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一蕾
(陕西省略阳县文化馆,陕西 略阳 724300)
引言:公共文化服务是政府供应的基本公共服务,也是公共文化和别的文化类别、样态比较而言最为明显的特性,更是构成公共文化服务政策体系的理论点。供应基层公共服务就是政府的关键性职能之一。我国如今的基础功公共服务涵盖了公共文化。针对政府而言,供应基础公共服务属于责任;对于百姓而言,充分享受基础公共服务是一种权利。公共文化纳入到基础公共服务,在理论角度对公共文化建设实行的普遍均等和惠及全民原则等存在的必要性和合法性一一回答,也对公共文化服务经由政府主导、由公共财政支撑存在的合理性和合法性等做出解答。在我看来,明确了公共文化属于基本公共服务,这是过去十多年来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取得的最重要的理论突破之一。公共文化建设是提升乡风文明,提振乡村振兴文化动力的重要举措,也是提升乡民满足感、获得感和幸福感的关键举措。2019 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加强农村公共文化建设,按照有标准、有网络、有内容、有人才的要求,健全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深入实施,全面推进,取得了积极成效。在此基础上,建议进一步强化内容引领,对接文化需求,突出文化特色,健全多元机制。提出以下建议:
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内容统领,多渠道、多形式、多角度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针对乡村文化实际,开展“乡风文明创建活动”。一是发掘本地乡风民俗、村规民约、家训家规,开展优秀传统文化传播,实现地方道德文化资源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推进家风、乡风、民风建设。二是针对乡村文化具体存在的问题,如人情攀比、厚葬薄养、酗酒赌博、封建迷信、好逸恶劳、家庭不睦等[1],通过通俗易懂、针砭有力、诙谐生动的村头讲座、漫画海报、小品演出等,把道理化为口头语,使教育有内容,引导有目标,文化活动见成效。三是宣传当地有关环境美、风尚美、人文美、秩序美、创业美的典型,图文并茂、丰富载体,崇真向善,建设文明家园,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转化为自觉追求[2]。
乡村文化是一套生产和生活经验体系,由社会的生产和生活条件所决定,乡村公共文化建设要与农民的生产生活相融合。不仅要避免“以工业的方式发展乡村,以城市的文明统合乡村”,也要避免“一刀切”造成的资源浪费。文化服务要讲求精准化,对不同乡村的人员、产业结构、文化需求等项目进行精准调查研究,根据不同地方的农民对不同公共文化产品的实际需求,做精、做细,“订制”重内涵、重品质、重效果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切实提高各类文化基础设施及公共文化产品的使用效益[3]。
广大农村历史文化底蕴往往比较深厚,有宝贵的文化遗产和鲜明的地方特色文化,要把公共文化服务和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结合起来,一方面,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样式,使文化服务更对胃口、更有共鸣,满足文化娱乐、交流、建设的需求;另一方面,推动当地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促进契合乡民的内生型文化成长和发展。具体可以举办“乡村学堂”,邀请生产能手、致富带头人、能工巧匠、文化传承人、道德模范以及有关专家学者、管理者做主讲人,讲讲身边的文化,提高文化的自觉度和传承发展水平[4]。
行政村(社区)较多,经济社会发展程度和文化资源基础存在差异,乡村基层群众的文化认知、文化需求也日趋多元化、复杂化,乡村公共文化服务要以提高地方的公共利益为目的,培育多元文化服务队伍,充实文化服务力量,以适应多元需求。一是要以基层文化站、文化中心为骨干,配齐建好专业人才队伍、训练活动场所和教练辅导力量,发挥好带动影响作用,吸引更多的农村基层群众参与到文化活动中,丰富文化生活,全面提高农村基层群众的生活质量和综合素养。二是引导组建乡村各类文化协会,打造一支“管得好、用得上、永不走”的农村文化人才队伍。扩大农民文化活动参与面,推动农民自演自赏、自娱自乐的文化骨干队伍,提高广大农民的文化生活质量。三是开展民办公助,吸纳社会力量。制订相关办法和方案,实施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扶持民间文艺社团,注重培育多元文化服务主体,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发挥高校、民间文化机构等在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作用[5]。
总之,所谓公共,强调的是文化的普惠性、共享性和基本性。在学术研究层面,对公共文化有多种多样的界定和解释,我的简单理解是,公共文化应该是所有人都有条件、有保障、能就近方便享有的文化服务和文化活动,人不分老幼,地不分南北,有教无类,普遍均等,它是全体人民对社会文明进步成果、对文化创造成果的共享。用规范的语言表达,公共文化就是以满足公民基本文化需求为主要目的,由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向全体公民提供的公共文化设施、产品和服务。我国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经过十多年的快速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我们彻底改变了公共文化服务全面落后于发达国家的状况,走出了一条保障十三亿人基本文化权利的中国道路,创造出了公共文化服务的中国经验和中国模式。在这一过程中,我们也形成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政策、标准和制度,为公共文化立法奠定了坚实基础。及时把管用的政策、成功的经验上升为法律,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法律体系,必将推动我国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现新的跨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