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杰
(周口市文昌办事处,河南 周口 466000)
农业生产托管是当前广大农村农业生产的需求,做好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工作是农业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按照中央、省、市文件精神要求,农业部门要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制定的各项农业生产托管工作方案及农村经济发展目标,认真落实、完善农业生产托管政策;按照国家《关于大力发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实施意见》的精神要求,积极加大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力度。推进小农户集中连片实施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不仅要对粮棉油等大宗农产品进行生产托管,而且要号召、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及涉农企业等农业托管服务组织开展耕、种、防、收一站式托管服务,托管服务要以实施统防统治、秸秆还田作为重点服务内容和托管环节,为河南省周口市农业生产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周口市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是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前提下进行的,农民根据自身生产需求向托管服务主体购买所需的生产托管服务。农业生产托管主要以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和农业企业等为托管服务主体,一般采用全年托和半年托,周口市的农业生产托管以小麦的“耕”“种”“防”“收”服务为最多,这种托管不改变土地承包经营权,既解决了缺少劳动力或常年在外打工农户的实际困难,又能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带来一定利润等,同时有助于现代化农用机械、农业新技术的推广运用。截至目前,周口市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面积在10 万hm2左右,全年托管服务累计面积超5 万hm2,季节托管服务面积约5万hm2;全市参与土地托管服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涉农企业等服务组织有1 000 多个,服务农户14.8万户,全市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是受传统思想影响,无论是农业生产服务组织托管主体还是各乡镇基层政府,更热衷于农村土地规模性流转,对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认识不到位,忽视了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工作在粮食生产保障方面的重要性,对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工作缺乏有效的政策扶持、规范管理及宣传推广。二是农户对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重要性知之甚少,农业生产托管者以熟人为主,农业生产资源得不到高效利用。三是农业生产托管主体凌乱。周口市农业生产托管主体不仅有服务型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而且有涉农企业等。农业托管大多是小麦耕、种、防、收四项服务,托管主体要想提供夏秋两季农作物耕、种、防、收一条龙全程服务,需具有一定的管理技术经验,但个别托管经营者缺少农业生产技术管理知识,从而对农作物的生产造成了一定影响。
针对目前周口市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存在的问题,要加强政策指导、做好规范管理、加大宣传和支持力度,同时规范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市场,使农业生产托管以具有农业生产经验技术的服务型农民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为主,实现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户双赢。
按照周口市农民合作社的服务类型,对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分类指导宣传,同时指导小农户在不具备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条件下,将农业生产中的耕、种、防、收等全部或部分作业环节委托给农业生产性服务组织,直接完成或协助完成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作业的社会化服务,提高生产效益,促使双方均认识到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重要意义。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是农业生产性服务业连接小农户的有效机制,是规模经营的主要形式。发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能更高效地引领普通农户参与农业现代化发展。
积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参与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工作,引导其增强自身活力和服务功能,进一步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规模;建立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沟通机制,定期与农业生产托管主体联系,商讨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经验,完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工作档案管理;对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经营主体给予政策性扶持,利用阳光工程培训平台,对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经营主体成员进行定期培训,以提高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经营主体工作人员的服务技能。
统一规划周口市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全面进行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工作数据统计、分析,建立统计调查与托管服务工作有机结合的数据采集分析制度,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坚持实际调研与统计分析相结合,为制定全市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可行性工作方案和措施提供可靠依据。
积极引导规范农村土地规模流转和土地托管工作同步推进,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土地托管运营市场,符合流转条件的加强引导流转,不符合流转条件的实施生产托管服务,积极推进农村土地规模化流转和集中连片托管服务,确保周口市农业生产走上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和产业化发展轨道。
在组织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过程中,要注重发挥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社会化服务作用,引导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与小农户进行线上对接,开发建立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平台,利用网络签订服务合同,积极做好农业经营主体和小农户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对接工作,最大限度地开展农业生产全程托管工作,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和小农户连线搭桥,解决土地规模经营难题。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解决生产资金需求难题,如果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有贷款需求,要积极提供帮助,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和银行等金融机构做好牵头工作。逐步建立乡镇级农业生产服务制度,做好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农户及农资企业的一系列服务,全方位促进农民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和小农户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对接,进一步推进全市开展农业生产集中连片托管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