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无锐
大约2013年夏天,军海兄郑重向我推荐一本书:C.S.路易斯(Clive Staples Lewis,1898—1963)的《返璞归真》(汪咏梅译,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1版)。
我所服务的大学里,军海兄是少数几位房子、车子、工资、职称、项目之外还可以聊聊的朋友之一。少数几位朋友中,军海兄最认真,最不幽默,我是指作为聊天的佐料的那种幽默。军海兄很少聊天,所以无需幽默。他开口,就是要和你讨论。他荐书,我不敢敷衍,因为几天之后等着我的,肯定是毫不幽默的追问和争论。
此前,我对路易斯所知甚少:他是《纳尼亚传奇》的作者;他有一段传奇的婚恋,电视台还播过以此为题的电影;他有一本名为《文艺评论的实验》小册子,写论文时匆匆翻过,不得要领;再有,他是虔敬的基督徒,是一位辩才无碍的卫道士。
已经忘了被路易斯缴械是在哪章哪页。真正终篇,我才意识到,刚刚经历了一次此生少有的阅读体验。路易斯有一种简单的力量,让我忘掉所谓的学术视角,让我再无余力去对旁人施与“理解之同情”,让我不甚情愿地面对“我的问题”。《返璞归真》没有使我皈依,却给我震撼。2013年那个夏天,我没有办法形容它,为了回应军海兄,我想出了个空洞又矫情的词充当读后感:一片澄明。
2013年年尾,军海兄动了翻译之念,紧接着,便与我分享了很多译文片段。这是一些让我震惊的片段。在我心目中,路易斯是宗教题材的大师。这些片段显示,他还对现代政治、政治哲学、政治思潮极为敏感。更重要的是,路易斯是以我绝对陌生的方式谈论现代和现代政治。作为政治学的热心读者,我不曾听到过与之相似的语调。恰恰是这种陌生的语调,迫使我以前所未有的方式面对“我的问题”。
从那时起,军海兄翻译了好几本路易斯。每本书,我都是第一读者。围绕路易斯,我们常常讨论,也常常辩论。几杯酒下肚,辩论往往变成争吵。最近一次争吵,是关于《天路归程》(The Pilgrims Progress)。我说,这可能是路易斯写过的最不好看的一本书。军海兄立即变脸:“好看就那么重要吗?你不能关心一下比好看更重要的东西吗?”接下去的对话,很快被意气和酒气裹挟,再无记录价值。
直至今天,我也没有改变看法:《天路归程》可能是路易斯写过的最不好看的一本书。但这并不代表它不重要。相反,它的“不好看”恰恰源自它的重要性。《天路归程》是路易斯归信之后的第一本书。他试图用一个枯燥的寓言讲述自己在现代世界上下求索的全部历程。这个历史,路易斯的后半生反复讲述。《天路归程》是第一次尝试。第一次,总是难免笨拙、紧张、磕磕绊绊。但也正因是第一次,路易斯笔下有一种想要向读者和盘托出的迫切和坦诚。
那次争吵之后又过了很久,我决定重读《天路归程》。重读的结果,是这篇札记。我想用这篇札记谈谈这本书的“重要”和“不好看”。写着写着我才发现,有些书很奇怪,它们的“不好看”,其实挺好看。《天路归程》就是这样的书。
这本书可以有很多种读法:寓言、思想史、神学辩护词、自传。路易斯笔法平易,书却不太好懂。我的建议,是把它和相关的书放到一起,对读,比如班扬的《天路历程》,比如路易斯自己的《惊喜之旅》。
一、一条道路,两幅地图
《天路历程》的题词里,班扬说这是一本会让读者成为旅人的书。1932年,刚刚踏上旅途的C.S.路易斯写了一本《天路归程》。两本书,都是旅人写给旅人的。不是旅途中的消遣读物,是关乎旅途安危的严肃地图(班扬自己的话)。对于此类“地图”式写作,首要之事,当然不是文学技艺。把地图当文学读,是读者的冒失。研究地图的合理动机,是好好认识可能的路。
班扬和路易斯探索的是同一条路。他们给出了两幅地图,不那么一致,也不那么不一致。 同一个故事,有不同的讲法。同一条路,有不同的走法。
《天路历程》的“窄门”,相当于《天路归程》的“柯克妈妈”。《天路历程》开篇不久,基督徒就走进窄门,窄门是他的第一站。《天路归程》总共十卷,直到第九卷,约翰才把自己交托给柯克妈妈。《天路历程》的主要故事,在窄门之后。《天路归程》的主要情节,是对窄门的寻找,逃避,回归。班扬未曾花费笔墨的地方,路易斯投入了最多的笔墨。时间上,《天路归程》是《天路历程》的续写。依照属灵序列,《天路归程》要算《天路历程》的前传。班扬写的,是惊心动魄的旅程。路易斯写的,是惊心动魄的启程。仅仅相隔二百余年,啟程变得异乎寻常地艰险。
启程为何变得更加艰险?因为路易斯的约翰身在一个更为暧昧的新世界。
