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世纪90年代利益相关者理论译介至我国。利益相关者理论对我国企业管理产生了积极影响,表现为:我国企业管理尝试建构以“利益相关者共同体”为中心的法人治理结构,企业管理理念从“股东至上”开始逐渐转向“利益相关者共同利益”至上,这说明该理论倡导的利益共享、责任共担、多方联动、民主治理的理念已经为人们所接受。但该理论在应用中也呈现出很大的局限性。它对如何解决利益相关者利益不能实现的问题缺少理论回应,还不能引领企业进行利益相关者利益保障的深度系统变革。而解决这一问题,需要推动利益相关者理论向现代企业治理理念的转化,领悟利益相关者理论精髓,重视构建共治共享理念的制度实现机制,这是中国情境下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发展路向。
关键词:利益相关者理论;企业管理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2096-3157(2020)25-0058-03
一、利益相关者的理论溯源
1963年,斯坦福大学一个研究小组提出了“Stakeholders(利益相关者)”,指那些没有其支持,组织就无法生存的群体(Freeman & Reed,1983)[1]。但在当时管理学界并未引起足够的重视。20世纪80年代以后,随着企业外部条件的变化,股东、债权人、员工、消费者、供应商、政府、社区居民等利益相关者的权益受到企业经营者的关注,公司在经营管理中对利益相关者的关注日益提高,公司对员工、社区及公共事业关注力度大大提高。1984年,随着Freeman的《战略管理:一种利益相关者的方法》这一具有里程碑性质书籍的出版,利益相关者的概念在管理学术界和实务界中引起广泛的思考[2]。许多企业不但要关注股东利益,同时也要关注股东、债权人、员工、消费者、供应商、政府和社区居民等利益相关者的权益,公司治理也由股东至上的“单边治理”转变为利益相关者的“共同治理” [3](Blair & Kruse,1999)模式。
1.利益相关者的界定
狭义上的利益相关者是指直接参与企业经营活动、推动企业实现绩效目标并由此承担风险、分享利润的群体。这一狭义的定义没有得到Freeman的认同。他认为,企业是社会运行的一个细胞,社会性才是企业的本质属性。只要是能够影响到企业目标实现的人或群体或者被企业活动影响到的人或群体,都是企业的利益相关者。Freeman这一广义上的定义逐渐被企业管理界所接受,此后这一定义成为对利益相关者的主流界定参照。近年来,关于利益相关者的研究又有所拓展和细化。一般认为,股东、企业管理者和企业员工等是企业经营活动的直接参与者,因而是核心利益相关者;消费者、债权人、政府、供应商、分销商、特殊利益集团和社区都会直接或间接受到企业经营活动的影响,是间接或外围的利益相关者。对核心与外围的认定标准是利益相关者与生产经营活动的紧密程度,他们的存在都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缺一不可。同时,利益相关者是否处于核心位置,也不是固定不变的。随着企业发展进入到不同阶段,各级利益相关者与企业联系的紧密程度也会有所变化,因而,核心与外围的区分也会处于动态调整之中。
2.利益相关者理论的核心内容
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基础应当是来自经济管理领域的经济民主理论和组织参与理论。民主在最初意义上是一个政治学概念,是指国家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中人民应当享有的治理权利。随着人类社会活动中经济活动的增多,民主的治理理念也逐渐贯彻到经济领域。经济民主理论是民主理念在经济领域的贯彻。作为经济活动主体的企业对于微观个体表现出人本关怀,保障他们实现经济利益并赋予他们话语地位,这是经济民主在企业管理中的实现。企业是人们为了实现一个目标而聚合在一起的组织。组织的生存有赖于其核心成员的积极参与,同时也应当与外部利益相关者保持良好的关系,因此组织必须考虑实现各级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企业是利益相关者相互依存、有机结合的整体性系统,利益相关者都是企业经营活动的影响者、参与者,因而企业利益的分配应当统筹兼顾到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二、利益相关者理论在我国企业管理中的应用现状及问题
利益相关者理论90年代经由学术界传入我国之后,围绕这一理论的研究开始增多,初期研究主要是对这一理论进行译介、诠释和传播,之后在这一基础上,研究逐渐转向实务研究,开始探讨这一理论是否能够对正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中的企业产生影响。正是在深入的学术研究中,有学者提出对这一西方理论的质疑,认为这一理论在我国企业管理不具备实现的可能性。
1.利益相关者理论对我国企业管理的积极影响
我国管理界虽然对利益相关者理论是否可行表示质疑,但是,对于利益相关者理论倡导的理念一致表示赞同,认为这代表了企业管理观念的创新方向,在很大程度上回应了人们对于“股东至上”管理模式的不满和要求改革的愿望,有助于企业克服过于重视眼前利益的短视目光,引导企业重视分配中正义的实现。利益相关者理论对我国企业管理界的影响主要表现为。
