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丽萍
(三峡大学,重庆市 443002)
关于小农户内涵和特征的研究,有相对比较统一的认识,即由于资源禀赋的制约,小农户普遍为经营规模比较小,以农户家庭为单位的生产形态。目前的小农户已经脱离了传统小农经济的特征和属性,具有了较多市场经济的社会化特征。小农户的在我国农业经营主体中依然占主要方面,因为按照国际划分标准,“小农户经营是中国农业的突出特点”。小农户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所产生的2亿多承包户,尽管改革开放以来,多种类型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快速发展,但小农户依然是我国最重要的微观经营主体。
在正确看待小农户的发展客观条件,评价小农户的经营效率方面,却存在着两种明显的争论。即一种观点认为小农户规模小、效率低,不能适应现代农业规模化大生产的需要,未来必然被规模经营主体取代而走向消亡,称之为小农户消亡论。而另外一种观点认为,小农户在目前中国相对不平衡的发展格局下,不可能也不应该被取代,小农户消亡论是对小农户的污名化。在城乡二元格局背景下,广大小农户在的存在和发展相对薄弱的乡村,具有国家稳定发展的蓄水池、稳定器的作用,应为小农户兜底,让小农户继续存在。这种观点称之为小农户的存续论。
小农户在中国千百年来的发展中有着深厚的历史文化积淀,历次农民革命都离不开小农户的广泛参与。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的农村改革发展,广大小农户进城务工,为城市化和中国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所以,我们要正视小农户的发展历史,正视小农户的历史贡献,更要考虑我国的发展的内外部环境和大国小农的现实国情,不是简单的推动取代小农户,或者简单为小农户兜底。
在二元发展格局下,我国广泛存在普遍商品化和社会化和兼业化发展的小农户。在保证基本农业收益的同时,靠城市打工赚取工资收益,甚至去城市创业。失去打工能力的广大中老年群体,则继续在农村进行精耕细作的老人农业。从这个角度来看,小农户在充分市场化的生存环境下,面对农产品价格天花板、生活消费支出压力,做出理性的生产生活安排,在保证基本农业生产效率的同时,获得更多发展利益,不能说小农户的生产经营效率就是低下的。
有研究者对小农户的经营效率进行了深入分析,认为中国农业效率低下主要是以为生产成本高,而且这种高成本与土地面积成正比。从不同历史时期的小农户经济发展来看,我国小农经济具有充沛的生命力和极强的韧性。从农业效率结构来看,中国存在这土地生产率相对较高,劳动生产率相对较低的情况,这是一种历史和现实国情的自然选择的结果。
小农户消亡论的理论前提即规模经营一定比小农户效率高。实际情况而言,土地流转并没有改变中国土地小规模经营的现状。2015年6666.67m2以下的农户依然有21275.1万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79.6%,而土地经营面积在2hm2以上的农户占比仅为3.9%。2015到2016年土地流转增幅也在大幅下降。结合既有的研究发现,土地流转也存在较大的负面经济效应,即农业规模经营主体时常面临经营亏损,进而导致农田撂荒、退敌或者负责人跑路甚至自杀的现象。部分地区简单地通过土地流转,实现了垒大户的政绩效果,但是结果并没有实现农业发展的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反而挤占了基本农田去搞非农生产,而且也并没有实现造福当地乡村的目的。事实证明在农业生产领域,规模化大生产还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其效率并非必然就高。所以,认为小农户经营效率低规模化生产效率高,小农户要消亡的观点是站不住脚的。
当然,对于小农户的存续论,我们认为其有合理的一面。内外部发展环境决定了,城市化的进度是缓慢的,几亿户小农家庭的城市化不可能一蹴而就。广大农村依然在城市化进程中,扮演着稳定器和蓄水池的作用。但存续论忽视了我国发展处在新阶段的事实,罔顾农业生产管理出现的新技术、新模式,以及以通信技术为核心的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带来的新机遇,也回避了各种工商业资本和城市市民对农业发展的新需要。当下众多大学生和打工青年回乡创业热潮,新农民的广泛诞生,就是对以上发展机遇的积极回应。
存续论忽视了我国新时期新发展理念条件下,国家在乡村振兴战略,农业现代化发展政策中,对小农户积极意义的重视和肯定,否定了小农户的发展空间和价值,一厢情愿的让小农户被动接受甘做稳定器蓄水池的命运。消极对待小农户的发展问题,就不可能真正实现全面小康,没有几亿农户的良性发展,乡村振兴和民族复兴,就是一句空话。眼前的稳定器和蓄水池可能会拖累成高风险的堰塞湖,这是需要警惕的。
农业现代化必须置于中国现代化的整体语境中,且必须适合中国的国情。习总书记说,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小农户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占据重要的地位,从农村粮食稳产增收,解决我国粮食供应温饱问题,到乡镇企业蓬勃发展,农村劳动力转移推动城市化建设,小农户的存在事关我国改革开放稳定发展的大局。所以,在乡村振兴的背景下,我们要围绕小农户的主体地位,推动广大小农户融入乡村振兴进程中,推动三农问题的深入持续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