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与平等之间的关系辨析
——当代英美政治哲学视域中的考察

2020-12-08 15:10赵亚琼
山东社会科学 2020年6期
关键词:伍德科恩自由主义

赵亚琼

(南开大学 哲学院,天津 300071)

平等问题无疑是在当代建构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时不容忽视的一项重要的规范性议题。当我们从马克思的文本中寻找理论资源时,往往绕不开这样几个问题:马克思对平等的态度是什么?马克思批判或赞成的是哪一种平等?如何实现马克思的平等观念?综合起来就是马克思与平等之间的关系问题。随着政治哲学理论的发展所带来的视域转换以及平等思想的日渐丰富,使得依据马克思文本解读和阐释其平等思想也出现了多种可能性。特别是在当代英美政治哲学的视域中马克思与平等之间的关系变得日趋复杂,尤其需要加以综合性的辨析和考察。在政治哲学理论的传统视域中“各种政治原则通常对应着一条直线上从左到右的各个部位”(1)[加拿大]威尔·金里卡:《当代政治哲学》,刘莘译,上海三联书店2004年版,第4、4、7页。,不同的理论持有和捍卫根本不同的政治价值,其中自由和平等成为截然对立的两极。“左派人士因为相信平等而支持某种形式的社会主义,右派人士因为相信自由而支持某种形式的自由市场资本主义。而居中的则为自由主义者,他们因为相信目标不清晰的平等与自由的混合,而支持某种形式的福利国家资本主义。”(2)[加拿大]威尔·金里卡:《当代政治哲学》,刘莘译,上海三联书店2004年版,第4、4、7页。在此,马克思与平等之间好像保持着天然的亲缘关系,而且其平等的意涵指向也是不言自明的,即通过共产主义社会真正实现与自由主义的形式平等对立的实质平等。然而,自从罗尔斯的《正义论》发表以来,规范性政治哲学在当代的复兴不仅打破了传统的左、中、右派之间的极端对立,而且各种新理论的出现也包含着人们在政治价值方面的多元化诉求。其中“平等”作为自启蒙以来人类不断追求的一项基本政治价值,在当代更是获得了前所未有的重视和关注,有学者甚至认为平等已经取代自由成为当代政治哲学的新主题。(3)姚大志:《当代西方政治哲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8页。“根据德沃金的看法,任何一种具有一定可信度的政治哲学理论都分享着同一种根本价值——平等。这些具有一定可信度的不同类型的政治理论都是‘平等主义’理论。”(4)[加拿大]威尔·金里卡:《当代政治哲学》,刘莘译,上海三联书店2004年版,第4、4、7页。值得注意的是,在当代有关平等的诸多探讨中占据主导地位的话语并不是来自任何左翼传统,而是来自自由主义传统。

当代英美政治哲学的“平等主义的自由主义”(5)也有人称之为“左翼自由主义”。在分配正义问题框架中所展开的理论探索,丰富和推进了人们对实质平等的思考。当今任何左翼思想家要想在平等问题上有所建树,都不得不受到自由主义强势话语的影响,同时也必须认真对待和审视他们的卓越贡献。因而,在此视域中思考马克思与平等之间的关系也必然会受到这种自由主义平等话语的多重牵绊,也就是说任何阐释马克思平等观念的理论尝试都要首先处理与这种话语的关系。我们认为当代英美政治哲学中大致上存在着“迎合修正”和“否定排斥”两种不同的处理方式,由此在内容上也呈现出不同的有关马克思与平等之间关系的理解。在聚焦这些具体内容之前,我们先来全面了解一下英美自由主义在平等理论上的新发展。