(1)尝试建构以利益相关者共同体为中心的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治理结构,是指由所有者、董事会和高级执行人员组成的一个治理结构。以往传统的法人治理结构强调,公司的治理权是封闭式运行的,是资产所有权和资产管理权的集合,同时治理权的实现依靠通过层级制建立起来的逐级对上负责的制度体系;同时,传统的法人治理结构中,职工是被动的参与者,他们更多关注的是企业经营活动收益的分配规则及最终的分配结果。因而,在现代企业制度的内涵中,职工利益的实现没有作为企业的经营目标被明确提出,也没有特别体现在企业各项具体的制度和措施中,职工的定位至多是消极的被管理者。受利益相关者理论影响,企业管理界意识到并尝试改革传统法人治理结构的弊端,一是逐渐使公司治理权从封闭走向开放,公司治理权不能够仅仅在资产所有者和管理者手中,凡是与企业利益紧密相连的群体或个人都应当享有与其利益相对应的治理权,公司的目标应当着眼于公司内部与外部整体利益的实现;二是通过建构职工持股制度保证至少在两大领域职工应享有话语决策权:有关职工利益问题的参与決定权和对于企业重大经营决策的参与决定权。企业员工是公司的重要利益相关者,公司事务的积极参与者和重大问题的共同决定者,这样的定位显然对于传统法人治理结构是一大超越。现代法人治理结构不再是单一的股东治理模式,而是包含各级利益相关者在内的共同治理模式。虽然决策权依然是集中的,但决策形成的过程中各级利益相关者的话语权都有所体现,公司决策越来越倾向于民主决策、集体决策。这一观念日益为我国企业管理界所接受,并引领了一轮又一轮企业管理改革的热潮。
(2)引领企业管理理念从“股东至上”到“利益相关者共同利益至上”
以往的公司治理强调股东利益至上,企业利润至上,公司的决策应当优先保证股东利益的实现,公司治理也紧盯股东的股金分红率和股票价格的高低,这成为衡量治理结构是否优秀的最高标准。然而,利益相关者理论倡导了不同的治理理念,该理论认为,传统的治理结构容易造成经营者的短期行为,损坏企业的长远发展。利益相关者都在不同程度上为企业财富的积累做出了贡献,因而,每一位利益相关者的分配权利都应受到尊重。这是分配正义的实现。利益相关者理论还着重强调职工利益应当作为法人治理的组成部分和重要目标,职工利益不应当被忽视,它应当成为企业利益整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治理结构应当是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公司治理应当在各利益相关者之间建立平衡和兼顾的关系,利益相关者整体利益优先于股东个人利益。企业或公司要想获得持久接续发展,必须认识到何为企业的战略利益。企业只有将实现社会利益和和实现企业利益相统一,才会获得利益相关者的认同和支持,这是企业获得长久发展的动力。在这一理念的影响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大潮中的企业逐渐从以往传统、狭隘的“盈利为我”的经营理念中走出来,愈来愈重视企业社会形象的塑造,将“我为人人”作为经营服务理念的核心,重视企业对利益相关者的保护与利益实现,引领了我国企业改革的潮流。
可见,我国企业管理界对于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应用是积极的,在企业管理的理念和制度创新方面都有积极的回应和突破性进展,体现了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借鉴价值。利益相关者理论在我国企业管理界受到极大重视,一方面,是因为该理论反映了人们对“股东至上”法人治理结构弊端的理论反思和试图改革的愿望;另一方面,也是因为我国企业管理界也遭遇到“如何能够使法人财产最大化的保值增值”、“如何使职工与企业融为一体”、“如何正确处理企业短期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内部利益和外部利益的关系”、“如何树立企业的社会形象”等企业超越生存阶段进入发展阶段后必然遇到的时代命题。企业对于理论的饥渴迫切需要一种能够为企业发展提供答案的理论出现,因而,学者们对于利益相关者理论的介绍和分析确实使得企业管理者们耳目一新。
2.利益相关者理论应用中的局限性
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尽管利益相关者理论引导了我国企业管理理念的创新,并对企业管理制度的改革有所启迪,然而,利益相关者理论在我国企业管理中的运用更多是理念层面的,并没有带来企业管理制度真正的革命,很多管理者认为该理论理念很好,但缺乏付诸实践的制度,很难操作,不具备实现的可能性。它在企业管理实践中的局限性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对利益相关者利益不能实现的企业共性问题缺少理论回应
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企业发展出现的突出问题是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实现得不到企业应有的重视。企业将组织盈利作为第一绩效目标,当企业核心利益与外围社会利益发生冲突时,往往以牺牲掉外围利益为代价。最突出的表现是部分企业盈利模式的选择上,过于重视自身利益,而将社会利益放置其后。这势必造成企业社会责任感的缺乏,具体表现为企业对环境、对劳动者、对消费者、对社区居民等的社会责任缺失。面对企业发展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能否运用利益相关者理论去分析这一问题并提出前瞻性对策?纵观众多学者对于利益相关者理论的研究和企业的运用,显然缺乏这一现实视角,而忽略了中国情境这一现实背景,该理论在问题面前几乎是失声的,不能够提出基于利益相关者的问题解决框架。企业这一问题解决,显然需要一种多方联动的思路。在政府的监管还不可能触及企业活动的每一细节,在企业自身普遍缺乏踐行责任的自觉主动性的情境下,利益相关者治理理念无法得到落实。
(2)不能引领企业进行利益相关者利益保障的深度变革
