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峰
摘 要:在人类文明的历史进程中,宗教于一定条件下,能够整合、安稳社会,是文化体系的一种。但邪教却与宗教有本质性区别。邪教危害国家,危害社会,侵犯公民生命健康,对社会发展起着巨大的发作用,是新时期、新形势下、后疫情时代一项紧迫和异常艰巨的任务,治理邪教任重道远,认清其危害性为根本。在法治中国的大环境下,也凸显了探讨邪教治理依据、全方位做好邪教防范的的重要性。
关键词:反邪教;精神控制;治理依据
1.新形势下防范邪教工作的重要意义
新时代背景下,邪教组织活动呈现出更具隐蔽性、迷惑性、欺骗性的新趋势 。防范邪教工作面临着邪教多元化、体系化、高科技化、政治化趋势的冲击,以及互联网、微信、推特、抖音等新媒体平台的挑战。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突袭全球。党中央坚持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加大宏观政策应对力度,集中统一领导,汇聚全国各地、社会各界力量,团结一致,共克时艰,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取得重大成果。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有力举措和积极成效,获得国际社会的广泛赞誉。
2.防范邪教面临的问题和原因。
我国在上世纪末建立起相对完备的反邪教工作体系,并逐步开始对邪教的系统理论研究,在近二十年的反邪教斗争中,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工作成效,但面对新时期的斗争仍然存在很多老问题和新课题。
2.1邪教组织境外操控非法活动。1999年“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组织头目为躲避打击先后出逃美国,但是邪教组织从不甘心自己惨淡的前景,总会想尽各种办法,寻找各种机会进行“表演”。为扩大影响、扩张势力、长远生存,已不局限于在本国招募信徒,他们主动出击,把目光投向了国际大舞台,传播谣言邪说,进行疯狂的跨国邪教活动,沦为西方反华势力的帮凶。李X志、赵X山虽然身在美国,却并不影響从境外远程操控这些幽灵般的邪恶组织继续作恶。在反华反共势力扶植下,境外“法轮功”组织继续对中国进行捣乱破坏、攻击抹黑。2012年,散播“世界末日”的谣言事件曾在全国多地发生,基本都与“全能神”邪教有关。
2.2洋邪教组织裹挟群众成新趋势。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不断开放,信息时代的高速发展,来自海外的邪教组织,活动频繁,十分猖獗。尤其是韩国渗透进中国的邪教组织新天地教会,打着基督教和公益组织旗号向国内渗透,神化头目李万熙,编造“肉体永生”等邪说,发展控制成员,尤其是高学历的青年人,收集公民个人信息,窃取国家秘密,聚敛钱财,危害社会。邪教裹挟群众的方式也日益更新,为了包装自己,防止别人立刻识别出来,他们通常通过小组查经,培训班、小型家庭聚会等来拉拢信徒参与,有的打着传统文化培训班的旗号进行传播,不但渗透到中国境内大肆活动,还一手导致疫情在韩国的大规模蔓延。邪教组织更擅于在网络社交媒体平台上传播信仰信息,利用假身份做了很多不同的包装,其渗透的手段更加隐蔽化、系统化,欺骗性更强。他们假装是普通基督徒,佛教徒,分享圣经经文和释义。邪教组织把一些宗教教义的原意加入了一些邪教的教义和民间信仰中封建迷信的内容,加以融合形成新的异端邪教思想,使得信仰更加极端化、功利化、迷信化,使得很多对宗教理论认识不够的群众被诱骗上当。