班扬的基督徒、女基督徒,走的是从起点到终点的单向旅程。沿途有停滞,有倒退,有偏离。但旅人的方向感毫不含混。他们认得清同伴、敌人、伪装者。他们旅途的难度,不在于辨别是非黑白。尺度、边界一直是明确的,连敌人都不否认。旅人要提防的,是自己的胆怯、怠惰、脆弱。路易斯的约翰,生在一个面目全非的世界。他根本不曾听闻那条道路。相反,他的世界生产各种道路的替代品。众声喧哗,唯独道路沉默。十七世纪那种属灵的笃定,到了约翰这里,变成属灵的惊惶。惊惶的约翰,必须听遍众声喧哗,才能听见沉默道路发出的召唤。
班扬的基督徒及其伙伴,因不可承受的罪感踏上天路。路易斯的约翰,则是由于无解的渴欲(sweet desire)。渴欲,是路易斯的一大主题。他的《惊喜之旅》主题也是渴欲和悦慕(joy)。那本自传,几乎是《天路归程》的重述。
班扬的天路始于罪感,路易斯的天路始于渴欲,这是两本书真正重要的差别。路易斯所要描写的新时代的离奇之处是,原本真实不欺的罪感,被各种新大师、新理论腐蚀掉了。充斥现代世界的,是一群没有罪感的心灵。什么样的心灵毫无罪感呢?切斯特顿说,只有疯子。“心智健全的人知道自己带着少许野兽性情、少许魔鬼的邪恶、少许圣人的情操、少许凡人的俗气”,只有疯子才会极端确定“自己是健全的”。在那篇著名的《疯子》里,切斯特顿说,疯子不是不讲逻辑。恰恰相反,他们只有逻辑。疯子,是“逻辑完整与心灵萎缩”的结合。疯人院,不是现代世界的隐喻,而是现代世界的陈述。在疯狂得密不透风的现代心灵里,罪感已经奄奄一息。帮助现代心灵挣脱疯狂牢笼的希望,在别处。切斯特顿停笔的地方,正是路易斯开始的地方。喜乐,渴欲,悦慕,这可能是现代心灵开启天路的最后机会。疯人院已经成功在人心中抹掉了罪感,喜乐、渴欲、悦慕也即将遭到绞杀。《天路归程》里,路易斯让他的约翰靠一丝缥缈却又不欺的渴欲突出重围。
班扬的基督徒,带着深深的罪感上路。但也正是这份罪感,让他得以辨识沿途那些不认罪的罪人、伪信者。路易斯的约翰可没这么幸运。他那点儿自己也说不清的渴欲,先得经受各地疯人院的诊断,甚至审判。尽管旅途艰难,班扬的基督徒从未怀疑过上帝。路易斯的约翰,从未打算相信他,甚至没怎么听说过他。约翰不知道自己走的是什么路。他原本这样打算:只要为心中渴欲找到一个说得过去的答案,旅途随时可以终止。
二、约翰的旅程
约翰来自一个名叫清教乡(Puritania)的地方。他和他的父母乡亲,是活在惯性的清教生活中的村民。这是一个传统还在,但传统的意义快要耗尽的地方。借助一场葬礼,路易斯告诉读者,这个地方的人既无异教之刚毅(fortitude),又无基督教之盼望(hope)。约翰从小被灌输了很多规矩,他自己的心里还隐隐装着一种渴欲。但无论规矩,还是渴欲,没人告诉约翰它们从何而来,把人引向何处。
约翰离开清教乡,带着一个盼望和一个困惑。盼望关乎渴欲,尽管不知那是什么,他却盼着它实现。困惑关乎规矩,他想知道那些“必须”遵守的规则来自何处。上路不久,他遇见美德先生(Mr. Virtue)。美德也是旅人,他对渴欲并无感觉,但对规矩有更严肃的热情。《天路归程》的主角,是这对双生伙伴。正如班扬笔下的基督徒,必须与忠信、盼望结伴而行。依据路易斯的心灵地理学,约翰的心灵,更南方,美德先生的心灵,更北方。整个旅途,南方更让约翰感到舒适;打动美德的,则是穷北之北。
约翰遇见的第一个导师,是启蒙先生(Mr. Enlightenment)。路易斯不打算用这个名字影射特定的哲学或哲学家。启蒙先生,代表着在近代世界替代了基督信仰的全新世界观。用启蒙先生自己的话说:他努力做一个“此岸人”(a man of the world)。启蒙先生的事业,是用各种办法捍卫此岸,抹掉彼岸。他爽朗快活,直接告诉约翰,并无上帝(大地之主)其人。理由,则是“克里斯托弗·哥伦布,伽利略,地球是圆的,印刷术,火药!”仿佛这些词语本身就有杀死上帝的神奇力量。启蒙先生的老家是哗众市(The City of Claptrao)。那原本只是人口奇缺的小聚落,现在已是蔚为壮观的大都市。
约翰遇见的第二个导师,是兴致市(The Cty of Thrill)的半途先生(Halfways)。路易斯用这个名字指称一种姑且名为“浪漫主义”的体验。第三版序言里,路易斯特别声明,他所谓的“浪漫主义”,与艺术史或思想史上的学术定义无关。浪漫,是一种深刻的体验。年轻人常常从爱情、山水、奇幻文学当中获得此种体验。半途先生是一位歌者。他唱歌给约翰听。某个瞬间,约翰以为歌声为自己解答了关于渴欲的全部奥秘。可是,他很清楚,歌声给不了他想要的满足。伴随着歌声的爱欲,也给不了他满足。半途先生的特点是,他不允许听众再往前走。他不遗余力地告诉听众:你想要的都在这里,就是这些,只有这些。半途的意思是:你可以上路,但千万别把路走完。
半途先生的儿子把约翰带离兴致市。半途哥(Gus Halfways)来自浪漫之家,却是浪漫的戳穿者和造反者。他告诉约翰,老半途的歌都是虚伪的幻象,剥去伪装,剩下的唯有淫荡。半途哥带约翰来到猥亵城(Eschropolis)。那里住着一大群骄子(Clevers)。他们讨厌一切自欺、煽情,他们只信仰自己。他们向约翰展示“真正的诗”“真正的艺术”。可是从他们的艺术里,约翰感觉到的,唯有荒凉。
