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光华
(西藏民族大学体育学院 陕西咸阳 712082)
中国是由56 个民族组成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拥有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与习俗。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各种政权不断更替,各个民族势力此消彼长,长期以来,民族文化之间发生相互碰撞与借鉴,逐步形成了多元化、独特化等特征。而少数民族体育文化形成于特殊的时期、环境及区域之中,并以特有方式展现了各民族日常生活、行为方式、精神内涵与价值观念,具有地域性、民族性与特殊性等表征,是极其宝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1]。此外,少数民族体育文化极大地丰富了我国乃至世界体育文化内容,为我国及世界人民提供了更为丰富的体育运动。近年来,伴随着经济发展速度不断加快,我国城市化进程持续推进,少数民族地区社会形态越来越多地受到外来文化与经济因素的干扰,少数民族体育文化生存环境遭到破坏,使其传承与发展受到一定程度影响[2]。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党和政府更加高度重视包括少数民族体育文化在内的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与发展,为提振中华民族文化自信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指出了明确的发展方向。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强调:“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文化根脉,其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不仅是我们中国人思想和精神的内核,对解决人类问题也有重要价值。”“只有民族的,才是世界的。”少数民族体育文化在此背景下,要充分了解自身现状、查摆自身问题、提出改善措施、扩展发展空间,实现坚守与嬗变,完成自身的传承与发展。
少数民族体育文化作为各民族文化中不可或缺的部分,不仅是各民族传统生产方式、风俗习惯、思维模式、价值观念的反映其在当前的传承与发展,也从侧面展现了我国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的进步与变化。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背景下,少数民族体育文化仍旧保留着其固有的现实价值,坚守文化本质与原生态基因,是促进各民族团结、彰显民族文化多样性以及丰富体育活动多元性的关键。
在漫长的历史发展长河中,我国各民族因政治、地域等原因导致战争和攻伐频发,各民族和平共处和正常交往受到干扰。而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56 个民族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通过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发展各民族地区经济文化事业。各族人民互相往来、相互交流,在文化、经济以及习俗等各个方面互相借鉴、相互融合,逐步形成了小聚居、大杂居的民族分布格局,结成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成了多民族共存的良好局面[3]。
当然,在少数民族长期发展过程中,各民族发展阶段与水平各有差异,形成了诸多独具特色的少数民族文化,其中少数民族体育文化是民族文化的重要外在体现,如藏族的赛牦牛、独龙族的老熊抢石、布朗族的爬杆以及侗族的打三棋等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均反映了各民族独特的竞赛方式与组织形式。在我国多民族共存的大环境下,传承与发展少数民族体育文化反映了国家促进各民族文化共同发展的意愿和决心,反映了社会及全国人民对少数民族文化的认可与接纳,促进了各民族的相互认知和了解,体现了祖国大家庭的包容与博大。通过传承与发展各少数民族体育文化能够有效促使民族文化和谐共存,使得各民族间互相融合其文化内容,进而以平等团结的姿态深入了解,以体育运动形式展现民族之间和谐共存的姿态。
我国是多民族和谐共存的统一体,拥有55 个法定少数民族,不仅包含藏族、回族、维吾尔族等耳熟能详的少数民族,还包括锡伯族、仡佬族与独龙族等人口较少的少数民族。然而,由于各民族生存与发展的生态环境、地理位置存在巨大差异,其在演变过程中形成的民族文化丰富多彩且各具特色,少数民族体育文化亦是如此。如蒙古族的角力、怒族的踢脚、壮族的板凳拳等属于竞技类;苗族的金一棍、藏族的锅庄舞以及傣族的孔雀舞等属于娱乐类;水族端节的飞马夺标与独龙族卡雀哇的祭祀性舞蹈属于民族节庆类[4]。多样化、多类别的民族体育项目代表着各少数民族文化之间的差异与特质。