一、参照物:平等主义的自由主义

平等作为一项基本的政治价值发展至今,在理念层面上“人生而平等”几乎已经成为一项基本道德直觉,现实层面上人们对平等的诉求往往表现为:基于对人的这种道德层面的考虑,判断在实际社会生活中人应该受到什么样的待遇。(6)许纪霖主编:《全球正义与文明对话》,江苏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319页。近现代以来,人类政治社会的发展一直致力于解决和回答人能够享有何种范围和何种程度的实质平等待遇问题,目前来看似乎越来越趋向两个不同的面向:其一指向现代民主社会中公民身份的平等;其二指向现代民主社会中公民生活境遇的平等(7)Robert E. Goodin, Philip Pettit and Thomas Pogge ed., A Companion to Contemporary Political Philosophy, Blackwell Publishing Ltd. 2007, p.593.。公民身份描述的是成为某种类型的政治社会成员的资格,由于人们对现代民主社会的性质在理解上的共识程度比较高,公民身份的平等所诉求的基本自由和权利相对而言是稳定且较少争议的,一般通过宪政民主制度来实现和保障。然而,生活境遇描述的是每个人如何在公民身份所保障的各项平等权利的基础上展开自己的人生规划。除了各项权利之外,个体生命的规划和实现显然还会受到机会、偏好、能力以及各种资源尤其是与经济活动相关的资源和利益分配的影响,多种变量的交织所带来的不确定性使得此处的平等问题变得异常复杂:首先引起争论的问题是人们究竟能否在生活境遇方面提出平等的诉求。问题的症结在于如何衡量此项诉求对于落实“人生而平等”理念的重要性,以及当此项诉求与人类重视的其他政治价值发生冲突时如何处理它们之间的关系,当代英美政治哲学中自由至上主义与平等主义的自由主义之间的分歧大致聚焦于此。前者认为从“人生而平等”的理念出发考虑如何将其落实为现实生活中人的实质平等待遇的时候,应该止步于公民身份的平等,任何对生活境遇所提出的平等诉求或者是毫无意义的徒劳之举,或者是会造成对个体自由的侵犯;平等主义的自由主义者则主张人的实质平等待遇应该扩展至生活境遇的平等,并且对这种平等诉求的理论蕴涵进行了深层次、多维度的知性探索,从而开启了平等思想有史以来最为丰富和激烈的观点争辩。正是这种平等主义的自由主义构成了我们当今阐释马克思与平等之间关系时不容忽视的重点参考对象。

平等主义的自由主义起始于罗尔斯,然而真正掀起当代英美自由主义有关平等的各种论战并且始终处于核心的人物却是德沃金(8)Ronald Dworkin, What is Equality? Part 1: Equality of Welfare, Philosophy & Public Affairs 1981(10), pp.228-240; and Ronald Dworkin, What is Equality? Part 2: Equality of Resources, Philosophy & Public Affairs 1981(10), pp.283-345.和阿玛蒂亚·森(9)Amartya Sen, On Economic Equality,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73; Amartya Sen, Equality of What? in The Tanner Lectures on Human Values ed. S.M. McMurrin,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0, pp.195-220; Amartya Sen, Choice, Welfare and Measurement, Oxford: Blackwell, 1982; Amartya Sen, Inequality Re-examined, Cambridge Ma.: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92.。20世纪70年代罗尔斯的《正义论》一经面世,它所包含的平等倾向就遭到自由至上主义者诺齐克的强烈批判,这引起德沃金和阿玛蒂亚·森的高度重视,随后在回应诺齐克的过程中,他们没有局限于对罗尔斯的反思和批判,而是由此出发将平等问题推向更广泛、更深入的哲学思考。争论主要集中于如何衡量人们生活境遇的平等,不管是聚焦于个体人生规划展开的起点还是其过程或结果,我们所能提出的平等诉求必然是某方面的平等,这个特定的方面到底是指什么?从罗尔斯的“社会基本有用物品”开始,陆续出现德沃金的“资源”、阿玛蒂亚·森的“可行能力”以及阿尼森的“福利机会”等提法,每种提法都存在可以辩护和引起质疑的空间。目前就平等主义的自由主义内部展开的讨论来看,不仅对“哪方面的平等”(equality of what)的追问仍在继续,而且争论议题的范围也在逐渐扩展,如“哪些对象之间的平等”(equality between whom)?即我们是在个体之间还是群体之间作出平等的衡量,“哪个时间段的平等”(equality when)即我们衡量的是个体生命展开的全部还是其中的一个片段(10)Nils Holtug and Kasper Lippert-Rasmussen ed., Egalitarianism: New Essays on the Nature and Value of Equality,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Inc., pp.1-37.,诸多新议题的不断涌现将我们有关平等的认识和思考推进到越来越精深的层次,但是不同观点之间的纷争迭起也足以说明平等至今仍然是个复杂的议题。我们在此无意分析评论各种具体观点的利弊得失,而是将平等主义的自由主义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综合审视和考察,以便获悉众多理论纷争背后所共享的问题架构和研究方法。

