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下加强新生儿感控管理的临床策略

2020-12-14 14:12张宝泉杨长仪
关键词:流行病学产妇新生儿

张宝泉,杨长仪

(福建省妇幼保健院新生儿科,福建福州350001)

一、疫情背景与新生儿人群特点

2019年12月以来,湖北省武汉市出现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随着疫情的蔓延,我国其他地区及境外多个国家也相继发现了此类病例。该病作为急性呼吸道传染病已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按甲类传染病管理。该病传染源主要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患者,无症状感染者也可能成为传染源。人群普遍易感[1]。新生儿作为一类特殊人群,疾病传播有其特殊之处,由于围产期及分娩过程中产妇及新生儿具有密切接触性,需制定相应措施以确保围产期母婴安全。同时,新生儿免疫功能不完善,呼吸储备功能有限,感染后病情有可能进展更快更重,严重时还可能威胁生命,目前已陆续出现了新生儿感染的病例[2]。因此,在疫情流行的特殊时期,加强新生儿感染风险防控管理就显得十分重要。

二、门诊就诊新生儿的筛查识别及处理

(一)识别具有流行病学史的新生儿或照护人

要对新生儿父母或其密切照护人详细询问病史、接触史。虽然传染源主要是新冠肺炎患者,但要警惕主要症状为肺外表现的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流行病学史包括:发病前14天内有病例报告地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发病前14天内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或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发病前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有病例报告社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聚集性发病[1]。目前省内医疗机构借助“健康码”来验证患者流行病学史,临床医生在接诊时应再次予以核验。

(二)识别具有临床症状的新生儿

新生儿病例临床症状常不典型,部分患儿早期表现为呕吐、腹泻等消化道症状,或仅表现为精神弱、呼吸急促等。有确诊病例仅因“溢奶”“喷嚏”就诊[2],而发热、咳嗽及严重呼吸困难或明显肺部体征等表现并不常见,增加了临床识别的困难。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临床分型目前参照国家卫健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1],但往往重型和危重型病例容易被识别而及时诊断,而轻型或普通型容易被漏诊或误诊。故而,首诊医师若发现不典型的临床症状时需高度警惕,详细询问密切照护者或接触者的流行病学史。

(三)根据流行病学史和临床症状分类处理

1.门诊排除2019-nCoV感染风险新生儿的管理。门诊患儿若否认流行病学接触史,也无相应特异临床症状,对于轻症患儿,在给予原发病治疗的同时,应建议其尽量减少高人流量的三级医院就诊次数,可在属地社区医院优先处理及复诊,同时根据当地政策及医院条件,引导照护者参与“互联网线上诊疗”,尽可能避免交叉感染。因病情需要收入NICU治疗的患儿,在反复排查流行病学史的同时,应根据患儿及其照护者属地疫情情况,采取相应防控措施。

2.来自辖区外疫情高发地区新生儿的管理。需收住NICU的新生儿如不存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所列流行病学史,若其来自本辖区之外,且其属地根据当地疫情情况被列为疫情高发区域的,鉴于NICU为集中救治新生儿的特殊场所,且具有严格的封闭性,建议启动NICU内关于“新冠”防控应急预案,采用专用的院内转运设备,拟定科学的院内转运路线,启用专设负压病房,组织专职医护队伍,做好医疗用物的消毒及管理等[3];同时强调医务人员采取合理及适度的防护。

3.疑似2019-nCoV感染新生儿的管理。接诊患儿若有流行病学接触史、出现发热或呼吸道症状,应安排到发热门诊就诊,若考虑疑似病例的,应就地予以单人单间防护隔离,及时安排院内专家组会诊;仍然考虑疑似病例的,应在2小时内网络直报,并进行核酸检测,在确保转运安全的前提下立即将疑似病例转运至定点医院[1]。转运可参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转运工作方案(试行)》的具体要求[4],转运车应备有新生儿急救所需的基本物品及药品。定点医院应具备围产儿救治能力,配备专业新生儿医护团队,新生儿隔离病房等完善的隔离措施。

三、产时、产后新生儿的管理

(一)疑似2019-nCoV感染产妇分娩新生儿的管理

接诊后若判定为疑似2019-nCoV感染的孕产妇,应转运至定点医院分娩救治。若在等待转运期间,产程已发动或因妊娠合并症、并发症等产科指征急需终止妊娠紧急分娩时,本着抢救生命原则,应尽可能在当前医疗机构内专设的隔离产房或隔离手术间进行,有条件的医院应在设置的负压病房或负压手术间进行[5],分娩后在确保转运安全前提下,按规范将母婴转运至定点医院进一步治疗。

分娩时新生儿科医生至少应提前30分钟到达产房或手术室,确保有充足的时间完成全面防护措施及设备、器材的准备[6]。目前,已发表的文献虽然未明确存在母婴垂直传播现象[7-9],但因研究样本量少,建议产时仍应尽早夹闭和切断脐带,不进行脐带挤压、不延迟脐带结扎,及时清洁母血及羊水,防止母体外周血和羊水的进入,避免可能的垂直传播[10]。

疑似或确诊2019-nCoV感染产妇分娩的新生儿,若一般情况良好,新生儿可转入专设新生儿隔离观察病房,若新生儿需救治时应转入专设新生儿隔离诊治病区。转运过程需注意防护隔离,建议使用婴儿暖箱。新生儿转入隔离观察或诊治病区后,隔离观察或诊治的期限需14天以上,达此期限排除感染且一般情况良好者,经院内专家组会诊考虑解除隔离[10]。

(二)来自辖区外疫情高发地区产妇分娩新生儿的管理

若产妇虽不存在明确流行病学史,但若其来自本辖区之外,且其属地根据当地疫情情况被列为疫情高发区域的,在确保新生儿安全的前提下,产时处理可参照疑似或确诊产妇分娩新生儿的管理,尽量减少新生儿不必要的暴露。

产后需评估新生儿健康状况,若新生儿一般情况良好,可随产妇返回母婴同室,但应建议产妇及照护者做好个人防护,并告知其疫情期间新生儿居家护理原则[10]。若产后新生儿需进入NICU治疗,应启动NICU相应感控程序,转入NICU专设隔离病房,期间做好NICU院内感控,同时强调医务人员合理及适度的防护。

(三)疫情流行期间新生儿出院后居家管理建议

应保持居室通风,生活用品专人专用,单独洗涤消毒,用过的纸巾、尿片等放置到套有塑料袋并加盖的专用垃圾桶,每天清理前用含有效氯500~1000mg/L的消毒液喷洒至完全湿润,然后扎紧塑料袋口。家庭观察时,要求每天早晚测体温1次,记录喂养及呼吸情况,若出现发热或反应吃奶差、气促等应立即到定点医院就诊。家庭物品应消毒,新生儿日常可能接触使用的物品表面,用含有效氯250~500 mg/L的消毒剂擦拭,然后用清水洗净,每天至少1次;地面每天用含有效氯250~500 mg/L的消毒剂进行湿式拖地;日常的织物用含有效氯250~500 mg/L的消毒剂浸泡1小时或煮沸15分钟消毒。对耐热的物品,如奶瓶、奶嘴等可煮沸15分钟[10]。

总之,新生儿是一类特殊人群,在新冠肺炎疫情下,加强医疗机构及家庭各环节的防控措施,对于早期识别感染者、减少院内感染风险、保护新生儿生命安全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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