费孝通先生曾提出“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的重要思想,表明民族文化的多元发展与和谐共存,是互相欣赏乃至“天下大同”的前提和保障。时代发展至今,尤其是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传承与发展少数民族体育文化、彰显民族文化多样性的作用日益凸显。2001年11月2日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大会第三十一届会议通过《世界文化多样性宣言》,“宣言”提出“文化多样性是人类的共同遗产,应当从当代人和子孙后代的利益考虑予以承认和肯定”[5]。2006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5次会议决定,认同并批准《保护和促进文化表现形式多样性公约》,确认文化多样性是人类的一项基本特性,重申文化多样性是人类的共同遗产,应当为了全人类的利益对其加以珍爱和维护[6]。因此,我国少数民族体育文化的多样发展和多元共存,无疑显示了我国政府对国际义务的积极履行,对世界文化多样性所做的巨大贡献。
体育活动是人类发展历史进程中积淀形成的身体素质锻炼及培养的文娱活动,主要以走、跑、跳、投及舞蹈等形式展现,是人们身体练习的总称。由于体育活动具有极强的调动性与感召力,其不仅承担着增强身体素质的作用,还发挥着娱乐、竞赛、教育等重要功能。2019 年9 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体育强国建设纲要》,部署推动体育强国建设,国民整体对体育活动了解及参与程度不断增加。此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矛盾已转化成“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在此环境下,国民对体育运动内容及形式的需求更为突出,现代体育虽能极大程度满足国民需求,但少数民族体育活动因民族认同感强、形式多样、简单易行、民众易接受等特点成为了填补体育活动多元性的关键。
少数民族体育文化来源于各民族自身文化内核,代表着各民族独有的行动和认知特征,与现代体育运动有着较大差异,因而,传承与发展少数民族体育文化能最大程度丰富体育活动多元性。各少数民族体育文化在其民族文化背景下,形成了诸多种类,不仅有类似国际体育赛事的体能类、技艺类、竞赛类、角力类以及射击类等竞技体育活动,还有棋牌类、舞戏类、娱乐类、益智类与宗教类等特殊体育活动,传承与发展以上各类少数民族体育文化能有效增添国民体育活动多元性[7]。此外,多元的少数民族体育活动也是各族人民审美及价值观念的体现,如藏族抱石头代表着藏族人民对力量的向往,壮族投绣球表示着壮族人民对婚姻的特殊习俗,侗族的抢花炮彰显着侗族人民对勇气的热爱,传承与发展具有丰富文化内涵的少数民族体育活动能增加民族文化的意义,扩大民族文化的影响力。
少数民族分布范围极广,我国陆地边境线长约两万多公里,其附近多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在地势及区位分布等因素影响下,大部分少数民族地区形成了独具区域特色的民族文化,其在与外界交往时也依托地区文化打造民族品牌,同时各民族独特的体育文化也成为“一村一品”项目落成的主要元素。伴随着现代化进程的推进尤其是互联网时代的迅速到来,各少数民族地区迅速走向民众视角,“一村一品”也有了更为广阔的发展平台与空间。少数民族文化以其特有的形式、鲜明的主题以及传统的风貌吸引了诸多游客前来参观,旅游业逐步成为更多少数民族地区主要的经济支柱。民众在选择旅游目的地时,通常会以民风、特色等指标为衡量标准。因此,少数民族地区的旅游业务也应挖掘当地风采与民俗特征,以悠久而丰富的民族特色文化为内涵,打亮自身旅游品牌。而在少数民族地区文化体系中,民族体育文化是最具互动性与参与感的项目,其能有效地凸显民族文化特征与内涵,是少数民族地区需深入挖掘的重要文化内核。通过开发少数民族体育文化能够有效挖掘地区旅游业的民俗性,能够将“一村一品”特色发挥至极致,促使各地区间旅游项目有明显差异,使游客可通过参与体育活动切身体验当地风俗与民族文化,以沉浸式互动提升旅游感受,从而增强其对该少数民族地区的认知与评价,扩充少数民族地区旅游业的知名度,提高经济收入水平与社会往来密度,形成多赢。
由于少数民族体育文化形成于特定的历史背景、生态环境以及社会区域内,是各民族在不断坚守与嬗变过程中沉淀形成的,具有一定特殊性。而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背景下,受到生态、人文、经济以及政治等多方因素影响,少数民族体育文化在传承与发展进程中面临如下问题:
