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部党组决策部署,以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42 号)为主线,紧紧团结和依靠部农机鉴定总站、农机推广总站及全系统力量,着力推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全国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跨上70%台阶,提前一年实现“十三五”目标,三大主粮生产基本实现机械化,畜牧养殖、水产养殖、设施农业、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率均提高2个百分点以上,为农业农村发展稳中向好、乡村振兴实现良好开局提供了有力机械化支撑。
2020年,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1 号文件精神,对标对表《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确定的目标任务及农业农村部1 号文件部署要求,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着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促协调,深化巩固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转型升级的良好态势,高质量完成“十三五”农业机械化发展目标任务,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和补上全面小康“三农”短板贡献机械化力量。要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党建高水准带动业务上水平,努力将党中央、国务院及部党组部署转化为推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的具体行动,会同部农机鉴定总站、农机推广总站,联合相关单位和行业协会,动员整个农机化系统的力量和资源,重点做好以下6个方面22项工作。
1.全力抓好粮棉油糖机械化生产。深入推进粮食等主要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建立一批农机农艺融合联系点,推介一批全程机械化整体解决方案;围绕双季稻、油料、糖料等机械化生产举办系列推进活动,着力突破薄弱环节,提升全程机械化水平。精心组织重要农时农机跨区作业,协助交通部门推进机具跨区流动ETC应用,推进“互联网+”农机作业;遴选一批“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典型案例,加强农机运用指导,推动农机社会化服务提档升级,发挥好农机服务在农业生产中的主力军作用,为稳定粮食和棉油糖生产提供坚实支持,推动全国农作物耕种收机械化率提升1个百分点。继续开展县域主要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评价,完成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累计创建500个示范县的建设任务。
2.大力推进畜牧业机械化。组织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畜牧业机械化发展的意见》。聚焦生猪生产、饲草料生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组织开展先进适用机具设备的遴选推广,制定发布标准化、规模化养殖设施装备配套指导方案,引导主要畜种全程机械化养殖场建设,积极促进畜牧业转型升级。
3.加快推动水产养殖、设施农业和农产品初加工等产业机械化。制定出台水产养殖、设施栽培机械化指导意见,召开首次全国水产养殖机械化现场推进会,研究提出农产品初加工和热作产业机械化发展思路举措,举办相关产业机械化系列推进活动。
4.深入开展农机化发展监测与形势研判。启动实施农机化转型升级发展监测项目,探索构建和运行全面统计、区域评价、定向监测相结合的农机化发展动态监测体系。定期开展农机化形势分析。建立丘陵山区农机化发展监测体系。完善畜牧养殖等产业机械化水平评价指标体系。
5.巩固完善协同推进农机化转型升级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国家农业机械化发展协调推进机制的作用,统筹协调农机化和农机装备产业发展工作。加强与部内相关司局单位沟通联合,协同推进农业各产业机械化。会同有关方面组织编制全国农机化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新时期推进农机化转型升级的思路、布局和举措。会同有关方面积极开展农机化国际交流与合作。
6.启动实施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计划。贯彻国务院决策部署,联合有关部门推出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计划,开展专题解读,召开推进落实会,出台年度实施意见,指导东北四省区细化实施方案,落实4000万亩年度实施面积。以秸秆覆盖免(少)耕作业补贴和关键机具购置补贴为重点,推动建立和完善保护性耕作政策支持体系,指导各地合理确定补贴标准和实施方式。组建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专家组,制定标准规范,优化技术模式,指导建设好首批整体推进县和高标准应用基地。推动将行动计划纳入地方政府督办事项,推广信息化远程监管,加强工作督导与绩效管理。