平等主义的自由主义内部各种观点之间虽然你来我往、针锋相对,但是它们在内容结构上都凸显出两个特点。首先,从性质上来看这些讨论都从属于自由主义的理论框架,这样说未免太过笼统,当然需要进一步明确是何种意义上的自由主义。桑德尔称其为道义论的自由主义(deontological liberalism),“在这种自由主义中,正义、公平和个人权利的观念发挥着重要作用,而且其哲学基础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康德”(11)③Michael Sandel, liberalism and the limits of justic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8, p.1、p.1.。最能标志其特色的核心观点是:“社会由众多不同的个体组成,每一个人都有他自己的目标、利益和善观念(conception of the good),当这样的社会受到那些本身不预设任何特殊善观念的原则支配时,它就得到了最好的安排;重要的是,这些原则不是因为使社会福利最大化或者能够增进善而获得证成的,而是因为它们与正当概念相吻合,正当是一个优先于且独立于善观念的道德范畴。”③因而,这种自由主义首先是一种关于正义的理论,在此如何衡量人们生活境遇的平等这一问题就隶属于更宽泛意义上的分配正义问题,即平等只是判断何为正义分配的众多看法中的一种而已。其次,平等主义的自由主义将个人责任引入了平等问题的考量,将影响人们生活处境的因素区分为环境和选择,形成了特殊的分析架构。一方面,每个人作为独立自主的个体有能力寻找和选择自己认为理想的生活方式,我们应该平等地尊重每个人主体能力的自由发挥和施展。但是,那些由个人的选择(例如人生目标、努力程度,以及安排使用自己所享有的时间和资源的偏好和方式)所带来的生活处境方面的差异也应该由有责任的个体承担,分配正义在此无权要求平等。另一方面,那些因为人们无法掌控的环境因素(例如天生的健康、天赋才能,社会所形成的性别、地域、族群和阶级等差别)引起的生活境遇方面的差异是不正义的,应该设法求其平等。人们的生活境遇是环境和选择因素的动态组合过程,个人责任的引入使我们不局限于从起点或结果的角度来审视这里存在的平等问题,任何平等主张的提出都应该尽量对这个动态过程作出更加灵敏的反映,但这一要求也的确给理论分析增加了难度,使得平等问题的讨论变得异常复杂。

平等主义的自由主义围绕平等展开的思考和分析在研究方法上也具有鲜明的特色。首先,它们处处彰显着当代英美政治哲学的主流即分析政治哲学的学术风格。“分析政治哲学十分重视概念的明晰和论证的严谨。它认为,哲学的基本工作,是用清楚明白的语言,准确区分和界定政治生活中不同的政治概念,然后在此基础上提出理由证成政治原则,而证成过程必须尽可能以严谨的逻辑推理方式进行,并让读者看到背后的论证结构。”(12)周保松:《自由人的平等政治》,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0年版,第268页。如果这些还是属于相对宽泛意义上的分析政治哲学治学风格的话,那么在德沃金和阿玛蒂亚·森那里我们还会发现一种更加典型的做法,他们的著作充斥着大量抽象、虚构、简化的事例或反例,无论是对自己观点的辩护还是对敌对观点的反驳都倚重于对这些事例或反例的分析和说明。这完全是受到诺齐克的影响,“我采用在认识论或形而上学领域内出现的颇具当代哲学著述的风格进行写作:有各种精心推敲的论据、被不可能发生的反例驳倒的论点、出乎意料的命题、令人费解的难题、抽象的结构性条件、对寻找另一种适于一组专门事例之理论的质疑、令人惊奇的结论等等”(13)Robert Nozick, Anarchy, State and Utopia, New York: Basic Books, 1974, p.x.。诺齐克的治学方法经由德沃金的强化,现在已经扩散至其他论者的著述中,特别受到了平等主义的自由主义者的推崇。其次,它们大多还是在理想理论(ideal theory)的层面上从事一种规范性的探讨。“理想理论”是沿袭了罗尔斯的方法(14)John Rawls, A theory of justice, Cambridge, MA: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99, p.8; John Rawls,Justice as Fairness: A Restatement, Cambridge, MA: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001, p.13.,即在每个人都严格按照分配正义原则行事的前提下,追问一个完美平等的社会应该是什么样。“规范性”区别于政治科学所重视的实证研究以及政治思想史所重视的经典诠释,而是注重探究政治价值或原则的道德应当问题。

