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金亮 李羽婧 吉林艺术学院
恩格斯指出:“每一个阶级,甚至每一个行业,都各有各的道德。”艺术创作者也有其道德规范准则,即艺德。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十分重视艺德思想的构建,从先秦的礼乐文化,到王羲之的人品即书品、苏轼的“身与竹化”,再到当代的德艺双馨,我国的艺术家根据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变化而形成了相应的艺德思想体系。这些艺德思想至今仍然具有重要的思想启示与实践价值。
先秦是中国文化思想的奠基期,这一时期学术思想自由、文化繁荣、百家争鸣,但由于这一时期战乱纷纷,因此对艺术创作、艺术思想的研究文献存世并不多[1]。从现存的文献典籍中我们也可以窥视到我国先秦时期的艺德思想萌芽。
先秦时期的艺德思想十分注重艺术对人的教育和感化功能,这种教育功能强调人通过学习来完善和发展自己,从而做一个有高尚节操的人。《乐记》中说道:“乐在宗庙之中,君臣上下同听之……审一以定和者也。”这一内容体现了如果懂得礼和乐的意义,就可以成为有道德的人的中心思想,这也是音乐这一社会功能的最初体现。“礼乐皆得,谓之有德。德者得也。”则阐释了“乐”所蕴含的艺术家的个性品德在艺术创作中的重要性。
先秦时期的艺德思想不仅体现在后世的典籍中,孔子作为中国古代儒家的至圣先师,也通过自己的学艺向后人展现出刻苦学艺的良好艺德。《史记•孔子世家》中就记载了孔子学鼓琴的经历,孔子用自己的学习经历传达出学习要遵循学习规律、循序渐进才能打下牢固的基础的学艺思想,和学艺过程中应刻苦钻研,不能浅尝辄止的道理。
先秦的艺德思想作为中国艺德思想的萌芽期主要体现在儒家思想的典籍中,特别是《乐记》中记载了大量先秦思想家对礼乐、艺德思想的论述,有很多关于艺术家艺德思想、艺术品德的记载。《史记》中还记载了先秦时期许多思想家利用自身经历向后人展示在学艺过程中应具备的艺术品德。
两汉是中国空前繁荣昌盛的发展期。由于汉代人对道德的理解及受先秦儒家道德观念的影响,因此汉代人对艺德的理解体现了以儒家的道德内涵为主的思想韵味。
汉代的诗歌、书画、音乐等艺术创作,十分注重将作品的“筋骨”“气血”,并将其内化为艺术家独有的心性、气质、品格,来彰显艺术家与众不同且高尚的德行。作为中国书法艺术发展的重要阶段,此时的书法家注重通过以“意”论书,在书法中尽情抒情达意。汉代赵壹在《非草书》中认为这种“气血”和“筋骨”决定了书法的优劣,而要使这种先天的气血生动地体现在艺术中就必须注重艺术家自身的修养。
两汉时期的思想流派大多主张艺术创作应服务于社会政治、伦理构建。贾谊、陆贾、董仲舒、司马迁、扬雄、班固、王充等思想家及《毛诗序》《淮南子》等著作几乎都对艺术创作的教化功能做了强调。《诗论》中“风,风也,教也;风以动之,教以化之”,《赋论》中“杆下情而通讽喻”,王羲之《书论》中“文者宣教明化于王者朝廷”等都强调了艺术为政教服务的功利主义美学观。
两汉时期的艺德思想注重艺术家对个人艺术道德修养的构建,强调将在生活中凝聚的个人情志、个体品格表现在自己的艺术创作中。贾谊雄姿英发,故其文章充满高洁、清雅的气质;司马相如高傲、自信,故其文章辞采泛滥;扬雄性情沉着冷静,善于深思,故其作品表现出意味深长的情感意味。
魏晋时期艺术文化高度发展,同时艺德思想也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意境韵味。
魏晋南北朝时期,社会的动乱造成统治机构和社会秩序解体,人们的思想和个性得到极大限度的解放。艺术创作在社会生活中的教化功能逐渐被体现艺术家的主体意识取代,从根本上拉近了艺术与道德之间的距离。以嵇康、阮籍为代表的艺术家利用自身的行为向世人展现出的“品格”,指艺术家的全部内心世界在艺术作品中的反映,艺术家的人格品行决定着其艺术作品境界的高低。