2.3信仰缺乏与巫文化的精神挤占【1】.由于受到传统主流文化的影响,中国传统国民的信仰,不但具有信仰不坚定,不执著,模糊性的特点,信仰与个人生活分裂的特点,又具有根据个体需要去信仰的实用性、功利性特点。中国宗教史上出现了三教合一的特殊现象,而三教合一的本质和基础是巫文化,“巫术和泛灵论”的观念得到了儒教、倒角、佛教的共同包容,又受到了道教的积极扶持,使得巫文化的庞大力量在中国人的生活中长期存在,不仅与主流文化相结合,而且满足了民众的宗教需求,成为了中国宗教最本质的支撑,弥散在传统社会的各个阶层,最终形成了强大而悠久的迷信文化,中国迷信在本质上具有原始性,非文化、非理性、反科学和反社会的特征[2],但这种文化影响更久远,更加根深蒂固的存活在广大群众的精神世界里,连同生产劳作,风俗习惯糅合在一起而共同构成地域独特的文化。迷信文化的亚文化、准宗教和功利实用的突出特征,也成为了邪教发生的认知性根源。
3.防范邪教的应对的几点思考
经过20余年的反邪教斗争,教育转化工作取得了巨大成效,我国经济也有的质的变化和飞跃,社会形势已经基本安定。大部分邪教人员已经重新到了正常社会。如何巩固教育转化成果和应对邪教组织新问题。是今后反邪教斗争研究的重要方向,也是新时期反邪教斗争工作所面临的挑战。笔者认为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3.1加强理论研究,建立专业研究机构。反邪教斗争和教育转化是一项长期复杂的工作。涉及了宗教、医学,心理学,法律,历史人文等学科的专业知识。为了有利于做好基础理论的研究,解决反邪教人员在帮扶教育实践中的疑难问题。由政府相关部门负责组建。以专业性大学作为研究单位成立研究机构,或是建立邪教防范研究中心是非常有必要的。既可以为转化教育提供理论支撑。也能及时判断,甄别新型邪教组织和邪教活动,对被邪教组织蛊惑欺骗的群众进行有效的转化教育工作。
3.2发展多元化本土化的培训机制。提升教育转化人员对反邪教斗争的认识以及工作能力和解决问题的综合水平。能够充分保障转化教育工作高效运转。更有利于形成一支解决邪教问题的专业队伍。提升工作水平和研究水平,不单单停留在经验层次;更要从学术角度、医学角度对邪教产生的原因,传播的方式、转化的手段和措施进行更为深入的研究和实践,帮助基层单位解决教育转化过程中存在的疑难问题。通过采取有效的措施。使得邪教人员能够从颠倒的、破碎的、扭曲混乱的精神世界中解脱出来。重新构建积极的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各种社会力量的帮助下,回归社会、回归生活。
3.3在法治视野下进行反邪教斗争。法治是现代社会的价值追求,是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不断建立健全完善与邪教教育转化相适应的法治体系,是反邪教斗争的迫切需要。我国在反邪教斗争过程中,从处理宗教自由与打击邪教的关系的角度出发,进行了立法补充和修改。相对当前反邪教形式来说,依照现有的法律和司法解释,是能够打击涉邪教违法犯罪,但还不够完善,显得过于零散。同时在可操作性和执行力度上还不够,不能形成对邪教的有效管控,而法律的指引作用就不能在群众中有效的发挥,反邪教单独立法、邪教教育转化纳入制度化,法治化的进程,都将是未来反邪教斗争研究的课题。
4.结语
邪教是国际公害,其邪恶本质是反人类、反社会、反科学的,它在本国是社会“毒瘤”,即便逃到境外,“毒瘤”也决不会变成“宝贝”,也不会因此减少对社会的危害,更不会带来文明、进步和福祉,仍然会通过精神和肉体虐待来操纵信教群众,因此各国政府都倍加防范和严厉打击。反人类、反社会、反科学的邪教滋生蔓延,是对全人类的挑战;面对邪教,人类是一个命运共同体,反邪教斗争是一项艰巨的任务。健全国家安全体系,加强国家安全法治保障,提高防范和抵御安全风险能力。加强国际间合作,共同开展反邪教斗争,才能有效遏制邪教,深入研究全球化、信息化背景下邪教犯罪新特点,对世界反邪教斗争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参考文献:
[1]武云.宗教、邪教与文化的挤占效应分析.东方论坛,2014年第6期71-74.
[2]何云.中国迷信文化批判—对中国宗教学批判精神的一种呼唤[J]世界宗教研究.1999.(1).
[3]杨德森.精神控制与精神虐待现象。中国明朗医学杂志,2003年8月第15卷第8期489-4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