当代英美自由主义不仅在平等价值本身的理论内容方面贡献出层次丰富的思想观点,而且在如何处理平等与其它政治价值的关系方面提供了诸多有益的思考,这就使得一向以平等的价值追求彰显其理论优势的左翼思想家相形见绌。当然,面对如此强势的自由主义平等话语,当代英美不管是来自马克思主义传统还是非马克思主义传统的左翼学者都相继作出了一系列积极的回应,前者主要诉诸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思想观点而后者则诉诸社会民主主义传统来寻求理论支援。由于马克思和恩格斯文本的复杂性,平等主义的自由主义所激发的对马克思与平等之间关系的解读和阐释,在英美学者那里呈现为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和看法,如在科恩(Gerald Cohen)和尼尔森(Kai Nielsen)的文本语境中马克思是以平等主义者的形象出现的,而在伍德(Allen Wood)和米勒(Richard Miller)看来,我们不能将马克思视为一个平等主义者。当我们要求平等时,一定是指某个特定方面的平等,不可能是所有方面或者无任何特定方面可言的泛泛平等。(15)许纪霖主编:《全球正义与文明对话》,江苏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330页。同样,任何对马克思是否为平等主义者的判断所指向的只能是某种特定意义上的平等主义,而在当代英美政治哲学的背景中这个参照对象就是平等主义的自由主义。在此我们将科恩和伍德分别作为两种态度的典型代表,结合他们的文本依次进行详细分析。

