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永刚
陕西中医药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陕西 咸阳 712406
伟大制度是造就伟大事业的根本保障,“中国奇迹”的取得得益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显著优势的发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总结过去、立足当下、着眼未来,对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就科学性和先进性而言,没有一种制度能够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那样极大地促进了生产力发展、推动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形成和发展再次展现了科学社会主义的真理性,而制度总是在特定的土壤中孕育、成熟和发展,照抄照搬最终会使制度丧失其生命力,在实践中也难以取得成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有着独特的生长特质,要继续坚持和完善这一制度,就必须澄清其基本属性及生长特质,在坚守基本属性和顺应生长规律的前提下,在实践中更好地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
伟大“中国奇迹”彻底地击碎了西方资本主义制度所谓“永恒的迷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实践中所展现的独特品质是任何制度所不能比拟的,它的产生和形成是人类制度文明史上的一个伟大创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集多种优秀品质于一身,而科学性和先进性无疑是最为基本的两大属性。“衡量一个社会制度是否科学、是否先进,主要看是否符合国情、是否有效管用、是否得到人民拥护”[1]。
伟大制度是伟大实践和伟大智慧的结晶,是伟大人民的重大创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领导人民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形成的结晶,绝不是制度建设上的“飞来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对我国优秀传统制度文化及思想的继承和创造性运用,是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设想的积极扬弃和创造性发展,是对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实践的反思和超越,是对国外现代化发展的批判和超越,是根植于中国大地所自带的“中国基因”,是其他任何制度所不能替代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生命力,就在于这一制度是在中国的社会土壤中生长起来的”[2]。一种制度只有符合一个国家的具体国情,才能彰显出强大的凝聚力、向心力和团结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现代化历史进程中所焕发出的强大生命力,已充分证明它符合我国的具体国情。衡量一种制度是否符合一个国家的国情,最终要靠实践来验证和确认。“鞋子合不合脚,自己穿了才知道”,无数的历史事实已经证明,照搬别国制度从来都没有获得成功过。一味地羡慕和歌颂他国制度的“好”,而不考虑本国的具体国情,其实是一种典型的“崇洋媚外”心态在制度领域的集中体现。制度建设需要相互借鉴、需要取长补短,但也绝不是一味地“自愧不如”,一种制度好不好,关键在于它是否与具体国情相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之所以发挥了其他任何制度不能代替的作用,最根本的原因就在于它不仅适合了我国的具体国情,而且它还符合人类制度文明发展的前进方向和发展趋势,是目前最能充分保证人民实现公平正义的美好制度。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是一套行得通、真管用、有效率的制度体系”[1]。制度乃是定国安邦的根本所在,而国与国的竞争归根结底是制度的竞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一套最有效最管用的制度,蕴含着无比强大的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是党领导人民创造“两个奇迹”的根本制度支撑。近代中国因腐朽落后的封建制度而陷入任人宰割的境地,究竟什么样的制度才能让中国摆脱困境,无数仁人志士经过长期反复的艰辛探索,最终都以失败而告终。唯有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在伟大实践中探索形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仅改变了旧中国积贫积弱的面貌,而且让当今的中国再一次焕发出了前所未有的生机与活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所体现出的强大动员力、组织力及高效率等特点,令西方社会“羡慕不已”。“中国之治”与“西方之乱”形成了鲜明对比,有效管用的制度必定能够正确规范和约束人的行为,能够最大限度地激发人的创造力和活力,能够有效地化解社会风险和矛盾,能够最大限度地团结各类人群,能够极大地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今天中国的辉煌成就充分表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有效的、管用的制度”[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有效管用不仅仅局限于过去和现在,而且未来它依然是实现“中国梦”的坚实的制度保障,有效管用的制度必定是随着时代的变化而不断发展的。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做出了全面部署,使这一有效管用的制度在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征程上继续发挥其他制度不可替代的巨大作用。
凡是维护人民利益和社会公正的制度,往往都能够得到人民的真心拥护;凡是维护少数人利益的剥削制度,最终都要被置于历史的坟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人民选择中诞生,又在人民拥护中得以巩固,在增进人民群众福祉、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过程中获得源源不断的支持力量”[4]。人民群众之所以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就在于这种制度能够切实提升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能够充分保障人民依法享有广泛而充实的权利和自由,能够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凡是能给人民带来美好生活的制度总能获得社会大多数人的支持、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来之不易,它是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历经千辛万苦创造出来的制度成果,无数的革命先烈还为此献出了宝贵的生命,这一来之不易的制度凝结着全党、全体人民的智慧和辛勤汗水,值得每一个中华儿女珍惜和坚决捍卫。人民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拥护是真心的,绝不是依靠强制力的压迫感而获得的“虚假拥护”。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人民坚决捍卫制度的权威,严格按照制度办事,才有了今天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人民群众的真心拥护是任何制度得以持续发展的基础和前提,当代中国正迎来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历史转变,在这一伟大转折的关键期,更需要人民群众对国家的认同、对制度的认可和拥护。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就是在不断增进人民福祉的过程中持续获得人民的拥护和支持,使这一制度在中国大地上再次焕发出更大的生机和活力。
所谓至善至美的制度是根本不存在的,凡是制度都要经历一个从无到有、从不完善到逐步完善成熟的过程,作为科学、先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其生成和发展具有其独特的品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在探索民族复兴之路的历史进程中逐渐建立和完善的”[5],只有准确把握了这一制度的生长特质,才能在实践中更好地坚持和完善这一制度。
