果其中一方出现了违约现象,整个供应链都会收到非常严重的影响。首先,供应链参与成员的信用度会受到影响,并且,农业企业想要再和商业银行进行贷款交易就会更加困难,因为商业银行对农业企业的信任度也会在此情境下受到一定的影响。而在这些种种的影响之下,农业供应链金融的运转情况会更加不理想,危害到每一个参与成员的利益。而农产品价格浮动,这也会导致供应链参与成员之间的利益关系有所变化。农业供应链与其他供应链的区别就在于农业供应链和参与者之间的关系主要是由利益来维系,失去利益,农业供应链也失去价值。农业企业是否能够做到平衡与其它成员成立之间的利益关系很难得到保证,尤其是在其中一个成员违约之后,农业供应链参与成员之间的关系则会更加复杂,也更难借由农业供应链去推动农业经济的发展。

2.3 龙头企业未形成权威企业,发挥作用

龙头企业能够促进农业供应链的之间的紧密联系,也能够引导农业经济得到更大的发展,但是这就要求龙头企业必须要具备一定的实力,并且还要具备一定的供应链管理意识。但是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龙头企业很明显并没有起到其应有的作用,而且当前还活跃在我国农业市场中的农业企业大部分都是小规模企业,这些小规模企业缺乏做龙头企业的条件,而如果我们将希望寄托于大规模农业企业,就会发现虽然大规模农业企业具备一定的推动农业经济发展的能力,但是大规模农业企业也十分缺乏供应链管理意识。因此也就需要龙头企业进一步的提升对供应链管理的意识,并加强对农业市场的引导。

2.4 成员间信用意识不足,风险管理经验不足

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经验不足,所以并不能做到完全把握农业供应链的交易情况以及其间的资金流动。尤其是因为不能够准确判断贷款对象的信用水平,所以能够提供的贷款额度也不是十分正确。并且在农业供应链中各个参与成员之间,信用度并不能得到保证,甚至有部分农户所提供给农业企业的信息是不真实的,而不真实的信息当然会影响到农业企业的发展计划。

综上所述,想要推动农业发展,使农业经济得到更进一步的提升,首先就要完善农业供应链,但是,在我国当前的农业供应链中,方方面面都存在很多的问题,这些问题影响了农业供应链的建立,也影响了农业供应链本身的价值。而农业供应链金融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商业银行对农业企业的不信任,以及供应链参与成员之间的联系较为松散等等。有关于商业银行对农业企业的不信任,是一直以来都横跨在农业发展道路上的一个严重的问题,但是这个也的确很难得到解决,虽然国家一直在号召金融机构要更多的入驻到农业领域中,给农业企业更多的机会,与农业企业之间发展合作关系,出于对风险性的考虑,大部分金融机构依然不会选择入驻到农业领域中,而在不能够保证金融机构与农业企业之间的合作时,就要从农业企业着手,提高农业企业的信誉度,当农业企业的信誉度值得信赖之后,金融机构自然就会愿意与农业企业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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