老半途、小半途,分别对应了路易斯后来常用的一对儿区分:爱的膜拜者,爱的戳穿家(《四种爱》)。爱的膜拜者,把人间之爱奉为神。爱的戳穿家,把人间之爱贬抑为生理现象,或生物现象。膜拜者为人制造一个温柔乡式的牢笼。戳穿家让人在牢笼里恨自己,恨所剩不多的温柔。
约翰被骄子们拳打脚踢赶出猥亵城,因为他对骄子们的艺术毫无欣赏和敬畏。他是猥亵城里的反动派。逃离猥亵城,在不远的地方,约翰遇见玛门先生(Mr.Mammon)。《马太福音》里,玛门和神相对。人不可以既侍奉神,又侍奉玛门(财利)。路易斯的玛门先生,指不再三心二意,抛弃神专心侍奉玛门的人,彻底的经济动物,马克斯·韦伯那个意义上的经济动物。玛门先生绝不饶舌,更不好客和助人为乐。他不动声色地向约翰显示了自己的权力:“他们每个人都靠给我写东西或靠拥有我的田产股份为生。”原来,玛门先生才是现代生活的“经济基础”。
后来,约翰被时代精神(the spirit of the time)捕获。那是个看起来跟石头一样的巨人。时代精神的国土有个特殊的规矩:欢迎异乡人,对逃跑者从不客气。约翰被关进地牢。在那里,他领教了这个国度最引以为豪的戳穿术和看透术。它让一切信仰、感受、论辩无处存身。
什么是论证?时代精神告诉你:论证就是将论证者的欲望合理化的企图。
怎样反驳一加一等于二?时代精神告诉你:你相信等于二,只因你是数学家,或者,因为你是某个阶级的代言人。
时代精神目光所及之处,一切事物都被“看透”。一张美丽的脸不是一张脸,是一个头盖骨;透过头盖骨,还能看到脑髓和鼻腔、喉结,腺体在分泌黏液,血液在血管流动。往下看,肺一张一合,像两个气囊,还有肝脏,肠道像蛇一般扭結在一起。
戳穿术和看透术,把一切高级之物贬低为非其所是的低级之物。这让约翰念兹在兹的渴欲、规矩变得毫无意义。不过,约翰倒是重新领会了地狱:一个美丽的女孩,加上一双把她看透的眼睛,就是地狱了。
名唤理性的女骑士救约翰逃出地牢。理性护送约翰走了很长一段路。她教会他很多东西,最主要的,是让他看见启蒙先生、半途先生、骄子、时代精神们的自相矛盾自欺欺人。理性说,这些都是约翰本来知道的东西,她只是帮他把心中暗处的东西带到明处。
告别理性,约翰和美德第一次来到柯克妈妈面前。柯克妈妈许诺带他们去到想去的地方,条件是,他们必须完全服从。这伤害了美德的自尊,因为美德先生一直坚信,最高的美德,是自由者的自律。于是,这对伙伴决定离开柯克妈妈,独自寻找。接下来,他们拜访了善感先生、苍白人、开明先生、智慧谷。美德还只身到极北的矮人族群走了一遭。
善感先生和开明先生跟哗众市、猥亵城、巨人谷里的人不一样。他们不刻薄,不戳穿。他们什么都知道,什么都了解,无可无不可。善感先生身上有古代贤者的影子。一点儿伊壁鸠鲁的节制,一点儿贺拉斯的诗意,一点儿蒙田的矜庄,一点儿拉伯雷的温热,所有这些遗风,都在他的话里,不在他的生活里。他是古代异教圣贤的低劣拼盘。开明先生和善感先生的区别,是对宗教的态度。开明先生尊重柯克妈妈,据说,打心眼里爱她。不过,开明先生的主要兴趣,在于纠正柯克妈妈的错误。开明先生相信,过去的基督教太严苛了,妨碍它的信徒留心周遭的世界。哪里有无限,哪里有永恒呢?开明先生说,就在眼前的一花一树中。
善感先生是异教圣贤的残存影响,开明先生则把基督教“修正”成什么都可以是、什么都不是的异教。他们表面的相似之处是宽容,快活,从容有余地此世生活。他们底层的相同之处是:对约翰想要追寻的事物毫无兴趣。他们,是在尘世怡然自得的优雅乡愿。
善感先生代表退化的异教哲思。开明先生代表掺水的宗教情调。苍白人则代表碎片化的古典情操。路易斯的苍白人,是三兄弟。新安立甘先生(Mr. Neo-Angular),严守来自宗教的某些教义(大公主义),不带感情地严守。新古典先生(Mr. Neo-Classical)看重贵族式的孤高和节制。人文先生(Mr. Humanist)憧憬某种人道社会。他们是兄弟。兄弟相认的基础,是共同的恨。他们憎恨猥亵城里肤浅的骄子,憎恨兴致市里粗俗的半途先生。路易斯送给三兄弟的名号是Three Pale Men。苍白,是指一种否定性的结盟。苍白人都讨厌时代精神的贫瘠,他们想要过高尚严肃的生活,但他们自己坚执的情操碎片同样贫瘠,高尚而没有血色。他们坚执的那些情操碎片,只有在一个生机勃勃的躯体里才能相通相容。他们已经忘了这回事儿。他们只是因为共同的敌人而同仇敌忾,同时相互鄙薄。
