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风
(青海省西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青海 西宁 810000)
2019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认真贯彻中央部署要求,坚持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努力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持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1]。因而,西宁市农业农村局坚持“产出来”的标准,为保障“舌尖上的安全”以落实国家政策为重点,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督导工作,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强基地监管能力,督促西宁市四区三县农产品整体安全水平。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西宁地区的农产品流通到市场及超市里的大部分是由生产基地生产的,这也使得西宁市的农产品准出工作不至于大而散,以及接触人员复杂不好管理等问题,只要盯紧生产基地,盯紧其农药使用,农药的安全间隔期等问题,便能很好的控制住农产品质量安全,更容易管理好西宁地区的农产品的安全。
针对以上现状,西宁市农牧部门从4个方面进行监管。一是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的建设。在主要的蔬菜生产基地设立该系统,可以追查该生产基地的蔬菜种植时间,使用农药种类及使用时间,以及农产品的农药残留检测情况等,做到质量有保证,产品可溯源;二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西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采用“三不两直接”原则:不下文件、不打招呼、不要陪同,直接到基地随机抽取,针对用药情况直接查生产记录。每月对辖区内农产品不定期进行抽样检测,通过对所抽样品进行速测、定性定量的农药化学检测等方法对农产品的农药残留进行督查,从而确保了本地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三是对检测结果进行上报制。将抽样检测的结果及其分析上报给上级部门,用以上级部门参考与决策;四是采取绩效考核法,落实监管责任。将四区三县的农产品安全纳入该区县的绩效考核之中,通过考核,压实监管责任。
2019年,西宁市农业农村局安排西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对西宁市所辖区内所有区县内农产品开展了果蔬、食用菌、水畜产品等农药残留、“瘦肉精”、兽用抗菌药、水产品质量安全重点监测[2]。2019年,西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对17个农产品生产基地,120多家个体农畜水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专项监测和委托监测的抽样,共检测样品1254批次,合格率达到99.7%。其中蔬菜、水果、食用菌886批次,通过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和有机磷、有机氯、拟除虫菊酯类等37种农药的化学检测的方法,合格率达到100%;畜产品186批次,通过喹诺酮类、四环类等兽药的检测,合格率达到100%。水产品173批,通过孔雀石绿,呋喃类药物的检测,合格率达到99.7%;蛋类专项抽检湟中、湟源的鸡蛋9批次,合格率为100%。另外,为了加强监测预警和风险监控,增强监测工作的科学性和针对性,对各大节假时和重大活动制定专项检测,增加监测频次以确保农产品的安全。
除西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抽查外,西宁市农牧部门要求所管辖四区三县的各个检测站对自己所辖区内的农产品进行自检,年自检量约为7650批次,合格率达100%;重点加强对基地上市产品的抽检,检测结果上保主管部门领导,以及时了解各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各监管站年速测蔬果1350批次,每月均在 100 批次以上。
虽然由于西宁市农牧部门由于关口前移,管理的范围缩小,单一,但还是存在着大量的问题,如抽样的次数与数量还是不具有代表性,出现不合格农产品后的处理时间有所滞后等诸多问题。
在确保生产源头和流通渠道安全的情况下,在现有的抽查方式方法的基础上,以风险与专项监测为方向寻找不足,找出抽样量少,查处滞后的原因,合理安排,多重并举,定期开展风险监测,加大抽查力度,争取抽检样品及生产基地全覆盖,重大节假日及时令农产品集中上市时增加专项监测次数,使农产品安全不留空白,确保每一批上市农产品均达到无公害标准,不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
由于定性定量的农药化学检测所需时间长的原因,导致的农产品检测批次少的问题,可以先用速测的方法,大致筛选出数据高的农产品,再进行定性定量的农药化学检测,即可节约检测时间,还能节省所需试剂耗材,同时还可为有问题的农产品处置争取更快的时间,同时可以解决因检测时间还耽误的检测量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