7.积极推进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组织开展专题调研,提出需求和相关标准制修订建议,征集一批成功案例;加强《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工作指引(试行)》的宣传培训,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将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试点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支持范围,支持和指导丘陵山区开展农田宜机化改造。
8.扎实开展贫困地区农机化帮扶。落实中央和部党组脱贫攻坚部署,加大农机购置补贴等政策支持力度,组织调动各方面资源力量,推进贫困地区农机化发展。制定年度农机化扶贫任务清单,继续对四川省昭觉、理塘、红原等“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县、村开展联系帮扶,切实抓好与湖南省龙山县茨岩塘镇包谷村党支部的结对帮扶,积极参与我部定点、片区帮扶和援疆援藏等工作。加强与相关机构合作,努力拓展农机化扶贫领域。全面梳理总结各地农机化扶贫成果,加强宣传引导。
9.优化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调整完善补贴机具种类范围,赋予省级更大自主权。扩展生猪等主要畜产品生产以及助力贫困丘陵地区产业发展所需机具品目,缩减区域保有量明显过多、技术相对落后的机具品目;支持有条件的省份继续开展农机新产品补贴试点,支持各省加快将通过农机专项鉴定的创新产品纳入补贴范围,推动各地急需的特色机具的研发供给。组织开展农机购置综合补贴、农机化发展综合奖补、扩大补贴机具资质采信等试点工作评估,加快试点成果推广。优化实施管理,指导各省全面实行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常年连续开放,全面实行企业网络投档常年受理,全面实行补贴受益信息和资金使用进度实时公开,大力推行补贴申请受理和资金兑付限时办理,提升政策实施的满意度。强化政策实施风险管控,修订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组织开展第三方核查,严查严处违规行为。研究制订《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10.全面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出台《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召开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推进会,推动实施范围由局部试点转为全面推开,增加报废机具种类,提高补贴标准,优化实施管理与服务。组织开展延伸绩效管理。推动将报废更新补贴纳入省级政府质量工作考核。
11.组织实施农机深松整地等作业补助。继续组织在适宜地区开展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加强技术指导,推动作业补助地块基本实现物联网信息化远程监测,确保作业质量达标,作业面积达到1.4亿亩。配合实施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支持政策,指导广西、云南等省区开展甘蔗生产关键环节农机作业补助,加快推进甘蔗生产机械化。
12.推动落实改善农机作业配套设施条件政策。积极参与落实设施农用地管理新规和制订有关标准制度。积极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及标准的制修订工作。组织开展机具库棚、烘干机塔等农机作业配套设施建设专题调研,推动完善相关标准规范。
13.积极推动农机化科技创新。组织提出“十四五”农机化科研需求,推动《薄弱环节农机化技术创新》国家重大专项立项实施;组织推广应用全国农机化科技信息交流平台,指导建设好各类全程机械化科研基地;提出和发布主推技术、重大引领性技术,结合农机新产品补贴试点、创新产品专项鉴定与购置补贴,推进大中型、智能化、复合型农业机械研发与应用。
14.大力推广绿色高效农机化技术。举办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农机新技术新装备研发成果集中展示系列活动。积极发挥全国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专家组的作用,指导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大力推广节水灌溉、秸秆还田离田、化肥农药精施、残膜捡拾、有机肥施用、环保烘干等绿色机械化技术和复式作业机具。联合部内司局单位,推动生物发酵、堆肥、施用等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以及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等技术装备加快运用,促进发展循环农业。组织开展特色产业机械化技术研讨对接,指导地方完善特色产业机械化生产模式和作业规范,着力突破小品种作物机械化“瓶颈”。举办水果、蔬菜、中药材产地处理干燥技术与装备示范推广活动。依托热带作物(麻类)机械化创新联盟,推进热带南亚热带作物机械化技术装备研发推广。
15.加快推进机械化信息化融合。举办智能农机装备“田间日”现场演示交流等活动,指导开展无人化生产农场研究试验,加快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在农机装备和农机作业上的示范应用。贯彻落实《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规划(2019—2025年)》,组织申报全国农机化管理服务系统项目。持续推进农机鉴定、认证、购置补贴、安全监理、统计等信息化平台互联互通。组织实施有关重大项目。