在苍白人家里借住的时候,美德独自拜访了野蛮先生(Savage)和矮人部落。据美德观察,野蛮先生的族群不能算是人类。他们是另外的物种。人对人的伤害,总要背负道德包袱。一个物种对另一个物种的杀戮,则不需要。所以,野蛮族群是真正不需要道德的族群。他们的道德,就是暴力、斗争、胜主败奴。他们鄙视所有那些没有根基的道德伪装。在他们眼里,约翰和美德先前遇见的所有导师,都是道德伪善者。美德先生不得不承认,只有野蛮的伦理学才是真正逻辑贯通的。如果伦理学没有根基,只认逻辑,那么无疑,野蛮是对的,别人都错了。如果世界上没有神,那就应该把无情的铁律推行到底,最后剩下的,只有残酷。美德先生还发现,所有先前遇见的导师都顾影自怜,胸无大志。唯有野蛮先生胸怀天下,他准备着对那些贫血的伪善者发动摧枯拉朽的征服。
访问过野蛮先生,热爱美德的美德先生生病了,因为他的发现太过恐怖:如果没有任何东西托起美德,那么最终的路,在野蛮一边。接下来的探险,由约翰引导,因为尽管美德怅然若失,约翰仍然放不下心中的渴欲。
与柯克媽妈重逢之前,约翰探访了智慧谷(The House of Wisdom)和隐士山洞(The Hermit)。这是他踏进窄门之前接受的最后预备教育。智慧老人为约翰和美德剖析了他们此前遭遇的所有错误。在辨识错误方面,智慧老人堪称智慧。但是关于神,智慧老人几乎无话可说。他愿意为神保留一个位置,但他想要的,只是那个抽象的位置。他的智慧,就是运用“辩证法”,把神、人、世界辩证地统一到一起。那个统一之后的东西,充满智慧,却没多少内容,或者说,可以随人填进任何内容。
那位洞中隐士,代表历史。隐士见多识广,他是能在漫长的时间和广大空间当中辨识和理解神迹的人。路易斯说,这位隐士已经退隐多年。言下之意,哗众市、猥亵城、巨人谷、野蛮荒原、善感屋、开明之家、苍白人家里那些动辄谈论“历史”的人,谈论的并非真正的历史。流俗的历史学,把人封堵在时间和空间里。路易斯的隐士,则引导约翰读取时空之内的天道消息。
领受隐士教诲之后,留给约翰和美德的,不再是知识的抉择,而是路的抉择:要不要踏进窄门?而踏进窄门又意味着,交出自己。
三、现代世界的教育家
班扬的基督徒自始至终都在走一条皈依之路。他经由宣道师指引,走进窄门。路易斯的约翰和美德,则要首先走一条叛逃之路。他们的宣道师,是时代精神的巨网。在他们受到的教育里,窄门是被质疑、被否定、被嘲讽、被审判的一方。约翰不能接受宣道师的指引。相反,他得逃出宣道师们的话语牢笼,才能听见、看见窄门。因此,《天路归程》可以读成一部教育寓言:约翰的自我教育。
约翰来自清教乡。此时的清教乡,已非班扬时代旧貌。清教乡里的村民,也不再是班扬笔下的精力充沛敏感奋发的基督徒。约翰的清教乡,是一个过分苍老几近麻木的旧世界。它失去了振作自己、教育自己的能力。约翰离开清教乡,一路西行,正是寻找新的教育的可能性。对一个生于传统社会的敏感而素朴的心灵而言,这是一个无比凶险的机会。
约翰一路遭逢的所有人,都可以算作他的教育者。这些教育者,可以归为几类。
清教乡是约翰的起点。
启蒙、浪漫、理性,是约翰遇到的三位宣道师。他们代表约翰的三种可能生活。
启蒙是这个时代最显赫的精神教父。约翰身处的时代,启蒙声势显赫,但也空前衰颓。启蒙的“此岸”精神,哺育出各种各样的戳穿哲学、看透哲学。这些哲学,与玛门先生的经济心灵结合,将成为巨大的精神牢笼。约翰体验过那种牢笼生活:人们在争吵,但从来不交流;人们在观察,但眼前的世界只是毫无奇迹的物质黑洞;每个人都沾沾自喜,以为杀死了神就是拯救了世界。沿着启蒙的“此岸”精神情调,约翰可能变成猥亵城里的骄子,可能变成某种拆穿哲学的信徒,甚至可能从精神牢笼的囚徒变成狱卒,乃至法官。如果是那样,约翰会彻底忘掉心中的渴欲,心无旁骛地过一种此岸生活。当他初次从启蒙先生那里听闻所谓“彼岸”纯属虚构时,心里确实感到无比轻快,因为“彼岸”的虚无意味着,根本不必费力寻找,更不必承受过尽千帆皆不是的痛苦。可惜,他心中的那份渴欲太顽固,让他总是想逃。
与启蒙的赫赫声名相反,浪漫在这个时代可谓臭名昭著。代表浪漫的半途先生,是时代精神的公共箭靶。所有人都讨厌半途先生那一套。时代精神容不下多愁善感。软绵绵的感伤情调似乎是堕落的象征,与客观冷峻怀疑一切的时代精神背道而驰。可是,在约翰遇见的宣教师中,唯有半途先生认真对待他的渴欲。路易斯称浪漫主义为“半途”。言下之意,浪漫主义并非不对,而是不够。它帮助人们护惜心中的渴欲,但它又常常让人们停留于某种幻象之上,错把幻象的延续当成渴欲的满足。它为渴欲保留一丝生机,但这份生机又很脆弱,易遭败坏。时代精神法官们不断向半途先生泼脏水。他们把半途先生说得很不堪。半途先生也的确可能使人沉溺迷乱,陷入不堪之境地。尽管如此,“半途”仍然暗示着道路。所有泼向半途先生的脏水,都在合力封堵那条路。