在我国企业管理中,利益相关者合作、多赢、整体利益最大化等理念的发扬程度,远不及传统企业管理理论的“利润至上”、“效率优先”等观念的普及程度。加之传统的企业制度安排对于利益相关者利益实现的影响和限制,更使得该理论精髓理念的发扬和普及成为一件不容易的事。目前的企业制度安排中,无论是法人治理还是自然人治理制度,都将保障企业法人的核心利益放在第一位,缺少对其他利益相关者的保护制度。尽管国家的政策法规中规定了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权利与义务,但从企业层面来看,企业管理缺少相应的微观制度安排。没有制度支持,单纯的利益相关者治理理念就很难落到实处。
三、中国情境下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发展路向
尽管利益相关者理论在我国企业管理中缺乏应用的现实基础,但中国情境下下利益相关者理论有存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利益相关者理论倡导的共治共享理念对于引领企业发展方向、推动企业形成系统治理方式、构建企业战略绩效评价机制等都有重要价值。
1.推动利益相关者理论向现代企业治理理念的转化
共同治理理论是由利益相关者理论派生出的应用理论,它是在批评股东单边治理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有利于企业告别“股东至上”主义,促进企业平衡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的关系,激励企业积极主动的关注社会化目标,克制企业逐利所带来的道德感的降低,以利润和道德双赢的策略保证企业的持续发展。对于利益相关者利益的保护(比如雇员、消费者、债权人、所在社区等)有利于以往被定位为弱势群体的人们地位的提高和生活的改善,而这又反过来促使雇员更好地为企业提供服务,消费者、债权人更愿意将消费、投资的选择定位于较好履行责任的企业,这使得企业具有了战略的制高点,这种实践层面上的“以人为本”促使企业产生更多的担当意识和创造财富、改良社会的意识,促使企业在提供就业、保护环境、缴纳税收、从事公益方面有所作为,这种难能可贵的理念更新使充当经济发展主细胞的企业充满活力和后劲,由利益相关者促成政府、企业和其他方的公共治理和谐。
现代企业治理方式正在发生深刻变革,越来越多的企业认识到,发扬经济民主、调动经济主体的积极性,培育人力资本的智库优势将会成为未来企业最重要的软实力。现代企业是利益相关者各方的集合体,企业整体利益就是利益相关各方的集合利益。现代治理理念倡导整体利益优于个体利益,协调利益相关各方的冲突,引导并规范企业的经济行为和社会行为,兼顾企业经济目标和社会目标的实现。利益相关者理论所蕴含的共治共享理念与现代企业治理理念是同向和一致的,代表了未来企业改革的主流方向,是现代企业治理理念的核心与基础。
2.领悟利益相关者理论精髓,重视构建共治共享理念的制度实现机制
利益相关者理论主张企业参与者(直接的和间接的)利益的实现,每一个参与者都有权利分享企业活动所带来的收益。究其实质,是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平等权在经济领域的实现,是在最基本层面上践行“以人为本”的保障性举措。利益相关者理论的精髓在于其倡导的“利益相关者整体利益优先于个体利益”、“利益相关者利益共享”、“共同治理、合作共赢”的理念,它的价值不仅仅在于引领企业管理模式的创新,更在于它为市场经济下人们的经济行为提供了不同于“优胜劣汰”、“弱肉强食”的传统生存法则。它的价值也不仅仅在于推动微观主体更多的去关注自身的可持续发展,更在于对于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整体思路有着极大的借鉴意义。
利益相关者理论能否得以应用并产生预期效果,仅仅有微观主体自身的推进策略是远远不够的,只有当利益共同体、利益共享、合作多赢等理念成为人们主导的思维方式时,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应用才会从“企业解决燃眉之急的一时之需”和“被动的策略应对”转变为企业家主动的战略选择。而这种思维方式的变革有赖于国家宏观制度的安排和经济社会良好的环境氛围。从宏观视角领悟利益相关者理论的精髓,以该理论为视角,探讨如何在宏观制度的安排中促进该理论的应用,是利益相关者理论发挥现实效用的制度前提。通过制度改革会逐渐塑造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微观主体之间良性竞争、利益共享、物尽其用、人尽其才、各得其所、其乐融融、共同治理、和谐发展的社会氛围,而利益相关者理论就像一粒种子,也只有植根于这样的土壤中,它才会生根发芽,枝繁叶茂。
参考文献:
[1]FREEMAN,R.E.,& REED,D.L.Stockholders and stakeholders:A new perspective on corporate governance[J].California Management Review,1983,25(3):93~94.
[2]MITCHELL R.K.,AGLE B.R.,& WOOD D.J.,Toward a Theory of Stakeholder Identification and Salience:Defining the Principle of Who and What Really Counts[J].The Academy of Management Review,1997,22(4):853~886.
[3]BLAIR,M.,& KRUSE,D.Worker capitalists? Giving employees an ownership stake[J].Brookings Review,1999,(17):23~26.
作者簡介:
江海健,山东中医药大学财务处处长,教授,高级会计师;研究方向:高校经济管理与财务管理,西方经济理论的批判性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