自然是文化生长的基础,是人类生存的根本,是社会发展的必然。分布于不同地区的少数民族所居住的自然环境与地区生态结构存在较大不同,由此产生的民族文化也有明显差异。而少数民族体育文化作为民族文化中的实践代表,最能彰显少数民族地域生态特色,如“北人善骑,南人善舟”就蕴藏着生态环境对民族体育文化的影响,由此可知,少数民族地区生态结构与其民族体育文化有着紧密关联。而伴随着国家经济水平不断提升,地区发展迅速向城镇化、工业化以及现代化转变,使得少数民族体育文化赖以生存的原生态自然环境遭到破坏,原生动力受到干扰,导致体育文化生存空间受到威胁。以黔北地区的独竹漂为例,独竹漂为古时赤水地域人民渡江时的交通方式,是以一根楠竹或木头为舟,通过划船的方式过江采购与交流,红军四渡赤水时曾采用此方式渡河。而在科技与经济等因素影响下,轮船、桥梁等渡河设施设备逐步增多,赤水一带少数民族人民渡江极少采用独竹漂的方式渡江,使得该体育活动失去原有价值与创生动力[8]。再以西藏赛马为例,西藏和平解放之前,牧民以游牧为生,骑马则成为牧民家庭生活生产的必备技能,赛马则是主要体育活动及娱乐方式;解放后,西藏城镇化建设加快,牧民生产力水平提高,出行条件改善,马匹作为放牧或交通工具的功能趋弱,马匹数量大幅减少,有的乡村赛马时很难选出精良的好马,不得不从外乡借用赛马竞技。此外,虽然独竹漂、赛马作为特有运动形式被民族地区保存下来,但由于其自然实用性被科技发展代替,使得部分民族传统体育活动功能性缺失,导致其原生动力不足。
少数民族体育文化作为民族文化中物质与精神的结合,不仅具有传统文化价值,还兼备着消遣娱乐的功能。在信息闭塞、交通阻隔的过去,众多少数民族地区因为其封闭、偏远的地理位置而使该区域与外界沟通较少,而当地少数民族人民在捕猎、劳作以及生活过程中逐渐凝练出对应的体育文化,满足自身繁衍、生存以及消遣等方面的需求,少数民族体育文化对当地人民而言具有原生吸引力。而伴随着科技水平不断提高,我国迎来了科技建设热潮,国内基本实现广播、网络全覆盖。少数民族地区出现了电视、新媒体等多种媒体传播方式,人们接触信息的渠道与量级增多,开始与外界发展水平接轨。少数民族人民在此环境下能够接收到多种新鲜、刺激且多元的信息,网络、电视及游戏等新事物极大程度填补了其精神娱乐需求,使得藏棋、跳芦笙、蹲斗等以娱乐消遣功能为主的体育项目失去吸引力,人们生活节奏与娱乐方式等多方面向城市化靠拢。加之外界因素不断涌入少数民族地区,来源于劳作、祭祀等过程的体育文化受到严重冲击。以往在传统宗教观念影响下,部分少数民族地区将祭祀作为重大节日活动,是少数民族体育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在多元信息与科学技术影响下,民族地区青少年生活节奏与教育观念转变,少数民族体育文化失去宗教色彩与神秘外衣等传统吸引力。而新一代少数民族青年未能在科学与传承中寻找到平衡点,简单地将宗教仪式中的祭祀活动作为封建迷信隔离身外,进一步加剧传承与发展民族体育文化的难度。因而,在信息全球化背景下,少数民族地区与外界逐步接轨,人民生活节奏向现代化加速转变,少数民族体育文化失去本身固有吸引力,传承与发展任务受到阻碍。
体育作为复杂的社会文化现象,已然成为现代社会文明极为关键的组成部分。伴随着社会发展水平进步,体育事业发展规模逐步壮大,成为提高身体素质、增强运动能力、改善生活方式以及提升生活质量的有意识、有目标、有组织的活动[9]。在“奥运”为主的现代体育不断发展壮大的背景下,各国之间体育文化交流日益密切,体育内容与形式相互融合、相互促进。而在体育全球化进程中现代体育文化对我国体育事业产生了巨大影响,充斥在我国人民生活的每个角落,冲击着少数民族体育文化,使其生存空间越来越小。在“更高、更快、更强”现代体育思想的感召之下,我国全运会、学生运动会、学校体育等均以现代体育项目为主,给少数民族体育文化带来极大负面影响,甚至出现文化断裂与传承危机。此外,由于少数民族体育文化受其特殊性、地域性与民族性等特点影响,其传承与发展具有一定难度与技巧,通常需原住民承担。而在现代体育文化冲击下,部分传统人才受到利益及诱惑的驱使,转向学习和发展现代体育项目,将传统的民族体育文化弃置,进而使得传承人才缺失。同时,由于受到经济发展与区域流通等因素影响,大量青壮年向大中城市迁移寻求发展机会,使得少数民族地区人口向外流动数量递增,进而导致传承与发展少数民族体育文化的人才库遭到削减。因而,在体育全球化背景下,诸多现代体育文化不断冲击少数民族地区,使得本身传承人不足的少数民族体育文化面临着人才缺失的困境。
