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公共阐释论的文学走向思考

2020-12-11 14:25湖州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浙江湖州313000
关键词:文学理论公共性文学批评

高 岩(湖州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浙江湖州313000)

“阐释”是一种公共行为,是由人们的公共理性所决定的,是人们进行理解和交流的需要,体现出对人们的个体尊重、对生命尊重和对文化尊重。20世纪西方阐释学的构建是以反理性为基础的,并以非理性、非确定性为目标,使文学阐释及其研究形成了极端相对主义和虚无主义的特征。张江教授提出的“公共阐释论”是对西方阐释学的消极影响进行了否定,同时,对传统的马克思主义文论和当代西方文论进行整合,确立理性在“阐释”中的基础性,试图在多元文化下重构“阐释”的公共性,建立人类真理与意义共享基础之上的阐释范式。新时期以来,由于我国的文学批评界忙于引进西方文学理论,利用西方文学理论对中国文学进行研究,并通过对西方文学理论的“阐释”来构建中国自身的话语权,这样会导致文学批评界属于自己的原创成果不多见。而“公共阐释论”的提出则体现了中国理论的原创性,它的拓展和延伸将对中国文学理论的重构产生重要影响。那就是“中国文化的发展不论取着何种具体形式,都要依靠中国人的个性创造”[1]。

一、“公共阐释”的内涵及其对文学理论和批评的影响

阐释的公共性以人类理性的公共性为基础,公共理性是以人类认知的真理性与阐释的确定性为目的。“公共理性”是公共管理主体与其所处的社会主体之间实现高度沟通并获得社会一致认同的观念和价值。公共理性的运行范式由人类的基本认知规范所决定。“公共阐释”就是阐释者以客观历史前提为基础,以文本为意义对象,以公共理性生产有边界的约束,且可公度的有效阐释。“可公度”是指阐释结果可能生产具有广泛共识的公共理解;“有效阐释”是指具有相对确定意义,且为理解共同体所认可和接受,为深度反思和构建开拓广阔空间的确当阐释[2]。

“公共阐释”的公共性是对文学阐释属性的一种界定。所有“阐释”行为都是对生活的理解和对世界的认知方式。“公共阐释”是为了使个体之间进行有效和充分地对话。文学阐释首先是“个体阐释”,然后才是“公共阐释”。尽管“个体阐释”是一种个人行为,但是这种个人经验、知识基础、思维方式、认知能力等均受到人类共享世界的影响。只有在“公共理性”下,文学文本的意义才能被正确理解,“阐释”的合理性才能被确认。如果超越了这个界限,“阐释”将成为“个体阐释”行为,而不具有“公共理性”。由于文学文本的公共意义是多种阐释观点相互作用的结果,因此,在文学文本进入公共领域前,它的公共性意义隐匿在文本之中,我们应用“公共理性”合理进行阐释。只有这样进行“文学阐释”,“公共理性”才具有意义,“公共阐释”以自身的公共性发现文本的共性,进而对文本公共性进行理解和达成共识。

