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 娴 孙艳聃 张 玲 云南工商学院
民办院校的盈利性决定了专业增设要以招生规模的扩大为导向,设置依据主要是尾随公办院校的热门招生专业,就此引发了民办高校在招生市场上的“红海”效应:近年来全国范围内参加艺考人数占参加高考总人数的10%左右,云南省艺考生占当地高考人数的5%~8%,艺术类生源有限,民办高校在招生环节面临激烈的生源竞争,有的高校为抢夺生源甚至开出了招生返利政策。
民办院校对专业所服务行业的发展前景及市场紧缺的人才需求类型普遍缺乏深入调研,人才培养目标既未聚焦未来文创行业的发展需求,也未结合自有生源的实际层次,由此导致了培养质量不高、毕业生岗位适应能力弱的问题。
从办学经费来源构成看,财政对公办院校一般能给予到学费50%左右的补贴,其经费开支较为充裕,而民办院校的办学经费几乎100%由学生缴纳,扣除基本办学成本(师资成本、基建成本及融资成本等)及资本要求的投资回报率后,民办院校实际可用于办学的经费较为有限。以师资成本为例,教育部要求的高校生师比为18∶1,而音乐舞蹈类专业的生师比要求控制在11∶1以内,由此可见,艺术类专业面临比普通专业更高的师资成本开支,为节约成本,民办院校的师资配置普遍存在较大的问题。
近年来,云南省公办院校本科生人均拨款达到1.2万元,高职达到0.6万元,办学资金宽裕。而民办高校能争取到的财政资助甚少。如何拓宽办学经费来源?寻找收入增长点变得极为重要。在纵向科研课题立项方面,民办院校能够申报成功的屈指可数。在生源质量不高的情况下,民办院校要确保学生实现高品质就业,要改善中等生学习主动性不强、管理难度大等问题,面临的挑战较大。
大型剧目的现市运营,其痛点主要在于创作排练期较长,排练期内数十名或上百名演员人力成本较高,导致投资额较大、投资回报不确定等,而民办院校机制体制较为灵活,艺术类学院可单独下设具有演出资质的经营主体,自主创作并销售演艺类剧目,可主动对接文旅规划项目,结合项目所在地的民族性、非遗性特色,通过创作并销售凸显当地文创特色的剧目,以拓宽办学经费来源。采取左手抓创作开发、右手搞专项培养的策略,一方面可缓解排演期高额人力成本、投资额大的问题,另一方面依托真实的演艺项目,订单式的培养模式也更易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要主动与演艺机构及有演艺板块发展需求的地产公司、旅游公司嫁接资源,联合运营并推广由濒危表演艺术构成的艺术文化项目。对学校而言,由产学研带来的办学收益可反哺于办学条件的改善和提升,同时,可为在校学生提供与商业实战完全接轨的实习就业机会,力争把在校生打造为实战演艺经验丰富的佼佼者,以提升民办院校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对联合培养的机构而言,可在原有业务范围内新增教育培训业务,民办院校让渡的学费收益权将扩大其业务收入,同时,也便于为其注入源源不断的新鲜血液。
民办应用型高校要实现高品质就业,人才培养就必须体现出稀缺性,必须与专业(课程)所对应的行业需求高度契合,要找到人力市场稀缺性人才的空白点,应对新兴行业的未来发展趋势及对岗位工种的新增或淘汰进行深入研判,大胆打造具有地缘性优势特色、服务区域性经济发展的课程群,做到经济增长点在哪儿课程就开设到哪儿,实现与区域经济发展的同频共振。
云南省少数民族众多,拥有较为丰富的文创资源可供开发,民办应用型高校要高度重视与各地州政府、行业协会的通力合作,要主动对接地区发展需求及政府文旅规划项目,力争通过契合地方特色的课题开发及科研成果的转化,将濒危表演艺术推向国内外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