二、科恩:马克思是一个平等主义者

科恩在迎合平等主义的自由主义的同时,从多方面入手对其相关理论观点作出修正,从而提出和捍卫了一种社会主义的平等主义。

我们认为,科恩对马克思主义的总体性认知不仅蕴含着他对平等主义的自由主义采取“迎合”态度的可能性,而且也可以说明和解释他对相关内容进行“修正”的必要性。对于科恩来说,马克思主义是一种与生俱来的信念。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共同构成这种信念的全部,他认为前者是关于现实本身的综合性哲学,后者是关于社会结构和历史发展动力的经验理论。(16)④⑤⑧G. A. Cohen, Self-Ownership, Freedom, and Equality,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1995, pp.1-2、p.3、p.3、p.2.后来他完全放弃辩证唯物主义,只信仰历史唯物主义这部分内容,并且采用分析哲学的方法对马克思的历史理论提出了一种创新性解读(17)G. A. Cohen, Karl Marx’s Theory of History: A Defence.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78.。与此同时,科恩也“从来不认为规范性原则与社会主义运动无关,很多马克思主义者就宣称社会主义运动是受压迫的人们争取自我解放的斗争,其中没有特别的道德激励存在的可能和必要”④,他甚至理所当然地认为社会主义比资本主义更受人们偏爱的原因,并非源于历史唯物主义对其实现的必然性的说明,而是社会主义在规范性原则方面所显示出来的优越性。⑤正如他所强调的自己“丝毫未曾放弃过马克思主义信念中最重要的价值观即社会主义和平等”(18)⑦⑨G. A. Cohen, If You’re an Egalitarian, How Come You’ re So Rich? Cambridg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001, p.x、p.1、pp.101-115.,“尤其是对平等的信念,我不仅始终持有而且极力倡导”⑦。综上所述,科恩的马克思主义信念有着特殊的意谓,即作为科学理论的历史唯物主义和作为规范理论的社会主义平等。这两个方面在科恩那里并非像我们想当然地认为的那样不相容,而是一直处于和谐状态。这是因为,在他看来只有辩证唯物主义才会走向价值观上的怀疑主义或相对主义,而历史唯物主义“在它最好的解释中不会将所有的价值和原则都简化为阶级利益的合理化,相反,我认为它是把阶级统治的终结视为一个由‘超越阶级对立的真正人的道德’所统治的社会的开始,这种道德往往在阶级局限性中就已经得到某种历史的表现”⑧。换句话说,平等作为一种规范性价值可以是非历史的,但是受不同历史环境的影响,平等的具体要求在不同的时间会有不同的内容,社会主义平等是超越阶级对立的道德。另外,历史唯物主义所蕴含的两大事实性论断即有组织的工人阶级的兴起和生产力发展带来的物质极大丰富,使得社会主义平等一度是作为肯定会发生的事实来接受的。有组织的工人阶级不仅有能力而且有充足的道德理由去实现社会主义的平等,因而弱化了对其提供规范性证成的必要性;物质的极大丰富成为实现社会主义平等的充分且必要条件,因而使得在当前物质匮乏的条件下考虑“什么是正当的分配方式”即分配正义问题成为徒劳,而在未来物质极大丰富的条件下思考这一问题又缺乏必要性。然而根据科恩的分析,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上述两大事实性论断的可信性已经荡然无存,无产阶级力量的日趋分化使得对社会主义平等进行规范性辩护显得尤为重要,生产力的发展所遭遇的资源不足使得分配正义无论对于目前还是未来社会都是不得不面临和解决的问题。⑨由此可见,科恩对规范性问题的重视以及他一贯坚持的分析哲学的方法使他可能对平等主义的自由主义采取“迎合”的态度,然而其立志对社会主义进行辩护的立场必然预示着他会对平等主义的自由主义展开一系列修正。