“公共阐释论”对当代西方文论的理论反思和批判研究更加理性和客观,“公共阐释论”的观点具有更明显的理论建构意义。它把研究的重点由西方文论的“强制阐释”的批判转移到重建中国文学批评理论,用“公共阐释”理论重新建构中国当代的文学理论,重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当代“阐释学”。文学批评是对文学现象的一种“阐释”行为。“阐释“行为是一种循环的认知过程,对认知对象的阐释没有终点。文学阐释学是一种重要的思想理论形态与文学研究方法。[3]广义上的文学批评属于文学理论研究的一个方面,在西方国家几乎等同于文学研究。狭义上的文学批评是以文学理论为基础,对文学文本及文学现象进行评价和研究的“阐释”活动。在文学批评中,“阐释”不仅是对文本阅读和理解,也是文学批评的一种形式,而且还涉及到更广义的认知活动。“阐释学”认为,文本理解的前提是由对“阐释“的自我理解所决定的。因此,对文本理解方式的反思是文学批评的关键。”阐释”的主观性与客观性、趋同性与创造性以及意义的多元性与确定性的冲突,都反映了意义阐释的合理性和有效性问题。这个问题在文学批评史上存在已久,并非“阐释学”所独有。文学阐释首先是“个体阐释”,然后才是“公共阐释”。同时,“个体阐释”为公共理性所约束,因而“个体阐释”具有公共性。“个体阐释”要经过公共话语和历史语境的过滤,才能确定其是否会被历史淘汰,还是会上升为“公共阐释”的一部分,超越历史,成为真理性“阐释”。当“个人阐释”上升为“公共阐释”,就可以成为一种确定性的阐释,能够经受“随机过程的大数定律及以公共理性为基础的公共阐释所确证和检验”[2](1-5)。因此,经过确证和检验的“阐释”,才能成为以公共理性为基础的“公共阐释”。文学阐释“公共性”和“个体性”,导致了文学阐释理论的分化。“阐释”的公共性赖以存在的文化场域或社会共同体的历史性决定了“阐释”必须在历史语境下进行,因此,文学阐释的公共性也应具有多元化的特点,这对文学活动具有重要影响。我们对中国传统文论进行阐释的方法也应是多样的,它并不是一个封闭的系统。我们的文论体系必须对“世界性价值与个人意识”兼收并蓄,有了世界性价值,中国的文论才具有公共性并被世界认同。阐释的公共性彰显了人类的共同理性和共同命运,对实现人类文明进步和文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公共阐释论”的提出体现了中国理论的原创性,它的拓展和延伸使中国文论的重构得以实现。

文学创作与文学批评要通过“公共阐释”使读者了解文学理论,熟悉文学作品,并且使文学作品在读者的理解中转变为公共意识,进而产生公共理性。“公共阐释论”的提出,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学阐释学的构建提供了客观依据和理论平台,为中国文学创作与文学批评提供了探索空间。从文学领域对“公共阐释”与文学创作和文学批评论的实践进行阐述,是构建新时期文学多元化实践的重要方向,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学阐释学的建设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文学创作与文学理论界应借助“公共阐释论”这个契机,建构属于自己的文学批评场域,为新时期中国文学创作与文学批评做出贡献。

二、基于公共阐释论的文学走向

(一)公共阐释对文学本土经验的反思

公共阐释对文学走向的影响可以从对文学本土经验的分析来看。文学的“本土经验”已成为当代文学领域的热门话题,“本土经验”是指中国本土的思想方式、心理结构、道德观念、时代语境、语言行为等。[4]中国当代文学历经了近百年的发展,在本土经验基础上呈现出发展中成就与不足之处。异质因素对本土文学的渗透对本土文学的多元性影响很大。同时,本土文学内在的多元性与外部世界也互相作用。我们不能只坚守“本土经验”,更应具有超越精神,用批评和审视的目光来看待本土经验,这样才能使“本土经验”走向世界。乡土写作与边缘叙事在“本土经验”的探索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实践意义。从文学创作的角度来说,乡土文学充分体现了“本土经验”。比较有代表性的是“寻根文学”,一些作家开始对传统精神和民族意识进行整理和挖掘,“寻根文学”可以说是自觉的“本土经验”的成功尝试,“寻根文学”在回归本民族文化传统的策略有其成功之处,它以鲜明的民族特色在世界文学舞台上产生了震动。