16.推动完善农机化法律法规体系。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做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执法检查,抓好检查结果贯彻落实。落实国务院取消《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的决定,组织起草《农业机械维修服务规范》。落实国务院改革农机驾驶培训机构行政审批的决定,会同公安部门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配合修订《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组织修订《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启动修订《农业机械安全运行技术条件第1 部分拖拉机》。
17.夯实农机试验鉴定制度改革成效。督促指导各省认真落实农机试验鉴定制度办法,组织完善农机专项鉴定大纲制修订规程,明确推广鉴定大纲尚不能覆盖的创新产品鉴定办法。指导鉴定机构完善农机试验鉴定采信第三方检测结果管理、做好境外企业产品、境内企业跨省申请产品鉴定等工作。强化鉴定对农机化技术推广的支撑作用,改进鉴定种类指南编制,突出产业急需和补短板创新产品的鉴定。改进农机质量投诉监督工作,加强获证在用产品监督,组织开展免耕播种机质量调查,推动将在用农机质量调查纳入省级政府质量工作考核范围。组织制修订《农业机械分类》等标准,做好相关衔接和落地实施工作。
18.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管理。创办春耕农机线上服务站,通过信息化手段推送一批春季农机检修知识,加强对春耕农机维修保养指导与服务。会同有关部门推出一批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市、县和农机安全监理岗位标兵,研究提出“十四五”创建“平安农机”工作方案。加强农机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变型拖拉机治理、推动地方建立强制报废时间表。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指导部分省进行《农机事故处理工作规范》模拟操作验证,组织开展农机事故应急处置演练。起草农机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
19.加强司机关自身建设。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全司同志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持续开展“农机化与乡村振兴”大学习。坚决贯彻中央及部党组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决策部署,切实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引导全行业利用自身资源主动服务大局。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强化初心使命主动担当作为,全力投身推动农机化转型升级。进一步完善司内工作制度体系,提升制度执行力,不断加强作风纪律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管好用好农机化各类项目资金。组织开展重大问题调查研究,拓展干部培训锻炼渠道,创新开展群团工作,不断提升干部业务能力。
20.壮大农机化技术支撑和行业服务“国家队”。支持、指导部农机鉴定总站、农机推广总站发挥合署办公优势,全面提供技术支持,当好参谋助手,强化对行业、社会的公共服务,为全面推进机械化提供有力支撑。积极提升其他部属有关科研院所、技术推广机构、工程设计单位的参与度,有效发挥相关高等院校的作用,拓展发挥全国农机化科技创新、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保护性耕作、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等专家组的作用,不断增强推动农机化发展的技术力量。切实加强与相关行业协会的互动沟通,大力支持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信息交流、教育培训等方面的作用,注重彰显农机展会等各类活动对农机化科技创新的引领、交流、发现功能。
21.推进系统人才队伍建设。针对地方机构改革后农机化系统管理人员调整较大的实际情况,组织编印培训教材,举办省级农机化管理干部业务能力培训,指导各省加强培训工作,努力打造新时代农机化管理干部队伍。组织开展农机化人才教育培养研讨交流活动,积极推动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人才队伍建设。举办一批农机鉴定、推广、安全监理等岗位人员及业务培训班,开展农机实用人才远程培训,遴选和推出一批农机生产及使用一线“土专家”,全方位推进农机化一线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
22.讲好“农机化故事”。密切与部内新闻媒体单位的合作,组织开展“农机化故事”系列宣传,多维度、全景式展示农机化在“保供给、保增收、保小康”等农业农村中心工作中的突出成效,展现人员队伍风采。举办农机化新闻宣传能力培训,充分发挥各类相关新闻宣传机构和新媒体作用,广泛发掘和宣传推进农机化转型升级的先进典型。加强省级农机化政务信息员队伍建设,大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做好农机化舆情监测,加强舆论引导,激发正能量,努力营造加快推进农机化转型升级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