名为理性的女骑士把约翰从时代精神的牢笼里搭救出来。这意味着,理性是时代精神的敌人。这似乎有违常识。启蒙沾溉下的时代,人们不是最爱谈论理性嘛,甚至奉理性为偶像。搭救约翰的理性女士,不是时髦的“理性崇拜”,而是“理性”本身。时代精神的牢笼不愿放走任何囚徒,偏偏希望理性尽早离开。路易斯告诉读者,时代精神对理性的崇拜,只是叶公好龙。它以理性的旗号到处戳穿、看透,它也害怕理性把自己戳穿、看透。理性的伟大之处,恰恰在于可以戳穿理性崇拜。正是在理性女士的引领下,约翰第一次来到柯克妈妈面前。人们常常以为理性是信仰之大敌。其实,对理性的曲解和迷信才是信仰之大敌。在约翰和柯克妈妈之间,理性引导的道路反而最快最近。只不过,理性无法陪伴约翰走到最后,因为理性必须止于其所不知。她善于辨识虚伪,但对善恶,无缘置喙。
《天路归程》的副标题,是“为基督教、理性暨浪漫主义的寓意申辩”。申辩,是被告的权利。正是在启蒙精神的笼罩之下,基督教、理性、浪漫主义成了需要自我申辩的被告。启蒙的志业,是封堵信仰的可能性。浪漫主义和理性,则为信仰之路保留了空间,尽管它们自己并不导致信仰。正因如此,浪漫主义和理性都随基督教一起,被时代精神视为寇仇。时代骄子将浪漫主义污名化,又通过理性崇拜把理性扭曲得似是而非,正是封堵信仰的高明策略。
巨人谷的地牢、西格蒙德.启蒙、玛门先生、猥亵城、哗众市、被戳穿的半途女,这些人和地代表着时代的精神牢笼。任何一个自我教育者都有可能在某地或某人那里止步不前。止步不前,意味着他将被永远囚禁于某种败坏之中,或者成为财利的囚徒,或者饱受拆穿哲学的折磨,或者沉湎欲念,或者,所有这些同时发生。约翰就经历了所有败坏的可能。
苍白三兄弟代表的“否定情操之联盟”,善感先生代表的乡愿哲学,开明先生代表的乡愿宗教,以及智慧老人代表的绝对精神之沉思,可以视为第三组教育者。他们是对时代精神的抗争。但他们的抗争注定乏力,因为他们自身同样是时代精神的子嗣,他们从自己厌弃的东西那里变异而来。
约翰见识的那些人物,在班扬的书里也能找到踪影。老世故、道学村、多话、知耻、私心、无知……都是猥亵城、巨人谷的先民。不过,他们又和约翰时代的后裔大不相同。他们没有自己的语言。他们的词汇,跟基督徒的词汇并无太大区别。他们认可的善恶原则,也和基督徒分歧不大。他们的问题,仅仅在于伪装。他们嘴里说着圣洁的道理,想要把自己装成更好的人。为了引诱基督徒,他们先把自己乔装成基督徒。有时候,他们甚至把自己的伪装当真。约翰的导师们,则根本不屑于伪装。他们各有一套道理,各操一套语言,他们根本不打算模仿、乔装,他们自豪地做自己。班扬的基督徒,只要经验足够,就能认出对方在说假话。路易斯的约翰,要花更多时间,冒更大凶险,才能发现那些大言嘡嘡的人,什么也没说。
约翰走出清教村,踏上自我教育之路。自我教育的题中之义,是遭遇伪教育,辨识伪教育,挣脱伪教育。
四、非此即彼
野蛮先生、智慧老人、峭壁隐士,是最有分量的教育者。他们帮约翰和美德认出仅有的两条路。
約翰和美德行走的世界,北方由两种精神统治。一种,是玛门先生、巨人山谷、猥亵城代表的“硬心人”(the Tough-Minded)。他们贫血,心怀怨恨,热衷于体系,沾沾自喜,喋喋不休。他们是时代精神的新产物。另一种精神,则是野蛮先生的野蛮精神,骄傲和无知是他的女儿。野蛮精神源自远古,历久不衰。时代精神尽管喧嚣热闹,却远不及野蛮精神强悍,生机勃勃。
关于野蛮先生及其矮人后裔,约翰闻之于美德。野蛮先生信奉残酷的世界法则和严酷的英雄主义,更重要的是,他热情拥抱虚无。其他的教育者,自认为看透一切,却惧怕虚无。他们只得用碎片情操或半吊子哲理维系某种无根基的善意,或虚假的信心。野蛮先生则不然。虚无是一种伟大的洞见,让他看穿所有对“快乐”“幸福”的饶舌争论。虚无也是一种伟大的力量,让他无所畏惧,将生死置之度外。其他的教育者,各逞聪明鼓吹世界美好。唯有野蛮先生敢于说出真相:世界已经烂透,如果没有拯救者,那就必须有一个毁灭者。
野蛮先生期待的未来,是一场摧枯拉朽之后的再造。在那个具体样貌尚不可知的世界里,半吊子道德家、半吊子哲学家、顾影自怜的艺术家,都将沦为下等人。野蛮先生的话,让美德先生意识到一个问题:有没有上帝,不再是一件可以避而不谈的事。假若有上帝,他就必须交出自由意志。假若没有上帝,那么野蛮先生的虚无和残酷,是唯一真诚合理的世界秩序。上帝和野蛮先生,是仅有的两个选项。
野蛮先生对两种人有致命的吸引力。一是所谓文明社会的底层无产者,比如那位伺候善感先生的苦力。善感先生可以把慈悲博爱谈得头头是道,他的优雅生活却须依赖对下等人的奴役。常年忍受之后,苦力选择出走。他先跟约翰和美德造访苍白三兄弟,因为三兄弟中有“大公主义”“人道主义”,都声称对苦难者的同情。可是很快,苦力又选择离开。他有一种本能,特别善于识破无根基的伪道德。最终,苦力北上,加入了红矮人,成为一名马克斯曼尼亚。除了追随野蛮先生,他在文明世界的任何地方,都只是奴隶,最多是被善待的奴隶。野蛮先生则许诺:奴隶终将成为主人,主人迟早沦为奴隶。