我国有些作家还自觉地显示出超出主流视野的“边缘性”文学创作的倾向。他们用个体经验打通中国经验,以宗教和民俗为本位来讨论民族兴衰。当然“边缘叙事”本身也具有一定的缺陷,缺乏对整体的关照,只是一种辅助和共生的伙伴关系,操作上有一定的难度。“本土经验”的形成是一个被表述和赋形的过程。强调本土经验等于固守中国的价值观,我们对西方的理论应持有开放性的态度。外来经验在本土经验的建构中具有重要作用,它可以帮助我们突破对本土经验的固有模式的思维定式,反思文学现象背后的本土观念存在的问题,这种开放的和批判的态度对本土经验走向世界具有重要作用。但是,文学理论的阐释并不是以一种阐释模式推翻另一种阐释模式而存在的,而是一种阐释理论在改进原有阐释模式的情况下而获得活力的活动。文学作品的成功,不是赢得形式上的“世界性”赞誉以及并未得到充分理解的“国际性”奖赏,而应是像“四大名著”一样,用对本土经验的理解介入那个时代的“公共生活”,以“本土”情怀和民族忧思来进行写作,凸显中国文学的“公共性”,以达到中国文学与世界经验相融合的“普遍性”。在新时期文艺学20年学术讨论会中,党圣元认为,当代中国文学体系的建立有待于文论建设领域古与今、中与西、体与用等文化冲突的逐步乃至最终消解。[5]只有这样,中国文学理论批评才能从本土作家的视野走向世界。中国当代文学不必纠结于“如何走出去的问题”,也不应为是否会受到世界的接受和欢迎而感到忧虑。对中国当代文学来说,从“公共阐释”的观点来考察新时期的文学是极为合适的。新时期的文学要求新的“阐释”观点,而从“公共阐释”观点来看待新时期的文学呈现出的面貌,能够使我们对文学史的流变有新的观照。虽然我们可以认定“公共阐释”的意义,但对它存在的问题仍有探究的必要。基于“公共阐释”的新时期文学批评,似乎有遮蔽文学的个别性之忧,这一点是值得我们反思的。莫言的“寻根文学”是拒绝单一阐释的复杂文本。它可以解读为关于民族国家建设的寓言,也可以正相反地解读为后民族国家的症候。重要的是我们应保持对文本、对文学个别性的细致入微的尊重。我们在充分肯定“公共阐释”的意义的同时,也要注意不能损伤文学的个别性。这既是为了文学,同时也是为了对文学作品的“公共阐释”。如果“公共阐释”不能使自己变得细致化,就不能真正地体现文学的本土经验。对中国文学的“阐释”应吸收与借鉴异域的文学与理论,并为本民族文学理论提供适用性与特殊性并重的文学阐释观念与方法。

(二)基于公共阐释论的本土文学理论的建构

构建具有新时期中国特色的文学批评理论,应该立足本土经验之上,以自信的态度与西方开展平等对话。新时期文学的思想内容和艺术表达具有新的主体性模式,在引用与借鉴西方文学的基础上提供新的范式,形成具有民族化和世界性的双重性。但是由于当下我们的文学批评还没有形成成熟的理论体系,也没有构成稳定的文学批评理论派别,新时期的文学主体性有时还表现出不自信的状态,国内学界在对构建具有新时期中国特色的文学批评理论体系研究方面依然薄弱。这个问题值得关注。

中国新时期的文学研究应当聚焦于阐释“本土经验”的有效性。关注文学研究如何介入当代中国场域的本土经验,既要考察理论在相关语境中产生的变化,也要强调理论的本土化结合实践与阐释效果。所以,聚焦文学理论研究如何阐释“本土经验”,关系到其能否成为思考新时期中国文学理论的本土性建构的有效方式。

