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许可转产品认证带来的影响

2020-12-02 16:32郭志坚
商品与质量 2020年20期
关键词:产品认证强制性许可证

郭志坚

泉州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技术中心 福建泉州 362000

1 产品认证和体系认证的概念

(1)产品认证是在产品生产的过程中由第三方有香瓜认证资质的单位对产品的生产过程、服务过程及产品的质量保证做出的书面合格证,具有书面合格证就说明企业具备本产品的生产能力。

(2)关于产品认证,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将产品认证称为“通过检查和评估公司的质量控制体系以及样品类型测试,公司的产品,过程或服务是否满足某些要求,以及满足标准产品要求并提供书面证明程序的能力。按定义,产品认证有两个方面:包括检查和企业质量控制体系评估铁路产品认证属于自愿性产品认证类别,并且是第五种国际认可的认证模式,即“初始工厂检验+产品类型检验+认证”。“后期导演”。大多数产品认证机构都广泛使用此认证模型。结合GB/T1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相当于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在首次工厂检查时,A+B审核是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生产许可 的特征。将基于该模式采用。其中,A指对基于GB/T19001的质量管理体系中各个要素的评审,B指对产品认证的补充要求和特殊要求的评审[1]。

(3)系统认证关于系统认证,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以一系列国际公认的“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标准为基础,并以认证证书的形式对公司的质量体系和质量保证进行认证。身份验证。符合相应要求的活动。当前,GB/T19001-2008是企业常用的质量管理体系标准,也是系统认证的基础。

2 工业产品的制造许可证与强制性产品认证本质上不同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是根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则设置的管理许可证,并严格按照《管理许可证法》的规定执行。根据《行政许可法》,行政许可是根据公民,企业或其他组织的申请而作出的行政机构的行为,经依法审查后可以执行特定行为。因此,可以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视为向公民和公司等行政机关的申请,经行政机关审查后,可以颁发产品生产许可证。强制性产品认证基于“认证和认证法规”。为了保护国家安全,防止欺诈,保护人类健康或安全,保护动植物生命或健康,保护环境,国家要求对相关产品进行认证..认证是根据法律实施的产品合格性评估体系,重点关注必须符合国家和技术法规的产品。根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目录中所列产品的生产,销售和进口商应委托国家认监委指定的认证机构生产,销售或进口产品。需要验证。这意味着工业产品的制造许可证与强制性产品认证本质上不同。另一方面,政府许可的行为与认证机构的认证不同。另一方面,许可证的内容针对公司的生产活动是否满足要求,认证行为涵盖了产品的标准和技术规定。因此,在设置各种规则(例如应用程序,检查,更改,退出和检查)时存在许多差异。

3 企业质量控制需要调整和适应

对企业的新要求,实行生产许可证要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质量主体责任不变。但是,对申请受理部门,申请材料,检查链接,证书类型和徽标要求以及证书维护进行了重大更改。由不同规则引起的更改令人困惑,不能忽略。例如,公司可以在过去获得工业产品的生产许可证,然后根据订单要求更改产品的关键部件,规格和型号,只要它在证书的认证单元中即可。这不是非法的。但是,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系统要求对涉及认证产品的主要组件,规格,型号以及设计,结构,过程,材料或整个机械的安全性或电磁兼容性的原材料生产商进行认证。有。如果代理商再次通过测试,则认证将会更改。如果不是,那是非法的。又例如,由于生产和定制产品的季节性,认证客户可以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暂停12个月。工业产品制造许可证仅提供证书的吊销,吊销,吊销和吊销。如果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公司不再从事目录中所列产品的生产活动,则公司必须采取措施取消生产许可证。在实际生产中,公司还必须注意生产许可证,外包生产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系统,原型生产和证书扩展之间的差异。公司质量控制会及时适应变化,增强规范意识,从产品设计,制造,检验,包装和改革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等环节重新设计流程。必须适应模型[2]。

4 质量控制方式应相应调整

工业产品许可证是一项行政许可法,强调政府部门检查和控制进口许可申请。基本产品的认证由认证机构签发,指定为认证机构的实验室在公司的申请审核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这种本质上的差异直接转化为产品质量控制模型的变化。特别是,您不应将某些产品视为过时的许可证管理,以免进行监督。实际上,废止许可证管理而转向认证管理并不是放松监管,而是进一步加强质量监督的要求。作者认为,产品管理的方法将从生产许可证的实施转变为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实施,并将通过加强事后监督来进一步推广质量监督模式。这可以通过三种方式来理解。首先,认证产品和认证机构根据认证管理要求对认证公司进行跟进检查,政府监管部门也对公司认可的产品进行质量监督和抽查。专项检查,行业改造,质量提升等方法进一步加强了监督责任,提高了质量监督效果。其次,监管部门将加强对认证机构的监督,加强对认证机构的监督,通过签发认证检查和工厂检查,加强对整个认证过程的监督。“证书发行人和负责人”将监督的重点从许可证的发行转移到限制认证活动,并促进认证机构和信誉的提高。第三,监督方式的改变带来观念的改变,促进质量和共同治理,产品质量监督最大化了第三方组织,行业团体等的作用,重新认证对所选产品采用新的全连锁质量监督模型[3]。

5 结语

综上所述,在当前工业生产的过程中,要正确区分生产许可证和产品认证,要根据自己所生产的产品进行第三方的认证,通过认证后才允许本产品的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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