野蛮先生否定一切无根基的伪道德。正因如此,他对真正高贵的道德心灵,也有致命的吸引力,比如美德先生。美德踏上旅途,只为寻找道德的根基。他热爱严苛的道德原则,他同样热爱自由意志。如果道德只是源自他人的枷锁,他不愿接受。如果生活只是个体意志横冲直撞,他也不愿接受。他所见识的那些文明绅士,都是半吊子的道德学家,根本没有勇气把道德问题追问到底。这些人无法让美德满意,甚至让美德鄙夷。野蛮先生却向美德展示了另一种可能性。野蛮先生是虚无和英雄的合体。凭借坦荡的虚无主义,他可以扫荡所有来历不明的道德教条。凭借无所畏惧的英雄主义,他可以创造全新的道德。新道德的唯一根基,是征服者的自由意志。野蛮先生描述的世界,残酷、严苛,容不下半点温柔、幸福。他是有道理的。如果不相信温柔、幸福的根基,那就应该把它们彻底砸碎。野蛮先生的伦理学,蔑视一切道德教条,却能捍卫一条根本的道德:真诚。高贵的心灵,渴望真诚地认识法则,真诚地服从法则。这很像美德先生所要追求的生活,几乎就是。他对约翰说:“我差点儿决定跟野蛮在一起了。”
路易斯暗示,野蛮先生和他的苗裔可能是未来世界的终极征服者,不仅因为他们意志坚强,勇猛彪悍,种群庞大,还因为他们拥有野心和世界视野。跟他们相比,骄子们、苍白兄弟、善感先生都只是顾影自怜的自了汉。路易斯还提到了一个至关重要的凶兆:野蛮先生对文明绅士们了如指掌,文明绅士们却对野蛮族群一无所知。当美德向苍白兄弟讲述北方见闻时,一个兄弟断言那是美德的白日梦。另一个兄弟声称可以依靠才智战胜野蛮大军。可是,他们的才智连自己都养不活。
对于不愿过贫血和半吊子生活的旅人而言,野蛮先生代表一条真切的路。如果不进窄门,那就唯有走向野蛮,无论主动投诚,还是终被征服。
智慧谷是约翰和美德转向窄门之前的最后一站。理性女士曾经引领约翰接近窄门,约翰和美德转身离开,因为他们不愿把主动权交给柯克妈妈,他们想要自己寻找,自己思考,自己决定。智慧老人,代表依靠“自己”的旅人所能走到的极地。智慧谷的位置,是北方南方的交界处,略微偏南。
班扬的基督徒也曾抵达智慧谷。那时的地图上,它名叫屈辱谷(the Valley of Humiliation)。这是丰饶之地,也是危险之地。屈辱谷足够丰饶甜美,它是神为人安排的歇脚之处。在这里,人可以远离尘嚣,安闲沉思,所以它也叫智慧谷。但也正因安闲沉思,旅人容易忘记恩典,因傲慢而被魔王俘获。班扬的基督徒在屈辱谷战胜了魔王,战胜的方式,是放下剑,拾起祷告。所以智慧谷的另一个名字,是地狱边界。
依照对彼岸的态度,约翰和美德一路遭逢的教育家,可分成几组。有些人彻底否定彼岸,比如启蒙先生家族、野蛮先生家族。要么满足于彼岸、此岸之间的半吊子调和,比如半途先生、善感先生、开明先生;要么在此岸强行抓住几个源于彼岸的碎片,比如苍白兄弟。智慧老人和他们不一样。他是就彼岸、此岸提出完备说法的人。他承认此岸,也承认彼岸。他还向学生提供了思维彼岸、此岸的精良工具,比如:本体、现象。他清楚理性的边界,他也敬畏边界之外的超验事物。他的智慧,就是帮学生厘清此岸、彼岸的关系。根据他的智慧,世界应该而且必定有一个神的位置。但他承认的只是那个位置,不是神。
智慧老人的教诲,有点儿像老子,有点儿像佛陀,有点儿像康德,也有点儿像黑格尔,或者说是各种伟大智慧的杂糅。一个不愿放弃自己智慧的人所能说出的最智慧的话,应该就是这个样子。在这个丰饶宁静的谷地,他静观沉思,认清此岸的亏缺,渴求与彼岸发生联系。这是智慧可以抵达的谦卑之境。但他紧紧抓住这个智慧,以谦卑之名,止步于静观和沉思。他一边渴求彼岸,一边断定彼岸的不可抵达。于是,智慧转为骄傲。正因如此,智慧山谷,也是地狱边界。班扬的基督徒在屈辱谷里与魔王恶战。他战胜魔王的方法,是放下剑,拾起祷告。智慧老人不会对一个空洞的位置祷告。
智慧老人标志着一个临界点。关于此岸、彼岸,人已獲得足够多的智慧。但智慧仅仅是智慧。接下来,人要么从那个点上行,要么从那个点跌落。上行,意味着把自己交托出去,放弃引以为豪的人之智慧。跌落,意味着把智慧牢牢攥在手里,但攥在手里的是注定败坏的智慧。
约翰和美德在智慧谷里的经历已经预示了智慧的败坏。智慧老人对他俩因材施教。最终效果是,约翰和美德从老人的智慧里推演出截然相反的生活。约翰认为,智慧老人支持他对各种神秘境界、感性体验的渴望。美德认为,智慧老人鼓励他过一种艰苦卓绝厌弃自我的生活。智慧老人的智慧并未让他们焕然一新,相反,让他们更骄纵本来的自己。
智慧谷是疗伤之地,不是久居之所。摆在约翰和美德面前的,只有两个选择:要么原路返回,那就终将成为野蛮先生的士兵或俘虏;要么毅然上路,那就意味着交托一切,包括智慧和生命。两个选择,两种致命的可能性。
五、历史的教诲
峭壁隐士的角色,类似于班扬笔下的“解释者”。解释者的使命,是在天路开端向旅人解说种种神学奥秘。班扬把解释者安排在基督徒进入窄门之后的第一站,路易斯则让隐士出现在约翰踏入窄门之前。解释者的神学,意在让本已虔敬的信徒奋发感动。隐士的神学,则要为将信将疑之人做最后的知识扫除。