“公共阐释论”是一次中西文论对话的理论尝试,有效应对了20世纪以来的阐释学危机,对构建中国文学的理论话语体系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中西文化既有共性,也有差异性,中西文化所具有的共性,构成了文学在哲学意义上的可行性。立足于中国的文化语境是中国新时期“文学阐释”的立足点。中国文学应以中国的民族文化为基础的,体现中国人的价值观。20世纪之前的文学批评理论基本上是从“立法”而不是“阐释”角度上对待文学问题的。构建具有新时期中国特色的文学批评理论就要进一步进行自我调整和自我反思,摒弃“立法”式的文学批评思想,进行文学“阐释”。以西方的文学理论解决中国文学问题是行不通的,“中国问题”的解决需要中国人的思维方式去思考。新时期文学批评的现状充斥着很多空洞无味、缺乏内容的批评文章和话语。这严重地影响了我国文学理论批评的发展和进步。出现这种状态的原因是新时期文学批评界机械地引进西方文学理论,对西方文学理论照搬照套,用这些泊来的外国理论对中国文学进行研究和分析,并通过这些理论阐释形成了西方的话语霸权,这使中国新时期的文学批评没有自己的理论成果。由于哲学和意识形态立场的存在,西方理论对本土文学的阐释未必合适,有可能出现水土不服的现象,但这不等于西方理论对我们的文学理论阐释是毫无用处的。本土与西方的理论体系可以互补,然而,移植西方理论,也是对非原创语境中文学批评的接受力和创新力的一种考验。不同文学领域的差异性,并不意味着异域理论对于本土文学缺乏可借鉴的阐释效力,而是更要强调本土研究者的借鉴水平与创新力。

“公共阐释论”提出了对文学理论进行有效阐释的标准,为中国的文学阐释提供了可行的理论框架。传统文学理论的现代性重构问题是中国传统文学理论的现代研究与“阐释”问题。“五四”运动后的文学创作和文学批评理论受西方的影响远大于对中国传统文学与文化的传承。由于中西方文化差异,中国传统文学理论研究很难直接应用于现代的文学现实。因此,近年来就有人提出“现代转换”和“现代阐释”的问题。伴随现代的思维方式和言说方式的变革,现代性文学理论范式面临着巨大的挑战与危机。中国现代文学的“阐释”是在复杂的社会历史条件下进行的。中西两种异质性文化发生激烈的碰撞,既相互矛盾,但也有融合之处。一些文学批评家不能充分理解这种复杂的矛盾性,也没有利用二元对立的思维方式来“阐释”现代文学批评的矛盾性所在。文学的现代性在对文学历史的推动和对文学传统的冲突中获得了双重性格。这一特征给不同时期尤其是转型时期的文学带来历史的和现实的阵痛,并成为现代性文学产生以来各种文学现象的深层因素。

长期以来,一些学者一直借用西方理论来“阐释”中国文学问题,这种“阐释”缺少反思能力,文学视野有限。但是,在对文学现代性的研究中,也有些学者忽视了中西方现代性在产生环境、社会制度和文化根基等方面的不同,缺少对文学现代性的本土性思考。如果以西方现代文学的特点来分析中国现代文学的特征,以西方文学的发展轨迹来确认中国现代文学的演进轨迹,这在很大程度上就会造成与中国现代文学实践的距离。中国的现代文学身处颓败与新生的转折点,这更加强化了“阐释”的可能性和必要性。中国现代文学既是文学公共性形成的过程,也是文学公共性消失的过程。中国现代文学公共领域的重建尤为重要。文学现代性常常对传统文学进行否定和反叛,在一定条件下会导致破坏性后果,这是文学现代性自身不可避免的结局。文学现代性从开始就不是一种可以解决人类所面临的一切问题的力量。文学的现代性研究需要有宽泛的现代性视野,但在彰显文学现代性的同时不能忽视文学的民族性,在重视民族传统的同时也不能否定文学的现代性,因此,我们需要改变研究范式,在现代文学阐释中充分体现我们的民族性,在公共阐释论的视角下,进一步重新审视和思考文学现代性重构的问题。

