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烨檬 卢 杰
(1.福州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福建 福州 350108; 2.福州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福建 福州 350108)
世界高等教育正在发生革命性变化,呈现出大众化、多样化、国际化、终身化、信息化发展特征。在此时代背景下,“复旦共识”“天大行动”“北京指南”等高等工程教育改革陆续推进,就此拉开了我国高等教育新工科建设的序幕。“新工科建设”的提出为高等工程教育的发展与探索展示了 “中国方案”与“中国经验”[1]。
2017年6月,教育部办公厅发布《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指南》,提出要“进一步推动开放式办学,创新大学组织模式,建立政校企等多主体协同育人模式,推进科教结合、产学融合、校企合作的协同育人体制机制改革”,为新工科建设背景下协同育人模式的改革与实践指明了新方向。然而,当前高校与行业企业协同育人普遍存在动力机制不足、合作激励和评价机制不健全、协同育人实践停留在表面、未达到深度融合等突出问题,这给新工科人才培养带来了现实困境[2]。本文结合新工科建设中的新理念、新结构、新模式、新质量、新体系内涵,提出了新工科建设背景下构建多元主体、创新创业创造驱动的协同育人模式。
高等教育研究中的“协同育人”源于“协同育人”和“合作教育”两个概念。20世纪90年代,我国逐渐深化对协同育人的作用进行研究。进入21世纪后,随着社会对高校人才需求的多元化,校际、校企、校所以及中外联合培养等实践活动需求呈现上升趋势。2012年8月,“科教结合、协同育人行动计划”开启了高校-科研所联合培养人才新模式。2017年9月,《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指出,“深入推进协同育人,促进协同培养人才制度化。”2017年12月,《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强调,要全面推行校企协同育人[3]。随着高等工程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以及新工科建设提出的时代背景下,协同育人不断从理论研究走向社会实践,深化产教融合、实施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得到重视和推进,吸引了华为、腾讯、百度等优质企业与高校共同参与育人新模式、新机制的探讨。
当前,对于协同育人的研究主要从协同育人的含义、协同育人的模式、协同育人的体制机制、协同育人相关课程与教学建设等方面展开。在协同育人模式研究方面,梁好翠等根据参与协同育人主体的性质,分为校内协同、校校协同、校所协同、校企协同、校地协同等组合形式,形成了学科融合、产学联盟、校地合作等模式,同时按照参与主体数量划分“双元制”“多元制”模式;杨飒等将协同育人模式分为基于合作项目的模式、基于实践基地的模式和基于教学形式的模式三种类型[4-5]。在协同育人机制研究方面,学界当前对校企协同模式下的协同育人机制最为深入,主要从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激励机制、评价机制等方面入手,让校企双方合作在人才培养质量和企业经济效益方面达到平衡。在协同育人教学模式研究方面,推进新工科建设下的协同育人,课堂教学环节的改革关乎成败。教育界呼吁推动课程体系更新,以促进学科交叉与深度融合。当前对协同育人背景下课程教学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课程体系的构建、课程内容的重构、教学条件的建设、教学方法和教学评价的改革等。
为适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新挑战、国际竞争的新形势、国家发展战略的新调整以及高校立德树人的新要求,国家层面提出以新工科建设深化高等工程教育改革,为中国从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迈进提供人才支持。新工科建设提出的“深度交叉与融合”要求,协同育人作为新工科背景下产教融合、科教融合、学科融合的关键手段,仍然存在协同育人意识淡薄、协同育人的实践停留在表面、当前高校与行业企业协同育人动力不足、合作机制、激励机制和评价机制不健全等系列问题,具体分析如下。
新工科建设背景下推动协同育人是国家人才建设的重要环节,政府、高校、企业作为协同育人的参与者,在人才培养的过程中应处于同等地位,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协同育人形式成了政府呼吁、高校主抓、企业配合的育人局面。政府部门在协同育人中角色定位不明晰,缺乏导向性作用。此外,多数企业存在全员育人、协同育人意识淡薄的现象,将企业狭隘地定位为人才的“接收器”,将协同育人简单理解为“为大学生提供更多的实习和就业岗位”,没有真正发挥主动性,无法发挥行业企业人才培养的作用。从高校层面出发,虽然当前高校将协同育人理念融入学校顶层设计,但全校范围内全员育人、协同培育新工科创新人才的理念不深入,不同学科、不同专业之间仍存在难以交叉融合、找不到交叉研究的切入点等问题,直接影响了高校各学科、各专业、各部门间协同育人的质量。
当前协同育人主要存在科研项目合作、科研平台共建以及创新实践基地形式。当前的协同育人以科研项目合作的育人形式为主流,虽能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学生的工程实践能力,但当前参与主体仍然为高校教师与高校学生,存在企业参与少、协同育人实效不明显等困境。同时,科研平台共建、创新实践基地的育人形式还停留在高校与科研院所、高校与企业之间高新科研设备的共享,缺乏更深入的协同创新与协同育人。协同育人形式单一,行业企业难以深度参与高校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与实施中,容易造成人才培养模式和人才输出质量滞后于行业新技术的发展。
