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峰
(山东省煤田地质局第三勘探队,山东 泰安 271000)
露天矿区位于所研究区域的中部,以F10断层为界分为南北两区。其南部边界为露天矿区各矿层露头;北部边界为各矿层的-1500m底板等高线;西部边界浅部为F2断层,落差170m~270m,深部为F8断层,落差0~83m;东部边界浅部、深部均以人为边界[1]。
(1)地表水害
地表水系主要有地区主河及其支流,汇集后自东北至西南流经本井田浅部水平地面,该河流为一季节性河流,雨季降水充沛,河水流量增加,之后迅速减小,其与含水层的直接联系较弱,通过补给流砂层,对矿井涌水量间接补给,补给量有限。根据历史资料记载,矿井最高洪水位线为+171m,矿主副井口标高均高于最高历史洪水位线。河流上游及其支流建有东周水库、金斗水库等,对洪水起到控制调节作用。矿区地处丘陵地带,南高北低,地表一般不会形成大面积的积水区域。
浅部开采时,地表水主要通过古空、老空、盗采沙坑等进入矿井,矿区专门对浅部古空、老空、盗采沙坑等存在隐患的区域进行排查分析,制定治理方案。对发现的古空区、沙坑、塌陷区,进行回填治理;对存在积水的老空、老窑区,进行疏放水并及时回填等。露天矿区制定了地表水患巡查制度,及时发现水害隐情,及时处理。目前浅部地区-210m水平为生产水平,地表水可通过矿层露头进入矿系地层当中,因此局部受地表水害威胁。
深部水平开采时,地表水主要通过断层、裂隙、封闭不良钻孔等进入矿井。露天矿区目前未发现导水断层,开采深部下组矿产的导水裂隙带未导通地表,未来采掘区域内不存在封闭不良钻孔,因此深部水平开采时,矿井一般不受地表水害威胁。
(2)老窑水害
井田浅部以南丘陵地带,存在较多的古井、老窑,老窑水可通过古井、古巷进入矿井。在矿区第一次开采设计时,进行了钻探验证,(矿井钻孔资料古字号钻孔)并留设了足够的保安矿柱,对已有的古空区进行了隔离,现今有井口位置的小井3个,并且井口进行了抬高加固,地面进行了铺垫及硬化处理,洪水一般不会进入。
(3)本矿井老空水害
目前,矿井内老空积水区有6处,积水总面积13.76万m2,总积水量9.67万m3,主要分布在二采区、三采区,积水区位置、范围、积水量清楚。矿井内6处老空积水区已标记在矿井充水性图及采掘工程平面图上,并做好了“三线”标注,采掘活动接近上述采空积水区时,提前进行探放,消除老空积水区安全隐患。正常情况下,本矿井老空水不会对矿井安全生产构成威胁。
(4)顶板水害
①山西组砂岩裂隙水害
开采山西组2、3、4号矿受影响的顶板含水层为山西组砂岩裂隙水。矿井实际揭露资料表明,该含水层水多以裂隙淋水形式进入矿井,浅部地下水循环条件较好、富水性较强,矿井涌水量较大;深部由于埋藏较深,其上又有数百米厚的古近系隔水层覆盖,地下水循环条件差,以构造裂隙水为主,富水性变弱,矿井涌水量明显减小。目前矿井生产主要集中在深部水平,深部山西组砂岩裂隙含水层水富水性弱,及时疏排,一般不会威胁矿井生产。
②太原组顶板水害
开采11矿层,受影响的顶板含水层为太原组砂岩裂隙水,该含水层含水微弱,一般以滴水、少量淋水等形式流入矿井,对矿井生产影响较小,一般不会威胁矿井安全生产。11号矿上距一灰99.8~141.1m,开采11矿层不会波及一灰含水层,因此一灰不会威胁矿井安全生产。
开采13矿层,受影响的顶板含水层为其直接顶四灰。四灰露头位于古河床边缘,主要靠大气降水入渗补给。目前矿井生产在深部水平,深部四灰含水层富水性弱,井下揭露基本全部干燥无水,仅在构造破碎带附近局部有少量淋水、滴水,及时疏排,一般不会威胁矿井安全生产。
15号矿直接顶、底板均为砂、泥岩,一般不含水。上距13号矿10.60m左右,距四灰12.10m左右。15号矿层开采时导水裂隙带可导通至13号矿采空区,回采13矿层采取自然疏水,虽一般不会产生13矿层老空水,但仍应做好超前探放水工作;四灰在13矿层开采过程中会疏干,一般不会威胁矿井安全生产。
(5)底板承压水害
①上组矿层底板灰岩水害
山西组6矿层受影响的底板含水层为一灰水。一灰含水层露头位于柴汶河古河床范围内,接受第四系潜水补给。据实际揭露,-210m水平以下基本干燥无水,揭露时仅见有被方解石脉充填的少量裂隙,仅局部有淋水,因此开采上组矿一般不受底板水害威胁。
②下组矿底板水害
下组矿开采受底板水影响的含水层为太原组徐灰、草灰和奥陶系灰岩含水层。徐灰、草灰含水层下距奥灰较近,受构造及采动影响可能局部接受奥灰水补给。目前矿井在深部水平生产,深部奥灰含水性极不均一,虽然多数部位含水,且有较大水压,但是水量较小,在采取适当防治水措施后,能够对下组矿实现安全开采。正常情况下,下组矿开采受奥灰水影响,但不威胁矿井安全,但局部尤其在断裂构造附近,隔水层有效厚度降低,矿层开采受奥灰水害的影响加大。
(1)加强对地表积水区、塌陷坑巡查力度,对异常区域及时采取措施治理,消除地表水害隐患,防止遭遇特大暴雨而发生水害事故。
(2)建立健全水害预测预报制度,对矿井生产区域的地质构造情况、水害类型等进行预测预报,提出预防处理水害的措施。
(3)定期开展水害隐患排查,每年制定水情水害年预报;每月提交水情水害预报;并针对性地进行临时水情水害预报。
(4)矿井所有采掘头面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在作业措施及规程做出明确规定。
(5)定期(以及雨季前)清理水仓和疏通水沟,维护好水泵和排水管路。特别要加强雨季“三防”工作,提高供电、排水设备、设施的安全保障能力,雨季前必须进行水泵排水联合试运转,并编制联合试运转报告,以保证井下水流畅通和供电排水设备完好。
(6)矿井深部区域的地质条件偏复杂,对矿层开采影响较大,矿井深部的11、13、15矿层开采受底板奥灰水威胁,必须采取可靠的技术措施,在进行物探、钻探,建立完善的疏排水系统与水文观测系统后,方可在安全水压范围内进行带压开采。
(7)在进行深部矿层开采时,对物探查明的徐、奥灰富水区应引起足够重视,特别是断层附近交汇处的富水区,应做好井下超前探和注浆加固工作。随着矿层埋深的增大,深部的压力加大,弱富水区也可能会对矿井造成较大的危害,在生产中应引起足够重视。
(8)进一步完善下组矿各采区水文观测系统,对矿井老空积水要加强排查,附近有采掘活动时要将上覆老空积水疏干,对同一矿层的积水要留设足够的矿柱。加强对矿井周边相邻矿矿采掘情况及老空区积水情况的调查,杜绝超层越界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