解释者的神学,是纯粹《圣经》式的,寓意式的。隐士则是历史老人的化身,他的神学是历史式的。这是路易斯用心之处。
依照常识,启蒙时代以来,历史学蓬勃发展,几百年的时间,人们的历史知识爆炸式增长。启蒙先生、猥亵城的骄子、巨人谷里的戳穿家,各有各的历史学。历史成了锋利的武器,用以拆解、封堵人们的彼岸视野。不断膨胀的历史知识,拓展了人们的时间视野、空间视野。视野越宽阔,人们越是难以像以往那样严肃面对信仰问题。正因有了历史学,拆穿家们如虎添翼。只要下一点儿考据功夫,他们就能把神迹、虔敬贬斥为人类发展史中一时一地的蛮荒、谎言和谬误。即便是那些仍旧渴求信仰的人,也往往努力回避历史维度。进化史学、唯物史学、心理史学几乎成了信仰的硫酸,最笃定的人也难承受它们的腐蚀。
所以,在约翰和美德走上旅途的时代,讲述历史并非获得信仰的好方式。流行的路径,是求助于思辨哲学。约翰和美德就是如此。他们所有的早期老师,都是哲学家。智慧谷的经历,证明这是一条不通之路。于是,隐士出现了。他要反时代潮流而行,通过讲述历史谈论神迹和信仰。
隐士的名字就叫历史。他曾经走遍大地的每个角落,见识过所有奇怪风俗。遇见约翰的时候,他已经退隐很多年。隐士说,他退隐的时间,就在启蒙先生教化人间前后。两件事同时发生:历史的退隐,启蒙的衰朽和退化:
那恰好就发生在我退隐之前。那是在启蒙先生的土地上,他当时还很不一样。我从没见过一个人,随着年岁增长,会如此退化。
这是一个重要信息。路易斯是在明示:启蒙以后蔚为大观的史学,是伪史学。借用阿·赫胥黎(他与路易斯同一天去世)的说法,近代以来的实证主义史学,其实根本不是史学。一部分是政治新闻的分支,另一部分则是物理学、生物学的分支。理由是,史学家们关心的不是人,不是人的生活和道路。
可惜的是,现代人的历史意识,恰恰是由历史老人退隐之后的伪历史塑造的。这种历史意识告诉人们,知道得越多,看得越透。比如,知道一些基督教世界之前之外的风俗,人们就相信可以借此看透基督教。隐士反其道而行。他的神学解释,恰恰建立在一幅世界历史的图景之上。他非但不回避异教时代、异教地域,反而引导约翰从异教历史当中领会神迹。流俗史学,知道得越多,看得越透。在老隐士这里,知道得越多,看得越真。
从异教风俗中领会神迹,从历史的野蛮和残酷中发现人的迷失和救赎,这是路易斯坚持终生的写作主题。《空间三部曲》《裸颜》《纳尼亚传奇》是对这一主题的反复重述。在他笔下,历史知识不再是信仰的拆穿者、封堵者,相反,是信仰的見证者、护卫者。启蒙时代以降,虔信之人常要面对一项指控:盲信,生于无知。路易斯则向时代精神提出一项反指控:不信,生于无知。在老隐士看来,那些自认为知识渊博的时代骄子,是十足的向隅者(stay-at-homes):
向隅者,都这样。要是他们喜欢本村的什么东西,就将它看成是普遍的永恒的,尽管或许五里以外就没人听说。要是他们讨厌什么,他们就说这是本土的、落后的陋习,尽管事实上,它可能就是众国律法。
那些相信自己重新解释了世界的人,其实是足不出户的向隅之士。成功解释世界的前提,只是把一隅当成世界:
他们知识很少。他们从不旅行,结果什么都不学。他们确实不知道,在玛门乡和他们自己的高原之外,还有别的什么地方——他们倒听过关于南方沼泽的谣传,就以为在他们南面几里地,到处都是沼泽。所以,他们对面包的厌恶,纯是来自无知。
无知,是老隐士对知识爆炸时代的病理诊断。
约翰被渴欲推动,一路到此。美德受道德热忱激励,上下求索。他们在所有地方都找不到渴欲、道德的根基。相反,所到之处,渴欲不断被拆解,根基不断被败坏。他们之所以尚未完全放弃求索,不是因为明智,只是因为顽固。老隐士的办法,是帮助他们在历史当中发现类似的渴欲和热忱。
约翰不愿放弃渴欲,美德不愿放弃热忱。这当然不只因为顽固。顽固本身可能正意味着渴欲和热忱另有神秘源头。老隐士说,相似的渴欲和热忱,在历史上屡见不鲜,不只出现于基督教世界,也发生于异教之邦,不仅激励过无数个人,也激励了众多民族。当然,所有的渴欲和热忱都曾遭受曲解和滥用。层出不穷的曲解、滥用反而说明,确有某些信息当解、待用。
神在各个时代向各个民族颁布信息,有时是以图像,有时是以文字。人情不同,各亲其亲。约翰性近图像,所以渴欲海岛。美德性近文字,所以追寻原则,要是在更古老的时代,他会是律法的忠诚卫士。所有信息都可能导人上路,所有信息也都潜藏危险。最大的危险是,人们常把路标错当为终点,把路标加冕为王。这就是历史上屡屡发生的败坏。神颁布的图像信息,有时是一座海岛,有时是一幅人像,有时是一位仕女,有时是一个乡村。这些图像都有可能导人走向求索之路,最终臻至喜乐之地。但这些图像也都可能遭受败坏,把人引向迷途。图像因为败坏和滥用而废弃,于是神又借助新的图像颁布信息。这就是福音的历史。
