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 璐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技术事业部 江苏南京211106)
第一,加强国有基层企业纪检监督体系建设有利于纪检监督工作顺利开展,保证企业安全稳定、持续健康发展。国有企业中基层企业是国有企业的一个构成单元,是其中的一部分主体。加强纪检监督工作,是基层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个重要手段,是保证企业廉洁从业、营造风清气正经营氛围的重要途径,对企业可持续健康发展、防止微小腐败发生具有积极的预防作用。同时,企业领导干部的行为规范、“三重一大”的决策,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的开展都需要相关部门来监督,要做好纪检监督工作,加强纪检监督体系建设尤为重要。第二,加强国有企业纪检监督体系建设是纪检干部落实监督责任、履行忠诚干净担当职责的重要举措。国有企业纪检监督工作的主要任务,一方面是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既要做到监督执纪问责,又要做到保护干事创业的干部,为干部创造公平的创业环境,为干事创业的干部撑腰鼓劲,激发其工作热情,不断提升企业向心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另一方面是做好基层党组织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监督,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提醒;建立完善的纪检监督体系可以充分发挥纪检干部的监督职能,忠诚履行监督责任,同时,也为国有企业开展纪检监督工作提供坚实的基础。
从思想认识上,对纪检监督工作认识不够、重视不足。国有企业部分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与协调的关系理解不透,存在注重组织,忽视协调,导致有些工作该分解的没有及时分解,该督办的没有依规督办,在治本抓源头工作中造成党委责任虚化、部门责任弱化、纪委责任泛化的局面。不少党员领导干部存在诸如“纪检监督工作力度太大会影响企业发展”“纪委不要在单位没事找事”等错误认识。同时对落实“一岗双责”与纪检监督机构组织协调认识不清,存在包揽过多甚至替代职责的情况,分不清主次与责任,往往是亲力亲为代替组织协调。
工作机制不够完善、组织队伍建设不够健全。从国有企业实际情况来说,纪检监督部门的设置未能从加强落实基层纪检部门监督责任与平稳运行的内在逻辑关系上加以充分考虑,通常人员配备力量不足,导致纪检监督人员开展工作时,缺少业务能力和各领域专业知识,对关键岗位、关键人员等“关键少数”缺乏一套有效的监督机制,各项监督工作融合贯通还不够到位,监督工作落实难度大。
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宽松软”现象。基层企业纪检监督部门属于公司内部机构,不能独立与企业外对企业实施监督,而且,纪检监督人员的工资、晋升、考核等职业生涯规划渠道被企业控制,不愿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导致日常内部监督缺失。此外,对八小时以内的“工作圈”管理监督的多,对八小时以外的“生活圈”“社交圈”管理监督的少;对违反工作程序等一般性工作环节管理监督的多,对一些容易发生问题的廉洁风险点制约不够,工作中不重视调查研究,缺乏主动性,具体的监督路径探索不够,找不到突破口,不能抓住主要矛盾和关键环节进行监督,往往采取事后干预的方式,难以实现事前预防和监督;借助群众监督的力量不够,沟通机制、群众知情机制不完善,导致群众参与监督的程度不够。
着力推进监督工作规范化建设、创新发展,突显纪检监督作用。一是完善纪检监督制度,明确监督工作实施标准,逐步规范各种监督方式,使纪检监督部门的监督与各部门的监督相衔接,通过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打通监督“最后一公里”,提高监督效果。监督促进了企业制度的完善,并将监督纳入制度体系的各个环节。对其进行有效的监督,并使其在日常的监督下得到有效的执行。二是整合人才库,加强对企业的监管。选派各领域优秀人才组建企业特约监督员队伍,与各党支部纪委委员储备后备力量,扩大特约监督员队伍的专业知识覆盖面;通过组织兼职监督人员的培训教育和参与监督工作,实现“点对面”,提高企业全体员工对监督工作的正确认识。
优化工作机制,探索监督方法,做好精准监督,确保监督实效。一是创新反腐败工作方法。腐败是我们党的最大威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原则。要使企业干部职工遵纪守纪,首先要明确纪律的红线和底线在哪里。针对企业人事、财务、物资、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识别并建立廉洁风险清单,规范工作制度和流程,制定行规合规指引,明确哪些可以做,哪些不能做;与工作有密切联系的承包商和参建单位,可以通过党组织、制度、工作方法的共建,实现“联合监管”,实现“廉洁”目标,有效防范潜在风险点,坚决斩断“围猎”与“被围猎”的利益链条,打破权钱交易的关系网络,多方位、全方位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道德修养和自律,树立牢固的诚信意识。二是着力形成监督力量,做好精准监督。纪委全面协调企业监督工作,加强各类监督的衔接配合、资源共享、合作互补,梳理掌握企业各领域监督检查问题信息,建立问题信息库,全面掌握被监督领域情况,使监督工作有针对性、准确性;在日常监督工作的基础上,与纪委委员分工监督责任,以“四个落实”为重点,突出政治监督,做好重点领域的巡视监督工作,坚持问题导向,不定期开展“回头看”和流动检查,确保监督检查效果;发挥巡察、审计“探照灯”作用,配合上级部门对重要事项开展专项审计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揭示风险,促进企业合规经营。三是抓好问题整改和监督。要把日常监督、巡视巡察、专项审计监督等作为重要抓手,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突破,带动普遍问题整改。既要重视集中整治的监督,又要继续加强对长期整改任务的监督。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及时监督、及时发现、及时整改的“三及时”公开机制,揭示共性问题,形成各部门自查的“参考”,最大限度地利用监督成果;通过公开披露、下发监督建议书、提交党委会审议等措施,督促各部门整改落实。结合信息化建设,通过加强软件开发流程,固化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全面实现“网上制约”和“网上监督”;完善问题统计跟踪平台建设,实现在线跟踪、监督,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检查等业务,分析各领域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落实问责机制,不断提高企业整体监督管理效率,对多次发现类似问题、整改不及时、整改落实不到位的,要进行考核问责。
找准监督重点,加强纪检监督干部组织建设,做好监督责任落实。一是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为重点,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制度,努力解决对最高领导的监督和同级监督的问题。为了避免企业发生腐败风险,应利用该条对腐败案件进行事前核查,避免将来发生腐败风险。定期对领导干部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评价,通过自我评价“画像”督促领导干部正确认识权责;赋予纪委书记负责的权力和责任对同级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督促其履行职责;纪委对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和反馈,指出不足并督促改进。二是围绕企业重点任务,找准监督切入点。纪检监督任务规划与企业中心工作密切相关。要把政治监督要求与企业生产经营职责和重点任务相结合,着力保障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优化营商环境。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从具体业务出发,严肃查处在中心工作中不负责任、不履行职责、推进重点工作不力等问题,甚至违规违纪,以权谋私;对重点项目关键环节的重点监督,要看人民群众怎么办,找准深层次的政治偏差,增强干部职工严守底线、履职尽责的纪律意识,发扬锐意进取的奉献精神,促进企业生产经营健康稳定快速发展。
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常态背景下,国有基层企业必须加强纪检监督体系建设,履行好监督责任,科学有效地约束和制衡权力,提升领导人员的政治能力和理念信念,强化纪检监督体系建设,提高纪检人员的工作能力,统筹规划,整体推进,形成合力,从而提升国有基层企业纪检工作的水平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