方法是个至关重要的问题,没有科学的方法绝不会产生科学的制度。科学、先进的制度总是与科学先进的理论联系在一起的,科学先进的理论只有与实践相结合才能生长出科学的社会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是“天上掉下来”的,它的生长与中国共产党的成立和发展壮大密切地联系在一起;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日起,就开启了马克思主义不断中国化的序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产物,它是“科学社会主义理论逻辑和中国社会发展历史逻辑的辩证统一”[6]。科学社会主义并没有为我们提供现成的可供直接照搬的模式,只是为我们指明了社会的发展方向和应该遵守的基本原则,妄图把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中的某些原则直接变成解决中国现成问题的制度,那显然是臆想和徒劳。制度虽然具有稳定性和长期性特征,但绝不会有一劳永逸的制度,当然也不会存在适合一切的制度。马克思主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得以产生和发展的理论基础,充分反映了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党领导人民的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得以产生的实践基础,彰显了中国特色、中国作风、中国气派。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从土地革命开始探索国家制度,到十九届四中全会系统阐明我国制度的显著优势和规划未来发展蓝图,每一步成就的取得都是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不同时期实践相结合的成果。
凡是科学、先进的制度都是以人民的现实利益为中心,凡是愚昧、落后的制度都是以少数剥削者利益为中心,价值取向往往成为判断一个制度科学与否、先进与否的根本标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承续着中国共产党以人民为本,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根本权益的初心”[7]。从开始探索建立何种制度的那日起,中国共产党就明确提出了要建立一种旨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虽久经多次的磨难和考验,但坚持制度的人民性始终没变,变化的只是以何种方式更好地为人民谋利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不断地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福祉,走共同富裕道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特色和根本价值遵循。任何制度无不体现特定的价值观,任何价值观都需要借助于特定的制度来规范和引导人们的行为。每一制度都有其特定的价值取向,制度的变迁总是与价值观的嬗变紧紧联系在一起,坚守价值取向不变才能保证制度永不变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必须要坚守人民立场不动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于其他制度的根本特质,是其得以不断生长的方向性保障。
没有不解决问题的制度,制度总是在解决问题中得以生长,“问题就是时代的口号。它是表现自己精神状态的最实际的呼声”[8]。先进的政党往往能够抓住时代脉搏,善于聆听时代声音,总是能够及时解决时代之问。中国共产党是一个善于发现问题、善于通过制度来解决问题的政党。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在不同时期就建立过不同的政权形式,其目的就是通过制度来解决不同历史阶段的革命动力等问题。建国后,为了切实维护好、落实好人民当家作主的权益,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改善民生的制度法规,有效地解决了人民最迫切、最急需的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转化的事实,为了有效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新需求、新要求和新期许,党和国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通过完善和创新制度来破解制约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深层次问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就是在为民排忧解难中得以不断的完善和发展。定国安邦的根本在于制度,制度关乎国家的兴衰,一个回避问题、不解决社会现实问题的制度将会丧失生命力和活力,而科学、先进、合理的制度往往能够直击问题要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之所以具有无比强大的生命力和活力,很重要的一点就在于它始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不断进行发展和完善。
任何制度都是由特定主体创立和制定的,剥削阶级所制订的制度当然是为维护自己利益而服务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最能为人民谋幸福的制度,这一制度是由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人民在实践中经过不懈探索和不断改革创新而创立的,它的生长离不开人民群众的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人民的制度,人民群众是创造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依靠力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干出来的,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在建设和改革的艰辛历程中逐步摸索出来的”[9]。坚持党的领导是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永不变色的关键之所在,人民的制度由人民创造,没有人民的参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就会丧失赖以生长的实践基础。中国共产党是一个始终相信人民并依靠人民的政党,是一个始终为人民谋福利的政党,党的利益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并无实质性差别。中国共产党是人民群众的主心骨,人民群众中蕴藏着巨大能量和智慧,中国共产党所取得的一切成就都离不开人民群众伟大作用的发挥。党的领导与全体人民的共同参与是我们攻坚克难的真正法宝,是造就伟大制度的真正奥秘之所在。没有党的领导和人民群众的不懈努力,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就不会建立,就不会有伟大的“中国奇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就是要不断地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不断地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制度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此来最大限度地凝聚制度建设的磅礴力量。
制度的现代化是国家现代化的应有之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然要以制度的现代化为前提和根本保障,推进国家治理能力、治理体系现代化要立足新时代这一伟大历史节点,着力提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执行力,在推进制度现代化的过程中不断增强制度自信。