我们接着来看科恩是如何在批判修正平等主义的自由主义的基础上完成了对社会主义平等的辩护的。社会主义平等是科恩从小就坚信不疑的理想,如他所言:“一种强烈的社会主义的平等主义成为我童年时期的思想乳汁,而我的理论工作就是力图用这种遗传特质来思考,遗弃不应被保留的,保留不能被遗弃的。”(19)②③G.A. Cohen, If You’re an Egalitarian, How Come You’ re So Rich? Cambridg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001, p.ix、p.103、p.2.遗弃了保证社会主义平等必然实现的事实性论断之后,科恩意识到马克思主义者要比之前更加清楚地回答这三个问题:社会主义的平等是什么,如何证成这种平等以及如何以制度来实现它。与多数马克思主义者一样,科恩一度对社会主义平等的内涵所指保持着笼统的认识,即“物质上的平等,获得物品(goods)和服务(services)的平等机会”②。然而,当他认识到从平等的角度为社会主义提供规范性辩护的重要性,而且这种辩护只能在资源匮乏的前提下进行即平等不可避免会与正义特别是分配正义问题交织在一起时,之前的笼统认识显然是不够的。科恩指出分配正义就是判断“社会中利益与负担的哪种分配是正义的”③,马克思主义者自然会将平等视为这一问题的答案。然而,在当代分配正义问题的框架之下,平等仅仅是诸多标准中的一种,即使就平等这一种标准来说也有平等主义的自由主义已经提出了强有力的论证。因而,将社会主义平等作为一项分配正义原则进行辩护,不仅要将这里的“平等”标准与分配正义的其它“非平等”标准进行比较,而且还要将这里的“社会主义”平等话语与其它“非社会主义”平等话语进行比较。这两个层次的比较在科恩那里主要体现为他对当代英美主流政治哲学家所展开的一系列批判:(1)通过批判诺齐克的自由至上主义以维护平等在分配正义判断中的正当性,从而使其获得了与平等主义的自由主义所共享的认知起点,他们都理所当然地认为“存在某种东西,正义要求人们对其拥有同等的数量,数量的多少不是不重要,而是无论多少都只能是在与分配平等相竞争的那些价值所允许的范围之内”(20)⑤⑥G. A. Cohen, On the Currency of Egalitarian Justice, Ethics 99(4), 1989, p. 906、p.916、p.934.,即平等的追求和衡量要与其他价值兼容;(2)通过批判和修正德沃金和罗尔斯的平等思想以彰显社会主义平等原则相较自由主义的优越性,这里涉及到社会主义平等的实质内容,值得我们着重分析一下。科恩认为:“对平等主义的正确解读应该是,它致力于消除非自愿的不利(involuntary disadvantage)即遭受不利者不能够为之负责的不利,因为这种不利没有适当地反映出它已经做出或正在做出或可能做出的选择。”⑤可见,科恩赞成平等主义的自由主义将责任引入平等问题的考量以及与此相应的区分环境和选择的分析框架,而且极力主张将选择作为分配正义的核心考虑即如何鉴别出真正的选择,“平等主义的纠正要表现到各种不利不反映出真正选择的程度”⑥。然而,科恩指出罗尔斯的基本有用物品、德沃金的资源、森的可行能力和阿尼森的福利机会平等理论都不能保证平等主义目标的有效实现。虽然他在批判这些观点的同时也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即“可得利益平等(equal access to advantage)”,但这仅能被看作是在平等主义的自由主义理论内部的一种修正。为了彰显其平等理论的“社会主义”特色,科恩在《为什么不要社会主义》中将追求和实现“可得利益平等”的分配正义原则视为“社会主义的机会平等”原则,其本质上是一种机会平等,因此它可以兼容一些不平等的结果,即这些不平等是正义所容许的(21)⑧⑨G. A. Cohen, Why not Socialism? Oxford,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2009, p.12、p.16、p.37.;但相比资产阶级的机会平等和左翼自由主义的机会平等来说,这种机会平等纠正所有“非自愿的不利”,在程度上来讲更加激进,由此更具社会主义特色。⑧为了更加突出其社会主义平等理论的优越性,科恩指出“那些不能以社会主义机会平等的名义加以禁止的不平等,应该以共同体(community)的名义加以禁止”⑨,即基于对共同体关系的重视,我们可以自愿与他人分享本来属于自己应得的利益,这是对达到超出正义要求的平等所作出的奉献。除此之外,共同体原则还包含着一种互相体谅彼此的需要,并在资源分配上互相合作的互惠精神,在此合作的动机不是出于自利的考虑,而是出于对彼此处境和命运的关怀。因此,机会平等原则和共同体原则共同成为科恩所捍卫的社会主义理想社会的必要条件。

三、伍德:马克思不是一个平等主义者

伍德在否定排斥平等主义的自由主义的同时,对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相关文本展开了相当细致入微的解读和辨析,指出马克思一定会拒绝将他自己视为这种形式的平等主义者。