由于受到地理位置、气候环境等因素影响,大部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与社会建设程度有限。在经济全球化刺激下,少数民族地区开始进行区域发展与经济建设,其独特的地域文化与民族风俗成为主要产业来源。在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推动下,少数民族文化与旅游业务得到深度融合,旅游业逐步成为地区经济支柱,民族文化也得到再次开发与充分利用。而少数民族体育文化作为民族文化中具有外在表现与互动参与的元素,是旅游业务中最受青睐的项目,如壮族聚集地旅游区中的抛绣球活动;彝族自治州旅游地的火把节舞蹈表演;傣族地区旅游市场中的孔雀舞等。在少数民族体育文化推动下,民族地区旅游业务与游客产生连接,使得地区旅游业务成为吸引经济往来的关键。然而,在不断增长的旅游市场影响下,各少数民族地区逐步加入旅游业阵营,使得旅游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市场经济份额瓜分严重。在此背景下,为吸引更多游客前来参观游玩,部分少数民族地区大兴土木,开发建设旅游景区,出现内容及形式商业化、同质化、变异化等现象,导致少数民族体育文化资源出现盲目转化与过度开发等问题。如傣族泼水活动通常只有在其新年即“桑勘比迈”时才会进行,寓意着祝福、祈祷、驱灾、免难等含义,而在部分少数民族旅游地区将泼水节活动片段化截取,作为娱乐、消遣活动进行商业化,导致傣族泼水文化内核缺失,无法展现体育文化核心内涵。因而,在经济迅速发展时代背景下,外界经济因素成为干扰少数民族体育文化传承与发展的主要原因,为迎合各类游客品味,提升旅游业务知名度,少数民族体育文化在开发过程中产生变异,其实质影响了民族体育文化的健康发展。
如前所述,各民族人民及相关部门应在坚守中力求嬗变,坚持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不断将文化自信力转化为精神动力和实践自觉,并通过增强“四个自信”、提升文化自觉等方式,促进社会和谐,为少数民族体育文化传承与发展探寻应然进路。
少数民族体育文化传承与发展需多方协调合作,党和政府作为少数民族体育文化传承与发展的主体,应当加强协同管控,充分发挥国家治理体系和国家发展战略优势,进而强化制度建设、出台保护政策、统筹各方协作,促进少数民族体育文化与当地经济发展有机结合,积极推动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走出去”,并借助“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民间体育文化交流,推进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与现代国际体育融合发展,取长补短,在保持少数民族特色的基础上,从比赛形式到内容合理创新,助推少数民族优秀传统体育文化的国际传播,形成多赢局面。首先,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需先制定少数民族体育文化传承与发展的总体规划,切实抓好顶层设计。发挥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文化部及旅游部等相关行政和文化事业单位的作用,形成合力,结合国家“一带一路”“文化大发展、大繁荣”“非物质文化遗产”“全民健身”“新农村建设”和“一村一品”等战略目标,深入挖掘少数民族体育文化资源,增强少数民族体育文化传承与发展的科学性、系统性、前瞻性,完善少数民族体育文化传承发展的长效机制。其次,政府部门要发挥自身固有职能,加强对少数民族体育文化传承与发展的政策扶持力度[10],加大资金支持。在政策上推行少数民族体育文化保护传承示范区创建工作,广泛开展少数民族体育文化活动,将少数民族体育文化保护工作纳入当地体育文化部门的职能范围。最后,各地区党和政府应不折不扣的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和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统筹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充分利用少数民族体育文化的多元价值,通过体育名人、民间协会、华侨组织、孔子学院等,打造具有跨区域、跨民族、跨国境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品牌赛事,扩大国际影响力,共同推动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全面发展,充分利用少数民族体育文化的多元价值,服务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建设,全面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体育强国战略的实施[11]。