魏晋南北朝时期,各种艺术形式的发展逐步精细化、专业化,由此也要求艺术家以更勤奋的学艺态度创造出优秀的艺术作品。著名书法家钟繇在临终前曾捧着《九势八字诀》谆谆嘱咐儿子钟会(字士季)说“吾精思三十余载。行车未尝忘此,常读他书未能终……”,这可说是对他一生学书法经验的总结。
魏晋时期作为中国书法、曲艺艺术的发展时期,其艺德思想的构建也处于不断发展的阶段,晋人风神潇洒,不滞于物,嵇康的《广陵散》、王羲之的草书和顾恺之的《洛神赋图》等都是艺术家在用生命诠释其内心品德的最佳体现。这些作品客观地蕴含着丰厚的伦理因素,鉴赏品评时坚持“书如其人”,书法史上对忠肝义胆、献身报国的书法家如颜真卿等的褒扬等,都体现出浓郁的艺德思想意味。
唐宋是中国艺术发展的高峰时期,各类艺术在创作实践上高度成熟,同时由于开明的政治环境,这一阶段艺术家们张扬个性,强调主体意识,追求对自由意志的表达。
唐宋时期的艺术思想文化的核心精神体现为艺术家的独立精神和自由意志。李白的“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颜真卿的《祭侄稿》和《祭伯父稿》都是当时艺术家主体精神最好的体现。北宋画家郭若虚在《图画见闻志》中提出“人品既已高矣,气韵不得不高”,指出人的品格是进行艺术创作的重要条件。
宋代邓椿的画史著作《画继》中,有这样两条记载:“徽宗建龙德宫成,命待诏图画宫中屏壁……此作春时日中者,无毫发差,故厚赏之。”由此可以看出,在艺术创作中,是否准确地描绘所见之景、所见之物的外形特点及生活习性,已成为绘画是否工整的重要标准。画家们为了达到这样的标准,必须进行极为细致的观察,形成更为积极的艺术创作态度。
唐宋的艺术创作中,画家除了特别强调高度的艺术技巧,还注重审美创造的精神状态,这种精神状态被苏轼称为“身与竹化”,即所谓的“与可画竹时,见竹不见人。岂独不见人,嗒然遗其身”。
明清两代是中国古代艺德思想发展的成熟期,艺术家在这一阶段的艺术创作中标举情性、任情娱适,高扬主体精神,强调能够深入生活、挖掘生活本质的“道德践履”精神。
明清时期的文学、艺术创作是中国艺德思想相对完善的时期,这一阶段的艺术创作更多的是从底层人民角度出发,代表人民利益成为此时创作的主流。这一时期的艺术创作多歌颂生活中那些崇高的、真善美的品质,引导人们憧憬美好的未来,树立高尚的道德观念和追求精神境界。这一时期的作品寄托着艺术家的道德理想,使人们从这些艺术作品中感受到现实主义的力量。
明万历年间,文人潘之恒在《亘吏》《鸾啸小品》中提出了“品胜、品艳、品艺、品剧”等表演艺术的技术论思想,涉及戏曲表演技巧问题。他在《技尚》中指出:“其为技也,不科不诨,不涂不秽……合于雍熙之度。”胡祗遹在其诗文集《紫山大全集》中对戏剧演员从资质、举止风度、唱白功夫、表演技巧及舞台形象塑造等方面提出了九个要求,简称“九美”。胡祗遹“九美说”的影响在于对唱说之艺的严苛追求及为艺而精益求精的精神,这一审美观为后代的戏曲理论家代代传承,并不断进行丰富与深化。
清代沈宗骞认为:“笔格之高下,亦如人品,故凡记载所传……”这种具体的要求几乎成为画家,尤其是文人画家的自觉意识,进而成为自觉状态。数百年来流传,形成了古代画家的人格传统。清人朱和羹在《临池心解》中写道:“学书不过一技耳,然立品是第一关头。品高者,一点一画,自有清刚雅正之气;品下者……”这也是最为恰当的对姜祖禹书品和人品的注解。
明清时期的艺德思想是中国古代艺德思想发展的完善时期,这一阶段的文艺创作不仅再现了生活中的道德现象,而且肯定了道德理想,发挥着“劝善惩恶”的作用。艺术家通过优美生动的艺术形象感染人、打动人,使人们在欣赏艺术作品时,提高对生活中是非美丑的判断力,从而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念。
艺术家的“艺德”,是社会的良心和标杆,对社会道德建设、社会风气引领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中国古代推崇艺术家对自身“艺德”的养成和声誉的精神追求,我国古代所形成的艺德思想,为中华民族艺术的发展明确了深刻的道德取向,为“德”的教化奠定了鲜明的艺术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