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水良
(长兴交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浙江 湖州 313100)
在公路工程建设的过程当中会采用企业自检、社会监理、政府监督三步管理,社会监理作为重要的组成部分,不仅能够保障公路工程建设的质量,同时也能够保障公路工程建设施工的安全。然而在目前社会监理工作进行过程当中,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不仅影响着社会监理工作的正常开展,也影响着公路工程建设的实施。
公路工程监理需要相关的监理资质,受到建设单位的合同书面委托,为建设单位提供咨询服务工作,根据我国相关公路工程建设相关的法律标准和设计文件以及合同条款开展公路工程建设期间的公路工程建设目标管理和合同信息管理工作,并参加竣工验收以及相关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项目管理工作与监理工作类似,为了解决建设单位缺少专业的公路工程项目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和能力,书面委托具备专业人员和经验的项目管理企业从事项目管理工作,为建设单位提供从公路工程前期方案、手续办理和过程中管理以及完工后验收一系列咨询服务,确保公路工程建设期间,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分包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和检测供货单位等,能够根据公路工程建设计划的需求,更加协调、一致地开展各项公路工程项目实施内容,降低公路工程现场管理中的矛盾,提高资金利用率,确保实现进度计划。
监理活动是根据国家规定进行的公路工程项目实施期间不可或缺的一环,属于国家规定的强制性管理制度涉及到公路工程施工质量的监督检查和检验工作,对公路工程的施工质量负有重要的监督和管理责任。而项目管理属于委托式服务,工作则更加重视整个公路工程项目运作期间的协调和配合管理,并非直接参与公路工程施工建设的必须内容,属于额外的有益补充。两者的作用和工作范围具有不同之处,公路工程监理主要对工程建设的主要内容和质量进度与造价进行控制和管理,直接影响公路工程的建设质量水平和进度计划落实情况,而公路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强调的是对公路工程全过程的项目进行管理,涵盖的工作范围更广泛,强调的协调管理工作的对象更多,体现的整个公路工程建设不同时期的整体性管理水平高低和优劣。从工作内容和范畴而言,公路工程项目监理主要进行建设期间的管理工作,而项目管理则涵盖了从前期手续、设计勘察到施工验收,甚至交工使用后的一系列公路工程项目管理,根据合同情况不同,可以作为建设单位的代表对公路工程进行项目管理工作。
一方面,公路工程监理属于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决定着项目管理的实施质量与成本费用。公路监理工作属于独立第三方,在项目管理系统下运转,属于项目管理系统内的内容。另一方面,公路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工程监理工作的开展进度,工程项目管理负责制定公路工程的成本与质量标准,监理工作负责控制环节,但此种控制存在一定限度,无法改变既定的工程管理目标。由此看出,监理单位的发展整体滞后于项目管理企业,但两者之间也存在一定联系,需要协调发展。
当前部分公路管理部门站在不同立场分析项目管理工作,以致监理单位无法监控部分施工内容。此时,相关政府部门应结合公路工程的实际开展情况构建可行的执行机制,为监理单位争取更大的生存空间与权限,从而保证监理任务的顺利完成,提高公路工程的施工质量水平。
公路工程建设期间极易出现权责不明问题,以致出现问题时相互推诿,无法保证施工质量。对此,监理单位应针对公路工程的开展情况合理划分职责范围,做到责任到人,以保证监控质量。
监理单位在制定宏观管理机制时应结合工程的实际开展情况,严格监理各项技术指标,从而确保施工技术及施工工艺符合公路工程的各项要求与实际情况相结合。同时,在现场管控期间,监理单位还应严格遵照相关的技术标准,保证施工中所用材料应满足要求,在满足公路工程质量及使用功能要求的基础上,严格遵照合同工期施工,杜绝出现工期滞后问题,提高公路工程的社会与经济效益水平。
综上所述,对于公路工程项目建设来讲,监理工作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正常进行,能够保障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的质量。监理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在实际的监理工作开展的过程当中,不仅需要监理人员对整体工程进行全面的监督管理,更需要项目建设的管理部门企业等对整体项目进行严格的监督和把控。这样才能够有效地提高公路建设的质量,才能够保障公路建设能够达到预期的标准和要求,能够为公路建设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