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洁茹 刘承鑫
摘 要:从我国进行改革开放至今,经济迅速上升,国内市场对外开放的程度也逐渐放开,居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改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也逐渐得以实现,而居民已经有了比较大的投资需求。同时,利率市场化的进程加快也让银行以往的利润来源存贷利息差越来越少,银行发展新业务已经迫在眉睫,这就让收益较高、风险较小的银行个人理财业务迅速地崛起。理财业务不仅能满足客户资产保值增值的需求,也为银行开辟了一条新的盈利途径。商业个人理财业务在某些发达国家已经有上百年发展历史,但是在我国从开始至今还只发展了二十来年,还存在着不少问题。
关键词: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
一、前言
近些年以来我国经济得到了飞速的发展,居民财富呈现爆炸性的增加,在国内高通货膨胀下,人们迫切的需要一个资产保值增值的方法。但是自从美国次贷危机以后,国内外的金融市场都遭到了重创,我国股市一直处于低迷状态,投资者对于一系类的金融衍生产品也没有了信心。在这种金融背景下,有着较高收益率和较低风险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很快得到了投资者的亲睐,其发行的数量一度增加。但由于银行理财业务在我国才发展了二十来年的时间,现在仍然只能探索着前进。尽管近年以来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在我国的发展迅速,发展条件却还是不够完善的。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环境与那些有着成熟个人理财市场的国家还是有着相当大的差距。尽管各银行间的理财产品的品牌不一样,但是其设计理念、投资标的、期限结构以及营销模式等某方面相同或者极为相似。而且因为监管不完善,银行在理财产品的运作和信息的披露上也有着各方面的问题,这些都不同程度地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
二、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概述
2.1 个人理财的内容
个人理财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为个人客户提供的财务分析、财务规划、投资顾问、资产管理等专业化服务活动。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是一种比较特殊的银行中间业务,也就是说个人理财业务所产生的各项收支并不会计入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中。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按照运作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理财顾问服务和综合理财服务,其中理财顾问服务是指商业银行向客户提供财务分析与规划、投资建议、个人投资产品推介等专业化服务。综合理财服务是指商业银行在向客户提供理财顾问服务的基础上,接受客户的委托和授权,按照与客户事先约定的投资计划和方式进行投资和资产管理的业务活动,在综合理财服务活动中产生的投资收益与风险由客户或客户与银行按照约定方式分享与承担。
2.2 个人理财的理论基础
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时理财规划师必须要了解客户的各项信息,尤其是客户的财务状况,这样才能给客户制定一套合适的理财方案。理财规划师在为客户选择合适的理财工具进行投资时主要运用了投资组合理论、生命周期理论和金融创新理论。
三、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现状及理财产品种类
3.1 我国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现状
上个世纪90年代末,为客户提供投资顾问服务以及外汇理财服务是我国银行业个人理财业务的开端。1996年,中信银行广州分行推出的“私人理财中心”是国内最早出现的理财招牌。到 2002年10月,招商银行所设计的零售金融产品“金葵花”系类理财产品问世,这才将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推向了高潮。2005年9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办法》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规范、统一了全国的金融理财模式。到目前为止,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状况主要呈现出发展势头迅猛以及理财产品期限趋于短期化等特点。
3.1.1 理財市场发展势头迅猛
2005年11月1日,我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正式实施,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在我国的开展才开始有了法律依据。在此以前,国内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的品种还比较单一。随着国内对理财需求的增加以及投资环境的变化,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在管理期限、投资对象、资金结构、担保方式和运用方式等方面都进行了一定的改变。特别是在 2010 年监管部门加强了信贷类理财产品的监管,甚至还曾下令禁止该类产品的销售以后,商业银行都开始重视理财产品结构的调整,并且改变了理财产品旳增长方式。理财市场上除了货币型理财产品以外,贷款类银行信托理财产品等其他各类型理财产品也层出不穷,理财产品的数目日益增多(如下图 3.2)。发行理财产品的期限也呈现多样化变化,理财市场上一个月以内的,一个月到三个月,三个月以上的理财产品都有。不过在理财产品的币种方面,处于主导地位的仍然是人民币理财产品,而以外币所发行的理财产品则还是少之又少。
3.1.2 理财产品期限趋于短期化
金融危机以后受利率风险的影响,投资者都更倾向于持有流动性较强,风险较小,安全性较高的短期类理财产品。在这些短期类理财产品中,尤其以超短期类理财产品受到投资者的亲睐。超短期类理财产品是指期限在一个月以下的理财产品,有着接近于银行活期存款的高流动性,其收益率确是银行活期存款完全无法比拟的。
3.1.3 发行主体以国有银行以及股份制银行为主
从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来看,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还是以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国有控股银行为主。尤其是股份制商业银行,相对于大型国有银行而言,他们不具备吸收存款的优势,只能通过发展其他业务来增强自身的竞争力。而个人理财业务具有巨大的市场潜力,股份制商业银行只要具有针对性的认真开发好这个市场,就能充分利用这个市场给自身带来巨大的资金流和稳定的客户资源。
3.2 银行理财产品种类
近年来,商业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依据的标准不一样可以进行不一样的分类,根据理财产品的收益与风险的不同能够分成保证收益型产品、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和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三大类;根据理财产品投资期限的不同能够分为存续期在 1个月以内的超短期理财产品、存续期为 1个月至 3个月的短期理财产品、存续期为 3个月至 1 年的中期理财产品、存续期为 1 年以上的长期理财产品以及能够每天或者在约定的日期内进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式理财产品;根据理财产品资金投向的不同可以分为贷款信托类理财产品、结构性理财产品、货币型理财产品和新股申购型理财产品;按照设计结构的不同可以分为单一性理财产品和在交易结构中嵌入了金融衍生品的结构性理财产品。
四、总结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不仅能为银行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也能让银行在日趋激烈的竞争中依然保持以往的地位,同时还能满足市场的需求,为大众的理财提供机会。从本文的分析来看,当下我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状况可以总结出以下两点:
1、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目前正处于发展的前进阶段,未来的发展前景良好,市场潜力无限大。从文章的现状分析可以看出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在我国发展至今,已经由刚刚开始的崭露头角到了广受居民喜爱的地步,尤其是近几年以来理财产品的品种层出不穷,总体的销售规模也是一年大于一年,理财产品的期限趋向于短期化,在各类理财产品当中,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的发行数量占据主导地位。
2、商业银行个人理财目前在我国的发展无论是外部环境还是银行内部条件都不太成熟,所以在其目前发展的过程当中无论是目前我国的政策、法律环境还是商业银行的专业性都有着各种各样的问题,解决这些问题时势在必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