按照马克思主义理论,制度作为上层建筑的范畴,受制于社会存在并随其发展而变化。科学、先进的制度必然要随着时代的变迁而不断发展创新,这是人类制度文明发展的一条基本规律。发展制度若离开社会实践、忽视社会历史条件,就会使制度丧失原有的科学性和先进性。当今世界正处于“大调整”“大变革”时期,我国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阶段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最佳时期,社会主要矛盾变化使党治国理政面临着一系列新的挑战,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必须立足于机遇和不可预测风险并存的历史交汇点这一特殊背景,要在顺应时代潮流、解答时代之问、满足人民实现需求中不断完善自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为我国制度发展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新任务和新要求。“相比过去,新时代改革开放具有许多新的内涵和特点,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制度建设分量更重要”[10]。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既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应有之义,也是有序推进改革的强力保证。制度事关党和国家的全局及长远利益,制度建设本来就要为党和国家的事业服务、为人民利益的实现服务、为解决社会的实际问题服务。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只有立足于当前这样的特殊历史节点,才能使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继续充分显现。
制度只有被人认可、认同,才能最终转化为人们的行动准则,而“制度自信本质上是一种制度认同,是生活在这一制度环境下的人们对其制度体系真诚的赞成、拥护和支持的倾向,并表现为对于该制度有效性的尊重和维护”[5]。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其目的是让全社会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对制度树立自信的过程,其实质就是实现对制度从认知认同、情感认同到行动认同的转变。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强大自信是建立在长期的实践探索及辉煌成就基础上的。无论是横向比较还是纵向比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都远胜于其他任何制度,它不仅让贫穷落后的中国富起来,而且正在向强起来转变,它本身所独有的科学性、先进性属性远超于西方所谓的“民主制度”。要“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就必须要“破”制度建设领域的崇洋媚外现象。当前,从大肆公开宣扬“历史终结论”到直接吹捧美化西方民主制度,无不体现着一些组织或个人对西方社会制度的顶礼膜拜。更有一些造谣者和别有用心者颠倒黑白、造谣生事,利用各种手段、变着花样地诋毁和攻击我国的治理体系,企图通过弱化民众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尊崇度和认同感,进而颠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根基。因此,只有把“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作为切入点,才能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文化自信夯实制度保障。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11],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必须着力提升其执行力。制度建设固然重要,但制度的落实和实施更为关键、更为重要。好的制度必须要通过执行才能彰显自身价值,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长期共同努力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四梁八柱”已经搭建,社会制度的优势得到了充分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作为我国社会根本性质的直接体现,实践证明了必须要长期坚持而不能有丝毫的动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在国家政治生活、经济生活、文化生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不可替代作用,必须长期坚持和不断完善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制度具体表现为国家治理体系中的主体性制度,是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向下延伸到具体生活领域的保障,直接关乎党的治国理政理念能否得到有效贯彻和落实。蕴含着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实现“中国之治”的坚实磐石,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凝聚人心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不可替代作用。“中国奇迹”取得的事实,已充分证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我国不断前进发展的根本保障,严格执行这一制度才能提升其效能。同时,还要“健全权威高效的制度执行机制,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坚决杜绝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的现象”[11]。也就是说,提升制度的执行力重在完善相应的体制机制,要着力强化制度的执行意识和执行能力,完善制度执行的监督网络和奖惩机制,在全社会形成自觉尊崇制度的良好氛围。
“现代化的实质和关键是制度现代化,制度现代化是国家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12]。现代化事关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既是我国的发展目标,也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落脚点。制度现代化既是一个过程,也是发展成熟度的标志。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如何推进制度现代化这一重大历史问题做出了深刻解答,推进制度现代化必须把国家治理能力的提升作为核心任务,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要以制度的成熟化和定型化为前提和基础。简单说来,就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地推进国家治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使制度的科学性和先进性得以进一步凸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现代化绝不是制度的“西方化”,而是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不动摇的前提下,以基本制度作为依托,以革除现存体制和机制弊端为突破口,着力构建适应我国实践发展、符合人民期盼的制度体系,从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夯实制度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为人民谋幸福的根本制度,推进制度现代化就是要不断地强化这一精神实质,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到我国制度建设的方方面面。“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核心价值观”[13],使制度的现代化建设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能够同向同行,进一步筑牢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制度保障和思想根基。
中国近代以来的历史已充分表明,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程上,没有任何一种制度能够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那样发挥出如此巨大的作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当代中国的最大优势之一,越是接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越需要增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自觉性,面对前进道路上越来越多的未知风险和挑战,就越需要最大限度地发挥我国的制度优势。同时,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必须坚守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理念,把最大限度地增进人民福祉作为根本出发点,使其在实现人民共同富裕的过程中发挥出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