习近平同志在十九大报告中强调:“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文化兴国运兴,文化强民族强。没有高度的文化自信,没有文化的繁荣兴盛,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对于少数民族体育文化的传承与发展而言,不仅要依托少数民族人民,还需在全民族范围内形成共有的文化自信,从而培养全国各民族形成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文化传承贡献力量。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背景下,口传身授的方式已然不能满足少数民族体育文化发展的需要,综合创新传播媒介才是决定文化传承质量的核心要素[12]。因此,各地区应先对现存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进行普查,记录并收集其相关器物、文献、图谱及展演影像等,建设少数民族体育文化数据资源库与博物馆。其次,各民族地区应根据自身文化闪光点凝练体育文化,设计本民族体育文化符号,建设具有民族特色的体育场馆或公共体育设施,将本民族文化内涵与意义铸造成少数民族体育文化地理标志,使其快速打动人心,固化少数民族人民及国民整体的文化自信。再者,各地区政府宣传部门应因时制宜,搭建体育文化宣传平台,争取中央电视台等主流媒体的支持力度,调整对少数民族体育播报的时段及时长;另外搭建微博、微信公众号以及抖音短视频等互联网宣传平台,为少数民族体育文化提供多元宣传渠道,进而强化其宣传力度与覆盖面,增进社会及大众对少数民族体育文化的了解。最后,宣传内容应当强调少数民族体育文化价值核心,坚定文化自信。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充分发挥少数民族体育文化在弘扬民族精神、促进“五个认同”中的积极作用;努力肩负起我国少数民族优秀体育文化“走出去”的历史责任和时代担当,扩大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影响力,增强中华文化自信[11]。
作为具有显明民族特征与地区特点的文化类型,少数民族体育文化的传承与发展需要专业人才来承担,唯有充分且普及的体育文化教育才能培养源源不断的传承。因此,完善少数民族体育文化教育机制和结合学校具体教育才是传承少数民族体育文化的应然之举。一方面,从完善教育机制着手,少数民族体育文化教育机制应当形成螺旋上升式教学体系,从小学至中学再到大学循序渐进地培养少数民族体育专业人才。但受到民族性、地域性等特殊属性影响,少数民族体育文化传承与发展对文化背景与项目技巧要求较高,因而其对应的教育机制应当建设为“小学—中学—高校”相结合的教育架构。小学阶段负责培养体育兴趣、扩散影响的普适性体育教育;中学阶段负责初步认知与入门体育教学的诱导性教育;高校阶段则负责理念价值、理论研究以及体育训练等进阶性教育[13]。通过上述阶梯式的教育方式,由浅入深地培养少数民族体育专业人才,形成科学系统且长期可靠的少数民族体育文化教育机制。另一方面,从学校具体教育着手,要加大对少数民族体育文化教学人员、管理人员及非遗传承人的培养力度,使其肩负起继承和弘扬少数民族体育文化的社会责任和使命。相较于其他课程教学,体育文化教学具有互动性、参与性与实践性等特点,唯有专业体育教师才能有效地进行高质量的教学活动。因而,为使少数民族体育文化准确入校园,政府、社会应当通过加大补贴力度等手段引进专业人才,并大力推进“走出去,请进来”的教育策略,鼓励教师参加专业进修,提升少数民族体育文化理论研究能力;聘请非遗传承人、民间体育艺人等经常性地开展相关讲座或技能培训,从而提高教学的专业性,为培养传承人才夯实基础。
据国家统计局和国家体育总局2020年1月20日联合发布的《2018 年全国体育产业总规模和增加值数据公告》显示:2018年,全国体育产业总规模(总产出)为26579亿元,增加值为10078亿元,体育产业增加值占GDP 比重达到1.1%,体育消费近10000亿元,体育产业机构增长超过20%,吸纳就业人口超过440万人[14]。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背景下,融合发展已成为体育产业发展的重要路径,是推动民族地区经济增长的新动能、改善民生的新引领及体育事业发展的加速器。因此,推动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与旅游、制造、文化等产业的融合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和扶贫攻坚,实现少数民族地区群众脱贫致富与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传承与发展的共生共赢[15]。然而,由于各民族地区对少数民族体育文化开发、创新及挖掘深度不足,导致其旅游、制造、文化等产业出现同质化等现象。各地区在传承与发展少数民族体育文化时,不能仅单一考虑其经济价值,还需承担传播文化、扩散影响力、促进社会和谐的责任。在以少数民族体育文化为对象开发体育产业项目时,各地区应当从价值性、经济性、适用性以及互动性等多个指标对项目进行具体考核,并从不同角度深挖少数民族体育文化内核,最终通过产业融合发展,构建地区民族品牌,积极组织并开展本民族地区独具体育文化特色的赛事及表演活动等,加快发展“一村一品”等特色项目,努力打造少数民族体育综合化、集群化等产业价值链,从而扩大地区影响力,带动乡村产业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