(三)以历史语境为前提的中国当代文学批评的走向

公共阐释论在文学批评上是对文学文本的一种有效的“阐释”,这种“有效”阐释是通过对“历史条件”“公共理性”和“可公度”等方面的把握而体现出来的。它显示了“有效阐释”的可行方式。德国哲学家海德格尔认为,人们对任何事物的理解都是以对其进行的“前理解”为基础,这种“前理解”开始表现为先入之见,而阐释过中的理解是以这种“先有”“先见““先把握”为前提条件的。海德格尔的阐释说明对事物的理解具有一定的历史性,他指出“无论多热衷于文字上的就事论事的阐释,它仍然领会不了那些唯一能使我们积极地回溯过去即创造性地占有过去的根本条件”[6]。伽达默尔则将海德格尔的“先有”“先见”“先把握”等理念用“前见”概括,并指出“前见”可能是正确的判断,也可能是不正确判断,这种判断是建立在“理解的前提”。所以,文学中的阐释中应当有尊重历史语境,只有以历史语境为基础才能把握作品的真正意义。伽达默尔在历史语境形成的问题上认为在阐释过程中,阐释者要有历史概念,如果仅用“自己的历史情境想象”是行不通的,应把自己假定为历史情境中的某一个人,在文学阐释中走向“视角融合”。“在传统文化的支配下,这种融合过程经常呈现出来,因为旧的东西和新的东西在这里总是不断地结合成某种更富有生气的有效的东西”[7]。可见文学阐释是一种基于历史语境的活动,任何文学阐释都是理解并接受过程中的某个环节,会发生视角融合,从而使文学作品被读者所接受。这种观念要求阐释者要重视文学作品,也要关注阐释者在阐释过程中的创造性。

张江将“普遍的历史前提”作为“公共阐释论”的核心。在“公共阐释”的语境中,并不是对传统阐释学中的阐释规范的综合引用,是基于当代视角对传统进行的反思和归纳。通过“公共阐释论”的提出,我们深深地认识到中国传统文论和文学是中国历史文化的精髓,这也是公共阐释论的核心。

文学发展的历史是一个国家和一个民族的集体记忆,文学发展的历史为人们提供了一种价值观念。建构文学经典作品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是形成民族集体记忆的轨迹,是符合民族价值取向的历史书写。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至80年代,文学评论经历了大致相同的过程。在“现实主义”视角下,文学批评重视的是“暴露社会现实”的作品。到了80年代在摆脱了意识形态的争论以后,论述的对象逐步放弃了原来单一的视角,80年代小说凸示出了潮流的特征,先后出现了伤痕文学、反思文学、改革文学、现代派文学、寻根文学、先锋文学及写实文学等的方向一路走来,在20世纪80年代末终结,反映了这一演变的特征。90年代以后,由于诸多原因,文学观念的多样化,当代文学转型的“狂欢化”历史进程的根本性变化及文学与社会的复杂关系,使得文学评论难以对文学创作做出统一的概括和揭示,文学批评的自由性及多样性也随着增强。因此,重建中国当代文学阐释的规范,应以历史语境为前提。从历时性角度来分析,历史语境规范着文学批评标准。这种“历史语境”是社会发展的历史,也是文学发展和接受的历史。

历史语境是公共阐释论的前提,它的形成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历史前提”也成为公共阐释论的核心内容。公共阐释论的提出使我们更加重视中国传统文论以及新文学发生以来的文论,它们是经过历史检验而留存下来,是被普遍接受并融入到了民族传统之中的、体现了民族精神和境界的中国文论,是建构公共阐释论的核心和主体。这种历史语境并不意味着对传统阐释学的完全移植,而是从当代视角下对它们进行反思,从而对中国当代文学的今后走向和重建具有指向意义。

结语

中国现当代文学有其独特和丰富的价值体系。文学作品中反映社会变革和文学自身的发展进程,具有自身的复杂性与主观体验。如何在本土经验的基础上整合西方经验,建构起“中国形象”的基本立场,是当前非常重要的理论与现实问题。所以“文学阐释”的公共性也呈现出多元化现象,并且对文学活动产生重要影响。“公共阐释论”是建立在实践和历史语境基础之上的理论,具有实践性,对于重建中国特色文学理论有指导意义。面对当代复杂多元的文学现象,中国现代文学重构必须具有开放包容的心态,以“公共阐释论”为基础,强化中国现代文学话语阐释的有效性,获得中国文学的话语权,这才是中国现代文学体系建构的最终目标,才能符合现代文学自身的发展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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