神在各时代各地颁布福音,各时代各地也都有领受福音的心灵。没有哪次领受不包含杂质和噪音,没有任何杂质噪音可以抹杀福音本身。这是福音历史的一面。福音历史的另一面,则是敌人的事业。他们不断在各时代各地阻挡福音。阻挡福音的办法,是制造文盲和画盲。敌人期待的心灵,是既无甜美渴欲也无道德热忱的心灵。他们希望此类心灵填满世界。约翰和美德身处的时代,已经无限接近敌人的期望。这个时代的聪明人,热衷于拆穿、看透。他们娴熟地在历史中发现错误,除此之外什么也看不到。为了不犯错,他们根本不做事:
“在我们这片土地上,危险无法避免。”历史说,“有人打算学溜冰,却下定决心不摔交,你知道结果会如何吗?他们跟我们其余人一样经常摔交,而且最后还不会溜冰。”
这个因为害怕摔交而绝不溜冰的时代,发明了一整套哲学和史学,意在把自己同那些不断摔跤的溜冰者隔绝起来。
班扬的基督徒和女基督徒在天路之上不断遇见兄弟姐妹,最终走完天路的,不是一个人,是一个共同体。约翰则要孤独得多。他要借助隐士的世界史知识,才知道自己属于一个悠久宏大的共同体:为了享受溜冰不断摔交的人们。
六、回家
《天路归程》的第九卷题为“越过峡谷”,第十卷题为“归程”。篇幅最短的两卷,相当于《天路历程》的主体部分。尤其是第十卷,路易斯一笔带过的“归程”,正是班扬巨细靡遗的“历程”。
路易斯的终生志业,是为窄门辩护,尽管他心中的窄门,已和班扬心中的窄门略有不同。路易斯写作的另一特点,是对窄门之后的体验语焉不详。想要了解窄门之后的惊心动魄,班扬的书更有教益。原因之一:班扬的写作,对象是窄门之后的兄弟。路易斯的写作,主要针对窄门之外的潜在兄弟。原因之二:班扬的刺骨体验,在于道路的坚守。路易斯的刺骨体验,在于道路的寻得。
总之,约翰和美德踏进了窄门。关于入门体验,最终要的是被俘感。无论《天路归程》《惊喜之旅》还是《纳尼亚传奇》,路易斯都重申一件事:最后的一步,主动权不在归信者手里。他笔下的归信者,总是愁眉苦脸缴械投降。《天路归程》中的约翰是这样,《惊喜之旅》中的路易斯是这样,《纳尼亚传奇》中的坏男孩也是这样。这点深具意味。班扬的天路,始于罪感。路易斯的天路,始于渴欲。但在进入窄门的瞬间,罪感和渴欲融为一体:一心追寻甜美渴欲的人,成了俘虏。俘虏的本分,不是寻欢,是认罪。
第十卷,路易斯简短讲述了窄门之后的天路。
班扬的基督徒,天路朝着远离家的方向。路易斯的约翰,天路则是指向家乡。约翰离开清教乡,一路西行。他本以为天路指向某个遥远的地方。踏进窄门的约翰终于知道,天路开启于全新的眼光。
踏入窄门,重走旧路。约翰最大的体验,是眼光变了。他们再次经过善感先生家,约翰看不到善感先生的房舍。向导说:那是因为,踏过窄门之后,约翰看到的只有真实的事物,所有假象,复归于无。而善感先生,只是斑斓话语拼凑起来的假象:
这儿跟先前你路过这里的时候,一模一样,向导说,只不过你的眼光变了。你现在这才看到了实存,而善感先生那时已接近非实体——跟表象一样缥缈——所以在你眼中消失不见。这颗小尘埃再也不会干扰你的视线。他是一个东拼西凑起来的人。你将那不是他自己的东西,从他身上拿走,留下的差不多等于零了。
唯有在归程,约翰和美德才学会以事物本来的样子看待它们,称道它们。从前的大人物,如今成了虚无。从前的哲学,如今成了罪。西进路上,约翰和美德见识了各种道德家、哲学家。东归路上,这些心灵现出原形,不过是些凶险的毒龙:冲突、顽固、占有欲、冷酷和贫血。
用斩钉截铁的词汇称道罪和罪人,这是班扬的一贯做法。路易斯的约翰和美德,却要等到归程才获得这个能力。恰如其实地识别恶,称道恶,需要一双纯真之眼,摆脱时代精神污染的纯真之眼。
纯真之眼可以帮助约翰们辨识恶,也可以帮助他们重审善。
归程的终点,是清教乡,那个约翰拼命逃离的地方。逃离故乡,约翰想要渴欲中的海岛。那座海岛,该是脱尽一切杂质的纯粹喜乐。美德的动机也相似。他要找的,是不受岁月人事侵扰的道德铁律。为此,他们经历了很多,也忽视了很多。归程终点,他们用纯真之眼打量家乡,看到了原本看不到、不想看到的东西。他们曾经沮丧地渡过小溪逃离家乡,只为去别处寻找所谓“真理”“真相”。现在,他们有生以来第一次真正看见了那条小溪。他们惊呼:“这是一条真正的溪涧!”
“这是一条真正的溪涧”,这是旅途终点最好的报偿。
所有天路旅人,都要遭逢“两个家”的问题。约翰和美德旅途的前半段,想要寻找一个不受时空羁绊的超然之家。这个妄念,受到整个时代的狙击。旅途的后半段,他们终于挣脱时代精神的围堵,借助恢复清明的纯真之眼,他们看见了时空之内的,具体而丰盈的家。
或许,路易斯写作的全部雄心,是教誨人们在不平凡世界里过平凡的生活。为了看清世界的不平凡,约翰和美德踏上求索之路。为了在平凡世界里重启生活,他们踏上天路归程。天路,即是归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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