较长时间以来,由于地方政府、高校、企业三种不同性质的组织,在参与协同育人过程中其战略目标不相同,参与协同育人过程的需求和获得感大不相同,因此高校与行业企业普遍存在动力不足、协同育人效果难以评价等问题。当前,政府部门在协同育人中角色定位不明晰,协同育人缺乏激励机制、评价机制和相应的法律保障,协同育人目前尚未进入规范管理模式。
将协同育人理念贯穿于新工科建设背景下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应当结合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新理念,学科交叉融合、专业改造升级的新结构,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培养的新模式,汇聚国家、行业、学校多方力量的新质量,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紧密结合的新体系这五个内涵[6],构建“多元主体、创新创业创造驱动”的协同育人模式(如图1所示)。
图1 多元主体、创新创业创造驱动的协同育人模式
多元主体协同育人模式倡导多方深度参与育人环节,突出了新工科建设中“新理念”“新模式”和“新质量”的要求,即汇聚国家、行业、学校多方力量进行人才培养,深化高校三全育人、内外协同的办学理念。
3.1.1 校内多元协同育人:加强校内育人合力,加快新工科学科融合
高校内多元主体协同育人模式,应当做好校内资源和管理的协同,倡导由学校党委主导,独立院系以及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院等多个部门协同参与。要做好突破内部组织机构之间、学科之间、专业之间的边界。应大力加强校内学科互动,加强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的协同合作,促进传统工科专业的改造与升级,加快新工科建设学科交叉融合。同时,应积极完善班主任-专业导师、辅导员-专业教师协同育人制度,呼吁校内教师形成教育合力,帮助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本科阶段学习和专业能力提升、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和论文撰写等活动,从思想政治觉悟、专业技能和素养、综合素质方面提升新工科建设人才培养质量。
3.1.2 校外多元协同育人:加强政产学育人合力,深化产教科教融合
加强校内外多元主体协同育人需要加强政府-产业-大学三方合力,深化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科研的理念,创新高校协同办学模式,推动当地政府、当地企业、科研院所、其它高校主体之间的协同,建构校地协同育人、校企协同育人、校所协同育人以及校校协同育人机制。积极开展调研,厘清新时代背景下行业企业升级转型对人才需求的变化,对接行业需求、引导行业企业积极参与高校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创新成果的研究与转化,深化产教科教融合。
新工科建设人才培养体系中,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密不可分。构建师资、平台共享制度,培育“双师型”教师,定期让行业企业科研院所以及其他高校专家学者进校讲授专业课程或举办学术报告会,为教师和学生介绍行业动态前沿以及领域创新技术情况,同时也可为企业员工的在职培训提供场所;通过与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打造合作育人平台,探索校企、校院定向交换-联合培养人才培养模式;通过企业真实生产环境、重点实验室和科研基地等实践教学平台的共建共享等形式,推动育人平台的搭建,深化产教融合、科教融合,促进新工科建设人才培养质量。
面对新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带来的机遇和挑战,需要依靠创新创业创造教育,推动新工科教育。为提升协同育人效果,必须让参与协同育人的多方组织树立共同的价值追求、达到共同利益最大化。因此,新工科建设背景下协同育人多方组织的契合点是——为社会培育创新创业创造型人才。行业企业是创新创业创造的源头,高校是创新创业创造的生力军[6]。新工科建设背景下构建协同育人模式,深化产教融合、科教融合,创新创业创造无疑是其最强驱动力。
在创新创业创造驱动下,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学院、创新创业孵化平台、高校科技园、产教融合创新基地、创客空间等多方参与共建的协同育人中心不断涌现,为高校、企业的创新创业创造实践提供了较好的组织基础和交流平台。一方面,高校基于实践平台的搭建,带领学生积极投身创新创业实践中,了解创新创业项目的相关流程,对企业发展模式进行思考,激发创新创业创造思路,深化创新创业创造理念,塑造更多的创新型人才,为企业和行业的发展做出贡献。另一方面,在国家的引导和支持下,人才红利不断释放,越来越多的创新型企业、科研院所愿意与高校一同加入协同育人的行列中,形成高等教育共同体,为多方协同育人模式带来良性循环[7]。创新创业创造驱动下的协同育人让政府-产业-大学重新进行资源汇聚,打破各自边界壁垒,政府制定政策、投入资金、搭建平台,产业参与转化成果、人才培养,大学承担技术创新、孵化企业任务,充分发挥“1+1+1>3”的育人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