我们先来看伍德之所以拒斥平等主义的自由主义的理由。面对不平等现象在全球范围内不断加剧的趋势,当今人类好像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重视对社会、政治和经济平等的呼吁。当代政治哲学领域的思想家们也自然不会对此视而不见,平等主义的自由主义就是其中最有影响力的一股理论力量。首先,伍德认为平等主义的自由主义理论本身存在一些困难。如前文所述,对于平等主义的自由主义者来说,不言自明的一点是:正义要求对某种东西进行平等分配。但是,一旦平等主义者追问这种东西是什么时,“他们就会陷入争论和混乱。一些人认为是福利的平等,另一些则认为是财富和收入的平等,还有人认为是机会或能力的平等。其他一些哲学家认识到,衡量平等所依据的标准是复杂多维的”(22)②⑦⑧[加拿大] 艾伦·伍德:《马克思论平等》,赵亚琼译,《国外理论动态》2015年第3期。。因此,伍德对平等主义者能否在衡量平等的标准上达成一致是极度怀疑的;即使这一标准最终能够在平等主义者之间得以确定,伍德对其主张能否获得逻辑自洽性仍然提出质疑,“假设某种东西X,无论X是什么,正义都要求每个人拥有同等数量的X,那么再让任何其他价值观允许我们分配给一些人比另一些人更多X的做法就是不正义的”②。其次,伍德认为平等主义的自由主义对当今不平等现象的认识和把握并不准确。当平等主义的自由主义将责任引入平等问题的分析架构时,我们对不平等现象的分析被导向追踪和确认哪些是人们不需要为之负责的原生运气,这种运气造成的不平等,根据正义的要求应该给予补偿,有学者称其为“运气平等主义”(23)Elizabeth Anderson, What is the Point of Equality? Ethics, Vol.109, No.2, 1999, p.289.。伍德虽然认为“‘运气平等主义’的初衷是好的,而且他们在实践中所提倡的那些政策或许我可能也会赞成”(24)⑤⑥Allen w. wood, The Free Development of Each: Studies on Freedom, Right and Ethics in Classical German Philosophy,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14, p.270n.3.,但是他又指出当今全球范围内的不平等“与其说是‘运气’使然,不如说是现代资本主义结构的必然结果,即让多数工人受到资本宰治并且处于无助的状态。所以‘运气平等主义’(从字面理解)原封不动地保留了资本主义的压迫(因为这种压迫不是运气所致)”⑤。或许运气平等主义者会反驳说正是那些人们无法为之负责的运气决定着一个人归属于哪个阶级,而他们要做的正是对那些处于受压迫的人给予补偿。即使如此,这种补偿也丝毫未能撼动资本主义的压迫结构,而且运气平等主义对“运气”的这种任意的界定,使“运气平等主义不再是平等主义的一种形式,而是允许以任何方式不平等待人,只要这种不平等待人的方式在我们看来似乎比任何一种平等待人的方式更加公平”⑥。综上所述,伍德认为平等主义的自由主义不仅在理论的逻辑立足点上而且在对现实不平等的认知和阐释上都是不可靠的。

除此之外,伍德还致力于澄清马克思有关平等问题的看法与平等主义的自由主义之间的根本区别。借助对马克思和恩格斯文本的详细分析和比较,伍德指出虽然两人对平等的理解略有差异,但是基本上都持有如下两点看法⑦:第一,平等确切地说只是一种政治概念,甚至特指资产阶级的政治观念;第二,无产阶级所要求的平等的真实含义是要消灭阶级,这是对无产阶级愿望的更加成熟、更加明确的表述。他认为有必要对上述两点内容分别展开更加深入的探讨,以便进一步弄清楚马克思可能会拒斥平等主义的自由主义的具体理由。

首先,在马克思的语境中平等作为一种政治概念,(1)最直接、最具体的表现形式是资本主义社会中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种平等以权利为核心,保障人们具有同样的政治身份,并且这种平等权利完全可以容纳财富、利益或机会方面的不平等。伍德认为“‘权利’对马克思来说,如同对卢梭、康德和费希特一样,是一个在本质上与政治法律制度相关联的概念。在其历史唯物主义理论中,政治法律制度只是产生于现存生产方式这一真实基础之上的法律政治上层建筑。在资本主义社会的条件下,任何运用那些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不相适应的权利标准的尝试”⑧都必然是荒谬的。所以,平等主义的自由主义是“在雇佣劳动制度的基础上要求平等的或仅仅是公平的报酬,就犹如在奴隶制的基础上要求自由一样”(2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6页。,不仅是不可能的而且是徒劳的。(2)另外,马克思还指出:“权利,就它的本性来讲,只在于使用同一尺度;但是不同等的个人(而如果他们不是不同等的,他们就不成其为不同的个人)要用同一尺度去计量,就只有从同一个角度去看待他们,从一个特定的方面去对待他们,例如在现在所讲的这个场合,把他们只当作劳动者,再不把他们看作别的什么,把其他一切都撇开了。……一个劳动者已经结婚,另一个则没有;一个劳动者的子女较多,另一个的子女较少,如此等等。因此,在提供的劳动相同、从而由社会消费基金中分得的份额相同的条件下,某一个人事实上所得到的比另一个人多些,也就比另一个人富些,如此等等。要避免所有这些弊病,权利就不应当是平等的,而应当是不平等的。”(2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05页。伍德认为从对资产阶级权利平等的这种特殊的批判中,马克思看到了任何一种平等标准都可能会存在的缺陷,据此推知“他认为没有任何平等标准可以用来系统地阐述某种理想的正义的要求”(27)②③④⑤⑥[加拿大]艾伦·伍德:《马克思论平等》,赵亚琼译,《国外理论动态》2015年第3期。。(3)如果说(1)(2)还是马克思对平等作为资产阶级这种特殊的政治观念进行的批判,那么其中所包含的深层原因必将是他对平等作为一般的政治概念的批判,而马克思对政治国家或政治解放的批判则包含着对平等观念更加普遍的批判维度。“无论人们以何种方式被平等对待,他们都将被视为某种政治实体如国家的公民,并在此身份上被视为根本平等的。”②当平等主义的自由主义说正义要求平等地对待每一个人时,或者说人们有权获得同等数量的某种东西时,这种平等对待或平等获得也必然涉及到政治国家的行为。马克思质疑以权利为核心的平等和正义等观念的深层原因在于,这些观念仅仅适用于人们具体的政治身份。然而依据在《论犹太人问题》一文中的相关论述,“人类的政治生活并非他们真正的社会生活,政治解放并非人类解放。平等连同权利、正义以及其他仅仅属于政治的观念,必然都不足以充分表达人类成为自由共同体成员的愿望”③。

其次,在马克思的语境中出现的无产阶级所使用的平等,很容易被视为他们的斗争目标。换句话说,我们往往会用平等来设想通过无产阶级革命所实现的共产主义社会。伍德依据其对马克思文本的解读,指出这些自然而然的想法是错误的。虽然马克思对共产主义社会谈论甚少,但他谈的最多的是我们当今所处的阶级社会,所以我们可以通过这些内容来了解其有关共产主义或未来无阶级差别的社会。“阶级社会是其中一些人的利益与另一些人的利益处于不可调和的对立的社会。在这种社会中,任何有关普遍利益或者对所有社会成员来说是规范性权威的普遍价值或原则,必然是错误的幻象:通常是统治阶级的错误观念。”④也就是说,在马克思看来,“普遍的道德权威这个概念是阶级社会的产物,假如不是在阶级斗争中起到迷惑人的和意识形态的作用,这个概念就没有用武之地。”⑤共产主义要消灭阶级,就是要消除普遍性的利益或者普遍性的道德价值发挥作用的现实条件,因而共产主义不需要也不可能通过平等话语来获得理解。“一个已经超越了阶级对抗的社会不会是个人利益必须为之牺牲的某种真正的普遍利益最后在其中占据主导地位的社会。相反,超越阶级对抗的社会将是一个个体在其中可以作为真正的人类个体自由行动的社会。”⑥

四、结语

当今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的理论建构已经从前提性问题的说明即追问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否具有规范性维度,逐渐转向具体的规范性议题如正义、平等和民主等问题的理论阐释。其中平等因其直接关涉正义和民主问题的理解而显得尤为重要,应当成为我们系统建构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理论首先予以考虑和解决的议题。当代英美左翼学者面临平等主义的自由主义的挑战,围绕马克思和平等之间的关系展开的理论探索,给我们提供了新视角、新观点和新方法,值得认真反思并加以借鉴。科恩大胆尝试在平等主义的自由主义内部进行修正并将其拿来补充马克思主义在平等问题上规范性内容的缺失,但是他面临的困难是如何解决社会主义机会平等原则所蕴含的市场逻辑与共同体原则所蕴含的反市场逻辑之间的矛盾关系。伍德在马克思和恩格斯文本研究上的深厚功力使其对有关马克思与当代平等主义的自由主义之间的关系所作的本质区分显得格外具有说服力,然而他仍然没有说明今天的马克思主义应如何回应和解决不平等日趋严重这个现实问题。如果社会主义社会作为资本主义走向共产主义的过渡阶段是一个无法预料的漫长时期,那么我们还是需要在当代建构一种规范性的马克思主义平等观,问题是如何在合理吸收当代其它平等理论优势的同时,坚持并凸显社会主义平等理论的本质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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